上周在政總「連儂牆」以粉筆畫花而被拘捕的十四歲女生,被警方向少年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接管」,裁判官將聆訊押後至1月19日,但等候聆訊期間該女童須入住兒童院。換言之,在正式判決前,女童起碼有廿天時間被送進兒童院,與父親分離。
《兒童權利公約》第9條訂明,「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使兒童與父母分離」,除非經過法院判定分離符合兒童的最大利益,而且有其必要。
女童在等候聆訊期間須住進兒童院,其父是反對的。警方拘捕女童的理由,是她涉嫌刑事毀壞,但警方並未落案控訴,即使起訴是否可以入罪也屬未知之數。而她所做的,只是用粉筆在牆上塗畫,任何合理的人都不會認為,廿天住進女童院(雖說是暫判)是合乎女童最大利益的,有必要的,及合乎比例的。
據報道,女童的代表律師已指出這個暫判極不合理,更要批評的是,警方提出申請保護令,名為「保護」,實為恫嚇。當政府不能堂堂正正的回應人民的訴求,便使出這樣的下流招數,恐嚇人民。或者當權者以為這樣可以遏止年輕人走上街頭的趨勢,可惜他們不會明白,這樣只會激起更大的民憤,警方早已陷於不義,這一暫判,使「兒童保護令」也遭沾污。
最重要的是,女童只為追求公義,當權者及警方這樣促使她「暫時」入住兒童院,如涉濫權,甚或侵犯她及其父親應有的權利,是重視人權的社會所必須追究及糾正的。(2014.12.30)
2014-12-31
2014-12-26
「提名作為特權」所為何事?
返求諸本,提名權為何從本應人皆平等有之的政治權利中切割開來,成為一種特權?當中究竟有甚麼理由?有甚麼依據?
有人提過,特首候選人的人數不宜太多,所以有需要設提名門檻。對此,暫且不爭議限制候選人數是對是錯、有無需要,即使同意限制候選人數,最多也只能是支持提名制度,而不能推論到「提名作為特權」。換句話說,即使提名確有需要,但為甚麼是小部份人能夠手握特權,而大部份港人卻不能享有的呢?
也有人提過「社會貢獻」的說法。且看提名委員的組成,按目下建議,提委要非工商巨賈,就是專業人士,他們對社會的貢獻非同小可,他們人數雖少,但其財富總額卻極為可觀,以1:99之類的說法來形容,可能仍有小覷之嫌。有人會說,這創富力,已說明了提委非如此設計不可,提名權本就不是普通百姓應有企盼的。
且假設那財富是社會的貢獻,按此來組成提委,則提名權是一種獎賞嗎?是我們社會對創富者的肯定,將提名權視作勳章,用以表揚?可是,他們的財富,暫且不論是否藉覇權或不義的制度或施政所掠得,這些財富本身不正是他們已得的報酬嗎?為甚麼社會還要再給予嘉許?即使要嘉許,為甚麼不是因普通百姓由衷欣賞帶來的榮譽,而是逼使公民拱手讓出的權利?
如果說,能作出上述的社會貢獻,則其人必有超常的能力,起碼是一定的慧眼,可以給香港社會選賢與能,那麼,提名作為特權,又會否是一種交託?意思是,信納提委的能力和眼光比普羅百姓好得多,於是委以重任,藉提名先作篩選,去蕪存菁。然而,即使這些提委真的是各界精英,其才能是否可以轉化為選出政治領袖的能力?其實,這種交託,既難以落實,亦迴避問責,實在不能讓人信服「提名作為特權」的制度有何優勝之處。
特首選舉制度,本可簡單直接,更重要的是,本可人人平等,可是,在候選人和選民中間,搞一個提名委員會出來,要成立這個提委會,又要搞一次提委的選舉,架床疊屋,費時失事,既有違當代社會的平等價值,更把提名程序弄得迂迴曲折,平添不少讓人上下其手、貪污瀆職的機會,所為何事?無非是讓北京政權操控選舉而已,人大常委8.31所決定的普選框架,其假在此。
北京政權對特首選舉的控制,正是通過「提名作為特權」來操作的。千多人的提委,或者說是「提名貴族」吧,當然比數百萬選民容易控制,對這些「提名貴族」,既可威迫,復可利誘,而為了讓北京政權可以操控,香港社會便要接受這樣的一個特權階級,支持這種政制設計,等同揚棄平等如糞土,也必將為香港社會埋下一個不平等的計時炸彈。(2014.12.26)
有人提過,特首候選人的人數不宜太多,所以有需要設提名門檻。對此,暫且不爭議限制候選人數是對是錯、有無需要,即使同意限制候選人數,最多也只能是支持提名制度,而不能推論到「提名作為特權」。換句話說,即使提名確有需要,但為甚麼是小部份人能夠手握特權,而大部份港人卻不能享有的呢?
也有人提過「社會貢獻」的說法。且看提名委員的組成,按目下建議,提委要非工商巨賈,就是專業人士,他們對社會的貢獻非同小可,他們人數雖少,但其財富總額卻極為可觀,以1:99之類的說法來形容,可能仍有小覷之嫌。有人會說,這創富力,已說明了提委非如此設計不可,提名權本就不是普通百姓應有企盼的。
且假設那財富是社會的貢獻,按此來組成提委,則提名權是一種獎賞嗎?是我們社會對創富者的肯定,將提名權視作勳章,用以表揚?可是,他們的財富,暫且不論是否藉覇權或不義的制度或施政所掠得,這些財富本身不正是他們已得的報酬嗎?為甚麼社會還要再給予嘉許?即使要嘉許,為甚麼不是因普通百姓由衷欣賞帶來的榮譽,而是逼使公民拱手讓出的權利?
如果說,能作出上述的社會貢獻,則其人必有超常的能力,起碼是一定的慧眼,可以給香港社會選賢與能,那麼,提名作為特權,又會否是一種交託?意思是,信納提委的能力和眼光比普羅百姓好得多,於是委以重任,藉提名先作篩選,去蕪存菁。然而,即使這些提委真的是各界精英,其才能是否可以轉化為選出政治領袖的能力?其實,這種交託,既難以落實,亦迴避問責,實在不能讓人信服「提名作為特權」的制度有何優勝之處。
特首選舉制度,本可簡單直接,更重要的是,本可人人平等,可是,在候選人和選民中間,搞一個提名委員會出來,要成立這個提委會,又要搞一次提委的選舉,架床疊屋,費時失事,既有違當代社會的平等價值,更把提名程序弄得迂迴曲折,平添不少讓人上下其手、貪污瀆職的機會,所為何事?無非是讓北京政權操控選舉而已,人大常委8.31所決定的普選框架,其假在此。
北京政權對特首選舉的控制,正是通過「提名作為特權」來操作的。千多人的提委,或者說是「提名貴族」吧,當然比數百萬選民容易控制,對這些「提名貴族」,既可威迫,復可利誘,而為了讓北京政權可以操控,香港社會便要接受這樣的一個特權階級,支持這種政制設計,等同揚棄平等如糞土,也必將為香港社會埋下一個不平等的計時炸彈。(2014.12.26)
2014-12-12
林鄭們不敢說的
關於政改爭議,可以留意一下政府官員及其支持者的理據。說來說去,他們最後都只能說到《基本法》去,例如,提名權只屬於提名委員「會」,是《基本法》說的;公民提名不可接受,因為《基本法》裡沒有,等等。他們不敢觸踫,是平等的問題,他們不敢說,按8.31人大的決定,能夠設計出一個平等的特首選舉制度。通過提名程序讓少數特權階級操控特首人選,無論從哪個角度看來,都難以說是平等的。
「人皆生而平等」,少說一點至今也有二百卅年的歷史,使香港這個七百萬人口的國際大都會落後於歷史兩個多世紀,是目下稍有醒覺的公民最不甘心的。維護特權,絕不平等,8.31人大決定最讓人齒冷之處,這一點,連「時代選中的官員」像林鄭月娥、袁國強、譚志源等都了然於胸的,所以,他們拿得出來的希望人們「袋住先」的理由,是《基本法》,是一人一票已比以前沒票好。對由少數特權階級篩出候選人的提名程序,他們決不敢公然說是平等的,即使有人這樣說了,也不可能取信於人。
半年前佔中運動舉行民間公投時,我曾在街上「嗌咪」呼籲市民參與,頗遇過一些反對這樣「搞搞震」的市民前來「挑機」。我還記得,我曾向其中一位遞上咪高峰讓他申明觀點,然後我問他估計自己會否成為提委,將有沒有提名權,他一時愕然,沒有了方才議論的氣壯,我再追問:為甚麼只有少數人有權提名,其餘數百萬市民沒權?這樣是否平等?這位先生沒有正面回答我,只說,他有沒有(提名權),與我無關,不必告訴我,然後悻悻然離開了我們的街站。
我猜,這位先生是知道只有少數人有權提名是不平等的。他和林鄭他們一樣,不可能理直氣壯說,這種不平等是多麼的有理。10月21日學聯的同學與政府官員時,以港大校訓來質疑幾位港大畢業的官員,其實,平等與否,平等是否要維護,就是連小學生甚至幼兒都會察覺的,不信?下次跟小孩子玩耍時,無論是波子棋或者抽烏龜,無論是打球或者打機,試試把規則設計成對他們不平等,看看他們抗議不。
平等,就是雨傘運動的初衷,一天仍不平等,一天仍有特權,一天便仍會有抗爭。這點道理,林鄭們哪會不知道?只是,時代選錯了官員,林鄭們不敢觸踫的,甚至可以說,他們背叛了的,是「平等」這個少說也有二百多年歷史的人權價值。(2014.12.12)
「人皆生而平等」,少說一點至今也有二百卅年的歷史,使香港這個七百萬人口的國際大都會落後於歷史兩個多世紀,是目下稍有醒覺的公民最不甘心的。維護特權,絕不平等,8.31人大決定最讓人齒冷之處,這一點,連「時代選中的官員」像林鄭月娥、袁國強、譚志源等都了然於胸的,所以,他們拿得出來的希望人們「袋住先」的理由,是《基本法》,是一人一票已比以前沒票好。對由少數特權階級篩出候選人的提名程序,他們決不敢公然說是平等的,即使有人這樣說了,也不可能取信於人。
半年前佔中運動舉行民間公投時,我曾在街上「嗌咪」呼籲市民參與,頗遇過一些反對這樣「搞搞震」的市民前來「挑機」。我還記得,我曾向其中一位遞上咪高峰讓他申明觀點,然後我問他估計自己會否成為提委,將有沒有提名權,他一時愕然,沒有了方才議論的氣壯,我再追問:為甚麼只有少數人有權提名,其餘數百萬市民沒權?這樣是否平等?這位先生沒有正面回答我,只說,他有沒有(提名權),與我無關,不必告訴我,然後悻悻然離開了我們的街站。
我猜,這位先生是知道只有少數人有權提名是不平等的。他和林鄭他們一樣,不可能理直氣壯說,這種不平等是多麼的有理。10月21日學聯的同學與政府官員時,以港大校訓來質疑幾位港大畢業的官員,其實,平等與否,平等是否要維護,就是連小學生甚至幼兒都會察覺的,不信?下次跟小孩子玩耍時,無論是波子棋或者抽烏龜,無論是打球或者打機,試試把規則設計成對他們不平等,看看他們抗議不。
平等,就是雨傘運動的初衷,一天仍不平等,一天仍有特權,一天便仍會有抗爭。這點道理,林鄭們哪會不知道?只是,時代選錯了官員,林鄭們不敢觸踫的,甚至可以說,他們背叛了的,是「平等」這個少說也有二百多年歷史的人權價值。(2014.12.12)
2014-12-01
不罵騙子反罵學生?
夠了,滿嘴都是假話、大話、空話的先生大人們。
把「公民廣場」稱作「政府總部前地」,是否就可封閉有理?把「催淚彈」說成是「催淚煙」,「射水炮」說成是「灑水」,「反恐特勤」變為「專業移除」,暴打校園記者變成「扶起」他,是否就立即斯文有禮、專業有嘉?
也許,墮落在昨天裡的官員,以為市民只靠《大公》《文匯》或者CCTVB,甚麼年代了?這一秒的暴行下一秒就讓大家看清,這不叫「呃LIKE」而是「廣傳」。
最大的謊話當然是人大口中的「民主」和「普選」,花盡心思讓少數人仗著特權操控選舉,還說是「普及而平等」?誰厚著臉皮叫人「袋住先」的都不過是騙子,不去罵騙子卻反過來罵戳破謊言的學生?當自己是甚麼人,當這裡是甚麼地方了?(2014.12.01)
把「公民廣場」稱作「政府總部前地」,是否就可封閉有理?把「催淚彈」說成是「催淚煙」,「射水炮」說成是「灑水」,「反恐特勤」變為「專業移除」,暴打校園記者變成「扶起」他,是否就立即斯文有禮、專業有嘉?
也許,墮落在昨天裡的官員,以為市民只靠《大公》《文匯》或者CCTVB,甚麼年代了?這一秒的暴行下一秒就讓大家看清,這不叫「呃LIKE」而是「廣傳」。
最大的謊話當然是人大口中的「民主」和「普選」,花盡心思讓少數人仗著特權操控選舉,還說是「普及而平等」?誰厚著臉皮叫人「袋住先」的都不過是騙子,不去罵騙子卻反過來罵戳破謊言的學生?當自己是甚麼人,當這裡是甚麼地方了?(2014.12.01)
2014-11-28
若無新聞自由 勢將冤獄處處
從《南早》的片段可清晰看到,其實是警察轉身時面部踫到後面《蘋果》記者的攝錄機,所謂「襲警」,子虛烏有。
由此亦可反證,若無新聞自由,香港勢將淪為冤獄城市。
冤獄處處,如何生活?現行通識課程中,是有教導學生以新聞自由來評鑑生活質素的。《蘋果》記者和早前NOW新聞台人員的遭遇,正是這部份課程的鮮活教材,通識科的公民教育任務,於此亦可見一二。(2014.11.28)
由此亦可反證,若無新聞自由,香港勢將淪為冤獄城市。
冤獄處處,如何生活?現行通識課程中,是有教導學生以新聞自由來評鑑生活質素的。《蘋果》記者和早前NOW新聞台人員的遭遇,正是這部份課程的鮮活教材,通識科的公民教育任務,於此亦可見一二。(2014.11.28)
2014-10-08
製造不平等 人大框架乏憲制基礎
學聯和政府即將展開對話,議題設定為「政改憲制基礎」和「政改法律規定」。按政府政改論述的思路,所謂「憲制基礎」和「法律規定」,大抵又是那種按人大議決(例如「五部曲」和「政改框架」)和《基本法》條文(例如強調特首候選人提名要經提名委員「會」的集體意志)等。
這是「以法管治」(Rule by Law)的理路,用戴耀廷的說法,極其量是法治觀念裡較低層次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當然不及「以法限權」和「以法達義」。這種低層次的「法治」以這樣的邏輯立論:(1) 政改須符合《基本法》,(2) 人大框架符合《基本法》,所以(3) 人大框架可用於政改。
以這樣立論,對「公民提名」或「符合國際標準」等訴求的批評,是指其不符《基本法》,既然連大前提也不符合了,則似乎往後甚麼都不必談。這樣的論點以《基本法》的條文為起點,政府大抵以為這樣就算是「憲政基礎」和「法律規定」,所以,官員這樣設題,自然必贏。這是一種中學生辯論常見的心態,把論題作出有利己方立論的界定,便可必贏。
問題是,只有「自圓其說」、「同義反覆」(即Tautology),才會「必贏」,像強調提名須組織提名的觀點,便一再強調「提名委員」不等同「提名委員會」,這個多出的「會」字,便是組織提名的意思,於是提名委員會過半數提名,便像「理所當然」似的。
這種思路的缺陷,在於把論點放在一個封閉的系統內。官員或者以為這就是「憲制基礎」,即以《基本法》(小憲法)條文為基礎,他們以白紙黑字寫明的基礎作為邏輯立論的大前提,只要小前提符合了,立論彷彿穩如泰山。可是,官員不能也不敢再追問的是,這些規定理據何在?是否和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相違?這些理據、價值,才是比條文更基本的、價值上的「憲制基礎」。
這就是說,官員以為以「憲制寫了甚麼」作為基礎,但他們不能也不敢回答「憲政如此規定,有甚麼基礎?」,前者是問What,就是官員最想於這次談判用來與學校糾纏的武器:法律條文;後者是問Why,則是學聯以及參與佔領運動的人民所追求的:公義。
不平等,就是人大框架中有虧公義的一大問題。提倡「公民提名」,其實只是在只有四大界別提委有提名權的制度外,作出補救,讓每個公民都有提名權。嚴格來說,即使補充了「公民提名」,提委會成員和普通公民的提名權仍然是不平等的,不過,這種不平等在於程度上的差異,並非「有」或「無」的分別,不平等的問題得以紓緩,所以「公民提名」是忍讓的,顧全大局的,可惜,這種忍讓的訴求仍被斷然棄絕。
曾經有過方案普及提委會選民基礎來解決這種不平等的問題,如果提委會成員均由三百多萬選民普選出來,則平等問題固然仍會因各界別選民數目有異,而使當選提委所代表的票值仍有不同,不過如上所述,則那只是平等程度上的差異,而非有或無的分別。人大框架下,提委會組成須按照選委會四大界別,不少詮釋即指出,這其實就是拒絕普選提委會,所謂擴大選民基礎的方案,都只能是小修小補,絕大部份不屬於四大界別的選民,無論直接或間接,均仍然無權提名,這便是不平等,是人大框架有虧公義的問題之一。
無論是《中國憲法》(第33條)或《基本法》(第25條),均寫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條款,可是,若按人大框架制訂特首選舉的制度,則明顯違反了這些人人平等的條款。只看人大框架,或者《基本法》第45條,以為就有了所謂「憲制基礎」,可謂大錯特錯,因為按人大框架所設立的制度,必然違反平等,有虧公義,不能為文明和進步的香港公民社會所接受的,所以說,人大框架是缺乏憲政基礎的。(2014.10.08)
這是「以法管治」(Rule by Law)的理路,用戴耀廷的說法,極其量是法治觀念裡較低層次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當然不及「以法限權」和「以法達義」。這種低層次的「法治」以這樣的邏輯立論:(1) 政改須符合《基本法》,(2) 人大框架符合《基本法》,所以(3) 人大框架可用於政改。
以這樣立論,對「公民提名」或「符合國際標準」等訴求的批評,是指其不符《基本法》,既然連大前提也不符合了,則似乎往後甚麼都不必談。這樣的論點以《基本法》的條文為起點,政府大抵以為這樣就算是「憲政基礎」和「法律規定」,所以,官員這樣設題,自然必贏。這是一種中學生辯論常見的心態,把論題作出有利己方立論的界定,便可必贏。
問題是,只有「自圓其說」、「同義反覆」(即Tautology),才會「必贏」,像強調提名須組織提名的觀點,便一再強調「提名委員」不等同「提名委員會」,這個多出的「會」字,便是組織提名的意思,於是提名委員會過半數提名,便像「理所當然」似的。
這種思路的缺陷,在於把論點放在一個封閉的系統內。官員或者以為這就是「憲制基礎」,即以《基本法》(小憲法)條文為基礎,他們以白紙黑字寫明的基礎作為邏輯立論的大前提,只要小前提符合了,立論彷彿穩如泰山。可是,官員不能也不敢再追問的是,這些規定理據何在?是否和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相違?這些理據、價值,才是比條文更基本的、價值上的「憲制基礎」。
這就是說,官員以為以「憲制寫了甚麼」作為基礎,但他們不能也不敢回答「憲政如此規定,有甚麼基礎?」,前者是問What,就是官員最想於這次談判用來與學校糾纏的武器:法律條文;後者是問Why,則是學聯以及參與佔領運動的人民所追求的:公義。
不平等,就是人大框架中有虧公義的一大問題。提倡「公民提名」,其實只是在只有四大界別提委有提名權的制度外,作出補救,讓每個公民都有提名權。嚴格來說,即使補充了「公民提名」,提委會成員和普通公民的提名權仍然是不平等的,不過,這種不平等在於程度上的差異,並非「有」或「無」的分別,不平等的問題得以紓緩,所以「公民提名」是忍讓的,顧全大局的,可惜,這種忍讓的訴求仍被斷然棄絕。
曾經有過方案普及提委會選民基礎來解決這種不平等的問題,如果提委會成員均由三百多萬選民普選出來,則平等問題固然仍會因各界別選民數目有異,而使當選提委所代表的票值仍有不同,不過如上所述,則那只是平等程度上的差異,而非有或無的分別。人大框架下,提委會組成須按照選委會四大界別,不少詮釋即指出,這其實就是拒絕普選提委會,所謂擴大選民基礎的方案,都只能是小修小補,絕大部份不屬於四大界別的選民,無論直接或間接,均仍然無權提名,這便是不平等,是人大框架有虧公義的問題之一。
無論是《中國憲法》(第33條)或《基本法》(第25條),均寫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條款,可是,若按人大框架制訂特首選舉的制度,則明顯違反了這些人人平等的條款。只看人大框架,或者《基本法》第45條,以為就有了所謂「憲制基礎」,可謂大錯特錯,因為按人大框架所設立的制度,必然違反平等,有虧公義,不能為文明和進步的香港公民社會所接受的,所以說,人大框架是缺乏憲政基礎的。(2014.10.08)
2014-10-07
龔廣培校長致同學信(2.0)
說明:專業操守不容許教育人員對學生只談片面之詞,尤其是有重大爭議的話題,所以筆者把近日盛傳的一位校長致同學談佔中的信,改寫成新版,就當是行家對行家的一種補充吧。對同學來說,原信和2.0版並讀,或可更有學習的意義。無意循此途閱讀的讀者,則大可只讀新版,或直接到學校網頁閱讀原信。
2014.10.06
各位同學:
【校長表態 也談爭議根源】
大家要校長就佔中表態,好。不過,作為專業的教育人員,我不會跟大家只談佔中,因為那是偏頗的,很易誤導各位同學的,我有責任請大家一併思考「佔中是為了甚麼?」這是佔中爭議的根源,大家不能忽略。其他重大問題包括:反對者說佔中人士是為了私利,大家同意嗎?有沒有證據?佔中人士說是為了爭取平等的選舉制度,大家同意嗎?有沒有證據?私利和平等兩種說法,哪一種較合理?
【公務訴求 並非敵對】
回說佔中。有人說佔中人士以政府和警察為敵,有沒有證據這樣說呢?各位同學更要留意,這種敵我劃分的修辭,對爭議有甚麼作用呢?作為校長,給同學寫信,我的專業操守提醒我,沒有足夠證據,是不應該這樣說的。當然,佔中人士訴求的對象,是政府;要維持秩序的,是警察;但這不應該是一種敵對關係,比方說,同學對學校的事情有意見,有訴求,來找我要求改善,我不答應,同學進一步在我的辦公室門外靜坐繼續爭取,我也不會認為同學是以我為敵的。
【不便與不義 孰輕孰重?】
當然,和平集會的地點發展到干諾道中、彌敦道、廣東道、銅鑼灣軒尼詩道等,是會對日常生活引起不便的,不過,我請同學不要只看到這種不便,而同時也要分析,集會所爭取的平等制度,其實也惠及每一個人,當爭取者經歷提交意見、民間全民投票、公眾議論、和平集會等等方式,政府都像充耳不聞,毫不合理地不接納平等的訴求,甚至要硬推一個不平等的制度,則較諸和平集會所引起的不便,何者問題更嚴重?何況,力量較大,責任就較大,手握公權力的人不合理硬要把選舉設計得不平等時,人民是否就要俯首聽命?俯首聽命會否同樣會引起不便(或者用「不便」是太輕微了,應該說「不公不義」才對)?不過,同學們,更要仔細分析的是,其實這種不便,是否真的大得像某些媒體所渲染的一樣?
【誰令佔領擴散?】
有人說,現在的和平集會是一種「我不需經你同意便在你家門口和平示威而你是不會或不准發聲的」的思維模式,我請同學留意,最初的集會是在誰的家門嗎?不是,當初的集會要求在政府總部外的空地,人民叫那裡做「公民廣場」。有文件為證,那裡早在設計是就是用來讓公民集會之用的,可以說,那不是誰的家門,只是公共的地方。問題是,看看事實,政府把公民廣場用高高的圍欄圍封,又不許在哪裡舉行集會,請願人士便在對開的添美道集會,人數一多,便擠出了干諾道中,政府不但沒有開放公民廣場、添馬公園以疏導人流,更演變成用胡椒噴霧、摧淚彈驅趕市民,激起市民的情緒,演變成圍堵旺角、銅鑼灣等地,佔中人士一直說和平集會,不避拘捕的,但政府既沒有讓集會在公民廣場舉行,更只驅趕而不是拘捕集會人士,那麼,同學以為,最後演變成在鬧市示威集會,誰應負較大的責任?不作這些分析,而只突出「在你家門」的這種說法,是否合理公允?
【不平等的代價】
至於代價,的確,這幾天的事件,社會是要付出代價的,但那是否真的大的不可接受呢?我更想談談不平等制度下的代價,有人這樣說,「近年官商勾結伎倆更成熟或更不要臉(例如新界東北發展),年輕人人生機會的不均以致早被壟斷(例如學生升學或就業的分隔和渺茫),權貴資本主義如泰山壓頂(例如種種大陸對港如恩主的說法),而這一次人大的決定,就是要把這種種鞏固甚至強化,美其名是制度是法治,是尊重《基本法》,其實就是要把至為關鍵的政治權利不平等合理法,合法化,甚至傳之千秋」。請大家比較一下,以上的問題,和這數天集會引起的不便,何者更難以接受?或者同學會說,大家多數住元朗、洪水橋附近,不知道受到集會影響的市民的困難,引起不便和困難,一個都嫌多。這很好,一個都嫌多,那麼,拆遷菜園村、發展新界東北時毀人家園呢,連石仔嶺的安老院也被迫遷,我們會否也採用這種「一個不便都嫌多」的標準?我實在不想你們在這時又會說,要發展就要有人犧牲,因為,這實在是雙重標準,要不得啊。
【於公眾地方提公眾訴求 為何不?】
至於集會地點的選擇,我認為也要合理一點。舉例說,如果你們為爭取民主而在崇德操場罷課,我相信學校附近的街坊都不會反對,至於欣賞與否,我不知道,但不會留意,則似乎可以肯定。若有人說,不要在崇德操場了,不如在各自在家集會吧,你覺得這集會有意義嗎?公眾訴求的集會,為甚麼不是在公眾地方的呢?
【居民誤解 校長可協助澄清】
如果大家選擇佔領洪水橋輕鐵隧道罷課,要洪水橋居民要嘛走遠一點,利用其他過路設施過馬路;要嘛就是在車來車往的青山公路橫過馬路。試想想,居民會支持你們嗎?當然,如果大家一開始就用這種「佔領」的方式,甚至在政府釋出善意和讓步後仍然不退,則你們很可能是為佔領而佔領,這就妨礙了公眾生活,居民當然不會支持。可是,如果你們是用盡其他方法(像上面所說的公眾議論、民間公投等),政府也一意孤行,則校長在此可以承諾,即使有居民不同意,我也會挺身而出,向居民解釋,爭取他們的支持。如果居民因此和大家發生衝突,我也不會認為那是大家咎尤自取的,因為大家是和平集會,講手衝突的不是你們。我知道,時間愈久,發生衝突的機會或會愈大,但較大的責任,仍然在先用暴力的一方,而不是和平集會的一方,而若政府沒有盡力維持秩序(例如區隔不同意見的兩方,正是警方的責任,這是有法院判例支持的),則政府的責任更大。當然,用暴力去解決問題,在講求文明的今天,是會遭人唾棄的,但我不會認為和平集會是暴力發生的原因,更不會引導大家誤信凡和平集會都會引發暴力。
【應對不義中立嗎?】
既然大家口口聲聲「愛國不一定愛黨」,那「支持民主也不一定要支持佔中、支持全港罷教和罷課」,是不是同一個思維方式呢?老實說,我不支持一切導致「一拍兩散,玉石俱焚」的政治行動。不過,作為校長,我不會停留在那種各打五十大板的立場,這種中立是虛偽的,因為這種中立並沒有探討問題的根源,沒有改變不平等不合理的現狀,我不會只說我不支持甚麼,請你們小心聆聽,不支持佔中,不支持罷課,但又提不出甚麼其他方式來爭取平等的制度,甚至對警察不適當的使用武力也不聞不問,這實際是支持了哪一方?打個比方:你突然聽到後面大雄慘叫一聲,轉身過去你看到大雄倒在地上,胖虎則在旁邊凶神惡煞似的,甚至要整個騎在大雄身上再打,你應否說「支持不要打架也不一定支持大雄」「大雄不要推開胖虎,否則兩個都跌倒了,是一拍兩散,玉石俱焚」?
【理性分析 不能或缺】
第二,有人說「佔中人士以為他們是代表全港民意」,我請你們去搜證一下,再思考佔中或反佔中的民意較強,較合理。為了政治立場,的確連親戚、朋友甚至家人也會爭拗的,但爭論若能維持理性,實在是明辨是非的好方法,同學不也很喜歡辯論比賽嗎?我希望你們學到辯論的素養,對邏輯不通,缺乏理據的觀點,要指出問題;若大家各有其理,也須判斷哪一方較合理;同樣都合理了,則對最後的結論或立場也就互相尊重。指出對方的錯誤或不合理處,決不算是「敵我矛盾,非友即敵」,這兩句話,常常是堅持不合理論點的人用來逃避批評的煙幕吧了,我希望你們不要淪落到像烏賊一樣,要靠噴出一團墨汁來遁逃。其實,若沒有中間的過程和分析,只一跳就跳到去甚麼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上去,則只不過是維持現狀的最佳藉口,這當然不算「另類的專制」,而是「現實的專制」,當然不配稱為民主。
【注意空廢話語 也小心暗示】
「至於政客,行動前若不會先思考自己所說的每一句話、所做的每一件事,會為自己的政治前途帶來什麽影響、帶來多少籌碼的,那便不是政客。」不過,且慢,各位同學,不要中計,把上述的話中的「政客」換成其他人,「政治」換成相應的界別或事業,是否也一樣,例如:「至於校長,給學生寫信前若不會先思考自己所說的每一句話、所寫的每一句,會為自己的事業前途帶來什麽影響、帶來多少籌碼的,那便不是校長。」這句話暗示了甚麼?這個暗示,對句中的人是否公允?順帶一提,只說抽象的放諸四海皆準的話,而沒有具體的情境和實據,往往好像很有道理其實卻是空廢有餘的,各位同學應該小心留意。
【警察與戴教授 誰的責任較大?】
戴教授不是政客,他也從不以群眾的領袖自居。人民運動是會反覆多變的,一來,這是因為整場運動發展至今,主要的動力都是人民自發的,二來,也受著不同力量的影響,包括政府,也包括其他。其他的我且不細說了,就說政府吧。那晚學生要重返公民廣場,為甚麼警方立刻拘捕了學生領袖,而且刻意延長拘留時間,難道他們不知道這不合理,只會引起更大民憤嗎?翌日大批市民出來集會後,戴教授宣佈啟動佔中了,他和參與佔中的市民早已多次明言會接受拘捕的,警方為甚麼不和平而有秩序地拘捕他們呢?反而要用胡椒噴霧,要用催淚彈,甚至有警員用長鎗指向市民?警方使用催淚彈時,市民的確會散開的,但這時警察又不推進,這樣只會讓更多的示威市民聚集,甚至跑去其他地區佔領,這樣的亂局,你們認為應由戴教授一人負責嗎?根據誰有較大力量誰就有較大責任的原則,若有人認為政府對此亂局有較大責任,各位同學是否同意?若不同意,大家有甚麼理由呢?若同意,則大家又可追問,政府不是想平息事件的嗎?為甚麼會採取這樣會激起更大矛盾的策略?政府中有權決策的人,是有人想引發更大的矛盾嗎?或者說,引發更大矛盾,對誰最有利?抑或,根本沒有這麼複雜,只是有權作這決策的人無能無知得連這會引發更大矛盾也不知道?各位同學,往深一層再作分析吧,只談戴教授,是不免膚淺了的。
【缺論證的懷疑 反智反教育】
至於政客,有一種常見論調是,「他們(政客)推大學生出來」、「連中學生也推出來打頭陣」。中間的關鍵詞,大家看出了嗎?對,「推」。實情呢?說「推」的人是否有實據呢?他們或者假設,學生身份就等同被動、無知、沒有主見。說這種話的人,或者對當今的學生認識得太淺薄了。今天,不少學生對政治議題的了解,已不只是電視的新聞畫面,網上很多評論其實也很獨到,很有解釋力的,當然,差劣、煽情的也很多。我想大家留意,像「利用市民對學生的一份尊重、愛護和信任,先領一個頭彩,而自己則在大後方,養精蓄銳,俟機抽抽水,爭取將來的政治籌碼,政客的本色顯露無遺。」這種話,若沒有明確指的是誰,沒有合理論證,則只會產生一種暗示的作用,讓大家自行把心中的人物(例如議員)配對,這樣的暗示作用,其實是反智、反教育得很的,請留意,我不是要大家相信有或沒有人「抽水」,而是大家相信之前,應該作出合理的思辯,作為大家的校長,我有提醒大家的責任。何況,動輒懷疑人家的動機不會讓我們思考更清晰,比方說,我給大家寫這封信,同時又放上學校網頁,讓公眾可以看到,一定引起不同意者的反駁,但同時又得到同意者的認許,則大家是否又可懷疑我若有不持平,是在博取其中一方的歡心呢?
【校長子女讀哪校 與校長工作又何干?】
至於叫自己子女出來佔中的論調,我反而覺得很奇怪,不是一早說好不應讓未成年的年輕人參與佔中嗎?連佔中的發起人像戴教授也這樣說呢,為甚麼批評佔中的一方,到反對時又連人家的子女也拉來一起談呢?就以校長來說吧,我知道許多校長的子女都不是入讀校長任職的學校的,這當中有很多理由,但應該這樣就批評這些校長嗎?
【反思自己的閱讀過程】
至於學生(不包括學生領袖),思想單純而入世不深,無論他們的表現怎樣,是和平還是激進,他們的一腔熱誠,是無庸置疑和得到市民認同的。至於他們是否被利用,還是已經消化所有訊息和評估形勢,才參加行動,我不敢說,那些只能讓歷史去評價。我們誰都沒有資格說誰是歷史的罪人,除非你真的掌握一些不為人知的資訊,又或你有預知未來的能力。
小心,又來了,各位同學,我是刻意把上述一段寫成這樣的,大家不妨反思一下剛才自己閱讀時的思路,有否留意到,字面雖然說得四平八穩,沒有判斷,但只突出「是否被利用」,會否已在暗示,並讓大家覺得有一種「被利用的可能」?這樣說,又有合理證據嗎?為甚麼要作出暗示?利用暗示是否為了避開舉證的責任?各位吸收資訊時要小心啊,不要因為我是校長,就以為我全都正確啊。讀到這裡,如果你還留意到我那句「不包括學生領袖」那一句,你大抵已具有批判閱讀的能力了。各位同學,不要誤會我作為校長竟然真的這樣寫啊,我是在刻意植入一點「反面教材」呢。
【誰樂見騷亂?】
最後,佔中是否必然引致騷亂呢?試想一想,如果政府容讓佔中人士在公民廣場集會(那麼他們就不會分散到不同地區佔領去),如果警方逐一拘控佔中人士(他們早已公開宣稱不會拒捕),整個運動還會持續到今天嗎?這一點,難度政府有權決策的人,會想不到嗎?再想下去,是否有人本來可以有秩序地處理而沒去做,反而樂見騷亂呢?成年人是心中有數的,同學們呢?
【了解文革 可讀甚麼】
我知道,有人已經刻意地利用粗淺的去分析讓人把佔中聯想到文革,把學生聯想到紅衛兵,對此,我會建議各位同學,不妨做一下研習,看看今天的學生和當年的紅衛兵是否有本質上的不同?看看這一次自下而上的人民運動和當年作為政權內的派系鬥爭的 工具,由掌權者策動的文革,是否有本質上的不同?各位同學,若想多了解文革,除了看《天讎》、陳若曦的小說或其他傷痕文學外,更可以看看各種較嚴謹的研究,以及參與者的回憶錄,舉例說,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就很有系統的出版了不少,我們的同學是也不難讀懂的。
【不可迴避的是非判斷】
政治鬥爭的不為人知的一面,並非一般市民所能解讀,更何況是中學生?當然,政治研究或分析,需要相當的基礎知識、資料和分析能力,但我希望大家做的,不一定是政治學上的鑽研,而是一種對公共事務上的是非的判斷。舉例說,特首選舉為甚麼只許千多人有提名的特權,而不是人人有平等的提名權?不是說天賦人權,人人平等的嗎?只是千多人有權提名,其餘數百萬公民沒有權,這樣是平等抑或不平等,是否可以為香港社會所接受,我相信以各位同學的教育水平,已經可以得出一個答案,而無須甚麼高深的政治學理論,甚者甚麼內幕消息的吧。
【不亂 是否等同維持現狀?】
試想想:香港亂了,誰會得到最大的益處?中國亂了,誰會得到最大的益處?更要想,所謂不亂,是甚麼意思?是否維持目前的不平等現狀?例如,早陣子吳亮星的會議主持技巧之差劣,大家都見識過了吧,本校同學之中,就有不少能夠主持會議比他優秀和公允的,若沒有功能組別的保障,他還可以做立法會議員,甚至主持財委會嗎?
【香港民主 何關國家安全?】
昨夜除佔中的新聞外,最觸目的便是美國取消已有三十年歷史的售賣武器予越南的禁制令,肯售賣武器給越南,此舉可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不過,若有人忽然提起這件事而讓你把香港的民主聯想到國家安全的問題,早前不是有人這樣做了嗎?這些人說得好像香港人有了民主就會危害國家似的。各位同學,我有責任告訴你們,任何人想這樣引起你們的聯想,其實是想你不經理性思考就信任他了,這樣是好是壞,是應該或不應該,你們自會分曉的吧。
【學生勇於承擔】
作為教育工作者,保護學生不受傷害是我們的天職之一,與此同時,培育理性的、具批判力的公民,也是我們的任務。特區教育改革提倡「樂善勇敢」大抵仍然有效吧,當中就有「勇於承擔」,是我們在不少學生(包括學生領袖)身上看到的,反而,我們要切戒把一己的見解,強加於學生,使學生不經理性思辨就接受過來。
【釜底抽薪 在公權力】
當然,教師也是公民,參與社會事務,是公民權利之一。針對目前的困局,我們當然極不想看到暴力流血的場面,這可以分兩方面來說,一是敦促政府恰當地運用其公權力,包括如何處理好和平集會的秩序,以及讓任何派別的市民都可行使集會、言論的權利;二是尊重市民的意見,而不是擺出一種「意見接受,態度照舊」的態度,一副享有公權力便可任意運用,市民奈不了何的樣子。簡單來說,目前的困局,底因在公權力能否恰當運用的問題,這樣才是真正的釜底抽薪。
【不能只看到肢體暴力】
和平集會遇上暴力了,恐防學生遇到暴力,我們為師的,當然十分擔心,可是,如果我們只看到肢體暴力可以讓人流血,卻不理不平等的暴力更讓人窒息,則我們的所謂擔心,會否也太偽善了一點?
【理性思維 至為重要】
希望大家今天能收拾心情,檢視過去十天來所學到的東西和對政治的覺醒,讓它慢慢在自己的內心沈澱,醞釀成為自己明天要走得更高更遠的用糧。如你想為自己的社會和國家多做一點事,記著:一顆無私的心、紮實的學問根基、開闊的眼界和胸襟、明察秋毫的分析力、平和的心境、冷靜的思考、和而不同的處事方式、謙虛學習的態度,一一都需要假以時日,細心栽培,才能發芽生長,欲速則不達。這種種不同能力中,最重要的是理性的思維,區分事實與意見,留意當中是否有合理的論證、充份的論據,不要因為人家的身份(例如是否校長)或語氣(例如是否動輒破口大罵等)而影響你對那些觀點的認同與否。
【身體力行 秉持專業】
校長對崇德人,對大家理性的理解和參與公共事務,永遠充滿期盼及給予支持。在這方面,我也希望自己身體力行,至於自己能否秉持專業的原則,就要留待大家和行家批評論斷了。
I love you, Shungtakians.
龔廣培啟
P.S. 下款加啟告語,其實已不多用,更有人說,長輩給後輩寫信,若用「啟」則有失體統,但我仍然用了,以示我奉行民主,以各位同學為平輩相待吧。這一點,同學懂的。(2014.10.07)
2014.10.06
各位同學:
【校長表態 也談爭議根源】
大家要校長就佔中表態,好。不過,作為專業的教育人員,我不會跟大家只談佔中,因為那是偏頗的,很易誤導各位同學的,我有責任請大家一併思考「佔中是為了甚麼?」這是佔中爭議的根源,大家不能忽略。其他重大問題包括:反對者說佔中人士是為了私利,大家同意嗎?有沒有證據?佔中人士說是為了爭取平等的選舉制度,大家同意嗎?有沒有證據?私利和平等兩種說法,哪一種較合理?
【公務訴求 並非敵對】
回說佔中。有人說佔中人士以政府和警察為敵,有沒有證據這樣說呢?各位同學更要留意,這種敵我劃分的修辭,對爭議有甚麼作用呢?作為校長,給同學寫信,我的專業操守提醒我,沒有足夠證據,是不應該這樣說的。當然,佔中人士訴求的對象,是政府;要維持秩序的,是警察;但這不應該是一種敵對關係,比方說,同學對學校的事情有意見,有訴求,來找我要求改善,我不答應,同學進一步在我的辦公室門外靜坐繼續爭取,我也不會認為同學是以我為敵的。
【不便與不義 孰輕孰重?】
當然,和平集會的地點發展到干諾道中、彌敦道、廣東道、銅鑼灣軒尼詩道等,是會對日常生活引起不便的,不過,我請同學不要只看到這種不便,而同時也要分析,集會所爭取的平等制度,其實也惠及每一個人,當爭取者經歷提交意見、民間全民投票、公眾議論、和平集會等等方式,政府都像充耳不聞,毫不合理地不接納平等的訴求,甚至要硬推一個不平等的制度,則較諸和平集會所引起的不便,何者問題更嚴重?何況,力量較大,責任就較大,手握公權力的人不合理硬要把選舉設計得不平等時,人民是否就要俯首聽命?俯首聽命會否同樣會引起不便(或者用「不便」是太輕微了,應該說「不公不義」才對)?不過,同學們,更要仔細分析的是,其實這種不便,是否真的大得像某些媒體所渲染的一樣?
【誰令佔領擴散?】
有人說,現在的和平集會是一種「我不需經你同意便在你家門口和平示威而你是不會或不准發聲的」的思維模式,我請同學留意,最初的集會是在誰的家門嗎?不是,當初的集會要求在政府總部外的空地,人民叫那裡做「公民廣場」。有文件為證,那裡早在設計是就是用來讓公民集會之用的,可以說,那不是誰的家門,只是公共的地方。問題是,看看事實,政府把公民廣場用高高的圍欄圍封,又不許在哪裡舉行集會,請願人士便在對開的添美道集會,人數一多,便擠出了干諾道中,政府不但沒有開放公民廣場、添馬公園以疏導人流,更演變成用胡椒噴霧、摧淚彈驅趕市民,激起市民的情緒,演變成圍堵旺角、銅鑼灣等地,佔中人士一直說和平集會,不避拘捕的,但政府既沒有讓集會在公民廣場舉行,更只驅趕而不是拘捕集會人士,那麼,同學以為,最後演變成在鬧市示威集會,誰應負較大的責任?不作這些分析,而只突出「在你家門」的這種說法,是否合理公允?
【不平等的代價】
至於代價,的確,這幾天的事件,社會是要付出代價的,但那是否真的大的不可接受呢?我更想談談不平等制度下的代價,有人這樣說,「近年官商勾結伎倆更成熟或更不要臉(例如新界東北發展),年輕人人生機會的不均以致早被壟斷(例如學生升學或就業的分隔和渺茫),權貴資本主義如泰山壓頂(例如種種大陸對港如恩主的說法),而這一次人大的決定,就是要把這種種鞏固甚至強化,美其名是制度是法治,是尊重《基本法》,其實就是要把至為關鍵的政治權利不平等合理法,合法化,甚至傳之千秋」。請大家比較一下,以上的問題,和這數天集會引起的不便,何者更難以接受?或者同學會說,大家多數住元朗、洪水橋附近,不知道受到集會影響的市民的困難,引起不便和困難,一個都嫌多。這很好,一個都嫌多,那麼,拆遷菜園村、發展新界東北時毀人家園呢,連石仔嶺的安老院也被迫遷,我們會否也採用這種「一個不便都嫌多」的標準?我實在不想你們在這時又會說,要發展就要有人犧牲,因為,這實在是雙重標準,要不得啊。
【於公眾地方提公眾訴求 為何不?】
至於集會地點的選擇,我認為也要合理一點。舉例說,如果你們為爭取民主而在崇德操場罷課,我相信學校附近的街坊都不會反對,至於欣賞與否,我不知道,但不會留意,則似乎可以肯定。若有人說,不要在崇德操場了,不如在各自在家集會吧,你覺得這集會有意義嗎?公眾訴求的集會,為甚麼不是在公眾地方的呢?
【居民誤解 校長可協助澄清】
如果大家選擇佔領洪水橋輕鐵隧道罷課,要洪水橋居民要嘛走遠一點,利用其他過路設施過馬路;要嘛就是在車來車往的青山公路橫過馬路。試想想,居民會支持你們嗎?當然,如果大家一開始就用這種「佔領」的方式,甚至在政府釋出善意和讓步後仍然不退,則你們很可能是為佔領而佔領,這就妨礙了公眾生活,居民當然不會支持。可是,如果你們是用盡其他方法(像上面所說的公眾議論、民間公投等),政府也一意孤行,則校長在此可以承諾,即使有居民不同意,我也會挺身而出,向居民解釋,爭取他們的支持。如果居民因此和大家發生衝突,我也不會認為那是大家咎尤自取的,因為大家是和平集會,講手衝突的不是你們。我知道,時間愈久,發生衝突的機會或會愈大,但較大的責任,仍然在先用暴力的一方,而不是和平集會的一方,而若政府沒有盡力維持秩序(例如區隔不同意見的兩方,正是警方的責任,這是有法院判例支持的),則政府的責任更大。當然,用暴力去解決問題,在講求文明的今天,是會遭人唾棄的,但我不會認為和平集會是暴力發生的原因,更不會引導大家誤信凡和平集會都會引發暴力。
【應對不義中立嗎?】
既然大家口口聲聲「愛國不一定愛黨」,那「支持民主也不一定要支持佔中、支持全港罷教和罷課」,是不是同一個思維方式呢?老實說,我不支持一切導致「一拍兩散,玉石俱焚」的政治行動。不過,作為校長,我不會停留在那種各打五十大板的立場,這種中立是虛偽的,因為這種中立並沒有探討問題的根源,沒有改變不平等不合理的現狀,我不會只說我不支持甚麼,請你們小心聆聽,不支持佔中,不支持罷課,但又提不出甚麼其他方式來爭取平等的制度,甚至對警察不適當的使用武力也不聞不問,這實際是支持了哪一方?打個比方:你突然聽到後面大雄慘叫一聲,轉身過去你看到大雄倒在地上,胖虎則在旁邊凶神惡煞似的,甚至要整個騎在大雄身上再打,你應否說「支持不要打架也不一定支持大雄」「大雄不要推開胖虎,否則兩個都跌倒了,是一拍兩散,玉石俱焚」?
【理性分析 不能或缺】
第二,有人說「佔中人士以為他們是代表全港民意」,我請你們去搜證一下,再思考佔中或反佔中的民意較強,較合理。為了政治立場,的確連親戚、朋友甚至家人也會爭拗的,但爭論若能維持理性,實在是明辨是非的好方法,同學不也很喜歡辯論比賽嗎?我希望你們學到辯論的素養,對邏輯不通,缺乏理據的觀點,要指出問題;若大家各有其理,也須判斷哪一方較合理;同樣都合理了,則對最後的結論或立場也就互相尊重。指出對方的錯誤或不合理處,決不算是「敵我矛盾,非友即敵」,這兩句話,常常是堅持不合理論點的人用來逃避批評的煙幕吧了,我希望你們不要淪落到像烏賊一樣,要靠噴出一團墨汁來遁逃。其實,若沒有中間的過程和分析,只一跳就跳到去甚麼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上去,則只不過是維持現狀的最佳藉口,這當然不算「另類的專制」,而是「現實的專制」,當然不配稱為民主。
【注意空廢話語 也小心暗示】
「至於政客,行動前若不會先思考自己所說的每一句話、所做的每一件事,會為自己的政治前途帶來什麽影響、帶來多少籌碼的,那便不是政客。」不過,且慢,各位同學,不要中計,把上述的話中的「政客」換成其他人,「政治」換成相應的界別或事業,是否也一樣,例如:「至於校長,給學生寫信前若不會先思考自己所說的每一句話、所寫的每一句,會為自己的事業前途帶來什麽影響、帶來多少籌碼的,那便不是校長。」這句話暗示了甚麼?這個暗示,對句中的人是否公允?順帶一提,只說抽象的放諸四海皆準的話,而沒有具體的情境和實據,往往好像很有道理其實卻是空廢有餘的,各位同學應該小心留意。
【警察與戴教授 誰的責任較大?】
戴教授不是政客,他也從不以群眾的領袖自居。人民運動是會反覆多變的,一來,這是因為整場運動發展至今,主要的動力都是人民自發的,二來,也受著不同力量的影響,包括政府,也包括其他。其他的我且不細說了,就說政府吧。那晚學生要重返公民廣場,為甚麼警方立刻拘捕了學生領袖,而且刻意延長拘留時間,難道他們不知道這不合理,只會引起更大民憤嗎?翌日大批市民出來集會後,戴教授宣佈啟動佔中了,他和參與佔中的市民早已多次明言會接受拘捕的,警方為甚麼不和平而有秩序地拘捕他們呢?反而要用胡椒噴霧,要用催淚彈,甚至有警員用長鎗指向市民?警方使用催淚彈時,市民的確會散開的,但這時警察又不推進,這樣只會讓更多的示威市民聚集,甚至跑去其他地區佔領,這樣的亂局,你們認為應由戴教授一人負責嗎?根據誰有較大力量誰就有較大責任的原則,若有人認為政府對此亂局有較大責任,各位同學是否同意?若不同意,大家有甚麼理由呢?若同意,則大家又可追問,政府不是想平息事件的嗎?為甚麼會採取這樣會激起更大矛盾的策略?政府中有權決策的人,是有人想引發更大的矛盾嗎?或者說,引發更大矛盾,對誰最有利?抑或,根本沒有這麼複雜,只是有權作這決策的人無能無知得連這會引發更大矛盾也不知道?各位同學,往深一層再作分析吧,只談戴教授,是不免膚淺了的。
【缺論證的懷疑 反智反教育】
至於政客,有一種常見論調是,「他們(政客)推大學生出來」、「連中學生也推出來打頭陣」。中間的關鍵詞,大家看出了嗎?對,「推」。實情呢?說「推」的人是否有實據呢?他們或者假設,學生身份就等同被動、無知、沒有主見。說這種話的人,或者對當今的學生認識得太淺薄了。今天,不少學生對政治議題的了解,已不只是電視的新聞畫面,網上很多評論其實也很獨到,很有解釋力的,當然,差劣、煽情的也很多。我想大家留意,像「利用市民對學生的一份尊重、愛護和信任,先領一個頭彩,而自己則在大後方,養精蓄銳,俟機抽抽水,爭取將來的政治籌碼,政客的本色顯露無遺。」這種話,若沒有明確指的是誰,沒有合理論證,則只會產生一種暗示的作用,讓大家自行把心中的人物(例如議員)配對,這樣的暗示作用,其實是反智、反教育得很的,請留意,我不是要大家相信有或沒有人「抽水」,而是大家相信之前,應該作出合理的思辯,作為大家的校長,我有提醒大家的責任。何況,動輒懷疑人家的動機不會讓我們思考更清晰,比方說,我給大家寫這封信,同時又放上學校網頁,讓公眾可以看到,一定引起不同意者的反駁,但同時又得到同意者的認許,則大家是否又可懷疑我若有不持平,是在博取其中一方的歡心呢?
【校長子女讀哪校 與校長工作又何干?】
至於叫自己子女出來佔中的論調,我反而覺得很奇怪,不是一早說好不應讓未成年的年輕人參與佔中嗎?連佔中的發起人像戴教授也這樣說呢,為甚麼批評佔中的一方,到反對時又連人家的子女也拉來一起談呢?就以校長來說吧,我知道許多校長的子女都不是入讀校長任職的學校的,這當中有很多理由,但應該這樣就批評這些校長嗎?
【反思自己的閱讀過程】
至於學生(不包括學生領袖),思想單純而入世不深,無論他們的表現怎樣,是和平還是激進,他們的一腔熱誠,是無庸置疑和得到市民認同的。至於他們是否被利用,還是已經消化所有訊息和評估形勢,才參加行動,我不敢說,那些只能讓歷史去評價。我們誰都沒有資格說誰是歷史的罪人,除非你真的掌握一些不為人知的資訊,又或你有預知未來的能力。
小心,又來了,各位同學,我是刻意把上述一段寫成這樣的,大家不妨反思一下剛才自己閱讀時的思路,有否留意到,字面雖然說得四平八穩,沒有判斷,但只突出「是否被利用」,會否已在暗示,並讓大家覺得有一種「被利用的可能」?這樣說,又有合理證據嗎?為甚麼要作出暗示?利用暗示是否為了避開舉證的責任?各位吸收資訊時要小心啊,不要因為我是校長,就以為我全都正確啊。讀到這裡,如果你還留意到我那句「不包括學生領袖」那一句,你大抵已具有批判閱讀的能力了。各位同學,不要誤會我作為校長竟然真的這樣寫啊,我是在刻意植入一點「反面教材」呢。
【誰樂見騷亂?】
最後,佔中是否必然引致騷亂呢?試想一想,如果政府容讓佔中人士在公民廣場集會(那麼他們就不會分散到不同地區佔領去),如果警方逐一拘控佔中人士(他們早已公開宣稱不會拒捕),整個運動還會持續到今天嗎?這一點,難度政府有權決策的人,會想不到嗎?再想下去,是否有人本來可以有秩序地處理而沒去做,反而樂見騷亂呢?成年人是心中有數的,同學們呢?
【了解文革 可讀甚麼】
我知道,有人已經刻意地利用粗淺的去分析讓人把佔中聯想到文革,把學生聯想到紅衛兵,對此,我會建議各位同學,不妨做一下研習,看看今天的學生和當年的紅衛兵是否有本質上的不同?看看這一次自下而上的人民運動和當年作為政權內的派系鬥爭的 工具,由掌權者策動的文革,是否有本質上的不同?各位同學,若想多了解文革,除了看《天讎》、陳若曦的小說或其他傷痕文學外,更可以看看各種較嚴謹的研究,以及參與者的回憶錄,舉例說,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就很有系統的出版了不少,我們的同學是也不難讀懂的。
【不可迴避的是非判斷】
政治鬥爭的不為人知的一面,並非一般市民所能解讀,更何況是中學生?當然,政治研究或分析,需要相當的基礎知識、資料和分析能力,但我希望大家做的,不一定是政治學上的鑽研,而是一種對公共事務上的是非的判斷。舉例說,特首選舉為甚麼只許千多人有提名的特權,而不是人人有平等的提名權?不是說天賦人權,人人平等的嗎?只是千多人有權提名,其餘數百萬公民沒有權,這樣是平等抑或不平等,是否可以為香港社會所接受,我相信以各位同學的教育水平,已經可以得出一個答案,而無須甚麼高深的政治學理論,甚者甚麼內幕消息的吧。
【不亂 是否等同維持現狀?】
試想想:香港亂了,誰會得到最大的益處?中國亂了,誰會得到最大的益處?更要想,所謂不亂,是甚麼意思?是否維持目前的不平等現狀?例如,早陣子吳亮星的會議主持技巧之差劣,大家都見識過了吧,本校同學之中,就有不少能夠主持會議比他優秀和公允的,若沒有功能組別的保障,他還可以做立法會議員,甚至主持財委會嗎?
【香港民主 何關國家安全?】
昨夜除佔中的新聞外,最觸目的便是美國取消已有三十年歷史的售賣武器予越南的禁制令,肯售賣武器給越南,此舉可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不過,若有人忽然提起這件事而讓你把香港的民主聯想到國家安全的問題,早前不是有人這樣做了嗎?這些人說得好像香港人有了民主就會危害國家似的。各位同學,我有責任告訴你們,任何人想這樣引起你們的聯想,其實是想你不經理性思考就信任他了,這樣是好是壞,是應該或不應該,你們自會分曉的吧。
【學生勇於承擔】
作為教育工作者,保護學生不受傷害是我們的天職之一,與此同時,培育理性的、具批判力的公民,也是我們的任務。特區教育改革提倡「樂善勇敢」大抵仍然有效吧,當中就有「勇於承擔」,是我們在不少學生(包括學生領袖)身上看到的,反而,我們要切戒把一己的見解,強加於學生,使學生不經理性思辨就接受過來。
【釜底抽薪 在公權力】
當然,教師也是公民,參與社會事務,是公民權利之一。針對目前的困局,我們當然極不想看到暴力流血的場面,這可以分兩方面來說,一是敦促政府恰當地運用其公權力,包括如何處理好和平集會的秩序,以及讓任何派別的市民都可行使集會、言論的權利;二是尊重市民的意見,而不是擺出一種「意見接受,態度照舊」的態度,一副享有公權力便可任意運用,市民奈不了何的樣子。簡單來說,目前的困局,底因在公權力能否恰當運用的問題,這樣才是真正的釜底抽薪。
【不能只看到肢體暴力】
和平集會遇上暴力了,恐防學生遇到暴力,我們為師的,當然十分擔心,可是,如果我們只看到肢體暴力可以讓人流血,卻不理不平等的暴力更讓人窒息,則我們的所謂擔心,會否也太偽善了一點?
【理性思維 至為重要】
希望大家今天能收拾心情,檢視過去十天來所學到的東西和對政治的覺醒,讓它慢慢在自己的內心沈澱,醞釀成為自己明天要走得更高更遠的用糧。如你想為自己的社會和國家多做一點事,記著:一顆無私的心、紮實的學問根基、開闊的眼界和胸襟、明察秋毫的分析力、平和的心境、冷靜的思考、和而不同的處事方式、謙虛學習的態度,一一都需要假以時日,細心栽培,才能發芽生長,欲速則不達。這種種不同能力中,最重要的是理性的思維,區分事實與意見,留意當中是否有合理的論證、充份的論據,不要因為人家的身份(例如是否校長)或語氣(例如是否動輒破口大罵等)而影響你對那些觀點的認同與否。
【身體力行 秉持專業】
校長對崇德人,對大家理性的理解和參與公共事務,永遠充滿期盼及給予支持。在這方面,我也希望自己身體力行,至於自己能否秉持專業的原則,就要留待大家和行家批評論斷了。
I love you, Shungtakians.
龔廣培啟
P.S. 下款加啟告語,其實已不多用,更有人說,長輩給後輩寫信,若用「啟」則有失體統,但我仍然用了,以示我奉行民主,以各位同學為平輩相待吧。這一點,同學懂的。(2014.10.07)
澳門學生有權思辯充份的資訊
「澳門良心」於10月5日發表聲明,批評澳門的中華教育會發出「教學指引」,指「香港發生的違法佔中事件,不僅嚴重破壞香港的社會秩序,更對青少年、學生的思想和價值觀造成不良的影響」,建議教師就「擾亂社會秩序,影響居民生活」、「造成族群撕裂,激化社會矛盾」、「蒙失經濟損失,影響社會穩定」等向學生施教。
學校是追求知識,追求真理的地方,而教育專業發展至21世紀,早已確立不容偏頗的施教原則,反過來說,偏頗的、不充份的資訊,形同灌輸,不利學習成長,也不利學習知識,不利追求真理。施教爭議課題,一般而言原則有二,其一為各造的主要觀點都應向學生完整具陳,儘管當中或有教師不同意的,也不宜隱瞞,更不應扭曲。其二為向學生提供充份的資訊或知識基礎,包括相應的理性思考,事件始末。教學策略可以多元化,但特別要慎用不倫的類比,以免理解焦點模糊甚至錯謬。
「澳門良心」引述各項,當然可以納入佔中議題的討論,不過若只談及這一些,卻缺乏對佔中爭議的底因(香港人的選舉權利是否平等),以及社會秩序問題的形成(例如為甚麼警方驅散而不拘捕集會人士等),則教學極可能是偏頗的,這樣的教學是不符合教學原則的,在這樣的爭議教學的問題上,不應因澳門的情境與香港不同而降低要求的。簡言之,澳門的學生,應有接受專業教育的權利,應有接受不偏頗資訊、充份資訊的權利。中華教育會的「教學指引」若如此偏頗,是應予批評的。(2014.10.07)
學校是追求知識,追求真理的地方,而教育專業發展至21世紀,早已確立不容偏頗的施教原則,反過來說,偏頗的、不充份的資訊,形同灌輸,不利學習成長,也不利學習知識,不利追求真理。施教爭議課題,一般而言原則有二,其一為各造的主要觀點都應向學生完整具陳,儘管當中或有教師不同意的,也不宜隱瞞,更不應扭曲。其二為向學生提供充份的資訊或知識基礎,包括相應的理性思考,事件始末。教學策略可以多元化,但特別要慎用不倫的類比,以免理解焦點模糊甚至錯謬。
「澳門良心」引述各項,當然可以納入佔中議題的討論,不過若只談及這一些,卻缺乏對佔中爭議的底因(香港人的選舉權利是否平等),以及社會秩序問題的形成(例如為甚麼警方驅散而不拘捕集會人士等),則教學極可能是偏頗的,這樣的教學是不符合教學原則的,在這樣的爭議教學的問題上,不應因澳門的情境與香港不同而降低要求的。簡言之,澳門的學生,應有接受專業教育的權利,應有接受不偏頗資訊、充份資訊的權利。中華教育會的「教學指引」若如此偏頗,是應予批評的。(2014.10.07)
2014-10-04
誰令年輕人如此危險?
成人常說青年只好吃喝玩樂,鮮有關心社會,這一刻,也許我們寧願他們都吃喝玩樂去。大學的同事一次又一次的呼籲學生回來,有一些,我知道是真心的,因為老師們不忍學生遇險;有一些,無寧是卸責聲明,潛台詞是「早已提醒了,責任自負啊!」。然而,無論哪一些,都打動不了年輕人的。
「自己香港自己救」,是這次人民運動的一句常見口號,金鐘「佔領區」就掛了不少寫著這句話的橫額或標語,看得出都是自發的,逐字逐字大大的寫上的,並非大量印製。這反映了人民自發,人民共鳴,特別是年輕人的共鳴。
這次運動以參與市民以年輕人為主,一個又一個年輕的面孔,有進取堅定的熱情,沒有世故的畏縮。對的,向來的人民運動,年輕人都是走到最前的,尤其是大學生,甚至中學生。有人用純真激情來解釋,有人以為這叫理想主義,有人說年輕人特別是學生參與成本較低,莫衷一是,都有其理,可是,不可忽略的是這一次「自己香港自己救」裡的自主以及逼切。
自主和逼切,是相互扣連的。自主,就是對香港人的身份認同,這是生活在英治時期那種「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沒有的,也是民族主義那種「民主回歸」的樂觀情懷沒有的。
畢竟,莫說帝皇封建的年代,即使晚清民國以來,人民仍少有就公共事務(也就是政治)「共和」的經歷和思考,包括港人在內,深深植根於人民心裡的,反而是「以國為家」「移孝至忠」的公私含混的觀念,於是,一家人管甚麼都可以從「長」計議。「長」,就是不必爭朝夕,反正都是咱家人,爭取的事工,叫傳承接力也好,叫薪火相傳也好,簡言之,如同家屬遺產,留給後代。
民主事業薪火相傳其實意謂著甚麼?意志堅定,有愚公之志?老實一點,民主事業薪火相傳,不就是意謂了仍未民主嗎?起碼是全功未竟,沒有含糊。對的,表面上人民的自由和民主的確比前進步,人民與權貴之間的懸殊卻更明顯,原因?請看官商勾結伎倆更成熟或更不要臉(例如新界東北發展),請看年輕人人生機會的不均以致早被壟斷(例如學生升學或就業的分隔和渺茫),請看權貴資本主義如泰山壓頂(請看種種大陸對港施恩論),而這一次,人大的決定,就是要把這種種鞏固甚至強化,美其名是制度是法治,是尊重《基本法》,其實就是要把至為關鍵的政治權利不平等合理法,合法化,甚至傳之千秋。
不能等了,一來,已等得太久。香港的民主運動,可說是近卅年開始普及的吧,那就是這一代年輕人父母年輕的時候,眼看父母被騙而等了卅年,年輕人還會再上當嗎?自主,就是不假手他人,不求「亞爺」施恩(其實掌權者只是公權力的代理人,決非人民的祖輩);自主,也是盡一己之責,務求不把問題遺留給下一代。不假手他人,不遺留後人,正是「自己香港自己救」的真意。
這種堅決感、責任感,其實正是上一代民運事工所沒有的,這不是責備,而是指出當代人民運動已蛻變出來的新精神。在這種堅決感或責任感來看,所謂「見好就收」跟「袋住先」是否不過五十步之遙?的確,「一步登天」又被視為等同冒進,可是,難度走了卅年還因怕被誣為急進而宣稱階段性勝利嗎?「我哋唔會囉!」是年輕人的回應,因為,年輕人不再接受這種如同鴉片的漫長的等待,尤其是如今的人大決定,大有把少數人操控變成永恒之勢。
掌權者或者不會明白「自己香港自己救」的真正意義,才會動用種種下三流的手段,甚至彷彿和黑社會合拍的,企圖製造亂局,以突顯秩序、規管甚至鎮壓之必要。這種思維,大抵已遠遠落後於形勢,落後於人心。也許正是這種誤判,也包括上一代於自主和逼切的匱乏,才令今天年輕人面對這樣的凶險局面。(2014.10.04)
「自己香港自己救」,是這次人民運動的一句常見口號,金鐘「佔領區」就掛了不少寫著這句話的橫額或標語,看得出都是自發的,逐字逐字大大的寫上的,並非大量印製。這反映了人民自發,人民共鳴,特別是年輕人的共鳴。
這次運動以參與市民以年輕人為主,一個又一個年輕的面孔,有進取堅定的熱情,沒有世故的畏縮。對的,向來的人民運動,年輕人都是走到最前的,尤其是大學生,甚至中學生。有人用純真激情來解釋,有人以為這叫理想主義,有人說年輕人特別是學生參與成本較低,莫衷一是,都有其理,可是,不可忽略的是這一次「自己香港自己救」裡的自主以及逼切。
自主和逼切,是相互扣連的。自主,就是對香港人的身份認同,這是生活在英治時期那種「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沒有的,也是民族主義那種「民主回歸」的樂觀情懷沒有的。
畢竟,莫說帝皇封建的年代,即使晚清民國以來,人民仍少有就公共事務(也就是政治)「共和」的經歷和思考,包括港人在內,深深植根於人民心裡的,反而是「以國為家」「移孝至忠」的公私含混的觀念,於是,一家人管甚麼都可以從「長」計議。「長」,就是不必爭朝夕,反正都是咱家人,爭取的事工,叫傳承接力也好,叫薪火相傳也好,簡言之,如同家屬遺產,留給後代。
民主事業薪火相傳其實意謂著甚麼?意志堅定,有愚公之志?老實一點,民主事業薪火相傳,不就是意謂了仍未民主嗎?起碼是全功未竟,沒有含糊。對的,表面上人民的自由和民主的確比前進步,人民與權貴之間的懸殊卻更明顯,原因?請看官商勾結伎倆更成熟或更不要臉(例如新界東北發展),請看年輕人人生機會的不均以致早被壟斷(例如學生升學或就業的分隔和渺茫),請看權貴資本主義如泰山壓頂(請看種種大陸對港施恩論),而這一次,人大的決定,就是要把這種種鞏固甚至強化,美其名是制度是法治,是尊重《基本法》,其實就是要把至為關鍵的政治權利不平等合理法,合法化,甚至傳之千秋。
不能等了,一來,已等得太久。香港的民主運動,可說是近卅年開始普及的吧,那就是這一代年輕人父母年輕的時候,眼看父母被騙而等了卅年,年輕人還會再上當嗎?自主,就是不假手他人,不求「亞爺」施恩(其實掌權者只是公權力的代理人,決非人民的祖輩);自主,也是盡一己之責,務求不把問題遺留給下一代。不假手他人,不遺留後人,正是「自己香港自己救」的真意。
這種堅決感、責任感,其實正是上一代民運事工所沒有的,這不是責備,而是指出當代人民運動已蛻變出來的新精神。在這種堅決感或責任感來看,所謂「見好就收」跟「袋住先」是否不過五十步之遙?的確,「一步登天」又被視為等同冒進,可是,難度走了卅年還因怕被誣為急進而宣稱階段性勝利嗎?「我哋唔會囉!」是年輕人的回應,因為,年輕人不再接受這種如同鴉片的漫長的等待,尤其是如今的人大決定,大有把少數人操控變成永恒之勢。
掌權者或者不會明白「自己香港自己救」的真正意義,才會動用種種下三流的手段,甚至彷彿和黑社會合拍的,企圖製造亂局,以突顯秩序、規管甚至鎮壓之必要。這種思維,大抵已遠遠落後於形勢,落後於人心。也許正是這種誤判,也包括上一代於自主和逼切的匱乏,才令今天年輕人面對這樣的凶險局面。(2014.10.04)
2014-10-03
教協還可做的十件事
9月27日晚後,這場爭取平等普選的人民運動發展得很快,面對這樣急速的變化,任何人或組織,只要稍欠準備或經驗,都不易反應過來。對個人,我無意苛求;對組織,問責和檢討也可稍緩,當前急務,是集中運動的能量。我是抱著這樣的心情去參加10月2日教協的諮詢會的。
教協於9月28日宣佈罷課,9月30日發電郵通知將於10月2日辦一場預計2小時的會員代表的諮詢會,電郵寫著,這諮詢會將「匯報教協會的工作,誠邀您出席討論,交流校內情況,共同商討未來的行動。」以我對教協部份理事工作作風的了解,我怕這珍貴的兩小時又變得不著邊際甚至大話西遊,所以和其他五位監事事前聯名要求會議區分主次:「首要是讓理事了解學校及社會實況,並商討教協的對策,其次才是匯報理事會過去的工作。」
我的擔心其實並非無的放矢。9月29日晚八時,幾位朋友便趁教協召開每周的定期會議前,到教協去問明罷課的詳情以及接續的對策等,便遇到某理事大遊花園,竟搬出各國工會的情況,甚至說出教協是trade union而非industrial union這樣的空話來。他的話是平靜的,但內容是空廢的。我常提醒自己,不以語氣來判斷話語是否暴力,像梁振英就最擅長說語氣平靜但內容空廢,甚至扭曲是非的暴力話語。順帶一提,當晚幾位朋友要求見理事時也遇著擋駕,並不順利,未知是否有些人自以為當了理事,便可高高在上,不把會員放在眼裡,不過,本文於此且不打岔了。
或許和六位監事事先的公開要求有關,10月2日下午的會議上,有關理事雖然仍有提到外國工會,仍有空廢話語,但也未算過份。同場有朋友又提到七三年的教師罷課,我懷著不想讓人有機會又數說歷史一番來消耗大家耐性,浪費大家時間,便曾要求多談當前形勢。
現場所見,會員代表並不多,連同出席的理事、監事,大抵不夠廿人。這究竟反映甚麼問題呢?有人或會又歸因至教師冷淡之類,我則恐怕,在其他因素之外,也與教協在這場運動失語隱形有關。事實上,整場運動中,已少見教協的角色,有的,只是一二理事像張銳輝出席了學民思潮的罷課集會,甚至在喊出了「學生出來了,大人在哪裡?」後,教協仍然失蹤,但彷彿已沒多少人在意。對此,好幾位朋友都不約而同地說:Who cares? 以一個號稱九萬會員的工會來說,這短短Who cares? 二字,代表了甚麼意思,就由理事會中人去斟酌好了。
不過,無論如何,28日晚教協號召了罷課,也許賺得一點掌聲,紓緩了失語隱形的政治壓力。可是,如果發表後要修正要澄清是近年教協發聲明的特色,則這一次罷課的號召,也不能倖免。詳情不一一細表了,如上所言,我將會留待問責的時刻再說。至於諮詢會上的會員代表,反對和支持罷課的都有,大家都把觀點說得明白,但容許本文把重點集中在一些積極的建議上。
如今,諮詢會開過了,理事會又說會再議云云,其實,以教協的人力物力,可以做的、應該做的,其實不只是印製貼紙派發給市民的,愚見是,起碼可以包括以下十項,部份即在會員代表諮詢會借鑑得來:
(1) 就罷課、罷教、罷工的號召,再清晰向教師交代權責,特別包括訴求目標、後續部署、是否設時限、理事會的責任承擔等;
(2) 積極研究以法律資源和支援來維護教師的權益,這點過去已屢有朋友提議,而今次罷課無疑就是一個契機;
(3) 主動聯絡各學校,確保響應罷課的學生和老師免受紀律處分,特別是年輕的、以合約受聘的教師或教學助理等;
(4) 作出及時的預備和部署,例如制訂長期應對的策略,包括教育界的不合作運動等;
(5) 在集會現場,組織教師或教育界人士擔任糾察,以備學生不時之需,也可凝聚教師的力量和意志;
(6) 為佔領現場提供及組織所需物資,特別是救傷、音響以等,簡便的糧水,人民已可自給自足,但較大型的設備,仍有待教協這類的組織;
(7) 如停課持續,可組織教師、退休教師,協助中西區停課數天的學生在停課期學習,以響應「罷課不罷學」,包括開放銅鑼灣會所等,我知道這方面的工作已有朋友組織起來,但做應該做的事,是不怕落後的,教協應予積極考慮;
(8) 保存這次運動的種種資料和記錄,我們面對的是一個說盡謊話,肆意歪曲事實的政權,教師工會,就尤其有責任存留歷史的真相;
(9) 就這次運動各種的觀點和事實作出整理,製作教材用以施教,例如如何判別佔領和反佔領的是非黑白等等;
(10) 組織長期落區宣傳的工作,特別就香港政制發展的爭議,港人追求平等的制度等等,這是人民運動的長期工作,教協有資源有人手,可謂責無旁貸。
總的來說,在這次人民運動中,教協失語良久,究竟這是運動是人民自發的,組織角色和崗位沒有突顯呢,還是理事掉以輕心,沒有提早部署呢?不過,仗著四十年經驗的這個工會,理應可以看到人民運動裡的一些空位,而自動補位去的。畢竟,如諮詢會上一位教協理事所言,自省自覺,自我賦權,是這場運動的特點,那麼,教協呢?(2014.10.03)
教協於9月28日宣佈罷課,9月30日發電郵通知將於10月2日辦一場預計2小時的會員代表的諮詢會,電郵寫著,這諮詢會將「匯報教協會的工作,誠邀您出席討論,交流校內情況,共同商討未來的行動。」以我對教協部份理事工作作風的了解,我怕這珍貴的兩小時又變得不著邊際甚至大話西遊,所以和其他五位監事事前聯名要求會議區分主次:「首要是讓理事了解學校及社會實況,並商討教協的對策,其次才是匯報理事會過去的工作。」
我的擔心其實並非無的放矢。9月29日晚八時,幾位朋友便趁教協召開每周的定期會議前,到教協去問明罷課的詳情以及接續的對策等,便遇到某理事大遊花園,竟搬出各國工會的情況,甚至說出教協是trade union而非industrial union這樣的空話來。他的話是平靜的,但內容是空廢的。我常提醒自己,不以語氣來判斷話語是否暴力,像梁振英就最擅長說語氣平靜但內容空廢,甚至扭曲是非的暴力話語。順帶一提,當晚幾位朋友要求見理事時也遇著擋駕,並不順利,未知是否有些人自以為當了理事,便可高高在上,不把會員放在眼裡,不過,本文於此且不打岔了。
或許和六位監事事先的公開要求有關,10月2日下午的會議上,有關理事雖然仍有提到外國工會,仍有空廢話語,但也未算過份。同場有朋友又提到七三年的教師罷課,我懷著不想讓人有機會又數說歷史一番來消耗大家耐性,浪費大家時間,便曾要求多談當前形勢。
現場所見,會員代表並不多,連同出席的理事、監事,大抵不夠廿人。這究竟反映甚麼問題呢?有人或會又歸因至教師冷淡之類,我則恐怕,在其他因素之外,也與教協在這場運動失語隱形有關。事實上,整場運動中,已少見教協的角色,有的,只是一二理事像張銳輝出席了學民思潮的罷課集會,甚至在喊出了「學生出來了,大人在哪裡?」後,教協仍然失蹤,但彷彿已沒多少人在意。對此,好幾位朋友都不約而同地說:Who cares? 以一個號稱九萬會員的工會來說,這短短Who cares? 二字,代表了甚麼意思,就由理事會中人去斟酌好了。
不過,無論如何,28日晚教協號召了罷課,也許賺得一點掌聲,紓緩了失語隱形的政治壓力。可是,如果發表後要修正要澄清是近年教協發聲明的特色,則這一次罷課的號召,也不能倖免。詳情不一一細表了,如上所言,我將會留待問責的時刻再說。至於諮詢會上的會員代表,反對和支持罷課的都有,大家都把觀點說得明白,但容許本文把重點集中在一些積極的建議上。
如今,諮詢會開過了,理事會又說會再議云云,其實,以教協的人力物力,可以做的、應該做的,其實不只是印製貼紙派發給市民的,愚見是,起碼可以包括以下十項,部份即在會員代表諮詢會借鑑得來:
(1) 就罷課、罷教、罷工的號召,再清晰向教師交代權責,特別包括訴求目標、後續部署、是否設時限、理事會的責任承擔等;
(2) 積極研究以法律資源和支援來維護教師的權益,這點過去已屢有朋友提議,而今次罷課無疑就是一個契機;
(3) 主動聯絡各學校,確保響應罷課的學生和老師免受紀律處分,特別是年輕的、以合約受聘的教師或教學助理等;
(4) 作出及時的預備和部署,例如制訂長期應對的策略,包括教育界的不合作運動等;
(5) 在集會現場,組織教師或教育界人士擔任糾察,以備學生不時之需,也可凝聚教師的力量和意志;
(6) 為佔領現場提供及組織所需物資,特別是救傷、音響以等,簡便的糧水,人民已可自給自足,但較大型的設備,仍有待教協這類的組織;
(7) 如停課持續,可組織教師、退休教師,協助中西區停課數天的學生在停課期學習,以響應「罷課不罷學」,包括開放銅鑼灣會所等,我知道這方面的工作已有朋友組織起來,但做應該做的事,是不怕落後的,教協應予積極考慮;
(8) 保存這次運動的種種資料和記錄,我們面對的是一個說盡謊話,肆意歪曲事實的政權,教師工會,就尤其有責任存留歷史的真相;
(9) 就這次運動各種的觀點和事實作出整理,製作教材用以施教,例如如何判別佔領和反佔領的是非黑白等等;
(10) 組織長期落區宣傳的工作,特別就香港政制發展的爭議,港人追求平等的制度等等,這是人民運動的長期工作,教協有資源有人手,可謂責無旁貸。
總的來說,在這次人民運動中,教協失語良久,究竟這是運動是人民自發的,組織角色和崗位沒有突顯呢,還是理事掉以輕心,沒有提早部署呢?不過,仗著四十年經驗的這個工會,理應可以看到人民運動裡的一些空位,而自動補位去的。畢竟,如諮詢會上一位教協理事所言,自省自覺,自我賦權,是這場運動的特點,那麼,教協呢?(2014.10.03)
2014-08-21
教協人為何以個人身份見京官談政改?
教協中人究竟有多少到深圳與京官談政改,教協理事會是否開誠佈公告知會員及公眾,是值得關注的,因為這反映了教協在政改一事上接受會員問責,和向公眾交代是否足夠的問題。
教協8月19日發電郵告知會員,會長馮偉華和副會長葉建源(也是立法會議員)獲邀到深圳與京官談政改,連同已見諸新聞的張文光,那便是有三位教協中人獲邀了。可是,《信報》8月20日披露,原來潘天賜(教協創會理事,長期任副會長,近年為監事會主席)也有獲邀。至於也應邀到深圳去的黃碧雲算不算教協中人,則可議處甚多,有機會再談。
除上述張、葉、馮、潘、黃五人外,教協還有沒有其他成員獲邀呢?位列獲邀者,又有多少成行呢?葉、張成行,早已見諸新聞報道,教協19日電郵的主題,是馮也應邀到深圳去,那為甚麼不提潘呢?若仍有其他人,為甚麼不也一併向會員說明呢?
當然,教協理事會大可向梁振英學習:電郵沒說沒其他人呀。是否企圖誤導。會員及公眾自會判斷,不過,「為甚麼沒說」和「有否責任說」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追問前者是饒有意義的,因為,教協在政改一事上怎樣自我定位,已充份反映出來。
據韓連山(教協監事)透露,原來他曾要求張文光向京官反映港人爭取公民提名的訴求,但張回覆指他是以個人身份獲邀,無須向韓交代。其實,韓並非要求張向韓個人交代,張到深圳談政改,甚至有報道說可能會單獨面見京官,那他說了甚麼,聽到甚麼,交代對象理應是香港市民。
再說,京官以張文光的個人身份邀請他,自然有其策略作用。當權者最想對手是零散的個人,因為,若對手是零散的個人,則任憑其主張如何合理,都可以被矮化為「個別人士的意見」。當權者最忌憚的民間的集體力量,這種集體的力量,有時以民意呈現,有時以遊行、請願、聯署呈現,有時見諸團體、組織(例如教協作為一個教師工會),這些,可概稱之為公民或民間社會。
不能輕易矮化,是當權者策略上最不想見到的,而對北京政府來說,其管治的認受性,則更在於一種「壟斷民意」的邏輯:政體雖號稱「人民共和國」,管治卻是「一黨專政」的,則人民便被收納在黨的管治之下,人民作主,民意分離開來甚至成為對手,那還算「專」政嗎?任何試圖組織起來的民間力量,無論是法輪功,或者是零八憲章,都會不容於專政者。
身處國內,難享自由的人,尚且努力掙扎,壯大公民社會;身在香港,而參與政治,要自命為港人爭取民主的,則應否認同當權者的分化策略,自甘為個人,還是以公民社會、民間力量為後盾,力爭民主的訴求呢?
一枝竹會易折彎,團結才是力量。若說張文光(及其他甘於以「個人身份」獲邀到深圳談政改的教協中人)不明白上述的道理,實在難以教人置信。那麼,為甚麼他們竟聲聲「個人身份」,連會員也不坦言直陳呢?也許,「個人身份」可以讓人靈活走位,向京官說了甚麼,聽到京官說甚麼,也無須向會員和公眾交代。問題是,這種好處,是對他們個人而言,還是整體市民而言?面對強權,策略上又是否明智?爭取民主,又應作這種「個人身份」的定位嗎?(2014.08.21)
教協8月19日發電郵告知會員,會長馮偉華和副會長葉建源(也是立法會議員)獲邀到深圳與京官談政改,連同已見諸新聞的張文光,那便是有三位教協中人獲邀了。可是,《信報》8月20日披露,原來潘天賜(教協創會理事,長期任副會長,近年為監事會主席)也有獲邀。至於也應邀到深圳去的黃碧雲算不算教協中人,則可議處甚多,有機會再談。
除上述張、葉、馮、潘、黃五人外,教協還有沒有其他成員獲邀呢?位列獲邀者,又有多少成行呢?葉、張成行,早已見諸新聞報道,教協19日電郵的主題,是馮也應邀到深圳去,那為甚麼不提潘呢?若仍有其他人,為甚麼不也一併向會員說明呢?
當然,教協理事會大可向梁振英學習:電郵沒說沒其他人呀。是否企圖誤導。會員及公眾自會判斷,不過,「為甚麼沒說」和「有否責任說」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追問前者是饒有意義的,因為,教協在政改一事上怎樣自我定位,已充份反映出來。
據韓連山(教協監事)透露,原來他曾要求張文光向京官反映港人爭取公民提名的訴求,但張回覆指他是以個人身份獲邀,無須向韓交代。其實,韓並非要求張向韓個人交代,張到深圳談政改,甚至有報道說可能會單獨面見京官,那他說了甚麼,聽到甚麼,交代對象理應是香港市民。
再說,京官以張文光的個人身份邀請他,自然有其策略作用。當權者最想對手是零散的個人,因為,若對手是零散的個人,則任憑其主張如何合理,都可以被矮化為「個別人士的意見」。當權者最忌憚的民間的集體力量,這種集體的力量,有時以民意呈現,有時以遊行、請願、聯署呈現,有時見諸團體、組織(例如教協作為一個教師工會),這些,可概稱之為公民或民間社會。
不能輕易矮化,是當權者策略上最不想見到的,而對北京政府來說,其管治的認受性,則更在於一種「壟斷民意」的邏輯:政體雖號稱「人民共和國」,管治卻是「一黨專政」的,則人民便被收納在黨的管治之下,人民作主,民意分離開來甚至成為對手,那還算「專」政嗎?任何試圖組織起來的民間力量,無論是法輪功,或者是零八憲章,都會不容於專政者。
身處國內,難享自由的人,尚且努力掙扎,壯大公民社會;身在香港,而參與政治,要自命為港人爭取民主的,則應否認同當權者的分化策略,自甘為個人,還是以公民社會、民間力量為後盾,力爭民主的訴求呢?
一枝竹會易折彎,團結才是力量。若說張文光(及其他甘於以「個人身份」獲邀到深圳談政改的教協中人)不明白上述的道理,實在難以教人置信。那麼,為甚麼他們竟聲聲「個人身份」,連會員也不坦言直陳呢?也許,「個人身份」可以讓人靈活走位,向京官說了甚麼,聽到京官說甚麼,也無須向會員和公眾交代。問題是,這種好處,是對他們個人而言,還是整體市民而言?面對強權,策略上又是否明智?爭取民主,又應作這種「個人身份」的定位嗎?(2014.08.21)
2014-08-20
教協向會員隱瞞了甚麼?
19日晚,教協發電郵告知會員,過兩天到深圳去談政改的,除了已知的張文光和葉建源外,還有馮偉華。可是,值得追問的是,這貌似公開的電郵,是否隱瞞了甚麼。
這次中央負責香港政改事宜的官員在深圳與本港各界人士會面,說是聽取意見也好,實在是粉飾中央早有的決定也好,接到邀請的朋友,特別是少有與京官直面表達意見的,鮮有拒絕邀請的。教協是本地的主要教師組織,19日晚就發出電郵,向會員交代,原來馮偉華也接到邀請,而且預備應約。
加上已和張曉明見過兩次的葉建源,以及張文光,已有三名教協中人到深圳去談政改,這是公眾已經知道的。當然,張文光可以說他是以個人身份獲邀的,面對強權,談的又是關乎公眾利益的政改,按理強調組織身份比個人身份更為有力,若張文光反其道而行說他是個人身份,則方便是甚麼犧牲了甚麼,固然值得深入分析,更要關心的是,教協是否還有其他人獲邀?
按教協致會員的電郵,似乎只有張、葉、馮三人往深圳談政改,可是,慣了語言偽術的磨練,可不能只一廂情願的以為「只有」這三位獲邀。如上所述,教協是香港的主要教師工會,其意見對教師取態的影響近年雖每況愈下,畢竟仍有一定影響;更重要的是,2010年政改爭議中,教協放棄既有立場同意政府的修訂方案前,教協中人就有馮偉華和張文光進入中聯辦參與密室談判。
與其說感恩圖報,不如說食髓知味,北京官員應該接見更多教協中人的,好使葉建源的一票,成為通過政改關鍵四票之一,起碼,葉建源已經說了,真普選威脅國家安全的說法,「不是完全無道理」,這是真正明白民主真諦的人會說得出口的嗎?由此可見,梁振英政府「袋住先」的已極可能包括教協這一票,起碼是袋了一半吧。
為了讓這一票十拿九穩,邀請更多教協中人到深圳去是最理性計算的一著,特別是資深的,在歷來教育界的選舉中較高票當選的,以便日後教協轉軚,支持有損平等權利的方案時,壓力便不會集中在張、葉、馮三人身上,按此估計,曾榮膺「票王」的潘天賜、陳漢森等朋友,應該榜上有名,如果北京政權放膽一點,教協中的新生代如張銳輝等,也應在獲邀之列。
可是,如果真的不只張、葉、馮三人獲邀,為甚麼教協致會員的電郵只談及三人而隱去其他?其實,是否真的只有三人,向教協理事會問問,看他們斷然否認,還是用盡語言偽術來迴避便知道。若真的不只三人,則更讓人擔心,這個向來追求民主、開誠佈公的教師工會,是否已掉進秘密政治的陷阱而不自知?或許他們已忘卻,教協之有今天的影響力,是多年來歷屆理事、義工的努力成果,更是過去爭取民主的事工得到教師認同所致,那決不是現屆理監事因「個人身份」的甚麼功績。
如果獲邀面見京官卻秘而不宣,在政治上是毫不道德的。政改關乎公眾利益,港人既不能有代表正式參與,起碼也應有權知道誰曾經參與,有權知道他們向京官說過甚麼,如果說的都不過是已知的立場,實在沒有甚麼見不得光的,反而,若有教協中人獲邀而向會員和公眾隱瞞,則中間的過程,當更惹人懷疑。況且,愚不可及的是,當教協自己向會員隱瞞,可是最後卻為公眾得知,例如由京官或建制那邊放出風聲,則教協便更為被動,除非他們眼見開誠佈公的清譽自2010的密室談判已大為破落,四年之後自甘淪為厚牆暗室的一部份。
如果上文不幸言中,則教協理事會的政治道德和判斷是如何水平,當自有公論。究竟,教協給會員的電郵,有沒有隱瞞其他教協中人獲邀呢?公眾是有權得到答案的。(2014.08.20)
這次中央負責香港政改事宜的官員在深圳與本港各界人士會面,說是聽取意見也好,實在是粉飾中央早有的決定也好,接到邀請的朋友,特別是少有與京官直面表達意見的,鮮有拒絕邀請的。教協是本地的主要教師組織,19日晚就發出電郵,向會員交代,原來馮偉華也接到邀請,而且預備應約。
加上已和張曉明見過兩次的葉建源,以及張文光,已有三名教協中人到深圳去談政改,這是公眾已經知道的。當然,張文光可以說他是以個人身份獲邀的,面對強權,談的又是關乎公眾利益的政改,按理強調組織身份比個人身份更為有力,若張文光反其道而行說他是個人身份,則方便是甚麼犧牲了甚麼,固然值得深入分析,更要關心的是,教協是否還有其他人獲邀?
按教協致會員的電郵,似乎只有張、葉、馮三人往深圳談政改,可是,慣了語言偽術的磨練,可不能只一廂情願的以為「只有」這三位獲邀。如上所述,教協是香港的主要教師工會,其意見對教師取態的影響近年雖每況愈下,畢竟仍有一定影響;更重要的是,2010年政改爭議中,教協放棄既有立場同意政府的修訂方案前,教協中人就有馮偉華和張文光進入中聯辦參與密室談判。
與其說感恩圖報,不如說食髓知味,北京官員應該接見更多教協中人的,好使葉建源的一票,成為通過政改關鍵四票之一,起碼,葉建源已經說了,真普選威脅國家安全的說法,「不是完全無道理」,這是真正明白民主真諦的人會說得出口的嗎?由此可見,梁振英政府「袋住先」的已極可能包括教協這一票,起碼是袋了一半吧。
為了讓這一票十拿九穩,邀請更多教協中人到深圳去是最理性計算的一著,特別是資深的,在歷來教育界的選舉中較高票當選的,以便日後教協轉軚,支持有損平等權利的方案時,壓力便不會集中在張、葉、馮三人身上,按此估計,曾榮膺「票王」的潘天賜、陳漢森等朋友,應該榜上有名,如果北京政權放膽一點,教協中的新生代如張銳輝等,也應在獲邀之列。
可是,如果真的不只張、葉、馮三人獲邀,為甚麼教協致會員的電郵只談及三人而隱去其他?其實,是否真的只有三人,向教協理事會問問,看他們斷然否認,還是用盡語言偽術來迴避便知道。若真的不只三人,則更讓人擔心,這個向來追求民主、開誠佈公的教師工會,是否已掉進秘密政治的陷阱而不自知?或許他們已忘卻,教協之有今天的影響力,是多年來歷屆理事、義工的努力成果,更是過去爭取民主的事工得到教師認同所致,那決不是現屆理監事因「個人身份」的甚麼功績。
如果獲邀面見京官卻秘而不宣,在政治上是毫不道德的。政改關乎公眾利益,港人既不能有代表正式參與,起碼也應有權知道誰曾經參與,有權知道他們向京官說過甚麼,如果說的都不過是已知的立場,實在沒有甚麼見不得光的,反而,若有教協中人獲邀而向會員和公眾隱瞞,則中間的過程,當更惹人懷疑。況且,愚不可及的是,當教協自己向會員隱瞞,可是最後卻為公眾得知,例如由京官或建制那邊放出風聲,則教協便更為被動,除非他們眼見開誠佈公的清譽自2010的密室談判已大為破落,四年之後自甘淪為厚牆暗室的一部份。
如果上文不幸言中,則教協理事會的政治道德和判斷是如何水平,當自有公論。究竟,教協給會員的電郵,有沒有隱瞞其他教協中人獲邀呢?公眾是有權得到答案的。(2014.08.20)
2014-08-19
國家安全,還是利益集團?
公民應有平等政治權利的主張,當然源於對民主作為一種價值的堅持,與此同時,即使對所謂「國家安全」來說,三百萬選民可以提名候選人,不是比一二千人有提名特權更保險嗎?若說國外勢力要收買或策反,對三百萬人容易,還是對一小撮人容易?在公開的情境容易,還是在密室容易?
這是至為明顯的道理,誰會相信中央掌權者不能理解?然而,祭出「國家安全」來的人,卻反其道而行,把控制誰可成為候選人的提名權,牢牢的操控在千多二千人手中,這又怎能教人相信,是真的為了「國家安全」?
說穿了,「國家安全」只是一個幌子,調動盲從者民族主義的情緒,好讓操控特權可以經由提名制度的框框,緊握在當權者手中。這也是同樣明顯的道理:若說操縱,三百萬人當然不比一小撮人容易,公開當然不比密室容易。難堪的是那些被挑動民族感情者,以為讓公民有提名權便危害了「國家安全」,他們付出的或許是真摰的愛國情操,成就的卻是掌權者的利益而已。
說穿了,「國家安全」的借口背後其實就是「利益集團」,甚至不是黨,更莫說是國。操控了特首選舉,就是操控了政府;操控了政府,就是操控了利益分配的權力。請看新界東北,請看龍尾,請看西九,請看高鐵,請看大嶼山,當然,有朝一日,這裡被剝削殆盡後,紅色甚至黑色的資本只會不顧而去,才不會跟你談甚麼「愛國愛港」呢,簡直就是活脫脫的感情騙案。
工人無祖國?對的,因為資本無祖國,當一眾蟻民附和「沒有國,哪有家」時,因特權而來的資本只會不斷往國外跑,不屑一顧,因為資本要累積,就不可能在專權的地方,任意權力的禍害,中央掌權的利益集團知道得最清楚,感受也最深,遠的不說,近年的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更不必再細數由此牽連開去的。
龍應台說,「請用文明來說服我」;當年還是中學生的鄭詠欣也懂得說,「請用法理來說服我」,只是,公民有平等提名權怎樣會危害「國家安全」呢,根本不能通過理性的一關,因為,難言之隱是:平等政治要搖動的,決不是「國家安全」,而是「專政特權」和「利益集團」。(2014.08.18)
這是至為明顯的道理,誰會相信中央掌權者不能理解?然而,祭出「國家安全」來的人,卻反其道而行,把控制誰可成為候選人的提名權,牢牢的操控在千多二千人手中,這又怎能教人相信,是真的為了「國家安全」?
說穿了,「國家安全」只是一個幌子,調動盲從者民族主義的情緒,好讓操控特權可以經由提名制度的框框,緊握在當權者手中。這也是同樣明顯的道理:若說操縱,三百萬人當然不比一小撮人容易,公開當然不比密室容易。難堪的是那些被挑動民族感情者,以為讓公民有提名權便危害了「國家安全」,他們付出的或許是真摰的愛國情操,成就的卻是掌權者的利益而已。
說穿了,「國家安全」的借口背後其實就是「利益集團」,甚至不是黨,更莫說是國。操控了特首選舉,就是操控了政府;操控了政府,就是操控了利益分配的權力。請看新界東北,請看龍尾,請看西九,請看高鐵,請看大嶼山,當然,有朝一日,這裡被剝削殆盡後,紅色甚至黑色的資本只會不顧而去,才不會跟你談甚麼「愛國愛港」呢,簡直就是活脫脫的感情騙案。
工人無祖國?對的,因為資本無祖國,當一眾蟻民附和「沒有國,哪有家」時,因特權而來的資本只會不斷往國外跑,不屑一顧,因為資本要累積,就不可能在專權的地方,任意權力的禍害,中央掌權的利益集團知道得最清楚,感受也最深,遠的不說,近年的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更不必再細數由此牽連開去的。
龍應台說,「請用文明來說服我」;當年還是中學生的鄭詠欣也懂得說,「請用法理來說服我」,只是,公民有平等提名權怎樣會危害「國家安全」呢,根本不能通過理性的一關,因為,難言之隱是:平等政治要搖動的,決不是「國家安全」,而是「專政特權」和「利益集團」。(2014.08.18)
2014-08-18
校務會議該播這歌
我在教育社會學的課上常給學生半打趣的說,電影Pink Floyd The Wall (1982,港譯《迷牆》)應該是每位教師每學年開課前都看一次的,最相關的當然是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 Part 2的一節,也許可在校務會議上播放出來一起聽聽的。
以校園、教育、學生或教師為題的電影,足以成為一種類型,可籠統叫作「校園電影」吧,其實在電影研究的領域早有如此劃分,只是我不知道而已,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拍得可觀的校園電影為數不少。
年前的確選過一些電影,讓師訓課的學生觀看分析作為自學課業,例如半自傳的The Class (2008),真實故事改編的荷里活劇情片 Dangerous Minds (1995,港譯《非常教師》)。香港的師訓課程應該有一門「校園電影」,不能必修起碼也可供選修,三個學分的內容是不怕少的。其實香港教育學院曾每年一度的教育電影節,第一屆還選了《二十四隻眼睛》(1954),我以為很有眼光,可惜當年在學院放映時,沒太多同學在座。
《二十四隻眼睛》道出教師面對的困難和無奈,或者,更根本的說,那是個人面對國家和戰爭的無奈,當中卻又有教師或熱愛生命的人的執著。關於熱愛生命,我總會想起侯孝賢的話,「陽光底下再悲傷,再恐怖的事情,都能以人的胸襟和對生命的熱愛而把它包容。」這是他讀了《從文自傳》後想到的,是很達觀的人生觀吧,值得在學校裡多談,甚至讓迷惘的學生(和教師)記取的。
依稀記得這話其實還有下句的:「世間並沒有那麼多的陰暗和頽廢」,我上網查了一下,似乎還有更多,只是手邊沒有資料,難以核實。就這「沒有那麼多的陰暗和頽廢」的一句而言,在我開始做教師時,也的確是相信的,那是中英簽署聯合聲明的年頭,還沒到1989年。
那年頭,雖已發生了「清除精神污染事件」,但王若水、周揚等反省力很強的文章,仍可在國內發表,馬克思論異化的《1844手稿》在國內的書店還買得到。那年頭,政府扭曲民意當然也不少,像八八直選與否的民意諮詢,已嘆為觀止,不過,較諸梁振英政府以及目下周融的種種,則只能說是小巫見大巫,若有學生問起,世間有沒有那麼多的陰暗和頽廢呢,今天的教師實在難以分說。
不要小覷學生或年輕人,他們對世界的洞悉,起碼是觀察和學習,足以讓還以為他們是白紙一張的課程一再修訂的。記綠片就起碼有近期的《未夠秤》(2014)和十二年前的《中學》(2002),提供了這些讓教師反思的素材。我還記得當年《中學》曾引起過一些爭議,箇中是非難以細說,可以肯定的則是「作者已死」的說法即使在劇情片中也太嫌簡化,更是號稱實錄作品的觀眾要小心的,其實,作品和實錄的兩個概念之間有甚麼關係,應該是研究電影、藝術或文學的長青課題吧。
比《未夠秤》和《中學》裡的學生年紀還小的學生又如何呢?例如《請投我一票》(Please Vote for Me, 2007),那是本周日(8月24日)由教育工作關注組等熱心的朋友主辦「第一屆教育電影節試映會」放映和討論的,這記錄片裡又呈現了怎樣的校園呢(或者說是成人世界)?有多少陰暗或多少陽光?當中的內容,足夠讓教師以及關心教育的朋友在開學在即的時候細想,至於校務會議,還是播一播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吧。(2014.08.18)
以校園、教育、學生或教師為題的電影,足以成為一種類型,可籠統叫作「校園電影」吧,其實在電影研究的領域早有如此劃分,只是我不知道而已,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拍得可觀的校園電影為數不少。
年前的確選過一些電影,讓師訓課的學生觀看分析作為自學課業,例如半自傳的The Class (2008),真實故事改編的荷里活劇情片 Dangerous Minds (1995,港譯《非常教師》)。香港的師訓課程應該有一門「校園電影」,不能必修起碼也可供選修,三個學分的內容是不怕少的。其實香港教育學院曾每年一度的教育電影節,第一屆還選了《二十四隻眼睛》(1954),我以為很有眼光,可惜當年在學院放映時,沒太多同學在座。
《二十四隻眼睛》道出教師面對的困難和無奈,或者,更根本的說,那是個人面對國家和戰爭的無奈,當中卻又有教師或熱愛生命的人的執著。關於熱愛生命,我總會想起侯孝賢的話,「陽光底下再悲傷,再恐怖的事情,都能以人的胸襟和對生命的熱愛而把它包容。」這是他讀了《從文自傳》後想到的,是很達觀的人生觀吧,值得在學校裡多談,甚至讓迷惘的學生(和教師)記取的。
依稀記得這話其實還有下句的:「世間並沒有那麼多的陰暗和頽廢」,我上網查了一下,似乎還有更多,只是手邊沒有資料,難以核實。就這「沒有那麼多的陰暗和頽廢」的一句而言,在我開始做教師時,也的確是相信的,那是中英簽署聯合聲明的年頭,還沒到1989年。
那年頭,雖已發生了「清除精神污染事件」,但王若水、周揚等反省力很強的文章,仍可在國內發表,馬克思論異化的《1844手稿》在國內的書店還買得到。那年頭,政府扭曲民意當然也不少,像八八直選與否的民意諮詢,已嘆為觀止,不過,較諸梁振英政府以及目下周融的種種,則只能說是小巫見大巫,若有學生問起,世間有沒有那麼多的陰暗和頽廢呢,今天的教師實在難以分說。
不要小覷學生或年輕人,他們對世界的洞悉,起碼是觀察和學習,足以讓還以為他們是白紙一張的課程一再修訂的。記綠片就起碼有近期的《未夠秤》(2014)和十二年前的《中學》(2002),提供了這些讓教師反思的素材。我還記得當年《中學》曾引起過一些爭議,箇中是非難以細說,可以肯定的則是「作者已死」的說法即使在劇情片中也太嫌簡化,更是號稱實錄作品的觀眾要小心的,其實,作品和實錄的兩個概念之間有甚麼關係,應該是研究電影、藝術或文學的長青課題吧。
比《未夠秤》和《中學》裡的學生年紀還小的學生又如何呢?例如《請投我一票》(Please Vote for Me, 2007),那是本周日(8月24日)由教育工作關注組等熱心的朋友主辦「第一屆教育電影節試映會」放映和討論的,這記錄片裡又呈現了怎樣的校園呢(或者說是成人世界)?有多少陰暗或多少陽光?當中的內容,足夠讓教師以及關心教育的朋友在開學在即的時候細想,至於校務會議,還是播一播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吧。(2014.08.18)
2014-08-17
誰會不要平等權利?
六二二和平佔中民間公投即將舉行前受到駭客攻擊,我和一些朋友眼見形勢緊急,便抱著人人多走一步的心理,聯絡佔中運動的統籌人員,請纓上街擺站宣傳了數天。期間的見聞其實頗有意思,其中之一是,一位男士前來「挑機」來回辯論了幾句的一次。
這位男士路過時,早已向我們側目而視,經過我們的街站約十步後,忽然又折返走到眼前指著我罵:「最衰你們這班人,搞亂香港。」我當時手拿著「大聲公」的咪高峰,反問:「這位先生有甚麼意見要發表嗎?」他重複:「最衰你們這班人,搞亂香港。」我追問:「為甚麼你這樣說呢?」我把咪在他和我之間遞來遞去,我們的對話通過大聲公「直播」出去,當然,我是把咪握得緊緊的,這點我懂得。
他答:「全港有八成人不會支持你們的!」我回說:「但我們爭取的是平等的政治權利呀,為甚麼只有一小撮人有提名權呢?我就無提名權了,先生,請問你有提名權嗎?」遇我這麼一問,他先呆了半晌,然後反駁:「我有無關你乜事?」我追問:「為甚麼三百幾萬選民,只得千幾人有提名權呢?為甚麼其他人有,而你沒有呢?」他的反駁一再重複:「我有無,關你乜事?」後來擾攘了一會後,這位仁兄便悻悻然離開了。
這段對話有趣的地方有二。其一可以做為批判思考的教材。不能回答我問有沒有提名權後,他便轉換話題為他有否提名權與我無關。這是很典型的迴避核心議題的方式,政治爭議中屢見不鮮。不讓港人有平等的政治權利,「中央一定有其原因的。」「以前殖民地時期,又不見你們爭取?」之類之類,總之,就是用盡種種理由,包括所謂「國家安全」問題,這些理由的共通點是,避開了最核心的話題:為甚麼港人的政治權利不是平等的,而是小部份人可以有權提名,而其他大部份人卻沒有?
其二是這位先生被問及他有否提名權時呆了半晌的一刻。我猜他只是普通市民,並沒有提名特權,我希望我這一問,可以讓他設身處地想一想,而不總是完全信服威權口中像上述的「國家安全」之類的所謂理由。如果今天再遇這位先生,我仍然會問他,為甚麼讓他有平等的權利,會危及國家安全呢?如果再要深入一點,可以再問,平等的政治權利掌握在全民手中,和不平等的政治特權掌握在小撮人手中,二者比較,何者更有利於國家安全?
其實,更有意思的問題是,誰會不要平等權利?想維持不平等的,又是甚麼人?是特權階級,還是普通市民?犧牲了平等,究竟又維護了誰的利益?(2014.08.17)
這位男士路過時,早已向我們側目而視,經過我們的街站約十步後,忽然又折返走到眼前指著我罵:「最衰你們這班人,搞亂香港。」我當時手拿著「大聲公」的咪高峰,反問:「這位先生有甚麼意見要發表嗎?」他重複:「最衰你們這班人,搞亂香港。」我追問:「為甚麼你這樣說呢?」我把咪在他和我之間遞來遞去,我們的對話通過大聲公「直播」出去,當然,我是把咪握得緊緊的,這點我懂得。
他答:「全港有八成人不會支持你們的!」我回說:「但我們爭取的是平等的政治權利呀,為甚麼只有一小撮人有提名權呢?我就無提名權了,先生,請問你有提名權嗎?」遇我這麼一問,他先呆了半晌,然後反駁:「我有無關你乜事?」我追問:「為甚麼三百幾萬選民,只得千幾人有提名權呢?為甚麼其他人有,而你沒有呢?」他的反駁一再重複:「我有無,關你乜事?」後來擾攘了一會後,這位仁兄便悻悻然離開了。
這段對話有趣的地方有二。其一可以做為批判思考的教材。不能回答我問有沒有提名權後,他便轉換話題為他有否提名權與我無關。這是很典型的迴避核心議題的方式,政治爭議中屢見不鮮。不讓港人有平等的政治權利,「中央一定有其原因的。」「以前殖民地時期,又不見你們爭取?」之類之類,總之,就是用盡種種理由,包括所謂「國家安全」問題,這些理由的共通點是,避開了最核心的話題:為甚麼港人的政治權利不是平等的,而是小部份人可以有權提名,而其他大部份人卻沒有?
其二是這位先生被問及他有否提名權時呆了半晌的一刻。我猜他只是普通市民,並沒有提名特權,我希望我這一問,可以讓他設身處地想一想,而不總是完全信服威權口中像上述的「國家安全」之類的所謂理由。如果今天再遇這位先生,我仍然會問他,為甚麼讓他有平等的權利,會危及國家安全呢?如果再要深入一點,可以再問,平等的政治權利掌握在全民手中,和不平等的政治特權掌握在小撮人手中,二者比較,何者更有利於國家安全?
其實,更有意思的問題是,誰會不要平等權利?想維持不平等的,又是甚麼人?是特權階級,還是普通市民?犧牲了平等,究竟又維護了誰的利益?(2014.08.17)
2014-08-16
你的話告訴人家你是甚麼人
甚麼年代了?作一段「訃聞」,咒詛了人家?這其實說出了甚麼?自己一方更有道理嗎?希望讀者都來認同嗎?以為真可大快人心,起碼是聊博一粲?我看,那不過在告訴人家,道理上說不過去,只能搞些小動作。
文革時的批鬥大會上,有往被批鬥者頭上戴一頂高帽、胸前掛一塊牌,都寫上罪名和名字,例如「三反分子某甲」或者乾脆就寫「流氓某乙」之類,名字上打一個叉,有些高帽弄得稀奇古怪,據說還會給你畫一個大花臉。更惡劣的武鬥例如「飛機式」、拳打腳踢等等,是肉身上的傷害,而這些在名字上打叉、辱罵之類,則主要在言語上羞辱。
給人家的姓名打叉,肯定在表達一種態度無疑,在否定,在蔑視,造就了氣熖,顯示了強勢,或可出出氣,甚至招來掌聲,累積支持者,群眾運動往往如此,情緒先行固然可以優於鼓動,但說理付之闕如,團結到的又是甚麼群眾呢?
學生辯論的誤區之一,是以為大聲等同有理,有時,在學校的環境裡,可以公然聲勢凌厲地指責人家,同學叫好、起哄、鼓掌,其實那準是因為犯了禁忌的快感,而不一定是理智上的認同。氣勢與道理是兩碼子事,有理其實無需甚麼氣勢,即使借助氣勢,像嘴上即時搶白了之類,也不能取代道理。
有道理的人會以氣勢取代道理嗎?我不知道,但我反而更相信,因為沒道理,才動用這些下流的招式。「有理說不清」是否真的常見呢,還是因為說理能力所限?二者或許都還情有可原,最可鄙的其實是根本沒理可言。所以說,批判思維先要聽得出人家說甚麼,更要聽出人家沒說甚麼。
有用「遊花園」,有顧左右而言他,有在定義上糾纏一番弄得糊糊塗塗的,有些則故作高深,有些甚或裝出一副難言之隱相,眾多招式,跟給對方的名字打一個叉,都有一共通點,就是沒有說出道理來。像立法會所見,一些政務官,冠冕堂皇的說了許多,理據卻似有實無,當然,跟動輒破口大罵卻沒理由支持的議員一樣,不過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分別。
謾罵人家易,有理論述難。出於詛咒而給人家起一個「諢號」也可作如是觀。咒語可謂歷史悠久,在不那麼發達和文明的年代,人們的確相信咒語的。不過,今天鵝頸橋打小人之類其實是給個人發洩的心理補償多於真正作用,而公共論述中要乞靈於詛咒的,大抵只在告訴人家,自己沒甚麼道理好說,讓人家知道,自己不過是那些相信咒語的不文明年代的人吧。(2014.08.16)
文革時的批鬥大會上,有往被批鬥者頭上戴一頂高帽、胸前掛一塊牌,都寫上罪名和名字,例如「三反分子某甲」或者乾脆就寫「流氓某乙」之類,名字上打一個叉,有些高帽弄得稀奇古怪,據說還會給你畫一個大花臉。更惡劣的武鬥例如「飛機式」、拳打腳踢等等,是肉身上的傷害,而這些在名字上打叉、辱罵之類,則主要在言語上羞辱。
給人家的姓名打叉,肯定在表達一種態度無疑,在否定,在蔑視,造就了氣熖,顯示了強勢,或可出出氣,甚至招來掌聲,累積支持者,群眾運動往往如此,情緒先行固然可以優於鼓動,但說理付之闕如,團結到的又是甚麼群眾呢?
學生辯論的誤區之一,是以為大聲等同有理,有時,在學校的環境裡,可以公然聲勢凌厲地指責人家,同學叫好、起哄、鼓掌,其實那準是因為犯了禁忌的快感,而不一定是理智上的認同。氣勢與道理是兩碼子事,有理其實無需甚麼氣勢,即使借助氣勢,像嘴上即時搶白了之類,也不能取代道理。
有道理的人會以氣勢取代道理嗎?我不知道,但我反而更相信,因為沒道理,才動用這些下流的招式。「有理說不清」是否真的常見呢,還是因為說理能力所限?二者或許都還情有可原,最可鄙的其實是根本沒理可言。所以說,批判思維先要聽得出人家說甚麼,更要聽出人家沒說甚麼。
有用「遊花園」,有顧左右而言他,有在定義上糾纏一番弄得糊糊塗塗的,有些則故作高深,有些甚或裝出一副難言之隱相,眾多招式,跟給對方的名字打一個叉,都有一共通點,就是沒有說出道理來。像立法會所見,一些政務官,冠冕堂皇的說了許多,理據卻似有實無,當然,跟動輒破口大罵卻沒理由支持的議員一樣,不過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分別。
謾罵人家易,有理論述難。出於詛咒而給人家起一個「諢號」也可作如是觀。咒語可謂歷史悠久,在不那麼發達和文明的年代,人們的確相信咒語的。不過,今天鵝頸橋打小人之類其實是給個人發洩的心理補償多於真正作用,而公共論述中要乞靈於詛咒的,大抵只在告訴人家,自己沒甚麼道理好說,讓人家知道,自己不過是那些相信咒語的不文明年代的人吧。(2014.08.16)
2014-08-13
由「公學」說起
Robin Williams逝世,讓人懷緬起他在Dead Poets Society的演出,我對電影中Keating的教學方法頗有異議,或以為那種劇情是不了解教育實況的編劇所致。不敢說真正良好的、學校裡的批判教學不能成為吸引人的文化產品的情節,或者,行業故事就是有這種困難:行家看起來總能挑出骨頭。
電影中的學校Welton屬名牌中學,我的父母輩喜歡叫這種名牌老校為「貴族學校」,但其實卻是沿襲自英國的公學體制。令人不解的是,所謂「公學」(Public School)明明是擇優而教,甚至異化為擇富而教的私立學校,為甚麼卻叫做「公學」?這問題,是我在教育社會學中必借之來引發學生討論的,並借此思索學校教育屬於公或私領域的。
理解「公學」,不能望文生義,特別在公營教育(Public Education)大行其道的今天,若以為那是和「私」(private)相對的「公」,自然即政府營運的學校。其實,溯源歷史,公學的「公」是相對於「貴族」和「教會」(Nobility & Church)而言的,在英國,教育(甚至知識)早年被貴族和教會壟斷,開放給非屬二者的,便相對地屬於「公共」。
我沒有仔細的研究,但憑粗疏的閱讀估計,中間似乎是財富、權力此消(貴族和教會一方)彼長(公眾或資產階級一方)的因素,多於「有教無類」的教育理想,而資產階級追求他們下一代的良好教育,當然有權力的消長問題,箇中原因,也是後來法國社會學家布爾迪厄(Pierre Bourdieu)所提出的「資本的諸種形式」(Forms of Capital)的解釋較佳。
教育由壟斷到開放,在中國歷史裡則有先秦時期諸子出自「王官」的過程,當然,諸子之學開放並無教會的因素,而當時資產階級也決不能算做成形,但中國的教育其實長年只是有限的開放,歷經不同朝代仍然以精英教育為主,起碼並不惠及廣大農民,和二十世紀後公營教育發展可觀(雖然仍有很大的不足),實在很難同日而語。順帶一提,今天不少學生望而生畏的文言文,其實屬於精英教育的產物,將之存留於今天的普及教育裡,從文化傳承的角度來說,或許異議不大,比重如何恰如其份,方是課程政策必須好好釐清的,但那是另一話題,本文難以開展討論。
回頭說「公學」,相對於以前的知識壟斷來說,的確算是開放了的,但開放了給誰呢,說到底還是有限人數的富家子弟,其作用堪稱「私立」十足的。Dead Poets Society中Keating有一學生Neil,其父即說好不辛苦才能供他入讀Welton,目的是考上名牌大學自此出人頭地,可是Neil卻不集中在學業上而跑了去演戲,父親自然覺得枉了苦心。
當然,考上名牌大學可以出人頭地,即所謂「向上流動」(upward mobility),但要是明白布爾迪厄的理論,其父或許不必灰心,因為入讀公學比學業更要累積的其實文化資本以及社會資本(Cultural & Social Capital),Neil因飽受父親的壓力而最終自毀,其實是因為他和父親皆不明白這一力爭入讀公學的原理。在今天的香港和中國來說,也許我們的社會長年浸淫於「差序格局」、「親疏有別」、「關係至上」的文化裡,入讀公學以建立人脈的要義,當不致於如此輕易忘懷。
說到這裡,卻又不免胡塗起來。打破壟斷的開放既是為「公」,但學校過程積累的卻仍然是「私」得緊。學校教育也許正因這種公私共生的特點,而長期成為社會爭議的熱點之一。(2014.08.13)
過半提委如何操縱普選
是否設立過半提委提名才可成為特首候選人的制度,其實就是是否支持選舉被少數人操縱的問題,也就是是否讓香港出現制度性腐敗的問題。
【1201人可決定誰入閘】
2017特首普選目前還沒有具體方案公佈,但一些報道引用「權威消息」說,將要求獲得過半數提名委員支持,才可成為普選候選人,讓市民投票。至於提名委員總人數應有多少,目前也沒有定案,假設以早前發表的「13學者方案」所建議的2400人來說,則要成為特首候選人,則起碼要取得1201提委的支持。
據報道,過半提委支持的設計,體現由一個提名委員會提名後普選,即《基本法》第45條中所謂「機構提名」或提委會「集體意志」的詮釋。第45條作這樣的詮釋,是香港政界以至學術界長期沒有留意到,起碼是沒有向香港社會說明的;應否作這樣的詮釋,也是值得質疑的。不過,中央政權將此詮釋握得很緊,在其強勢壓力下,許多泛民中人似已失去抗爭意志,對此已沒有多少爭論,開始自甘於在迎合這個框框。
【使普選成為等額選舉】
稍知簡單算術者,即會發現,若要取得「過半提名」才可候選,豈非只有一個候選人?如此,提名委員會提名豈不是變成預選?使普選成為等額選舉?市民普選的一票,豈非只能選擇信任不信任,或投不投白票,或投不投票?當然,若想操縱普選卻不要那麼難看,是可以有不同的方案的。
【1201人可決定誰不能入閘】
一名提委可以有多於一票,便可以推出多於一名的候選人。例如某甲和某乙候選人,同樣有1201名提委支持,1201是超過2400的一半的(以「13學者方案」為例),甲的1201票來看1201名提委,乙的1201票,既可以來自另外的1199人及提名甲的提委中的2人。如此的話,則每名提委可以有兩票即可。
這樣得到過半提委支持,以體現提委集體意志之名,便可以堂而皇之的成為普選的提名制度。關鍵是,想成為特首候選人的關卡,便操縱在1201人手中,所謂數百萬選民的選擇,其實須先過1201這一關;而更厲害的是,1201人操縱著的,其實是否決權,因為,這1201人只要不以其第二票提名,便可讓自己心中的人選在沒有競爭對手下讓市民普選。換言之,操縱了1201人,便操縱了數百萬市民的選擇。
【政治酬庸多幾人便沒那麼難看】
假如不想這麼難看,則可以採用全票制,目前港區人大的選舉,便是採這樣的制度。假設選舉最後設計為最多可以容讓兩個候選人,則提委的票,便必須作兩個選擇,否則作廢。仍以上述某甲已得1201提委支持為例,那麼,要讓乙成不了候選人,則仍要讓這1201的第二選擇全不投給乙,要投全票而全不投給乙,那便要丙的掩護。在國家機器編配下,在政治酬答、延後利益的引誘下,丙甚至丁的出現以擔當不讓1201票投給乙的功能,並不困難,而成本只是增加了給丙或丁的酬庸,並不太高。若制度可以容讓更多的候選人,其理也相同,只是國家機器的調動更頻繁,並增加數名參與掩護的人的酬庸。
【少數人太大權成為腐敗根源】
總的來說,候選人須取得過半提委支持的設計,與其說是甚麼「機構提名」或「集體意志」,不如說是操縱選舉的手段,得到過半提委提名的不合理處,在於把數百萬選民的選擇,置於千多人的權力之下。可以斷言,這樣的制度,必然成為腐敗的根源。(2014.08.13)
2014-01-01
如果不給,也不能騙!
操縱比賽,使之貌似公平但實則暗中做手腳的事,其實不始於提名委員會,上世紀八十年代我在某大學唸書,就知道聘請講師之一二。
那時候ICAC已成立並穩了陣腳,聘請講師已不能公然一個人說了算,也須程序公平,某大學已掌有權力的教授,於是就改在SHORTLIST的過程做手腳。說扶掖後進也好,說建立王國也好,教授會在招聘公告刻意加進為某某度身訂造、幾近獨一無二的條款,然後在初期揀選時刪去其他強手,結果送交遴選委員會的名單,對某某便十分有利。
你說這黑箱作業嗎?並不,招聘是公開的,應聘是自由的,面試也是專業的,然而,遴選委員會手握這份經篩選的名單,無論如何公正,也只能選出某某入職當講師。我所知道的,就起碼有數個這樣的例子,其實那些某某也不一定沒實力公平競爭,只不過如此做了手腳,便能十拿九穩就是。
提委會的設計不也正是如此在SHORTLIST的過程中做手腳嗎?北京政權根本就不相信普選,不相信普選屬平等人權,不相信普選可以增強政治認受從而有利管治。甚至,也許他們根本不以人權為核心價值,不以認受性為管治的核心價值。《基本法》寫下了普選,大抵只是權宜,並非真心所繫,何況,還有關卡重重。
其實,不相信便不相信吧,不想香港公民有普選的人權的話,就清清楚楚說不想吧,這雖不能讓人同意,但倒還算坦白大方,也許還能博得幾分尊重。可是,明明想在提名程序做手腳,卻還大談遵守《基本法》甚麼的,一派尊重法治,一派正義凜然的模樣,實在使人看得惡心。
如今看到的現實是,不但不坦白說明,還想通過提名委員會獨攬提名之權,卻仍說這是公平的、真正的普選,這簡直就是光天化日下的行騙!
騙,就是當香港公民如此愚蠢,當我們是甘於做自欺欺人的次等人,而香港公民,如你,如我,面對此情此景,如何回應是好,根本就是一個怎樣看待自己的身份的問題。假如你手上接到偽鈔,一摸便覺紙質粗劣,再看竟看不到任何保險線或水印,卻仍堅說這是真鈔,如常用之花之,這時已不只是騙子當你愚笨可欺,而你也掉進了行騙的軌跡,騙子的身份,便成為你人生的一部份。
學民思潮視爭取公民提名,還特別提到這是歷史任務,其重大意義,就是不容這種騙子的身份成為他們人生的一部份,在這一點上,他們雖年紀輕輕,但比許多泛民大老,都看得更遠。
不少泛民大老,常以爭取民主數十年來證明其一顆丹心。可是,面對如此赤裸的行騙,卻不加指正,且轉過來向人民遊說可以接受的話,則這不也正是協助了行騙嗎?始作騙者的北京政權會感激各泛民大老呢,還是會更賤視之利用之?更不可忘記的是,這行騙,也必將寫進歷史,必將成為協助行騙者的人生的一部份,從今以後,直到永遠。
人民又會甘於受騙嗎?我看並不,我們一條很基本的底線是:如果不給,也不能騙!
那時候ICAC已成立並穩了陣腳,聘請講師已不能公然一個人說了算,也須程序公平,某大學已掌有權力的教授,於是就改在SHORTLIST的過程做手腳。說扶掖後進也好,說建立王國也好,教授會在招聘公告刻意加進為某某度身訂造、幾近獨一無二的條款,然後在初期揀選時刪去其他強手,結果送交遴選委員會的名單,對某某便十分有利。
你說這黑箱作業嗎?並不,招聘是公開的,應聘是自由的,面試也是專業的,然而,遴選委員會手握這份經篩選的名單,無論如何公正,也只能選出某某入職當講師。我所知道的,就起碼有數個這樣的例子,其實那些某某也不一定沒實力公平競爭,只不過如此做了手腳,便能十拿九穩就是。
提委會的設計不也正是如此在SHORTLIST的過程中做手腳嗎?北京政權根本就不相信普選,不相信普選屬平等人權,不相信普選可以增強政治認受從而有利管治。甚至,也許他們根本不以人權為核心價值,不以認受性為管治的核心價值。《基本法》寫下了普選,大抵只是權宜,並非真心所繫,何況,還有關卡重重。
其實,不相信便不相信吧,不想香港公民有普選的人權的話,就清清楚楚說不想吧,這雖不能讓人同意,但倒還算坦白大方,也許還能博得幾分尊重。可是,明明想在提名程序做手腳,卻還大談遵守《基本法》甚麼的,一派尊重法治,一派正義凜然的模樣,實在使人看得惡心。
如今看到的現實是,不但不坦白說明,還想通過提名委員會獨攬提名之權,卻仍說這是公平的、真正的普選,這簡直就是光天化日下的行騙!
騙,就是當香港公民如此愚蠢,當我們是甘於做自欺欺人的次等人,而香港公民,如你,如我,面對此情此景,如何回應是好,根本就是一個怎樣看待自己的身份的問題。假如你手上接到偽鈔,一摸便覺紙質粗劣,再看竟看不到任何保險線或水印,卻仍堅說這是真鈔,如常用之花之,這時已不只是騙子當你愚笨可欺,而你也掉進了行騙的軌跡,騙子的身份,便成為你人生的一部份。
學民思潮視爭取公民提名,還特別提到這是歷史任務,其重大意義,就是不容這種騙子的身份成為他們人生的一部份,在這一點上,他們雖年紀輕輕,但比許多泛民大老,都看得更遠。
不少泛民大老,常以爭取民主數十年來證明其一顆丹心。可是,面對如此赤裸的行騙,卻不加指正,且轉過來向人民遊說可以接受的話,則這不也正是協助了行騙嗎?始作騙者的北京政權會感激各泛民大老呢,還是會更賤視之利用之?更不可忘記的是,這行騙,也必將寫進歷史,必將成為協助行騙者的人生的一部份,從今以後,直到永遠。
人民又會甘於受騙嗎?我看並不,我們一條很基本的底線是:如果不給,也不能騙!
【後記:本文成於2014年年初,到了八月,人大即將為普選制度作決的消息甚囂塵上,過半數提委提名才能參選的說法,更忽然給炒熱,究竟這是當權者在管理期望,還是要把這Shortlist握得更緊,很快就揭盅,不過,這是真正的民主普選嗎?即使不給,也不能騙呀!(2014.08.16)】
2013-11-18
邪惡平庸的身份認同
古語有云: 「人生如戲」。如戲之喻,智慧不在其假,也不在其多姿多采,而在於身份構想與育成的過程。
演員一舉手一投足,一句對白一個表情,無非為了呈現一個角色,看在觀眾眼裏,盡在不言中,而並非說服,從梁朝偉演活易先生的深沉,到張達明扮一頭栩栩如生的速龍,都不落言詮、後設的補充或解畫,像大聲聲明「我是一個賊」或者豎起「路人甲」的說明紙牌,連小學生都知道是極劣的演出。
演員深知,這不費唇舌的心領神會,在於動作或表情、語氣或衣飾,起碼須符合觀眾的已有認知;若要成就光影裏的易先生、棟篤笑台上的速龍,則更要直搗黃龍把觀眾的感受勾引出來。這樣的過程,當然不會自然而然,而是充滿預期和計算的,離不開人際的互動。所謂「身份認同」,本質就是如此的一種自我呈現於人前,如戲一般。
既然是自我(演員)與他人(觀眾)的互動,則這身份認同(角色),也必然是情境、相對甚或文化的(Contextual, Relational & Cultural),抽象如永恆真理般的身份,虛空無物如同義反複(Tautology),以為可以用來證立某種觀點,像去年國民教育爭議時在《城市論壇》屢屢聽聞的「身為中國人,當然支持國民教育」;卻不知道,如此論證其實牽強非常,因為若真的理所「當然」,還用得着那麼力竭聲嘶嗎?
倒不如把「身份」和「身份認同」區分,以免混淆「先賦」(Ascribed)和「獲得」(Achieved)的兩種含義;前者難因個人意志轉移,像出生在香港,因而領一張香港身份證,或領一本中國護照,份屬「當然」,但這個「身份」不會自然而然地形成「認同」,否則又何須教育?
教育關懷的,就是這「認同」的部分。2011 年國民教育課程文件的諮詢稿,曾不無道理的循情意(而非認知)來界定這「認同」的教育,以「情意」、「認知」和「心理肌動」的範疇分類(Affective, Cognitive & Psycho-motor Domains),是教育專業的經典,也是常識。可惜的是,選對了工具卻不等於懂得運用,結果錯漏百出過不了專業的關口,在2012 年的文件定稿甚至索性完全刪去這部分的解說,如同鴕鳥埋首沙堆,使人失笑。
這也反映出威權政治下(Authoritarian Politics),連課程文件也可以任意妄為,不怕專業見笑。這樣的景況,並不以擱置國民教育課程文件告終,像今年鬧得熱哄哄的北區幼兒教育學額問題,教育界不也是早就提出預警,但決策者卻置若無聞。當議題在北區學額出現,卻獲一再回應「全港學額足夠」時,相信連高小學生也知道牛頭不對馬嘴,但官員說來仍沒半點臉紅耳赤,則這不是無視觀眾存在的拙劣演出嗎?按上述的互動觀點來說,自說自話簡直就是對觀眾毫無半點尊重了。
其實,讓「身份認同」的教育回歸情意(而非認知)的範疇,不但不是明日黃花,而是至為必要。拿認知與情意對舉,目的在突出「認同」的過程,不是理解或評價,而是某種價值觀的形成,甚或內化為性格的一部分。嘴裏說愛國,屬認知;實際把資產或子女都往外國送去,便是價值觀,屬情意。聽其言,觀其行,言與行是明顯不同的概念;一張問卷,或者一道試題,極其量只得知嘴裏說得漂亮的話,但決不是真正的「認同」。
如同演技,固然有演員不必訓練不必揣摩就渾然天成,但那終究是少數甚或偶然,起碼的培育才是常態, 由嚴謹的訓練(Train),或放任的促導(Facilitate),都在教育的光譜之內。前者屬虎媽或怪獸家長的信念,後者是歷盡滄桑的過來人的哲學,兩極之間卻倒有一點共識:覺察(Aware)、反應(Respond)階段的情意,份屬教育本分,但組成價值觀甚或性格化(Values, Organization & Characterization) ,則可教而難評,肆意評估其實已僭越專業的底線,起碼是以今天教育學問進展而言的底線。
學校教育的限制,不足以穩妥評估高階的情意發展,但對身份認同的研究,則早有研究提出,底蘊不過是想讓人怎樣看自己的一種呈現或演出。五十年前在耶路撒冷受審的艾克曼(A. Eichmann),就是想他人把他看成為一個聽從上司命令的下屬,如此辯護,便不必為屠殺猶太人負責;可是,在阿倫特(H. Arendt)眼下,卻看出這種「打工搵食」的心態,實在透露着邪惡的平庸性(Banality of Evil)。
當中的關鍵,在於對周遭發生的事採取關懷以至質疑,抑或冷待和漠視,這不過是一種對待他人、也就是對待自己的態度,不過是身份認同的呈現,最根本的好像是只說個人,其實擴展至人際、社會,這不就是政治麼?所有「去政治化」的論述,所希冀的,就是要人民不去思考人際關係,要人民免除主體的思想,並如此生活作息,那不過是一種邪惡的平庸的身份認同。
2011年後,每逢天災人禍,總會令人想起日本經歷過「三一一大地震」後國民的表現,那種遇到浩劫而仍能堅守自持,有禮如斯的取態,雖有人譏為過分遏抑,卻又不失其某種價值,甚或早已內化為性格的一部分。說到底,自己怎樣做,他人便怎樣看,這中間呈現的就是身份,經自己認同的。(本文曾刊於2013.11.18《信報》)
演員一舉手一投足,一句對白一個表情,無非為了呈現一個角色,看在觀眾眼裏,盡在不言中,而並非說服,從梁朝偉演活易先生的深沉,到張達明扮一頭栩栩如生的速龍,都不落言詮、後設的補充或解畫,像大聲聲明「我是一個賊」或者豎起「路人甲」的說明紙牌,連小學生都知道是極劣的演出。
演員深知,這不費唇舌的心領神會,在於動作或表情、語氣或衣飾,起碼須符合觀眾的已有認知;若要成就光影裏的易先生、棟篤笑台上的速龍,則更要直搗黃龍把觀眾的感受勾引出來。這樣的過程,當然不會自然而然,而是充滿預期和計算的,離不開人際的互動。所謂「身份認同」,本質就是如此的一種自我呈現於人前,如戲一般。
既屬「當然」何須教育
既然是自我(演員)與他人(觀眾)的互動,則這身份認同(角色),也必然是情境、相對甚或文化的(Contextual, Relational & Cultural),抽象如永恆真理般的身份,虛空無物如同義反複(Tautology),以為可以用來證立某種觀點,像去年國民教育爭議時在《城市論壇》屢屢聽聞的「身為中國人,當然支持國民教育」;卻不知道,如此論證其實牽強非常,因為若真的理所「當然」,還用得着那麼力竭聲嘶嗎?
倒不如把「身份」和「身份認同」區分,以免混淆「先賦」(Ascribed)和「獲得」(Achieved)的兩種含義;前者難因個人意志轉移,像出生在香港,因而領一張香港身份證,或領一本中國護照,份屬「當然」,但這個「身份」不會自然而然地形成「認同」,否則又何須教育?
教育關懷的,就是這「認同」的部分。2011 年國民教育課程文件的諮詢稿,曾不無道理的循情意(而非認知)來界定這「認同」的教育,以「情意」、「認知」和「心理肌動」的範疇分類(Affective, Cognitive & Psycho-motor Domains),是教育專業的經典,也是常識。可惜的是,選對了工具卻不等於懂得運用,結果錯漏百出過不了專業的關口,在2012 年的文件定稿甚至索性完全刪去這部分的解說,如同鴕鳥埋首沙堆,使人失笑。
這也反映出威權政治下(Authoritarian Politics),連課程文件也可以任意妄為,不怕專業見笑。這樣的景況,並不以擱置國民教育課程文件告終,像今年鬧得熱哄哄的北區幼兒教育學額問題,教育界不也是早就提出預警,但決策者卻置若無聞。當議題在北區學額出現,卻獲一再回應「全港學額足夠」時,相信連高小學生也知道牛頭不對馬嘴,但官員說來仍沒半點臉紅耳赤,則這不是無視觀眾存在的拙劣演出嗎?按上述的互動觀點來說,自說自話簡直就是對觀眾毫無半點尊重了。
其實,讓「身份認同」的教育回歸情意(而非認知)的範疇,不但不是明日黃花,而是至為必要。拿認知與情意對舉,目的在突出「認同」的過程,不是理解或評價,而是某種價值觀的形成,甚或內化為性格的一部分。嘴裏說愛國,屬認知;實際把資產或子女都往外國送去,便是價值觀,屬情意。聽其言,觀其行,言與行是明顯不同的概念;一張問卷,或者一道試題,極其量只得知嘴裏說得漂亮的話,但決不是真正的「認同」。
抹去政治不去思考
如同演技,固然有演員不必訓練不必揣摩就渾然天成,但那終究是少數甚或偶然,起碼的培育才是常態, 由嚴謹的訓練(Train),或放任的促導(Facilitate),都在教育的光譜之內。前者屬虎媽或怪獸家長的信念,後者是歷盡滄桑的過來人的哲學,兩極之間卻倒有一點共識:覺察(Aware)、反應(Respond)階段的情意,份屬教育本分,但組成價值觀甚或性格化(Values, Organization & Characterization) ,則可教而難評,肆意評估其實已僭越專業的底線,起碼是以今天教育學問進展而言的底線。
學校教育的限制,不足以穩妥評估高階的情意發展,但對身份認同的研究,則早有研究提出,底蘊不過是想讓人怎樣看自己的一種呈現或演出。五十年前在耶路撒冷受審的艾克曼(A. Eichmann),就是想他人把他看成為一個聽從上司命令的下屬,如此辯護,便不必為屠殺猶太人負責;可是,在阿倫特(H. Arendt)眼下,卻看出這種「打工搵食」的心態,實在透露着邪惡的平庸性(Banality of Evil)。
當中的關鍵,在於對周遭發生的事採取關懷以至質疑,抑或冷待和漠視,這不過是一種對待他人、也就是對待自己的態度,不過是身份認同的呈現,最根本的好像是只說個人,其實擴展至人際、社會,這不就是政治麼?所有「去政治化」的論述,所希冀的,就是要人民不去思考人際關係,要人民免除主體的思想,並如此生活作息,那不過是一種邪惡的平庸的身份認同。
2011年後,每逢天災人禍,總會令人想起日本經歷過「三一一大地震」後國民的表現,那種遇到浩劫而仍能堅守自持,有禮如斯的取態,雖有人譏為過分遏抑,卻又不失其某種價值,甚或早已內化為性格的一部分。說到底,自己怎樣做,他人便怎樣看,這中間呈現的就是身份,經自己認同的。(本文曾刊於2013.11.18《信報》)
2013-06-14
為甚麼不做國安不航天?
電影Good Will Hunting (《驕陽似我》)中的一幕,是我讀到Edward Snowden的新聞的即時聯想。電影中Matt Damon飾演Will Hunting,在麻省理工當小工,卻是一個數學天才,其天賦被教授發現後,介紹他到美國國家安全局去做破解密碼的工作,安全局的人問他為甚麼不想做這份工,他有以下一大段精彩的回答(我的翻譯,原文見此):
「為甚麼我不應為國安局工作?這問題有點難,但我會試著回答。假設我現在在國安局工作了,有人把一個密碼放在我桌上,其他人都解不開的。或者我看一看就解開了,我會感覺良好,因為我的工作做得好,但或者這密碼是北非或中東某些叛軍的藏身地點。國安局一旦知道這地點,他們便會把那叛軍匿藏的村落,連同萬五村民一起炸掉,這些村民我素未謀面,也毫無過節,就這樣被殺了。這時政客會說:「噢,派一些海軍陸戰隊去保衛那地方吧。」他們根本不屑一談,他們自己的孩子不會到那裡,不會被射殺。就像被徵調的不是他們,因為他們只會去當國民防衛軍,無所事事就可以,在屁股找出榴彈碎片的將是南方來的某些小子,而當他們退役時,回來看到過去工作的工廠早已搬到先前打仗的那個地方,而那個用榴彈炸他的人就做了他原來的那份工,因為他們可以只賺毫半一天而且沒有上廁所的小休時間。同時,他了解到他這樣的唯一理由,是我們可以選一個可以好價錢賣石油給我們的政府,當然,石油公司又會用那些小衝突來唬嚇,來把油價提高。對他們來說,只是小小的附帶利潤,對我的老友用二塊半買一加侖就毫無幫助。他們固然會很快樂地把石油帶回來,或者他們會聘請一個酗酒的船長,這船長愛飲馬天尼,又喜歡跟冰山玩激流,不用太久他會撞上一個,油會流出來,把北大西洋海裡的生物都殺了。而我那個沒工做的老友,買不了油便駕不了車,要步行去見工,但他那屁股裡的碎片又搞出個長期痔瘡來。那他又要餓死了,因為每次能吃的,都是那石油泡過的北大西洋鱈魚。那我怎樣想?我想出一些更好的,他奶奶的,我不如乾脆開鎗殺了這老友,搶了他份工,交給那敵人,抬高油價,炸一條村,抽抽大麻,然後加入國民警衛軍?我還可以當選做總統呢。」
這簡直就是一篇解釋國際政治如何與民生連結的演辭,那些聲聲對政治沒興趣,大嚷不要把民生問題政治化的朋友,應該要把這段背誦至一字不漏的。Snowden所披露的,正是國安局這等竊密的工作,事發東窗了,國安局當然拿出防止了恐怖主義勾當的偉大功蹟來,難道他們會像Will Hunting的獨白一樣,他們的情報會害了無辜,為了只是美國石油巨賈的利益?
在偉大的事功面前,個人私隱是何其渺小,政府破解了恐怖主義勾當,救回的不也是我等小民的賤命?大阿哥在我們頭上虎視眈眈,不過是保障我們的安全,丟了私隱,換回性命,大抵划算。這類換算我們倒聽得不少,問題是,沒有私隱的生活真的安全嗎?在「國家大義」當前,誰來決定甚麼要犧牲甚麼不?國家安全問題的源頭,真的只因像拉登那樣的野心家嗎,和大阿哥背後的利益集團完全無關?更重要的是,得享聲稱不受恐怖襲擊的安穩,取而代之的卻是私生活受盡窺視,這是否值得?是否人民的自主選擇?
Snowden披露國家安全的伎倆,他又是否稱得上愛國呢?竊取國內外人民的私隱,是否愛國的必由之路,固然又有一番爭論。至於像上太空這樣的偉大事功,又是否真的愛國愛民毫不可議呢?最近,中國又派人上太空了,或者又會引起一陣航天熱,也許好一些學生,又會矢志為國效力做太空人去,我其實多麼的希望,更多的青年能像Will Hunting那樣由國家大事想到小民生活去──
「為甚麼我不當航天員?這問題有點難,但我會試著回答。假設我現在已是航天員,長官某天要派我升空去,這次任務是登陸月球,我是首選,經過嚴謹的訓練及演習,最後可以坐神舟N號登月去,在月球表面還和首長天地對話,感覺實在良好。這時剛好廣州申請主辦世界盃進入最後遴選階段,雖然登陸月球實際科研得益不過是放個屁,但聲勢卻是不是玩玩的。就是我這一小步,我國成為世界上第二個載人登月的國家,況且我國仍是全球人口最多的,在種種考慮因素下,廣州終於成功爭取世界盃的主辦權了。這是上海世博、北京奧運以來的國家大事,要辦好這大事,政府官員不但趕緊徵地,國家大事當前,人民流離失只是丁點的代價。大興土木,修建場館,不在話下,場館設計不但美輪美奐,還要新奇奪目,是為了成為地標,讓修建的官員名垂千古嗎?才不呢,只有傻子才管身後名聲,他們爭的是今天的富貴,大興土木最方便歛財,設計意念固然開天殺價,中間重重工序更可上下其手,官員批准動用國家的錢建這建那,最後一大筆還不是刮進他們的口袋中。這些錢當然是要洗乾淨的,到處去奢侈消費,買地買房吧,遠的不說,這些消費在香港,在澳門就養活不少家庭,不過搞亂人家的經濟和生活,是誰也不必管的。大官貪贜歛財,可謂眾目睽睽,人盡皆知可不是義憤填膺,大家心裡想的倒是你可以這樣枉法為甚麼我不?地溝油、毒奶粉的檔次還算了,小至擺地攤賣假貨又哪有問題,考試請代考,功課請代筆,還是真金白銀的買賣呢,若嫌太過迂迴,直接買張文憑、買個學位好了,還是家長代辦,孩子仍然吃喝玩樂,不用操心,拿著假文憑日後又幹起大官來,可我家小人雖然是航天員之後,還是要一道題一道題的算,就是上了大學進了軍校又做起航天員來,卻早就輸在起跑線前,那我為甚麼今天不直接去賣假貨,賺了錢買個黨籍買個官位來再賺大錢,看在這鈔票的份兒上,太子黨都要來我這一幫,說不定他們還會扶植我當首長,到時在酒泉基地跟登月的航天員天地對話的可是我呢,哪我還要當航天員幹啥?」
我的仿作當然沒有Matt Damon和Ben Affleck的才情和辛辣,我只願有志當航天員的青年,希望國家富強的任何人,特別是那些以貢獻國家為志業的朋友,停一停,想一想,他們的志願和希望,是怎樣遭狎弄和挪用吧了,而那,是他們真的追求的嗎?他們又要怎樣捍衛真正的理想呢?
(本文曾於2013年6月於《主場新聞》及《獨立媒體》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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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Good Will Hunting 是我心中認為最有教育意義的電影之一,其主角Robin Williams,於2014年8月12日逝世。
2013-05-17
辦大學,要夠格
人有人格,校有校格,這個「格」,可說是這個人或那間校的一切言行舉止、立場處事的總和,不是說有就有,而是從種種大小事件呈現出來的。近年屢屢發生校園內大學生向到訪權貴示威請願而遭到粗暴打壓的事件,實在也構成了有關院校校格的一個部份,而這校格的問題,或許也可以由戴卓爾夫人說起。
「死者為大」,早前戴卓爾夫人過身時,便較少人提起她被母校牛津大學拒頒榮譽學位的糗事。牛津有一個傳統,是給成為首相的該校畢業生頒授榮譽學位。榮譽學位之設,也可說是西方大學的一個傳統。為了表彰一個人對社會或對大學有非凡的成就或貢獻,大學便向其頒授榮譽學位,這些學位雖不代表接受者其人的學術成就,但傳統上院校還是小心翼翼,珍惜羽毛,到底,向誰頒授榮譽學位,也構成了院校的校格的一個部份,以榮譽學位來攀附權貴甚至交換捐款,是任何有尊嚴的大學所不屑為之的。
1985年,牛津本欲頒授一個榮譽博士學位給戴卓爾夫人,她是該校1947年的畢業生。不過,因為她當時推行新自由主義,大事削減教育經費的政策,向其頒授榮譽學位之議在牛津內部引起激烈辯論,結果牛津教授以超過二對一的比例投票否決,牛津首次沒有履行上述傳統。
新自由主義信服市場競爭,以此為至高無上的指揮棒,對某些一時難以將其宗旨使命兌換為市場價值的範疇打擊至大,例如福利和教育。香港社會福利界引入的一筆過撥款,便是這種風潮傳到香港後,由崇尚競爭思維主宰下的產物。
同樣受到這股風潮影響,在香港的大學裡研究和教學環境,教師工作和學生學習的生態,早已受到破壞。大學學系之間的資助引入一筆過撥款多年,取消實任制(Tenure)而改以大量的合約聘用大學教員,更嚴重的是,限制對學生的資助,改為鼓勵貸款為主。種種措施,在在損害教研和求學的環境。
其實,如果屬真正自由、平等的市場競爭,也許有其道理。問題是,因為資源不均分配,本來並不自由、並不平等的市場,只會造就更不自由,更不平等,這則決非現代文明社會所能接受。
在不民主的社會裡,這種惡性的競爭,正是政府官員可以上下其手的大好機會,既是以官員個人對自由市場的誤解而推行錯誤的政策,更令人齒冷的,是攀附權貴,謀取官員自己的延後利益,為權貴攫取更大的既得利益。貪婪無厭,沒有止境,高薪養廉,徒變空談,連學府中人,也受感染,面對權貴,竟會自我矮化,做起有損學術尊嚴甚至學生權利的事來,並讓其變成校格的一部份而不自知。
2011年李克強到訪港大,校園警戒過份,學生示威被禁,可謂記憶猶新。不過,其後校長致歉,愛護學生之情以及學者風範,還算溢於言表。校友後來於大學集會聲討,也清楚表達了對攀附權貴的厭惡,但也同時反證了港大多年來的培育,沒有完全白費,這段歷史,也是構成港大校格的一個部份。
5月6日城大派員抬走向梁振英示威的學生,藉詞避免混亂不再借出場地予真普聯等等,不但也構成了該校校格的一個部份,也間接反襯出港大當年的跟進原來還有一定風度和器量。
可惜,一山還有一山低,昨天(5月16日)在明愛白英奇,校方為了迎接梁振英作主禮嘉賓而召警至校園、甚至清場「封校」,以致學生回去補課不得其門而入,則也同樣無可避免地成為該校的部份校格。該校既有志於發展為一家天主教大學,也許必須學習一下大學該如何對待學生和權貴。
那麼,學習對象該是誰呢?取法乎上,城大當然大可不必,牛津學人的風範、港大校友的堅持,應該位列這張學習清單的前列吧。(2013.05.17)(本文曾於《主場新聞》發表。)
「死者為大」,早前戴卓爾夫人過身時,便較少人提起她被母校牛津大學拒頒榮譽學位的糗事。牛津有一個傳統,是給成為首相的該校畢業生頒授榮譽學位。榮譽學位之設,也可說是西方大學的一個傳統。為了表彰一個人對社會或對大學有非凡的成就或貢獻,大學便向其頒授榮譽學位,這些學位雖不代表接受者其人的學術成就,但傳統上院校還是小心翼翼,珍惜羽毛,到底,向誰頒授榮譽學位,也構成了院校的校格的一個部份,以榮譽學位來攀附權貴甚至交換捐款,是任何有尊嚴的大學所不屑為之的。
1985年,牛津本欲頒授一個榮譽博士學位給戴卓爾夫人,她是該校1947年的畢業生。不過,因為她當時推行新自由主義,大事削減教育經費的政策,向其頒授榮譽學位之議在牛津內部引起激烈辯論,結果牛津教授以超過二對一的比例投票否決,牛津首次沒有履行上述傳統。
新自由主義信服市場競爭,以此為至高無上的指揮棒,對某些一時難以將其宗旨使命兌換為市場價值的範疇打擊至大,例如福利和教育。香港社會福利界引入的一筆過撥款,便是這種風潮傳到香港後,由崇尚競爭思維主宰下的產物。
同樣受到這股風潮影響,在香港的大學裡研究和教學環境,教師工作和學生學習的生態,早已受到破壞。大學學系之間的資助引入一筆過撥款多年,取消實任制(Tenure)而改以大量的合約聘用大學教員,更嚴重的是,限制對學生的資助,改為鼓勵貸款為主。種種措施,在在損害教研和求學的環境。
其實,如果屬真正自由、平等的市場競爭,也許有其道理。問題是,因為資源不均分配,本來並不自由、並不平等的市場,只會造就更不自由,更不平等,這則決非現代文明社會所能接受。
在不民主的社會裡,這種惡性的競爭,正是政府官員可以上下其手的大好機會,既是以官員個人對自由市場的誤解而推行錯誤的政策,更令人齒冷的,是攀附權貴,謀取官員自己的延後利益,為權貴攫取更大的既得利益。貪婪無厭,沒有止境,高薪養廉,徒變空談,連學府中人,也受感染,面對權貴,竟會自我矮化,做起有損學術尊嚴甚至學生權利的事來,並讓其變成校格的一部份而不自知。
2011年李克強到訪港大,校園警戒過份,學生示威被禁,可謂記憶猶新。不過,其後校長致歉,愛護學生之情以及學者風範,還算溢於言表。校友後來於大學集會聲討,也清楚表達了對攀附權貴的厭惡,但也同時反證了港大多年來的培育,沒有完全白費,這段歷史,也是構成港大校格的一個部份。
5月6日城大派員抬走向梁振英示威的學生,藉詞避免混亂不再借出場地予真普聯等等,不但也構成了該校校格的一個部份,也間接反襯出港大當年的跟進原來還有一定風度和器量。
可惜,一山還有一山低,昨天(5月16日)在明愛白英奇,校方為了迎接梁振英作主禮嘉賓而召警至校園、甚至清場「封校」,以致學生回去補課不得其門而入,則也同樣無可避免地成為該校的部份校格。該校既有志於發展為一家天主教大學,也許必須學習一下大學該如何對待學生和權貴。
那麼,學習對象該是誰呢?取法乎上,城大當然大可不必,牛津學人的風範、港大校友的堅持,應該位列這張學習清單的前列吧。(2013.05.17)(本文曾於《主場新聞》發表。)
2013-05-15
專業發展會異化為控制教師嗎?
政府在「國民教育」一役雖受挫敗,但在真正民主到來之前,政權在學生意識形態的議題上當然不會罷休。昨天公佈改組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意義即在於政府重整旗鼓之舉,而且拉開了一條更隱藏的戰線。管治高層大抵從國教一役中看到教育局人員並不濟事,一個國民教育課程也搞得千瘡百孔,飽受批評,倚賴他們執行任務難有成效,所以索性施展梁振英政府的慣伎,通過改組諮詢組織,進一步藉專業發展控制教師。
政府昨天公佈,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師訓會)將於六月一日重新命名為「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新任主席邱霜梅亦會同時履新。對一般市民來說,一個諮詢組織重新命名可謂不足掛齒,即使是現職老師,也極有可能不大了了,沒留意箇中深意。
原來的師訓會是一個諮詢組織,顧名思義,其職權是專就師訓及師資問題向政府提供意見。1993年成立時,是港英政府用以化解教師專業化訴求的擋箭牌。早期的主席是楊紫芝和麥列菲菲,她們雖不沒有教學專業訓練,但於港大任教授多年,其後的程介明是本地師資培訓的重鎮,張百康更是資深中學校長。至於邱霜梅,長期任職政府行政職系,2000年由保安局助理局長的崗位借調至職訓局任副執行幹事,2003年署任執行幹事,翌年真除,至去年底退休。
邱氏長於行政而非教育,和其政府色彩濃厚的背景,是與各位前任至為不同的地方。她借調到職訓局,相信是得政府委派以理順職訓局在前任執行幹事主政時的一些狀況,可見她得到政府信任,這種信任,比起其「師訓會」前任,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她缺乏教學專業訓練而可以領導教師和校長專業發展的政策,原因明顯在此,可以預計,未來在推動教師專業發展的政策上,教育局專業職系的功能將會削弱,「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將會更為吃重。
改名後的「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不但沒有了「諮詢」二字,職權範圍更擴充了。政府公佈說,「委員會將延續師訓會的工作,就教師及校長的專業發展的政策及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見。此外,委員會亦可按需要進行相關的教育研究及舉辦專業發展課程等,以促進教師及校長的專業發展。」可以留意的是「此外」後所說,是新增權力所在。
換言之,不但提意見,還可做研究,辦課程,研究與課程,當以「教師及校長的專業發展」為範圍,但屬新增的職務,這些職務,一向是教育局的職責,較多時候,是由大學負責的,即使如此,也由局方委托。六月開始,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具備這些職權,與教育局的工作會否重疊?如無重疊,則如何分工?或者,教育局相關人手,會否調至委員會屬下,起碼受委員會指揮?委員會可以做研究和辦課程,其有能力調動資源的含意,可謂彰彰甚明。這是和委員會在「師訓會」時期最大的不同之處。
回歸以來關於教師資格和專業發展的最大爭論,當為2000年時的語文基準風波,十多年過去,英語教師為了基準及種種專業發展而奔波折騰的自然不在話下,如今回望,若要嚴謹評估這種「震盪療法」對師資以致教育質素產生甚麼衝擊,也許尚待研究,但學生的英語水平是否得以改進呢?
十多年前,語文基準提出時,傳聞已有決策者明言考慮設計各種教師基準,甚至包括所謂「師德」,並以專業發展作為包裝,語文基準鬧出風波後,教師的專業發展改為「軟著陸」,沒再鬧出亂子,但新任校長認證制度則已輕舟已過萬重山,控制權由分散的辦學團體集中到政府手中多年。未來的日子裡,教師專業發展「軟著陸」的政策會否改變?對教師的控制,會否循此路向,由這個進一步增加了權力的「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經辦,並以專業發展、資格認證等等的方式收緊?這些問題,實在關心教師專業和教育質素的朋友不得不提出的。
政府昨天公佈,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師訓會)將於六月一日重新命名為「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新任主席邱霜梅亦會同時履新。對一般市民來說,一個諮詢組織重新命名可謂不足掛齒,即使是現職老師,也極有可能不大了了,沒留意箇中深意。
原來的師訓會是一個諮詢組織,顧名思義,其職權是專就師訓及師資問題向政府提供意見。1993年成立時,是港英政府用以化解教師專業化訴求的擋箭牌。早期的主席是楊紫芝和麥列菲菲,她們雖不沒有教學專業訓練,但於港大任教授多年,其後的程介明是本地師資培訓的重鎮,張百康更是資深中學校長。至於邱霜梅,長期任職政府行政職系,2000年由保安局助理局長的崗位借調至職訓局任副執行幹事,2003年署任執行幹事,翌年真除,至去年底退休。
邱氏長於行政而非教育,和其政府色彩濃厚的背景,是與各位前任至為不同的地方。她借調到職訓局,相信是得政府委派以理順職訓局在前任執行幹事主政時的一些狀況,可見她得到政府信任,這種信任,比起其「師訓會」前任,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她缺乏教學專業訓練而可以領導教師和校長專業發展的政策,原因明顯在此,可以預計,未來在推動教師專業發展的政策上,教育局專業職系的功能將會削弱,「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將會更為吃重。
改名後的「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不但沒有了「諮詢」二字,職權範圍更擴充了。政府公佈說,「委員會將延續師訓會的工作,就教師及校長的專業發展的政策及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見。此外,委員會亦可按需要進行相關的教育研究及舉辦專業發展課程等,以促進教師及校長的專業發展。」可以留意的是「此外」後所說,是新增權力所在。
換言之,不但提意見,還可做研究,辦課程,研究與課程,當以「教師及校長的專業發展」為範圍,但屬新增的職務,這些職務,一向是教育局的職責,較多時候,是由大學負責的,即使如此,也由局方委托。六月開始,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具備這些職權,與教育局的工作會否重疊?如無重疊,則如何分工?或者,教育局相關人手,會否調至委員會屬下,起碼受委員會指揮?委員會可以做研究和辦課程,其有能力調動資源的含意,可謂彰彰甚明。這是和委員會在「師訓會」時期最大的不同之處。
回歸以來關於教師資格和專業發展的最大爭論,當為2000年時的語文基準風波,十多年過去,英語教師為了基準及種種專業發展而奔波折騰的自然不在話下,如今回望,若要嚴謹評估這種「震盪療法」對師資以致教育質素產生甚麼衝擊,也許尚待研究,但學生的英語水平是否得以改進呢?
十多年前,語文基準提出時,傳聞已有決策者明言考慮設計各種教師基準,甚至包括所謂「師德」,並以專業發展作為包裝,語文基準鬧出風波後,教師的專業發展改為「軟著陸」,沒再鬧出亂子,但新任校長認證制度則已輕舟已過萬重山,控制權由分散的辦學團體集中到政府手中多年。未來的日子裡,教師專業發展「軟著陸」的政策會否改變?對教師的控制,會否循此路向,由這個進一步增加了權力的「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經辦,並以專業發展、資格認證等等的方式收緊?這些問題,實在關心教師專業和教育質素的朋友不得不提出的。
2013-05-06
普選提名委員也解決不了結構困難
目前的選舉委員會,只有廿三萬七千多選民,若以此為藍本組成未來特首普選的提民委員會,其含意不啻是說,比其餘的三百多萬選民,這廿三萬七千人多了一個影響提名的機會。除非得到糾正或補償,例如得一定數目的選民支持的候選人可得提名參選特首,否則,特首普選了也仍是不均等的。
即使普選提名委員會,也解決不了這個不均等的錯誤。除非提名委員會內的界別分組,全以選民個人作單位,不設任何公司票或團體票,而且每一提名委員會席位的選民基礎,也相對接近,否則,委員的代表性一樣可以有巨大差異,有些委員由數以萬甚至十萬計的選民選出,有些委員的選民卻只是數以百計甚至更少,換句話說,就對提名的影響力而言,不同界別的選民之間,竟存在百倍甚至千倍的差異,這就是不均等,程度大得任何一個講求平等的社會都不應接受。
如何確保選民的意願可以得到提名委員的正確反映,也同時不可忽略,否則,提名制度設計再完美也只會淪為空談。通常,選舉制度的民意保證,是一種滯後的懲處,意思是,選民選出了議員,要是議員背棄選舉時作出的承諾,或者作出了選民不認同的決定,則選民大抵只能在下一次選舉不再投票給該議員或其政黨,作為懲罰。
這種多次博奕的設計,對想長期參政的人士或政黨,或者會增加其背棄選民的成本考量,但究其實,這也只不過是一種成本計算而已,若得失相抵,甚或得大於失,則毀諾仍會發生。提名委員若手握篩選大權,其對未來特首的影響力,必會製造不成比例的換取利益的機會,下次選舉的懲罰,無異於賊過興兵。
教育界的選舉委員會,就有過兩次這樣的經驗。2006年選委選舉,有朋友得到泛民陣營的教協推薦,但獲選後在翌年的特首選舉中,卻有意不給當時代表泛民參選的梁家傑提名,最後要苦苦箍票,才成為提名梁家傑的最後一人。當時負責苦苦箍票的,正是筆者,對此制度漏洞,我有深刻體會。
另一次發生在去年的特首選舉中,同樣有一位得到教協推薦的選委,結果在提名期內卻脫隊提名梁振英,如此違反政治倫理,跡近欺騙選民,教協事後極其量也只能口頭譴責,對民意受到扭曲,卻只能徒嘆奈何。
再說,任何防止歪曲民意的設計,必會遇到一個難題:選出提名委員會時,特首候選人尚未產生。這種模糊狀態,便有機會讓提名委員鑽空子背離民意。這種情況,其實不一定發生在泛民陣營,去年選舉中,在飲食界、批發及零售界及會計界中,即有本被視為唐營名單的選委,最後把提名票給予梁振英。
簡而言之,即使提名委員的代表性可以調整至相約,但上述的得失計算、不參與多次博奕者,以至選舉提名委員先於特首候選人出現等等多項因素,都會造成提名委員會不能反映民意,而淪為小圈子交易,甚至被操縱而有違普選的民主原則。
這些困難的確不易解決,則另一出路便是減低提名委員會被扭曲或尋租的機會,取得一定數目的選民支持者,便可得提名參選,是防止提名權力壟斷、民意可得反映的制度,這個制度,正可和普選提名委員會相輔相承,就履行民主原則而言,可謂缺一不可。(2013.05.06)(本文曾於《主場新聞》發表。)
即使普選提名委員會,也解決不了這個不均等的錯誤。除非提名委員會內的界別分組,全以選民個人作單位,不設任何公司票或團體票,而且每一提名委員會席位的選民基礎,也相對接近,否則,委員的代表性一樣可以有巨大差異,有些委員由數以萬甚至十萬計的選民選出,有些委員的選民卻只是數以百計甚至更少,換句話說,就對提名的影響力而言,不同界別的選民之間,竟存在百倍甚至千倍的差異,這就是不均等,程度大得任何一個講求平等的社會都不應接受。
如何確保選民的意願可以得到提名委員的正確反映,也同時不可忽略,否則,提名制度設計再完美也只會淪為空談。通常,選舉制度的民意保證,是一種滯後的懲處,意思是,選民選出了議員,要是議員背棄選舉時作出的承諾,或者作出了選民不認同的決定,則選民大抵只能在下一次選舉不再投票給該議員或其政黨,作為懲罰。
這種多次博奕的設計,對想長期參政的人士或政黨,或者會增加其背棄選民的成本考量,但究其實,這也只不過是一種成本計算而已,若得失相抵,甚或得大於失,則毀諾仍會發生。提名委員若手握篩選大權,其對未來特首的影響力,必會製造不成比例的換取利益的機會,下次選舉的懲罰,無異於賊過興兵。
教育界的選舉委員會,就有過兩次這樣的經驗。2006年選委選舉,有朋友得到泛民陣營的教協推薦,但獲選後在翌年的特首選舉中,卻有意不給當時代表泛民參選的梁家傑提名,最後要苦苦箍票,才成為提名梁家傑的最後一人。當時負責苦苦箍票的,正是筆者,對此制度漏洞,我有深刻體會。
另一次發生在去年的特首選舉中,同樣有一位得到教協推薦的選委,結果在提名期內卻脫隊提名梁振英,如此違反政治倫理,跡近欺騙選民,教協事後極其量也只能口頭譴責,對民意受到扭曲,卻只能徒嘆奈何。
再說,任何防止歪曲民意的設計,必會遇到一個難題:選出提名委員會時,特首候選人尚未產生。這種模糊狀態,便有機會讓提名委員鑽空子背離民意。這種情況,其實不一定發生在泛民陣營,去年選舉中,在飲食界、批發及零售界及會計界中,即有本被視為唐營名單的選委,最後把提名票給予梁振英。
簡而言之,即使提名委員的代表性可以調整至相約,但上述的得失計算、不參與多次博奕者,以至選舉提名委員先於特首候選人出現等等多項因素,都會造成提名委員會不能反映民意,而淪為小圈子交易,甚至被操縱而有違普選的民主原則。
這些困難的確不易解決,則另一出路便是減低提名委員會被扭曲或尋租的機會,取得一定數目的選民支持者,便可得提名參選,是防止提名權力壟斷、民意可得反映的制度,這個制度,正可和普選提名委員會相輔相承,就履行民主原則而言,可謂缺一不可。(2013.05.06)(本文曾於《主場新聞》發表。)
2013-04-29
空洞政治語言的風土病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我開始接觸波柏爾(Karl Popper)的科學哲學和貢布里希(E. Grombich)藝術史論。那時對文學研究中的心理分析,我正努力研習卻感到極不滿足,而剛好踫上了中國思想界引介大量西方學說的風潮,那雖然是《科學發現的邏輯》和《藝術與幻象》等發表近卅年後,但「證偽」(Falsification)以及對「時代精神」(Zeitgeist)的批判,於我而言仍然有無比的解釋力。
然後當然是巨著《開放社會及其敵人》,諸般的思想忽然像打通了某道經脈似的,尤其對空洞政治語言的分析,讓我對年青時讀《動物農莊》或《1984》時的荒謬感有了更深的了解,或者厭惡。
對空洞的政治語言,中國人當不會感到陌生。「所有動物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之類,固然是在言語裡上下其手,但其實是對嚴肅認真的聽眾的侮辱,甚至於傲慢的欺凌。其真正意義是:我就是這般肆無忌憚,看你又能耐何!
晚近對普選定義的爭議,根本不是論辯,而是空洞政治語言的故伎重施,是一種言語的上下其手,人民要求的只不過是平等的權利,換來的卻是這種傲慢強權的欺凌。
教師必會明白,課堂上教過不等如學生學到,同理,波柏爾、貢布里希、海耶克等思想傳入已逾卅年,但其學說決不會就此「落地」,空洞政治語言仍然流行如故。萬萬料想不到的是,在香港這個教育普及、資訊發達的先進大都會,空廢的政治語言仍可像流行感冒般橫掃我們的公共空間。
語言病毒是極權的維生素,可以愚民,可以蒙騙;但民間社會的反論述,竟不過在與強權跳探戈,則未免可笑。我說的當然是2010政改時的「終極普選聯盟」和今年的「真普選聯盟」,在「普選」的概念前加一個至高至強的修飾語,最大意義只能在於良好的自我感覺,而掉進那種操弄語言的軌跡中,跟狎玩政治語言者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
令我感觸良多的是最近參與的一個會議。會議的組織者自詡為民主運動奮鬥多年,是民主運動的主要力量之一,這也一直夠讓當中成員足以自豪。會議上不免對「落實雙普選」決志一番,這本來無可非議。只是,有與會者提出,針對當今形勢,矢志爭取的是「無篩選」的普選。
以「證偽」的檢定來說,這樣的增添可謂意義重大,起碼可以作為爭取行動的成敗標準之一,也可以作為一項奮鬥的明確目標。可是,主事的朋友竟提出以空洞無物的「真普選」取代「無篩選」,其自陷政治語言的空洞而竟不自知,更啟人疑竇的是,今天拒絕這「無篩選」的條件,是否意味了將來又準備放棄這條聲稱的底線?
會議上另有朋友提出「符合國際公認標準」的說法,這當然過不了嚴格意義的「證偽」的檢定,不過,既提到「公認」,則凡合理的人心中,還是有一把相對的合理的尺的。問題是,組織主事者竟在「國際」一詞上打轉,說了一輪難定應按哪一個國家為準的話,儼如陳淨心理曲氣壯地質問戴耀廷那一次,讓人失笑。
於民間論述的失笑,比對極權的嘲弄更為痛苦,因為恨鐵不成鋼?因為對領袖的失望?還是因為對「不進則退」的感喟?我實在分不清楚,我只知道,對空洞政治語言的批判,我們實在做得不夠,不但不夠,甚至讓其蔓延,讓其落地生根,成為風土病,連多年為民主奮鬥的朋友受到感染而不自知。(2013.04.29)(本文曾於《主場新聞》發表。)
然後當然是巨著《開放社會及其敵人》,諸般的思想忽然像打通了某道經脈似的,尤其對空洞政治語言的分析,讓我對年青時讀《動物農莊》或《1984》時的荒謬感有了更深的了解,或者厭惡。
對空洞的政治語言,中國人當不會感到陌生。「所有動物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之類,固然是在言語裡上下其手,但其實是對嚴肅認真的聽眾的侮辱,甚至於傲慢的欺凌。其真正意義是:我就是這般肆無忌憚,看你又能耐何!
晚近對普選定義的爭議,根本不是論辯,而是空洞政治語言的故伎重施,是一種言語的上下其手,人民要求的只不過是平等的權利,換來的卻是這種傲慢強權的欺凌。
教師必會明白,課堂上教過不等如學生學到,同理,波柏爾、貢布里希、海耶克等思想傳入已逾卅年,但其學說決不會就此「落地」,空洞政治語言仍然流行如故。萬萬料想不到的是,在香港這個教育普及、資訊發達的先進大都會,空廢的政治語言仍可像流行感冒般橫掃我們的公共空間。
語言病毒是極權的維生素,可以愚民,可以蒙騙;但民間社會的反論述,竟不過在與強權跳探戈,則未免可笑。我說的當然是2010政改時的「終極普選聯盟」和今年的「真普選聯盟」,在「普選」的概念前加一個至高至強的修飾語,最大意義只能在於良好的自我感覺,而掉進那種操弄語言的軌跡中,跟狎玩政治語言者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
令我感觸良多的是最近參與的一個會議。會議的組織者自詡為民主運動奮鬥多年,是民主運動的主要力量之一,這也一直夠讓當中成員足以自豪。會議上不免對「落實雙普選」決志一番,這本來無可非議。只是,有與會者提出,針對當今形勢,矢志爭取的是「無篩選」的普選。
以「證偽」的檢定來說,這樣的增添可謂意義重大,起碼可以作為爭取行動的成敗標準之一,也可以作為一項奮鬥的明確目標。可是,主事的朋友竟提出以空洞無物的「真普選」取代「無篩選」,其自陷政治語言的空洞而竟不自知,更啟人疑竇的是,今天拒絕這「無篩選」的條件,是否意味了將來又準備放棄這條聲稱的底線?
會議上另有朋友提出「符合國際公認標準」的說法,這當然過不了嚴格意義的「證偽」的檢定,不過,既提到「公認」,則凡合理的人心中,還是有一把相對的合理的尺的。問題是,組織主事者竟在「國際」一詞上打轉,說了一輪難定應按哪一個國家為準的話,儼如陳淨心理曲氣壯地質問戴耀廷那一次,讓人失笑。
於民間論述的失笑,比對極權的嘲弄更為痛苦,因為恨鐵不成鋼?因為對領袖的失望?還是因為對「不進則退」的感喟?我實在分不清楚,我只知道,對空洞政治語言的批判,我們實在做得不夠,不但不夠,甚至讓其蔓延,讓其落地生根,成為風土病,連多年為民主奮鬥的朋友受到感染而不自知。(2013.04.29)(本文曾於《主場新聞》發表。)
2013-04-10
十萬人連署支持可提名參選特首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寫得漂亮,其實關卡重重:「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多年來,受制於「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香港這個大都會的市民仍未能選出自己的領袖,負責管治的人則仍未得到市民的認受,這個香港政治的結構缺點,也就是難解的深層次矛盾。
二○一○年政改爭議時,中央政府雖明確作出了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承諾,而當「普選」的解釋大抵難以離開均等選舉權時,從中又把「被選權」和「提名權」割裂開來,大有違反均等原則之勢;至於「廣泛代表性」或「民主程序」,從過去政權對民主理念、認受性政治棄之不顧,肆意扭曲的往績來看,能否落實也成疑問;而「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則更讓反對落實民主政制者振振有詞地祭出「機構提名」來,控制一個千人委員會自然比控制數百萬選民容易。
無賴與君子對局,賽局本來就不公平。無賴可以肆無忌憚的歪曲規則而恬不知恥,但他們要求君子遵守規則時,君子便得規行矩步。《明報》四月十日報道,李柱銘建議讓得提名票最高五人有權參選,如此則接受「機構提名」。這樣的善意能打動無賴嗎?良好願望恐怕又被挪用至容讓五人或四人或三人參選的技術盤算,至於這樣的程序是否符合民主原則,恐怕無賴才不會理會。
且讓君子堅守原則的特點成為強項,而不是任意欺凌的死穴。既說要體現民主,提名程序為甚麼不可以直接參照民意?簡言之,若有人直接取得一定數目的選民連署支持,則提名委員會便須予以提名,讓其參選,讓選民選擇。只要數目恰當,論體現民主精神,這種提名比起目前的選舉委員的提名,將有過之而無不及。寛容一點,這種提名也可以和其他形式的提名(例如現行的)並存,但假如沒有這種提名,即使提名委員人數比現行選舉委員人數倍增,認受性仍然不足,選舉舞弊、利益交換的流弊,也難以避免。
有意參選者要取得多少選民的連署支持才恰當呢?台灣的總統選舉中,在合資格政黨提名以外,若得選民中的百分之一點五支持者也可以成為候選人,以二○一二選舉計,這百分之一點五約達廿六萬名台灣選民;放諸香港,二○一二年選民人數約三百五十萬,百分之一點五即為五萬二千五百,這數字的雙倍為十萬五千。假如,規定提名委員會給取得十萬五千選民連署支持者提名,則參選難度已是台灣選舉的雙倍,可謂嚴格有餘。
好,若再保守一點,再加以限制,且說提高雙倍至百分之六吧,則連署支持之規定最少人數為廿一萬。一個人若已得到十萬五千(百分之三)或廿一萬(百分之六)選民支持,憑甚麼說他沒資格參加特首選舉,去競逐三百五十萬(百分百投票率)或一百八十萬(逾百分之五十投票率)的普選選票?更重要的是,憑甚麼說他比只取得百多至三百多選委提名(二○一二特首選舉)的候選人更沒資格?憑甚麼這種連署支持的提名參照,比選民基礎勢將極為有限的提名委員會更缺乏廣泛代表性?
無賴在鑽「機構提名」的空子,要求提名委員會設定連署支持的提名方式,理應包括在君子的回應方案內,這是君子的,因為這種方式仍屬《基本法》規定的提名委員會提民,而同時更能體現民主,讓整個制度更能得到認受的。(2013.04.10)(本文曾於《獨立媒體》及《主場新聞》發表。)
二○一○年政改爭議時,中央政府雖明確作出了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承諾,而當「普選」的解釋大抵難以離開均等選舉權時,從中又把「被選權」和「提名權」割裂開來,大有違反均等原則之勢;至於「廣泛代表性」或「民主程序」,從過去政權對民主理念、認受性政治棄之不顧,肆意扭曲的往績來看,能否落實也成疑問;而「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則更讓反對落實民主政制者振振有詞地祭出「機構提名」來,控制一個千人委員會自然比控制數百萬選民容易。
無賴與君子對局,賽局本來就不公平。無賴可以肆無忌憚的歪曲規則而恬不知恥,但他們要求君子遵守規則時,君子便得規行矩步。《明報》四月十日報道,李柱銘建議讓得提名票最高五人有權參選,如此則接受「機構提名」。這樣的善意能打動無賴嗎?良好願望恐怕又被挪用至容讓五人或四人或三人參選的技術盤算,至於這樣的程序是否符合民主原則,恐怕無賴才不會理會。
且讓君子堅守原則的特點成為強項,而不是任意欺凌的死穴。既說要體現民主,提名程序為甚麼不可以直接參照民意?簡言之,若有人直接取得一定數目的選民連署支持,則提名委員會便須予以提名,讓其參選,讓選民選擇。只要數目恰當,論體現民主精神,這種提名比起目前的選舉委員的提名,將有過之而無不及。寛容一點,這種提名也可以和其他形式的提名(例如現行的)並存,但假如沒有這種提名,即使提名委員人數比現行選舉委員人數倍增,認受性仍然不足,選舉舞弊、利益交換的流弊,也難以避免。
有意參選者要取得多少選民的連署支持才恰當呢?台灣的總統選舉中,在合資格政黨提名以外,若得選民中的百分之一點五支持者也可以成為候選人,以二○一二選舉計,這百分之一點五約達廿六萬名台灣選民;放諸香港,二○一二年選民人數約三百五十萬,百分之一點五即為五萬二千五百,這數字的雙倍為十萬五千。假如,規定提名委員會給取得十萬五千選民連署支持者提名,則參選難度已是台灣選舉的雙倍,可謂嚴格有餘。
好,若再保守一點,再加以限制,且說提高雙倍至百分之六吧,則連署支持之規定最少人數為廿一萬。一個人若已得到十萬五千(百分之三)或廿一萬(百分之六)選民支持,憑甚麼說他沒資格參加特首選舉,去競逐三百五十萬(百分百投票率)或一百八十萬(逾百分之五十投票率)的普選選票?更重要的是,憑甚麼說他比只取得百多至三百多選委提名(二○一二特首選舉)的候選人更沒資格?憑甚麼這種連署支持的提名參照,比選民基礎勢將極為有限的提名委員會更缺乏廣泛代表性?
無賴在鑽「機構提名」的空子,要求提名委員會設定連署支持的提名方式,理應包括在君子的回應方案內,這是君子的,因為這種方式仍屬《基本法》規定的提名委員會提民,而同時更能體現民主,讓整個制度更能得到認受的。(2013.04.10)(本文曾於《獨立媒體》及《主場新聞》發表。)
2013-04-09
你是你的作為
自以為甚麼之餘,也想人家看到甚麼,是Goffman對「身份」的剖析,這大抵以個人做單位,而既涉人家,則身份也便不可能是咱家一個人的,不可能說一句「干卿底事」便可退場的。
且以國民身份為例。國民教育課程的主要目標,是要培育國民身份,而決不只是對國家的認知,像吃叉燒飯,認知是了解烹調之法,身份是愛吃,甚至成為習慣,成為生活的一部份,天天都來一碗,you are what you eat,也變成了生命的一部份。
人們常以為身份是天經地義,自然而然,不容否定的。我生於國土,自然是一個國民,但這只是身份的第一種定義,如果身份「只有」這種定義,自然而然不就成了嗎?勞師動眾搞一個國民教育課程出來幹啥?
大搞課程要培育的身份,當然不止於發你一本護照,而是要愛,要這愛成為習慣,當愛變成習慣,成為生活的一部份,you are what you love,因此也是你生命的一部份。
至於愛甚麼,還用問?當然是國,再多問,是要批判的,比白樺更甚。
好、好,愛、愛,但是,敢問國又是甚麼?卻被掏空了,表面說只要你愛國,不必你愛黨,但你愛的可是一黨專政的國,推翻一黨專政?想也不要想,想,便如同不愛,因而課程告訴你的,也只有政權。
這叫循循善誘,也叫請君入甕,你說沒道理嗎?並不,有一定的邏輯在,只是前提不容否定,連討論都不可以,豈止常人邏輯,這是強盜常用的呢。
強盜也好,政權也好,都不能小覷,你手上的一本護照,也是政權發的。政權可以發,也可以收,駕輕就熟,予取予攜。第一次人大釋法,便是向部份人民收回這個身份。
例子之一是關於《基本法》第24條第2款第1-3項的。這三項白紙黑字寫明,永久性居民身份是:(1)在港出生的中國公民、(2)在港通常居住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和(3)以上兩類居民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按此,決定某君是否有這個身份,便可先問:(1)你是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嗎?(2)你是在港通常居住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嗎?(3)你是以上兩類居民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嗎?任一答案為「是」,Bingo,某君就有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如此清楚明白,高小學生也可應付裕餘。
可是,人大常委在1999年6月26日解釋《基本法》,便加上一個時間限制,說第(3)項的「立法原意」是指:「子女出生時」父母雙方或一方須為符合第(1)或(2)項的永久性居民。
換言之,某君在上述第(3)題答上「是」也不夠,要多問一題:某君,你出生時,你的父母或父或母,是在香港出生的居民嗎?是在港通常居住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嗎?若兩個答案皆「否」,噢,對不起,你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
某君若反對說:「《基本法》不是這樣說的啊!」政權回應:「請以我的解釋為準。」某君不服:「你的解釋是1999年才作出的,《基本法》是1990年已經由你通過及頒佈的啊。」政權不厭其煩再說:「這是當初的立法原意。」可真的循循善誘。
終審庭就吳嘉玲案的判決論點之一,正指出了按《基本法》原文,第(3)項所列的資格,與「子女出生時」父母是否具有永久性居民的身份無關,政權卻說,「原意」是有關的;政權的幫腔說,別鬧了,小孩子逞英雄!
這個故事教訓我們,下次收到人家的支票時,可不只看上書的付款承諾,還要多確定一下,你的原意真的要付這筆款嗎?又或者,下一次到快餐店買了叉燒飯,給了錢,收銀員還你一張票,你還要確定一下:「請問,這張票,原意可讓我兌換一碗叉燒飯嗎?」
原意、原意,權莫大焉,但行使這個權力時,人民卻看在眼裡,這個政權是怎樣看待其身份的,的確,You are what you do,如此而已矣。(2013.04.09)
且以國民身份為例。國民教育課程的主要目標,是要培育國民身份,而決不只是對國家的認知,像吃叉燒飯,認知是了解烹調之法,身份是愛吃,甚至成為習慣,成為生活的一部份,天天都來一碗,you are what you eat,也變成了生命的一部份。
人們常以為身份是天經地義,自然而然,不容否定的。我生於國土,自然是一個國民,但這只是身份的第一種定義,如果身份「只有」這種定義,自然而然不就成了嗎?勞師動眾搞一個國民教育課程出來幹啥?
大搞課程要培育的身份,當然不止於發你一本護照,而是要愛,要這愛成為習慣,當愛變成習慣,成為生活的一部份,you are what you love,因此也是你生命的一部份。
至於愛甚麼,還用問?當然是國,再多問,是要批判的,比白樺更甚。
好、好,愛、愛,但是,敢問國又是甚麼?卻被掏空了,表面說只要你愛國,不必你愛黨,但你愛的可是一黨專政的國,推翻一黨專政?想也不要想,想,便如同不愛,因而課程告訴你的,也只有政權。
這叫循循善誘,也叫請君入甕,你說沒道理嗎?並不,有一定的邏輯在,只是前提不容否定,連討論都不可以,豈止常人邏輯,這是強盜常用的呢。
強盜也好,政權也好,都不能小覷,你手上的一本護照,也是政權發的。政權可以發,也可以收,駕輕就熟,予取予攜。第一次人大釋法,便是向部份人民收回這個身份。
例子之一是關於《基本法》第24條第2款第1-3項的。這三項白紙黑字寫明,永久性居民身份是:(1)在港出生的中國公民、(2)在港通常居住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和(3)以上兩類居民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按此,決定某君是否有這個身份,便可先問:(1)你是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嗎?(2)你是在港通常居住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嗎?(3)你是以上兩類居民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嗎?任一答案為「是」,Bingo,某君就有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如此清楚明白,高小學生也可應付裕餘。
可是,人大常委在1999年6月26日解釋《基本法》,便加上一個時間限制,說第(3)項的「立法原意」是指:「子女出生時」父母雙方或一方須為符合第(1)或(2)項的永久性居民。
換言之,某君在上述第(3)題答上「是」也不夠,要多問一題:某君,你出生時,你的父母或父或母,是在香港出生的居民嗎?是在港通常居住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嗎?若兩個答案皆「否」,噢,對不起,你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
某君若反對說:「《基本法》不是這樣說的啊!」政權回應:「請以我的解釋為準。」某君不服:「你的解釋是1999年才作出的,《基本法》是1990年已經由你通過及頒佈的啊。」政權不厭其煩再說:「這是當初的立法原意。」可真的循循善誘。
終審庭就吳嘉玲案的判決論點之一,正指出了按《基本法》原文,第(3)項所列的資格,與「子女出生時」父母是否具有永久性居民的身份無關,政權卻說,「原意」是有關的;政權的幫腔說,別鬧了,小孩子逞英雄!
這個故事教訓我們,下次收到人家的支票時,可不只看上書的付款承諾,還要多確定一下,你的原意真的要付這筆款嗎?又或者,下一次到快餐店買了叉燒飯,給了錢,收銀員還你一張票,你還要確定一下:「請問,這張票,原意可讓我兌換一碗叉燒飯嗎?」
原意、原意,權莫大焉,但行使這個權力時,人民卻看在眼裡,這個政權是怎樣看待其身份的,的確,You are what you do,如此而已矣。(2013.04.09)
2013-04-07
星期天的粗言穢語
曾經有過一個周日早上,我坐在某學院的廣場上看書,陽光溫暖,書是硬綁綁的政治經濟,但人還是閑適的,偶爾傳來一兩陣孩子的嬉戲聲,使當下倍感和平。
忽然,劃破一片寧靜,傳來青年男女的粗言穢語,在罵學院的餐廳怎麼周日不營業。中英夾雜的粗話裡,聽得出的與其是憤怒,不如說是盡情和率性。三、四位廿歲左右的青年,就這樣滿咀髒話的走進了廣場,叫人側目。
沒太多細想,我便喝止了:「很多粗話呢,你們是這裡的學生嗎?」年輕人靜了,望了我一下,沒再作聲便往前走遠。我也繼續看書,只是思緒也往身份、言論和公共空間等等轉去了。
我從不以說話斯文自居,教學或演講都不避俗語俚語,甚至有時還恐怕過份了,會向學生或聽眾賠不是,但我很少說粗話,很少,不是沒有。唸高小或初中時在球場罵得較多吧,無論作為觀眾或隊友;也記得小學畢業的聯歡茶會上,說甚麼也夾上一兩記粗言穢語,至一位同學說「亞戚幹嗎今天說這麼多粗話?」才自覺過來。感謝這位同學,充當我的鏡子。
曾經有一位朋友,談天說地十分投契,可有一夜飯後走在街上,被路過的小巴濺起的水弄髒了,竟追前十數步向車子凶凶的罵起粗話來。我啞然,一時反應不來,沒做朋友的鏡子,只驚訝怎麼會這樣判若兩人,只猜想他朝意見相左時會否這樣被罵,然後那夜無話,也許我在怕那是我的鏡子。
我們每天照鏡,不只想看看自己,更想看的,其實是人家眼中的自己,於是整理儀容,撥弄頭髮,架好鼻樑上的眼鏡,或者端正衣領,也看看衫褲衣裙配搭是否合宜,無他,不過是想人家看到這樣的一個自己而已。
所謂身份,大抵也如是,自以為甚麼之餘,也想人家看到甚麼。好像是Goffman說的。
粗言穢語說出來的身份也如是。三年前的一次撐粵語遊行,一位舊同事開始未幾即離隊,他受不了那震耳連聲的「丟那媽,頂硬上」,我以為那是刻意對著幹的,袁崇煥的粗話倒可釋放一種力量,撐粵語的示威還講求規範漢語,未免太迂闊了一點。
更多的人其實對粗話裡的意思不大了了,所以女子會用男性動詞;罵不在場的人,男子之間會用第二人稱(甚至其母親);小孩在耳濡目染下也可說流利自然,粗話的要義不在詞彙或語法,而在語氣和情緒,在於所表現的力量,或者是權力的位置,像學生在課堂上說了粗話的諧音,既以捉弄老師的小聰明自恃,也顯露出一種我比你強的關係。
的確,憤怒極致,衝口而出,還要辭氣清雅?如此談吐,是大欠人性了吧。
可是,一時的情動於中,不該成為家常日用,不理詞彙和語法的粗話,不過是只重語氣和情緒的串串聲音,如從深巷中來,雖質木無文,也純樸自然,倒與星期天的閑適匹配,那星期天如果我可想及此,是不會出言喝止的。(2013.04.07)
忽然,劃破一片寧靜,傳來青年男女的粗言穢語,在罵學院的餐廳怎麼周日不營業。中英夾雜的粗話裡,聽得出的與其是憤怒,不如說是盡情和率性。三、四位廿歲左右的青年,就這樣滿咀髒話的走進了廣場,叫人側目。
沒太多細想,我便喝止了:「很多粗話呢,你們是這裡的學生嗎?」年輕人靜了,望了我一下,沒再作聲便往前走遠。我也繼續看書,只是思緒也往身份、言論和公共空間等等轉去了。
我從不以說話斯文自居,教學或演講都不避俗語俚語,甚至有時還恐怕過份了,會向學生或聽眾賠不是,但我很少說粗話,很少,不是沒有。唸高小或初中時在球場罵得較多吧,無論作為觀眾或隊友;也記得小學畢業的聯歡茶會上,說甚麼也夾上一兩記粗言穢語,至一位同學說「亞戚幹嗎今天說這麼多粗話?」才自覺過來。感謝這位同學,充當我的鏡子。
曾經有一位朋友,談天說地十分投契,可有一夜飯後走在街上,被路過的小巴濺起的水弄髒了,竟追前十數步向車子凶凶的罵起粗話來。我啞然,一時反應不來,沒做朋友的鏡子,只驚訝怎麼會這樣判若兩人,只猜想他朝意見相左時會否這樣被罵,然後那夜無話,也許我在怕那是我的鏡子。
我們每天照鏡,不只想看看自己,更想看的,其實是人家眼中的自己,於是整理儀容,撥弄頭髮,架好鼻樑上的眼鏡,或者端正衣領,也看看衫褲衣裙配搭是否合宜,無他,不過是想人家看到這樣的一個自己而已。
所謂身份,大抵也如是,自以為甚麼之餘,也想人家看到甚麼。好像是Goffman說的。
粗言穢語說出來的身份也如是。三年前的一次撐粵語遊行,一位舊同事開始未幾即離隊,他受不了那震耳連聲的「丟那媽,頂硬上」,我以為那是刻意對著幹的,袁崇煥的粗話倒可釋放一種力量,撐粵語的示威還講求規範漢語,未免太迂闊了一點。
更多的人其實對粗話裡的意思不大了了,所以女子會用男性動詞;罵不在場的人,男子之間會用第二人稱(甚至其母親);小孩在耳濡目染下也可說流利自然,粗話的要義不在詞彙或語法,而在語氣和情緒,在於所表現的力量,或者是權力的位置,像學生在課堂上說了粗話的諧音,既以捉弄老師的小聰明自恃,也顯露出一種我比你強的關係。
的確,憤怒極致,衝口而出,還要辭氣清雅?如此談吐,是大欠人性了吧。
可是,一時的情動於中,不該成為家常日用,不理詞彙和語法的粗話,不過是只重語氣和情緒的串串聲音,如從深巷中來,雖質木無文,也純樸自然,倒與星期天的閑適匹配,那星期天如果我可想及此,是不會出言喝止的。(2013.04.07)
2013-04-04
小津只做豆腐?
戚本盛
外頭已是碼頭工人罷工的第八天,我則奢侈地讀完了小津安二郎的《我是賣豆腐的,所以我只做豆腐》,寧靜的下午,下著雨。
【小津安二郎。(2010/2013)。《我是賣豆腐的,所以我只做豆腐》,台北:新經典文化。陳寶蓮譯。】【小津安二郎。(2010/2013)。《我是賣豆腐的,所以我只做豆腐》,台北:新經典文化。陳寶蓮譯。】
實不相瞞,我沒翻過這書便買下了。當然書的封面很簡潔,我是老派,認為像線裝古籍的封面才算書,那些斑爛得像跳艷舞般的決不配,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不知怎的先入為主以為那像《廚房裡的人類學家》般,是大導演向飲食的越界,甚至主觀得以為,小津家原來一定就是賣豆腐的。到打開書來一讀,方知道完全不是那回事。
小津是日本甚至世界電影的殿堂人物,以今天流行的用語來說,該位居神級吧,但如本書《導讀》所言,閱讀本書,可是一個非神化的過程。最明顯的拆解,是小津常用的「低鏡頭」,手法向來被詮釋為呈現日人生活風貌,幾致美學高度,但導演自報家門,理由卻無異於大煞風景,起碼是又一次呈現了作者與作品之間「無心插柳」的關係。
「過度詮釋」是文藝分析的風潮,螳臂不好擋車,我安慰自己,看成是對原作品的再創作,便忽然感激,覺功德無量,起碼因這個「再」字而看得出十分綠色。這點倒該和小津的電影配合得緊,我常以為,他的電影本色如此,黑白也好,彩色也好,觀眾也許應架一副淡綠的濾鏡來看,別有一番滋味。
我們人人都有這些濾鏡吧,至於多或少,脫或戴,造化自有不同。我不是小津迷,他的電影或許只看過後期的三兩齣,留下一種很緩慢、寧靜以致於靜止的印象,無論內容或形式,都無從讓人想起他原來曾經當兵,曾經到中國打仗,或者乾脆說,曾經侵華。
這當然倒胃,其作品充滿人文氣息的導演,在戰場上是怎麼模樣的呢?小津在書中沒有憶記太多,反倒常見行軍所見的周圍景色,像「攻陷南昌是在春天」,他看到的是一片油麥花田,以及身上的一隻跳蚤,如他的電影,分毫也關顧到的細膩。他也說及一個日本軍人發慈悲,可殺而放生一名中國老兵的事,這樣的情節該很真實,不然不會在許多電影中一再出現,似乎已成為彰顯戰爭中的人性的母題。
雖然如此,讀者還是能夠讀到小津作為軍人的心理變化。第一次體驗敵人的子彈,他不免愕然,剛開始時要拼命喝酒,借酒意行事,後來習慣了,便不再在乎,甚至於砍人,竟心生距離,有如看戲,主角變成觀眾。我自然沒經歷過戰事,無從體會箇中心理,也許在殺傻了眼的戰爭中,不這樣遠離當下,實難以苟活,特別是小津曾「參與南京總攻擊」。我不能想像的是,曾經看過的眾多侵略南京的新聞相片或紀錄片段中,竟或許有小津在。
我並非要批評甚麼,譴責戰爭中的一名兵士又何必呢?我只是又聯想到Amartya Sen的「身份的多重性」,以為那真是和平之鑰,起碼不讓人「借酒意行事」或甘心沉睡。
甚或,每一個身份就是一個故事、一齣電影,像小津自己,為甚麼會以「做豆腐」為喻說自己的電影職志呢?是否曾有一家這樣的豆腐店留在小津的無意識裡?是店裡的主人嗎?會不會是店主那漂亮的女兒,那柔聲細語,老是低頭微笑的一位?咦,抑或是俊朗的兒子,說話彬彬有禮,對小津的工作充滿好奇諸多提問的那一位?小津跟他們有過甚麼交往嗎?談過天嗎?可有約會過?拖過手嗎?噢,是不是有人說過小津的電影含蓄壓抑,還是靜待爆發?
是的是的,這聯想分明是過度的。詩人從一粒沙裡看出一個世界,我猜每一個身份也有一個故事,起碼。(2013.04.04)
外頭已是碼頭工人罷工的第八天,我則奢侈地讀完了小津安二郎的《我是賣豆腐的,所以我只做豆腐》,寧靜的下午,下著雨。
【小津安二郎。(2010/2013)。《我是賣豆腐的,所以我只做豆腐》,台北:新經典文化。陳寶蓮譯。】【小津安二郎。(2010/2013)。《我是賣豆腐的,所以我只做豆腐》,台北:新經典文化。陳寶蓮譯。】
實不相瞞,我沒翻過這書便買下了。當然書的封面很簡潔,我是老派,認為像線裝古籍的封面才算書,那些斑爛得像跳艷舞般的決不配,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不知怎的先入為主以為那像《廚房裡的人類學家》般,是大導演向飲食的越界,甚至主觀得以為,小津家原來一定就是賣豆腐的。到打開書來一讀,方知道完全不是那回事。
小津是日本甚至世界電影的殿堂人物,以今天流行的用語來說,該位居神級吧,但如本書《導讀》所言,閱讀本書,可是一個非神化的過程。最明顯的拆解,是小津常用的「低鏡頭」,手法向來被詮釋為呈現日人生活風貌,幾致美學高度,但導演自報家門,理由卻無異於大煞風景,起碼是又一次呈現了作者與作品之間「無心插柳」的關係。
「過度詮釋」是文藝分析的風潮,螳臂不好擋車,我安慰自己,看成是對原作品的再創作,便忽然感激,覺功德無量,起碼因這個「再」字而看得出十分綠色。這點倒該和小津的電影配合得緊,我常以為,他的電影本色如此,黑白也好,彩色也好,觀眾也許應架一副淡綠的濾鏡來看,別有一番滋味。
我們人人都有這些濾鏡吧,至於多或少,脫或戴,造化自有不同。我不是小津迷,他的電影或許只看過後期的三兩齣,留下一種很緩慢、寧靜以致於靜止的印象,無論內容或形式,都無從讓人想起他原來曾經當兵,曾經到中國打仗,或者乾脆說,曾經侵華。
這當然倒胃,其作品充滿人文氣息的導演,在戰場上是怎麼模樣的呢?小津在書中沒有憶記太多,反倒常見行軍所見的周圍景色,像「攻陷南昌是在春天」,他看到的是一片油麥花田,以及身上的一隻跳蚤,如他的電影,分毫也關顧到的細膩。他也說及一個日本軍人發慈悲,可殺而放生一名中國老兵的事,這樣的情節該很真實,不然不會在許多電影中一再出現,似乎已成為彰顯戰爭中的人性的母題。
雖然如此,讀者還是能夠讀到小津作為軍人的心理變化。第一次體驗敵人的子彈,他不免愕然,剛開始時要拼命喝酒,借酒意行事,後來習慣了,便不再在乎,甚至於砍人,竟心生距離,有如看戲,主角變成觀眾。我自然沒經歷過戰事,無從體會箇中心理,也許在殺傻了眼的戰爭中,不這樣遠離當下,實難以苟活,特別是小津曾「參與南京總攻擊」。我不能想像的是,曾經看過的眾多侵略南京的新聞相片或紀錄片段中,竟或許有小津在。
我並非要批評甚麼,譴責戰爭中的一名兵士又何必呢?我只是又聯想到Amartya Sen的「身份的多重性」,以為那真是和平之鑰,起碼不讓人「借酒意行事」或甘心沉睡。
甚或,每一個身份就是一個故事、一齣電影,像小津自己,為甚麼會以「做豆腐」為喻說自己的電影職志呢?是否曾有一家這樣的豆腐店留在小津的無意識裡?是店裡的主人嗎?會不會是店主那漂亮的女兒,那柔聲細語,老是低頭微笑的一位?咦,抑或是俊朗的兒子,說話彬彬有禮,對小津的工作充滿好奇諸多提問的那一位?小津跟他們有過甚麼交往嗎?談過天嗎?可有約會過?拖過手嗎?噢,是不是有人說過小津的電影含蓄壓抑,還是靜待爆發?
是的是的,這聯想分明是過度的。詩人從一粒沙裡看出一個世界,我猜每一個身份也有一個故事,起碼。(2013.04.04)
2012-06-11
關於何小玲的二三事
我想,我認識何小玲,或許比她認識我早得多。
或者,更確切的說,我是很早就留意到何小玲了,那是遠在加入教協理事會之前,甚至遠在來教育常務會之前。那個年頭,到教協會所,多是為了好一些很有意思的座談或演講,例如課程剪裁的介紹、國內優秀教師的經驗之談等等。在很多這樣的場合中,我都常常見到,一位衣著齊整,悉心穿著的女士,佝僂而穩重地,一步一步的走到前排,或與工作人員細語,或與講者傾談。我當時不知就裡,以為她是常來教協活動的教師之類。其後多來了教常會,一次經當時獨力主理教常會的蔡淑芳介紹,我們才正式認識,那大抵是回歸前一年的事吧。
九九年加入為職員,也有一個和她有關的片段。那時我剛完成對教協的研究,開始另一政策研究的課程,得悉教育研究部有一個空缺,心忖這是研究教育政策的良機,便寫信正式申請,並預計獲聘後辭退理事會中非專職理事的職務。踫巧,在同一時間裡,也得到一位中學校長的邀請,在教協的申請還沒有結果時,那位校長已囑我去第二次見面,並暗示可能立即簽約。我還記得,當天我在進入校門前,曾打電話和何小玲談了一下。我的大意是,若跟那中學簽約後,自然不去教協了,但當時我仍然心繫政策研究,個人倒是很想得到教協這個機會的。何小玲在電話中表示,仍有一些程序要做,但教協是歡迎我的。掛斷電話後,我便入內和校長見面,在見面結束前即婉拒了校長的好意,靜待教協的消息。
應徵教協的空缺是助理幹事,但後來獲委的是副總幹事,往後的日子,我在報上發表評論,多以此職稱署名。無論是舊友,或初相識的,攀談起來的時候,每每因而問及誰是總幹事。「何小玲,一位我很尊敬的同事。」往往是我的回答。前任理事施安娜後來告訴我,有一次我介紹施與何小玲認識,也是如此用「很尊敬」來介紹,因而也給施留下深刻印象。
我說「尊敬」,是深知她是教協的無名英雌。教協理事全是在職教師,在教協的工作都屬義務,若沒有職員的執行和營運,是很難成事的,即使成事,質素也可能大打折扣,而職員方面的事工,其實有賴何小玲忠誠的管理和領導。
雖說是領導,可她沒甚麼架子。有一個小節,是工作了一段時間後才留意到的。或者承襲了一點治學的習慣,對人招呼,我常略去敬稱,例如我只以「小玲」相稱,和同事叫她為「何小姐」不同(據說更早時是叫她作「何姑娘」的),這似乎是同事之中唯一的例外。嚴格來說,「何小姐」和「小玲」之間,似乎存有某種身份的距離,但她從沒有要求過我更正甚麼,不知何故,我總帶一點偏見地想,其實她或者想更多同事喚她作「小玲」的。
或出於信任等種種原因,她甚少過問教研的事務。有一兩年,我除了兼任資訊科技的工作外,還是活動的統籌,這些工作都是向她負責的,這一兩年間,我們傾談得較多,遇過好一些難題,也曾向她「求救」。不過,或與我個人工作態度有關,如非必要,我倒是很少打擾她的,例如,在教協工作的頭五、六年間,因為負責《教協報》的組稿,所以也像順理成章似的也做了頭兩版的編輯和校對的工作,而我一直想當然的以為,在這個流程中,我之後便交編輯部的負責理事過目。直至後期,我才知道,原來有小玲給我「包抄」,這也使得她在《教協報》「埋版」之日會工作至很晚才下班。老實說,有時我或會以為不必的,但我知道這是出於她的仔細和認真的工作態度。
她的仔細和認真,還見於另一次教我關門之事。因為輪班工作的關係,我每兩星期是下班時職員中的最高負責人,因而需要懂得關門。關門的工作當然很重要,但我可沒想到要如此煞有介事的學習,牢記每一個步驟。為此,小玲除教了我一二記憶步驟的口訣,還示範了沒有鎖牢的情況如何之類,我當時還打趣說,她在教師工會工作久了,也深得教學三昧。
當然,何小玲主力做的還是統籌管理的工作。記得電腦部的一位舊同事,稱得上是主力帶領教協電腦化的羅俊輝在離職時,我們一班同事吃飯歡送他,飯後意猶未盡,到一間台式茶店繼續談天說地。小玲當時談到了她兒時在內地的一件小事,我依稀記得是和一班孩童替人搬運貨物,以求一點點收入之類。我知道小玲不會介意,便逕直問她,朋友都在出力搬運了,那她在做甚麼。她立即的回應就讓一眾同事絕倒:「我負責安排和指揮。」大家當下立即起哄,發現原來小玲遠至孩提時代已在做統籌了。
開懷的歡笑,回憶起來彷在目前。本文開始時提到我正式和小玲認識的往事,踫巧在那日子,因為研究需要,我逐字逐句的閱讀了好一些政策原始文件,其中有《黃麗松報告書》。那是就金禧事件的獨立調查報告,文件的附錄之一列出了向調查委員會作供的名單,上面即包括金禧學生何小玲的名字。金禧事件至今似乎還沒有一個比較詳盡的研究,或與當事人或知情者一直鮮有回憶有關,我也因而有過因利乘便訪談小玲的想法,卻也一直怕她拒絕而沒有落實,近年離開教協後,這機會也就少了,如今就更不可能了。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接獲何小玲猝然長逝的噩耗,數天下來,雖很想一抒這位我「很尊敬」的同事和朋友離開的傷感,卻竟無從下筆,直到今天,才能理出上述的一些小事來,希望由此可以讓我們更立體的記著,這位對教協曾獻上忠誠和作出貢獻的人物。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記
*****
後記:
本文曾發表於FACEBOOK,得下列的朋友回應(也包括我的回應):
Nelly Nelly: 何小玲走了? ……又走了一個好人……
SF Choi: 六月四日我在維園入口的馬路還見到她的,不過我想開路給更多人能夠進入維園,沒有跟她打招呼。你說了這麼多往事,而我竟也沒察覺到你在報一個死訊時,我真的有點疑惑,為何在六月十日的遊行,我還是沒法再遇到一些在我生命中曾經共事多年的人,我只知道我放不下,然後,我飄忽得好像不曾存在過,不曾在教協工作過,不曾認識任何人...為甚麼離世的人不是我?
Franco Law: 居然文章上有我的名字,真是比面!
其實我同你都是一樣,她亦稱得上是我最尊敬的,她對工作的那棵熱誠以及細心,真的是無人能及,何小姐..... 一路好走
Sy Onna: 還記得戚帶我到小玲那狹小的工作室裡,說:這是我最尊敬的何小玲。這些仿如昨日。她離世的前一晚,我們還一起開會,收到消息的時候,我無法相信,很是難過。願她卸下塵世的勞苦,安息!
Chik Pun Shing: 蔡、輝:你們的貢獻是不小的。最近有學者研究教協的歷史,跟我訪談時,問及教常會和電腦部的發展,我就提起過你們。當時我就有了不如也來回憶一下的意念。當年教常會中的討論,可說是我在政策研究的道路上、學術著作之外的一個泉源,我其實深知,沒有亞蔡你早年的經營,就沒有那許多的意念和行動。至於電腦,我還記得用Novell Netware的日子,我更記得,亞輝離開後福利部down機好幾天的經歷,我們想盡辦法,甚至勞動到我的妹夫來營教之類。有空當再寫。
Jolie Yuen: 4 mutual friends
雖然和何小姐工作的日子只有兩年多,她的細心和超強記憶力讓我最佩服的。這十多年來仍會維持每年見面几次,每年的六四遊行、六四燭光集會、七一遊行等,很自然地會遇見何小姐的蹤影。一個點頭、一個握手、志同道合, 心意自然相通..., 以後, 我相信仍會下意識地尋找妳的芳蹤.....永遠都會記住妳.......何小姐!
或者,更確切的說,我是很早就留意到何小玲了,那是遠在加入教協理事會之前,甚至遠在來教育常務會之前。那個年頭,到教協會所,多是為了好一些很有意思的座談或演講,例如課程剪裁的介紹、國內優秀教師的經驗之談等等。在很多這樣的場合中,我都常常見到,一位衣著齊整,悉心穿著的女士,佝僂而穩重地,一步一步的走到前排,或與工作人員細語,或與講者傾談。我當時不知就裡,以為她是常來教協活動的教師之類。其後多來了教常會,一次經當時獨力主理教常會的蔡淑芳介紹,我們才正式認識,那大抵是回歸前一年的事吧。
九九年加入為職員,也有一個和她有關的片段。那時我剛完成對教協的研究,開始另一政策研究的課程,得悉教育研究部有一個空缺,心忖這是研究教育政策的良機,便寫信正式申請,並預計獲聘後辭退理事會中非專職理事的職務。踫巧,在同一時間裡,也得到一位中學校長的邀請,在教協的申請還沒有結果時,那位校長已囑我去第二次見面,並暗示可能立即簽約。我還記得,當天我在進入校門前,曾打電話和何小玲談了一下。我的大意是,若跟那中學簽約後,自然不去教協了,但當時我仍然心繫政策研究,個人倒是很想得到教協這個機會的。何小玲在電話中表示,仍有一些程序要做,但教協是歡迎我的。掛斷電話後,我便入內和校長見面,在見面結束前即婉拒了校長的好意,靜待教協的消息。
應徵教協的空缺是助理幹事,但後來獲委的是副總幹事,往後的日子,我在報上發表評論,多以此職稱署名。無論是舊友,或初相識的,攀談起來的時候,每每因而問及誰是總幹事。「何小玲,一位我很尊敬的同事。」往往是我的回答。前任理事施安娜後來告訴我,有一次我介紹施與何小玲認識,也是如此用「很尊敬」來介紹,因而也給施留下深刻印象。
我說「尊敬」,是深知她是教協的無名英雌。教協理事全是在職教師,在教協的工作都屬義務,若沒有職員的執行和營運,是很難成事的,即使成事,質素也可能大打折扣,而職員方面的事工,其實有賴何小玲忠誠的管理和領導。
雖說是領導,可她沒甚麼架子。有一個小節,是工作了一段時間後才留意到的。或者承襲了一點治學的習慣,對人招呼,我常略去敬稱,例如我只以「小玲」相稱,和同事叫她為「何小姐」不同(據說更早時是叫她作「何姑娘」的),這似乎是同事之中唯一的例外。嚴格來說,「何小姐」和「小玲」之間,似乎存有某種身份的距離,但她從沒有要求過我更正甚麼,不知何故,我總帶一點偏見地想,其實她或者想更多同事喚她作「小玲」的。
或出於信任等種種原因,她甚少過問教研的事務。有一兩年,我除了兼任資訊科技的工作外,還是活動的統籌,這些工作都是向她負責的,這一兩年間,我們傾談得較多,遇過好一些難題,也曾向她「求救」。不過,或與我個人工作態度有關,如非必要,我倒是很少打擾她的,例如,在教協工作的頭五、六年間,因為負責《教協報》的組稿,所以也像順理成章似的也做了頭兩版的編輯和校對的工作,而我一直想當然的以為,在這個流程中,我之後便交編輯部的負責理事過目。直至後期,我才知道,原來有小玲給我「包抄」,這也使得她在《教協報》「埋版」之日會工作至很晚才下班。老實說,有時我或會以為不必的,但我知道這是出於她的仔細和認真的工作態度。
她的仔細和認真,還見於另一次教我關門之事。因為輪班工作的關係,我每兩星期是下班時職員中的最高負責人,因而需要懂得關門。關門的工作當然很重要,但我可沒想到要如此煞有介事的學習,牢記每一個步驟。為此,小玲除教了我一二記憶步驟的口訣,還示範了沒有鎖牢的情況如何之類,我當時還打趣說,她在教師工會工作久了,也深得教學三昧。
當然,何小玲主力做的還是統籌管理的工作。記得電腦部的一位舊同事,稱得上是主力帶領教協電腦化的羅俊輝在離職時,我們一班同事吃飯歡送他,飯後意猶未盡,到一間台式茶店繼續談天說地。小玲當時談到了她兒時在內地的一件小事,我依稀記得是和一班孩童替人搬運貨物,以求一點點收入之類。我知道小玲不會介意,便逕直問她,朋友都在出力搬運了,那她在做甚麼。她立即的回應就讓一眾同事絕倒:「我負責安排和指揮。」大家當下立即起哄,發現原來小玲遠至孩提時代已在做統籌了。
開懷的歡笑,回憶起來彷在目前。本文開始時提到我正式和小玲認識的往事,踫巧在那日子,因為研究需要,我逐字逐句的閱讀了好一些政策原始文件,其中有《黃麗松報告書》。那是就金禧事件的獨立調查報告,文件的附錄之一列出了向調查委員會作供的名單,上面即包括金禧學生何小玲的名字。金禧事件至今似乎還沒有一個比較詳盡的研究,或與當事人或知情者一直鮮有回憶有關,我也因而有過因利乘便訪談小玲的想法,卻也一直怕她拒絕而沒有落實,近年離開教協後,這機會也就少了,如今就更不可能了。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接獲何小玲猝然長逝的噩耗,數天下來,雖很想一抒這位我「很尊敬」的同事和朋友離開的傷感,卻竟無從下筆,直到今天,才能理出上述的一些小事來,希望由此可以讓我們更立體的記著,這位對教協曾獻上忠誠和作出貢獻的人物。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記
*****
後記:
本文曾發表於FACEBOOK,得下列的朋友回應(也包括我的回應):
Nelly Nelly: 何小玲走了? ……又走了一個好人……
SF Choi: 六月四日我在維園入口的馬路還見到她的,不過我想開路給更多人能夠進入維園,沒有跟她打招呼。你說了這麼多往事,而我竟也沒察覺到你在報一個死訊時,我真的有點疑惑,為何在六月十日的遊行,我還是沒法再遇到一些在我生命中曾經共事多年的人,我只知道我放不下,然後,我飄忽得好像不曾存在過,不曾在教協工作過,不曾認識任何人...為甚麼離世的人不是我?
Franco Law: 居然文章上有我的名字,真是比面!
其實我同你都是一樣,她亦稱得上是我最尊敬的,她對工作的那棵熱誠以及細心,真的是無人能及,何小姐..... 一路好走
Sy Onna: 還記得戚帶我到小玲那狹小的工作室裡,說:這是我最尊敬的何小玲。這些仿如昨日。她離世的前一晚,我們還一起開會,收到消息的時候,我無法相信,很是難過。願她卸下塵世的勞苦,安息!
Chik Pun Shing: 蔡、輝:你們的貢獻是不小的。最近有學者研究教協的歷史,跟我訪談時,問及教常會和電腦部的發展,我就提起過你們。當時我就有了不如也來回憶一下的意念。當年教常會中的討論,可說是我在政策研究的道路上、學術著作之外的一個泉源,我其實深知,沒有亞蔡你早年的經營,就沒有那許多的意念和行動。至於電腦,我還記得用Novell Netware的日子,我更記得,亞輝離開後福利部down機好幾天的經歷,我們想盡辦法,甚至勞動到我的妹夫來營教之類。有空當再寫。
Jolie Yuen: 4 mutual friends
雖然和何小姐工作的日子只有兩年多,她的細心和超強記憶力讓我最佩服的。這十多年來仍會維持每年見面几次,每年的六四遊行、六四燭光集會、七一遊行等,很自然地會遇見何小姐的蹤影。一個點頭、一個握手、志同道合, 心意自然相通..., 以後, 我相信仍會下意識地尋找妳的芳蹤.....永遠都會記住妳.......何小姐!
2012-04-04
友直
以前在某校任職時,曾目擊學生之間的「朋友之道」。
某天,我在午飯期間到課室跟學生下棋,期間,班中一個同學掩至大喊:「喂,出來幫手呀,肥強被人打呀。」三數正在圍觀棋局的同學,似乎忘記老師的存在,一轉身便衝出去了,我見狀,趕忙追過去,追出走廊後,已看到多名學生扭在一團打起上來,我即時上前制止,後來也有其他同事趕到,平息了打架後,負責訓育的同事便開始查問。
後來我也問及事件,發現原來大叫找「救兵」的同學只是眼見肥強和人打架,根本不知道爭執的原因和過情,由圍觀下棋變成出去打架的,更沒細問因由,我問他們,不知原因你們就出手了嗎?他們答:「亞sir,我們講義氣的。」
沒細究由「義」至「義氣」的過程,只知道「行而宜之之謂義」,或所謂「見義不為,無勇也。」,義之所指,是以事為據,定奪是非。換言之,擺事實,講道理,是義的前提吧。可是,到了「義氣」,講求的是關係,朋友、老友之間要講義氣,「無義氣」似乎是對朋友最大的批評,並變成為不問是非,只要是朋友便要站在同一陣線的一種觀念。這中間由「義」至「義氣」的過程,恐怕是一種異化吧。
我以後經常用那次下棋目睹的事,作為教授中國文化差序格局的事例,讓學生反思自己的「交友之道」,並引發「友直、友諒、友多聞」三者孰輕孰重的討論。其實,三者是互為扣連的,只是,我以為,以友直先排最為理想,朱熹注三者為「友直,則聞其過。友諒,則進於誠。友多聞,則進於明。」這裡已清楚看到,隱瞞問題,迴避是非,和交友之道相去甚遠。至於後世所理解的所謂「義氣」,在馬幼垣論《水滸》裡,有更適切的理解。
至於不少以耳代目,以關係替代是非的處事待人之道,「義氣」濃甚,卻決非「友直」吧。(2012.04.04)
某天,我在午飯期間到課室跟學生下棋,期間,班中一個同學掩至大喊:「喂,出來幫手呀,肥強被人打呀。」三數正在圍觀棋局的同學,似乎忘記老師的存在,一轉身便衝出去了,我見狀,趕忙追過去,追出走廊後,已看到多名學生扭在一團打起上來,我即時上前制止,後來也有其他同事趕到,平息了打架後,負責訓育的同事便開始查問。
後來我也問及事件,發現原來大叫找「救兵」的同學只是眼見肥強和人打架,根本不知道爭執的原因和過情,由圍觀下棋變成出去打架的,更沒細問因由,我問他們,不知原因你們就出手了嗎?他們答:「亞sir,我們講義氣的。」
沒細究由「義」至「義氣」的過程,只知道「行而宜之之謂義」,或所謂「見義不為,無勇也。」,義之所指,是以事為據,定奪是非。換言之,擺事實,講道理,是義的前提吧。可是,到了「義氣」,講求的是關係,朋友、老友之間要講義氣,「無義氣」似乎是對朋友最大的批評,並變成為不問是非,只要是朋友便要站在同一陣線的一種觀念。這中間由「義」至「義氣」的過程,恐怕是一種異化吧。
我以後經常用那次下棋目睹的事,作為教授中國文化差序格局的事例,讓學生反思自己的「交友之道」,並引發「友直、友諒、友多聞」三者孰輕孰重的討論。其實,三者是互為扣連的,只是,我以為,以友直先排最為理想,朱熹注三者為「友直,則聞其過。友諒,則進於誠。友多聞,則進於明。」這裡已清楚看到,隱瞞問題,迴避是非,和交友之道相去甚遠。至於後世所理解的所謂「義氣」,在馬幼垣論《水滸》裡,有更適切的理解。
至於不少以耳代目,以關係替代是非的處事待人之道,「義氣」濃甚,卻決非「友直」吧。(2012.04.04)
2012-04-02
一面之詞
日昨,有朋友提醒我勿輕信「一面之詞」,倒真的使我想起某種一面之詞的可鄙與可怖。
無聊的孩子謊報「狼來了」,就是一面之詞,這話能夠引起恐慌,既因為村民主觀上對狼的恐懼,也因為客觀上小孩坐在山崗的有利位置上,村民以為他可遠眺狼蹤。只有聰明的人才看得到國王的新衣,是另一例。但不得不承認,主觀上國王愛受諂媚,客觀上人們奉承勢利,是為一面之詞能行之有效提供了條件。
一面之詞的敵人,是多方辯難與求證,辯難據以邏輯,求證本諸事實,其實也不過是很基本的科學精神,例如中國追求近百年的賽先生,絕非甚麼新鮮事物。
可是,辯難或有傷和諧,事實掌握有時也頗費工夫,加之以好逸惡勞的惰性,特別是思想上的慵懶,把信任交託於人,或許是主觀上的人之常情,但這也造就了某些人,特別是一向以言而有信見稱的,擁有權威或威權的,則其人的一面之詞,更易取信於人,其厲害處,可以謗人於無形,若再加上自傳之類的史實包裝,甚至因傳主過世而死無對證,則甚至嚴謹治史者也會一時不察,何況是逃避自由的常人?
於此,被謗者或許不是最可憐的,因為還有盲目輕信一面之詞的人。(2012.04.02)
無聊的孩子謊報「狼來了」,就是一面之詞,這話能夠引起恐慌,既因為村民主觀上對狼的恐懼,也因為客觀上小孩坐在山崗的有利位置上,村民以為他可遠眺狼蹤。只有聰明的人才看得到國王的新衣,是另一例。但不得不承認,主觀上國王愛受諂媚,客觀上人們奉承勢利,是為一面之詞能行之有效提供了條件。
一面之詞的敵人,是多方辯難與求證,辯難據以邏輯,求證本諸事實,其實也不過是很基本的科學精神,例如中國追求近百年的賽先生,絕非甚麼新鮮事物。
可是,辯難或有傷和諧,事實掌握有時也頗費工夫,加之以好逸惡勞的惰性,特別是思想上的慵懶,把信任交託於人,或許是主觀上的人之常情,但這也造就了某些人,特別是一向以言而有信見稱的,擁有權威或威權的,則其人的一面之詞,更易取信於人,其厲害處,可以謗人於無形,若再加上自傳之類的史實包裝,甚至因傳主過世而死無對證,則甚至嚴謹治史者也會一時不察,何況是逃避自由的常人?
於此,被謗者或許不是最可憐的,因為還有盲目輕信一面之詞的人。(2012.04.02)
2012-03-19
得五萬選民提名者,夠格成為特首候選人嗎?
選委投票,如果沒有秘密投票的制度,則如何避免賄選?但選委的一票,其實只是代理選民投下的,如果可以秘而不宣,則如何確保選民授權得到貫徹?兩難。
不過,說到底,這其實又是小圈子選舉的禍。若是普選,公民直接投票,無須中間授權,便少了一個被人上下其手的機會。普選制度下,只要確定秘密投票制度,則賄選成本便極高。
不是說2017普選特首時,提名制度會參照現行選委制度嗎?那麼,會否又平白多了一個被人肆意扭曲民意的機會?如果只讓社會上小撮人才有權提名,這個提名特權,便是腐敗的根源。
讓權力真正交還人民的話,就不應接受這個橫亙在中間的提名權。縱使參照選委的提名制度可以保留,提名權也得直接開放給廣大市民,比方說,獲得一定數目的選民直接提名的人,理應也夠資格參選。
至於提名人數,借鑑台灣總統選舉的經驗,選民直接提名候選人的人數下限為選民的1.5%,若按同等比率,則約為5萬人,我不知道合理與否,但可作為討論起點。(2012.03.19)
不過,說到底,這其實又是小圈子選舉的禍。若是普選,公民直接投票,無須中間授權,便少了一個被人上下其手的機會。普選制度下,只要確定秘密投票制度,則賄選成本便極高。
不是說2017普選特首時,提名制度會參照現行選委制度嗎?那麼,會否又平白多了一個被人肆意扭曲民意的機會?如果只讓社會上小撮人才有權提名,這個提名特權,便是腐敗的根源。
讓權力真正交還人民的話,就不應接受這個橫亙在中間的提名權。縱使參照選委的提名制度可以保留,提名權也得直接開放給廣大市民,比方說,獲得一定數目的選民直接提名的人,理應也夠資格參選。
至於提名人數,借鑑台灣總統選舉的經驗,選民直接提名候選人的人數下限為選民的1.5%,若按同等比率,則約為5萬人,我不知道合理與否,但可作為討論起點。(2012.03.19)
2009-10-12
2009-09-05
無視差異 強求一致 就是歧視
智障學生唐偉庭就延長就學期申請司法覆核敗訴,說明了法庭的判決以及目下的政策,只把「一致」等同「平等」,是對平等的一種最粗糙但不符合教育原則的理解。
在教育講求質素的年代,教學應以學生為本,務求因應學生差異,或者現實並非盡如理想,但仍然無礙「處理差異,因材施教」作為教育專業的一項重大原則。公平不是經常平等的( Fair isn’t always equal ),何況只求年期的一致?
張舉能法官認為,智障學生和主流學生在新高中學制下,同樣可以接受十二年的教育,因此要求智障學生讀完十二年離校不算歧視。單以年期而言,這十二年之數的確一致,但這決非平等。
智障學生和主流學生就讀的課程,本來就有差異。過去,智障兒童學校提供六年小學、四年初中的教育,2002/03年開始,再添加二年制的「延伸教育計劃」,總的來說,學生可以有十二年的時間完成初中課程,而一般學生由小學至初中的年期是九年。十二年對智障學生完成基本的初中程度是否足夠,已經可以討論,即使單以這點,已看出智障學生與一般學生的學習年期並不相同。
可是,主流學校在下學年實行的新高中學制,是三年初中加三年高中,即所謂「五加二」改為「三加三」,但其實年期變化不在初中階段,主流學校的初中仍以三年為期,年期變革只在高中,由「中四至中七」改為「中四至中六」。可是,教育局於本年六月八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竟然這樣說:「我們會為智障學生提供6 年小學、3 年初中及3 年高中合共12年的教育。在具體推行方面,智障兒童學校一如其他學校,其新高中學制會在2009/10 學年由新高中一年級開始推行,並會逐年開辦至新高中三。」
教育局的說法,其實在混淆視聽。原來的智障兒童學校的六年初中課程,竟變為三年,教人莫名其妙的是,智障學童可以像主流學生一樣就讀三年即完成初中課程嗎?至於所謂智障學校的三年高中課程是怎樣的,教育局根本不曾作出交代。簡言之,所謂智障兒童學校也設新高中,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的數字遊戲。
教育局說「智障兒童學校一如其他學校」在新學年推行新高中一年級,其實正正錯在這個所謂「一如」之上,錯在沒有承認智障學生和主流學生的差異,錯在以「一致」為「平等」。在過去,連教育局自己的政策也承認智障學生和主流學生不同,需要十二年完成初中,那麼,今天憑甚麼也變得一致而只需九年?為甚麼修讀新高中課程也和主流學生一樣只需三年?應該記得,前教統局在課程改革開始時竟完全遺漏特殊教育的部份,恐怕負責官員也難以回答上述問題。
也許,今天法院看到的是年期的一致,這是數量上的相同。可是,眾多研究以致外國的判例已經指出,教育平等不應只是教育機會的平等,教育機會的平等更不只是數量上的平等。1954年美國的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一案,是教育平等問題的必讀案例。該案指出,單讓黑人學童得到學額,卻只在分隔的學校上學,是「本質上不平等」(inherently unequal)。無分種族得一學額入學,是數量上的相同;在種族分隔的學校上學,仍然存在不平等的教育待遇,該案最大的意義,在於「不滿足於相同」的平等觀念,在於「一致並不一定平等」。
(2009.08.25, 原刊於2009.09.04《香港經濟日報》。)
在教育講求質素的年代,教學應以學生為本,務求因應學生差異,或者現實並非盡如理想,但仍然無礙「處理差異,因材施教」作為教育專業的一項重大原則。公平不是經常平等的( Fair isn’t always equal ),何況只求年期的一致?
張舉能法官認為,智障學生和主流學生在新高中學制下,同樣可以接受十二年的教育,因此要求智障學生讀完十二年離校不算歧視。單以年期而言,這十二年之數的確一致,但這決非平等。
智障學生和主流學生就讀的課程,本來就有差異。過去,智障兒童學校提供六年小學、四年初中的教育,2002/03年開始,再添加二年制的「延伸教育計劃」,總的來說,學生可以有十二年的時間完成初中課程,而一般學生由小學至初中的年期是九年。十二年對智障學生完成基本的初中程度是否足夠,已經可以討論,即使單以這點,已看出智障學生與一般學生的學習年期並不相同。
可是,主流學校在下學年實行的新高中學制,是三年初中加三年高中,即所謂「五加二」改為「三加三」,但其實年期變化不在初中階段,主流學校的初中仍以三年為期,年期變革只在高中,由「中四至中七」改為「中四至中六」。可是,教育局於本年六月八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竟然這樣說:「我們會為智障學生提供6 年小學、3 年初中及3 年高中合共12年的教育。在具體推行方面,智障兒童學校一如其他學校,其新高中學制會在2009/10 學年由新高中一年級開始推行,並會逐年開辦至新高中三。」
教育局的說法,其實在混淆視聽。原來的智障兒童學校的六年初中課程,竟變為三年,教人莫名其妙的是,智障學童可以像主流學生一樣就讀三年即完成初中課程嗎?至於所謂智障學校的三年高中課程是怎樣的,教育局根本不曾作出交代。簡言之,所謂智障兒童學校也設新高中,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的數字遊戲。
教育局說「智障兒童學校一如其他學校」在新學年推行新高中一年級,其實正正錯在這個所謂「一如」之上,錯在沒有承認智障學生和主流學生的差異,錯在以「一致」為「平等」。在過去,連教育局自己的政策也承認智障學生和主流學生不同,需要十二年完成初中,那麼,今天憑甚麼也變得一致而只需九年?為甚麼修讀新高中課程也和主流學生一樣只需三年?應該記得,前教統局在課程改革開始時竟完全遺漏特殊教育的部份,恐怕負責官員也難以回答上述問題。
也許,今天法院看到的是年期的一致,這是數量上的相同。可是,眾多研究以致外國的判例已經指出,教育平等不應只是教育機會的平等,教育機會的平等更不只是數量上的平等。1954年美國的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一案,是教育平等問題的必讀案例。該案指出,單讓黑人學童得到學額,卻只在分隔的學校上學,是「本質上不平等」(inherently unequal)。無分種族得一學額入學,是數量上的相同;在種族分隔的學校上學,仍然存在不平等的教育待遇,該案最大的意義,在於「不滿足於相同」的平等觀念,在於「一致並不一定平等」。
(2009.08.25, 原刊於2009.09.04《香港經濟日報》。)
他們都一樣 沒有做好這份工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道盡官場現況,可謂至理名言。
醫管局引入事故通報機制,在陽光效應下,讓社會看到接連的錯誤,伊利沙伯醫院錯調嬰兒、注射過期疫苗,究竟是管理制度問題,抑或是工作人員塞責?據報,有關職員已受到訓示及處分,似乎說明了主要責任誰屬。
申訴專員調查升降機事故,揭發機電工程署在升降機年檢逾期百多天才發令要求年檢,而法例是賦權機電署可於逾期35天內發出飭令的,申訴專員指機電署「制度鬆散,執法不嚴」,政府高級官員則說是「同事太仁慈」。這又是一個空有法規,無人執行的例子,值得思考的是,當機電署職員對升降機承建商「太仁慈」時,對天天踏進沒及時檢查的升降機的市民,又會否「太忍心」?
制度雖已存在,但到底要人執行,執行時有否履行制度要求,抑或得過且過,敷衍塞責?關乎工作態度、專業精神。可是,輿論嘩然,狠批疏忽職守的護士、機電署人員的同時,對聲稱做好他那份工的曾蔭權,又應如何看待?
一場小圈子選舉,無改曾先生篤定當選的結果,但也迫出了「任內交出政改終極方案」的承諾,承諾雖已作出,但到底要人執行。任期才過半,就開始調低社會的期望,這玩藝他倒是樂此不疲的,當年任財政司時發表財政預算前夕,他已多次玩弄調低社會期望的把戲,「狼來了」的效應似沒出現,或許是市民「太仁慈」了,然而,今天我們若對他仁慈,又會否對民主進程「太忍心」?
可惜,「接受市民問責」只不過是官員誦讀《香港家書》的宣傳伎倆,這封家書太虛假。上行下效,政治體制已經圈定,可向特區首長問責的,是一黨專政的政權,民主早就集中到中南海去,打工仔最後會問的是,誰是大老闆?曾先生倒比鄭州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略勝一籌,逯軍問記者,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替老百姓說話,曾先生大抵不用問,也知道準備執行的,是亞爺的意旨還是市民的意志。
亞爺其實不也一樣嗎?憲法雖已制定,但到底要人執行。憲法第一條就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全句大抵只有「專政的國家」合乎現實,連「社會主義」也不算,更不要想「工人階級」、「工農聯盟」、「人民共和國」了。一句之中五個概念只有一個落實,和機電署發十封警告信竟有九封錯漏,可有甚麼不同?
或者有的,機電署還有申訴專員調查和批評,並有輿論監督,而曾蔭權和中共政權,則可視承諾和憲法如無物,而且還有幫閒打邊鼓。這是這對爺孫比機電署官員,比醫管局護士幸運的地方,不正是「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現實示例嗎?
(2009.08.28)
醫管局引入事故通報機制,在陽光效應下,讓社會看到接連的錯誤,伊利沙伯醫院錯調嬰兒、注射過期疫苗,究竟是管理制度問題,抑或是工作人員塞責?據報,有關職員已受到訓示及處分,似乎說明了主要責任誰屬。
申訴專員調查升降機事故,揭發機電工程署在升降機年檢逾期百多天才發令要求年檢,而法例是賦權機電署可於逾期35天內發出飭令的,申訴專員指機電署「制度鬆散,執法不嚴」,政府高級官員則說是「同事太仁慈」。這又是一個空有法規,無人執行的例子,值得思考的是,當機電署職員對升降機承建商「太仁慈」時,對天天踏進沒及時檢查的升降機的市民,又會否「太忍心」?
制度雖已存在,但到底要人執行,執行時有否履行制度要求,抑或得過且過,敷衍塞責?關乎工作態度、專業精神。可是,輿論嘩然,狠批疏忽職守的護士、機電署人員的同時,對聲稱做好他那份工的曾蔭權,又應如何看待?
一場小圈子選舉,無改曾先生篤定當選的結果,但也迫出了「任內交出政改終極方案」的承諾,承諾雖已作出,但到底要人執行。任期才過半,就開始調低社會的期望,這玩藝他倒是樂此不疲的,當年任財政司時發表財政預算前夕,他已多次玩弄調低社會期望的把戲,「狼來了」的效應似沒出現,或許是市民「太仁慈」了,然而,今天我們若對他仁慈,又會否對民主進程「太忍心」?
可惜,「接受市民問責」只不過是官員誦讀《香港家書》的宣傳伎倆,這封家書太虛假。上行下效,政治體制已經圈定,可向特區首長問責的,是一黨專政的政權,民主早就集中到中南海去,打工仔最後會問的是,誰是大老闆?曾先生倒比鄭州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略勝一籌,逯軍問記者,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替老百姓說話,曾先生大抵不用問,也知道準備執行的,是亞爺的意旨還是市民的意志。
亞爺其實不也一樣嗎?憲法雖已制定,但到底要人執行。憲法第一條就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全句大抵只有「專政的國家」合乎現實,連「社會主義」也不算,更不要想「工人階級」、「工農聯盟」、「人民共和國」了。一句之中五個概念只有一個落實,和機電署發十封警告信竟有九封錯漏,可有甚麼不同?
或者有的,機電署還有申訴專員調查和批評,並有輿論監督,而曾蔭權和中共政權,則可視承諾和憲法如無物,而且還有幫閒打邊鼓。這是這對爺孫比機電署官員,比醫管局護士幸運的地方,不正是「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現實示例嗎?
(2009.08.28)
2009-08-30
青少年吸毒 須針對性預防
政府打擊青少年吸毒定位為「全民運動」,兩個月下來,已演變為一個集結支持力量,顯示管治意志的運動,因此在講座上要與會教師舉手表態,各種「民意」也開始浮現,這與1999年同樣號稱全民動員的教改不無相似。另一方面,先導的校本驗毒,則異化為公權與私隱的角力。發展至此,在於政策分析尚欠細密,鮮有分殊的、針對性的策略(differentiated strategy ),例如驗毒計劃,就錯在把辨識、預防混談。
預防策略,必須針對青少年嘗試吸毒的原因,於此,社教化的因素至為重要,有效的社教化人員(socializing agent)主要是青少年的「重要他者」(significant other),例如父母、兄姊、老師、友儕;香港的流行文化深入滲透家庭,流行歌手等偶像的影響也不能忽視。直接社教化就是提供模範、身教,間接社教化傳授予青少年的社會價值、信念、常規和期望。家庭維繫緊密和青少年與「重要他者」的感情深厚等,是針對嘗試階段的預防因素。
換言之,以預防為目的而在中學驗毒以顯示對吸毒「零容忍」,只屬隔靴搔癢。從少年開始,著眼於家庭,方是及早預防之策。從少年開始,指的既是小學階段即十一、二歲以前,通過多元的興趣、充實的生活以及學業成功感,培育獨立人格、自尊、身份認同和自我效能感,並為拒絕引誘或朋輩壓力等生命技能打好基礎。綜合而言,就是針對真實情境的在家或在校的生命教育,而不是抽象的道德教訓。
著眼於家庭,決不是多搞幾場講座,或以所謂「家長教育」指導家長如何教養子女。其實,有心無力是大部份家長的困難,無力首先是時間短缺,其次才是技巧問題。香港的家庭失效,與雙職家長、工時過長有莫大關係,底因更在資本主義社會的巨大生活壓力。可是,黃仁龍的專責小組把青少年毒品問題定位於司法,家庭支援份屬其次。唐英年任主席的家庭議會成立經年卻毫無建樹,家庭友善的政策和環境仍付之闕如。的確,鞏固家庭的工作只能細水長流,不及大鑼大鼓的政策吸引目光,有時甚至或多或少衝擊經濟利益,從政者若缺乏承擔,難免會敬而遠之。如果曾蔭權在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可提出針對性的預防策略,則可比任何短期派糖的措施更有功於整體社會。
對已經開始吸毒甚至成癮的青少年,當然要「見一個,救一個」,但既然是「見一個,救一個」,則明顯需要針對性的個人計劃,而非橫掃千鈞的造勢運動。要青少年遠離毒害,重點不在以後果或刑罰恫嚇,而在於通過正面價值的社教化,家庭和學校若已積弱,應採的策略更應恢復二者在這方面的功能。不去鞏固這有預防功能的中介緩衝區,只知手執公權力披甲上陣,便容易使得「公」、「私」之間劍拔弩張。挺身捍衛私人領域的,既非政府的敵人,更不是政策對象,由此已可見政策錯位之弊。其實,本末倒置、不分輕重的全民運動式的策略,早見諸回歸以來的教育改革,觀乎今天青少年的諸種問題,其成效如何,不辯自明。
(2009.08.24)
預防策略,必須針對青少年嘗試吸毒的原因,於此,社教化的因素至為重要,有效的社教化人員(socializing agent)主要是青少年的「重要他者」(significant other),例如父母、兄姊、老師、友儕;香港的流行文化深入滲透家庭,流行歌手等偶像的影響也不能忽視。直接社教化就是提供模範、身教,間接社教化傳授予青少年的社會價值、信念、常規和期望。家庭維繫緊密和青少年與「重要他者」的感情深厚等,是針對嘗試階段的預防因素。
換言之,以預防為目的而在中學驗毒以顯示對吸毒「零容忍」,只屬隔靴搔癢。從少年開始,著眼於家庭,方是及早預防之策。從少年開始,指的既是小學階段即十一、二歲以前,通過多元的興趣、充實的生活以及學業成功感,培育獨立人格、自尊、身份認同和自我效能感,並為拒絕引誘或朋輩壓力等生命技能打好基礎。綜合而言,就是針對真實情境的在家或在校的生命教育,而不是抽象的道德教訓。
著眼於家庭,決不是多搞幾場講座,或以所謂「家長教育」指導家長如何教養子女。其實,有心無力是大部份家長的困難,無力首先是時間短缺,其次才是技巧問題。香港的家庭失效,與雙職家長、工時過長有莫大關係,底因更在資本主義社會的巨大生活壓力。可是,黃仁龍的專責小組把青少年毒品問題定位於司法,家庭支援份屬其次。唐英年任主席的家庭議會成立經年卻毫無建樹,家庭友善的政策和環境仍付之闕如。的確,鞏固家庭的工作只能細水長流,不及大鑼大鼓的政策吸引目光,有時甚至或多或少衝擊經濟利益,從政者若缺乏承擔,難免會敬而遠之。如果曾蔭權在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可提出針對性的預防策略,則可比任何短期派糖的措施更有功於整體社會。
對已經開始吸毒甚至成癮的青少年,當然要「見一個,救一個」,但既然是「見一個,救一個」,則明顯需要針對性的個人計劃,而非橫掃千鈞的造勢運動。要青少年遠離毒害,重點不在以後果或刑罰恫嚇,而在於通過正面價值的社教化,家庭和學校若已積弱,應採的策略更應恢復二者在這方面的功能。不去鞏固這有預防功能的中介緩衝區,只知手執公權力披甲上陣,便容易使得「公」、「私」之間劍拔弩張。挺身捍衛私人領域的,既非政府的敵人,更不是政策對象,由此已可見政策錯位之弊。其實,本末倒置、不分輕重的全民運動式的策略,早見諸回歸以來的教育改革,觀乎今天青少年的諸種問題,其成效如何,不辯自明。
(2009.08.24)
2009-08-28
通識公開試 應設雙語卷
新高中學制即將啟動,所有學生必修的通識教育科卻鬧出撤回雙語卷政策承諾的事件,既為學校添煩添亂,而教育局和考試及評核局公然食言,肆意纂改既定政策,更是必須接受問責的。
通識科設雙語試卷,是2005年12月的教育統籌委員會《檢討中學教學語言及中一派位機制報告》的建議,後來為前教統局接受,於2006年6月公佈,為新的中學文憑試首四屆學生設雙語試卷,學生可以按題目選擇用中文或英文作答。新的中學文憑試將於2012年舉行,首四屆是指2012-2015年,換言之,按原政策,於2009-2013年升讀中四的學生可按題選擇作答語言。
可是,到了今年6月10日,考評局卻忽然發出通告,認為無須設雙語試卷,其理由是教育局實行教學語言微調政策,學校可以彈性選擇通識科的教學語言。日前,首席助理秘書長張國華更在接受採訪時以通識課程內容跨課題作辯,他說,一道題目可能涉及不同單元,學生難以按試題選擇不同的作答語言。
當然,按題選擇作答語言,決不致於像報道引述張先生所說的「一句中文,一句英文」,那是中英夾雜而非按題選擇,那種說法大抵只是扭曲雙語試卷的伎倆。如同考評局已作決定,而不是報道所說的「擬取消」、「現正諮詢」,考評局現正諮詢學校的,是關於全卷的作答語言,不是按題選擇語言的問題。所謂尚在諮詢的說法,用意在模糊公眾對有關爭議的認知,屬政治手法而非教育專業。
作答語言和答題表現至關密切,一科考試考核的是學生於該科的認知,而通識科的課程內容又如此廣泛,涉及自我、香港、中國以至全球議題,教材和學習活動必然會遇到語言的問題,若學習和考核可盡用雙語,則學生可望得到最適切的學習,語言的干擾可望減少,因此,在作答語言提供足夠的彈性,起碼在新學科開創的時期,酌情作出過渡安排,也可讓教與學更集中精力於學科的內容而非語言的問題上。
通識科既然有中英文試卷,而兩種語言的試卷內容也相同,則雙語試卷之設,只能是印刷排版的問題,方便評改也大可向學生按題提供不同的答題簿,技術上可謂沒有困難。語言微調政策實行後,學校在施教通識科不同課題時仍然有如上所述的教學語言問題,忽然撤回2006年的政策承諾,實在讓人難以理解。再加上考評局和教育局先後拿出不同理由來,則更使人懷疑,這些理由只是砌詞狡辯,有關決定沒經深思熟慮。
抓住重點,不要節外生枝,自製障礙,這是推行變革應採策略的常識;通識科考試盡力減少語言的干擾,不讓學生因語文問題而影響學習和成績,以保持考試的效度,則是評估第一課的必修課題。單是這兩點,已是考評局及教育局踐諾提供雙語試卷的充足理由。
(2009.08.23)
通識科設雙語試卷,是2005年12月的教育統籌委員會《檢討中學教學語言及中一派位機制報告》的建議,後來為前教統局接受,於2006年6月公佈,為新的中學文憑試首四屆學生設雙語試卷,學生可以按題目選擇用中文或英文作答。新的中學文憑試將於2012年舉行,首四屆是指2012-2015年,換言之,按原政策,於2009-2013年升讀中四的學生可按題選擇作答語言。
可是,到了今年6月10日,考評局卻忽然發出通告,認為無須設雙語試卷,其理由是教育局實行教學語言微調政策,學校可以彈性選擇通識科的教學語言。日前,首席助理秘書長張國華更在接受採訪時以通識課程內容跨課題作辯,他說,一道題目可能涉及不同單元,學生難以按試題選擇不同的作答語言。
當然,按題選擇作答語言,決不致於像報道引述張先生所說的「一句中文,一句英文」,那是中英夾雜而非按題選擇,那種說法大抵只是扭曲雙語試卷的伎倆。如同考評局已作決定,而不是報道所說的「擬取消」、「現正諮詢」,考評局現正諮詢學校的,是關於全卷的作答語言,不是按題選擇語言的問題。所謂尚在諮詢的說法,用意在模糊公眾對有關爭議的認知,屬政治手法而非教育專業。
作答語言和答題表現至關密切,一科考試考核的是學生於該科的認知,而通識科的課程內容又如此廣泛,涉及自我、香港、中國以至全球議題,教材和學習活動必然會遇到語言的問題,若學習和考核可盡用雙語,則學生可望得到最適切的學習,語言的干擾可望減少,因此,在作答語言提供足夠的彈性,起碼在新學科開創的時期,酌情作出過渡安排,也可讓教與學更集中精力於學科的內容而非語言的問題上。
通識科既然有中英文試卷,而兩種語言的試卷內容也相同,則雙語試卷之設,只能是印刷排版的問題,方便評改也大可向學生按題提供不同的答題簿,技術上可謂沒有困難。語言微調政策實行後,學校在施教通識科不同課題時仍然有如上所述的教學語言問題,忽然撤回2006年的政策承諾,實在讓人難以理解。再加上考評局和教育局先後拿出不同理由來,則更使人懷疑,這些理由只是砌詞狡辯,有關決定沒經深思熟慮。
抓住重點,不要節外生枝,自製障礙,這是推行變革應採策略的常識;通識科考試盡力減少語言的干擾,不讓學生因語文問題而影響學習和成績,以保持考試的效度,則是評估第一課的必修課題。單是這兩點,已是考評局及教育局踐諾提供雙語試卷的充足理由。
(2009.08.23)
2009-08-22
不設通識雙語卷 考評局有否濫權?
考試及評核局最近決定,不為2012-2015年新的香港中學文憑試的通識教育卷提供中英對照的試卷。這個決定實質上已更改了2006年教育局公佈的措施,令人懷疑的是,考評局作為一個公營機構,這個新決定是否經過恰當的程序。
2006年,在諮詢新高中課程的具體內容以及中學文憑試的考核安排後,教育局於當年6月28日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公佈為通識教育科考試設立一項安排,讓首四批應考的學生,可以選擇中文或英文回答任何一條題目,考評局亦為此提供中英對照的通識科試卷。這一措施適用於2006-2009年升讀中一的學生,亦即2009-2013年升讀中四的學生,亦即報考2012-2015年考試的學生。
可是,事隔三年,考評局卻拒絕執行這個政策,決定不提供中英對照的雙語試卷,換言之,學生必須選擇以中文或英文應考全卷。
考評局的理由是,實行教學語言微調政策後,「提供雙語卷的前提便不復存在」。這樣的說法可謂莫名其妙。教學語言微調政策於2010/11學年於中一開始實施,然後逐年推展至初中各級。簡言之,開始受微調政策影響的是今年九月升讀中一的學生,雙語試卷措施影響的是2009-2013年升讀中四的學生。根據受微調政策影響之說,也應只適用於2013年後升讀中四的學生,也就是說,應該在2015年的考試才開始不設雙語試卷,2012-2014這三年間的考試仍應按原來的決定,讓學生逐題選擇作答語言。
更使人質疑的是,考評局這一決定是否經過恰當的程序。事實上,雙語試卷之設,源於2005年12月的教育統籌委員會《檢討中學教學語言及中一派位機制報告》,建議後來為前教統局接受,並如上所述於2006年中公佈。無論教統會的建議是否完全使人滿意,但有關工作小組的確經過大半年的諮詢,並按程序作出建議,報告亦曾提交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合乎過去廿五來香港教育決策的程序要求。
除程序理由外,設立雙語試卷也有對學生學習有利的實質意義。無可否認,學生應用中文能更有效的表達其認知,即使英中的大部份學生也是如此,其次,本地和中國的課程內容及教材,當以中文教、學及考核較為適切。通識科的考試理應以適切考核學生於本科的表現為大前提,因此,通識設雙語試卷的措施,甚至應該保持開放態度,在四年過渡期後經實踐檢定,考慮是否定為常設,而決不是反其道其行,像現今這樣乾脆拒絕執行。
或會有人認為,堅持設雙語試卷的主要是現時的英中學校,是出於以英語作答會影響其學生成績也就是損及校譽的盤算,甚至有以此證明中文作為教學語言的優勢的看法。可是,上述有利學生學習的意義,理應蓋過任何校譽的增益或損減;母語教學對學習佔優的議論,也無須以學生成績來證明。簡言之,就程序和實質兩方面而言,不設雙語試卷均是大有問題的。
這一問題也突出了公營機構的法治意識的問題。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恰當程序是法治的重要元素,不容衝擊和背棄。考評局作為一個公營機構,在通識科雙語試卷的問題上,行事有沒有按照既定的決策程序?考評局按己意拒絕執行教育局的政策,究竟有否濫權?這都是公眾有權知道答案的。
(原刊於2009.08.22香港經濟日報)
2006年,在諮詢新高中課程的具體內容以及中學文憑試的考核安排後,教育局於當年6月28日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公佈為通識教育科考試設立一項安排,讓首四批應考的學生,可以選擇中文或英文回答任何一條題目,考評局亦為此提供中英對照的通識科試卷。這一措施適用於2006-2009年升讀中一的學生,亦即2009-2013年升讀中四的學生,亦即報考2012-2015年考試的學生。
可是,事隔三年,考評局卻拒絕執行這個政策,決定不提供中英對照的雙語試卷,換言之,學生必須選擇以中文或英文應考全卷。
考評局的理由是,實行教學語言微調政策後,「提供雙語卷的前提便不復存在」。這樣的說法可謂莫名其妙。教學語言微調政策於2010/11學年於中一開始實施,然後逐年推展至初中各級。簡言之,開始受微調政策影響的是今年九月升讀中一的學生,雙語試卷措施影響的是2009-2013年升讀中四的學生。根據受微調政策影響之說,也應只適用於2013年後升讀中四的學生,也就是說,應該在2015年的考試才開始不設雙語試卷,2012-2014這三年間的考試仍應按原來的決定,讓學生逐題選擇作答語言。
更使人質疑的是,考評局這一決定是否經過恰當的程序。事實上,雙語試卷之設,源於2005年12月的教育統籌委員會《檢討中學教學語言及中一派位機制報告》,建議後來為前教統局接受,並如上所述於2006年中公佈。無論教統會的建議是否完全使人滿意,但有關工作小組的確經過大半年的諮詢,並按程序作出建議,報告亦曾提交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合乎過去廿五來香港教育決策的程序要求。
除程序理由外,設立雙語試卷也有對學生學習有利的實質意義。無可否認,學生應用中文能更有效的表達其認知,即使英中的大部份學生也是如此,其次,本地和中國的課程內容及教材,當以中文教、學及考核較為適切。通識科的考試理應以適切考核學生於本科的表現為大前提,因此,通識設雙語試卷的措施,甚至應該保持開放態度,在四年過渡期後經實踐檢定,考慮是否定為常設,而決不是反其道其行,像現今這樣乾脆拒絕執行。
或會有人認為,堅持設雙語試卷的主要是現時的英中學校,是出於以英語作答會影響其學生成績也就是損及校譽的盤算,甚至有以此證明中文作為教學語言的優勢的看法。可是,上述有利學生學習的意義,理應蓋過任何校譽的增益或損減;母語教學對學習佔優的議論,也無須以學生成績來證明。簡言之,就程序和實質兩方面而言,不設雙語試卷均是大有問題的。
這一問題也突出了公營機構的法治意識的問題。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恰當程序是法治的重要元素,不容衝擊和背棄。考評局作為一個公營機構,在通識科雙語試卷的問題上,行事有沒有按照既定的決策程序?考評局按己意拒絕執行教育局的政策,究竟有否濫權?這都是公眾有權知道答案的。
(原刊於2009.08.22香港經濟日報)
程潔戳破京港關係的國王新衣
國王已經穿著他的新衣上街太多次了,多得人們已經習以為常,連本來嘖嘖稱奇的,也見怪不怪。觀乎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潔發表的文章,以及文章發表後本港政界的反應,不啻是一齣國王新衣的活劇,多添的新噱頭,竟是祖國視香港如殖民地的看法。
回歸以來,中央政府一再提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落實的論述,與此同時,卻一再超越讓港人自治的界線。《基本法》第二條清楚說明,全國人大授權香港特區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第十三、十四條則規定外交和防務由中央政府負責。
換言之,程潔文章中所指的,回歸以前中央政府的放任政策(laissez faire policy),只是依法行事,而非甚麼恩賜,更不是文中所指的信任,不是給香港「自由行」、「CEPA」的交換條件。
二○○三年七一五十萬人示威,容許真的是中央政府對港政策的轉捩點,但這不表示干預港務合理合法。程文指出,七一後的政治環境,並不如北京所期望。單是七一示威所顯示的集體力量、政治組織的動員以及外國勢力介入等等觀察,無論是否合理,都不足以成為中央干預港務的理據。關鍵仍然要回到《基本法》的規定,如果涉及外交或防務,中央大可插手,否則仍屬自治範圍,北京任何干預便是違反「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
對此說法,本港政界似乎已視為平常,公民黨議員湯家驊甚至邀請中央與民主派對話,處理政制的問題。其實,自前途談判「三腳凳」遭否定以來,香港本土的政治力量從來都不是中央政府的談判對手。更使人失望的是,湯家驊之議,形同邀請北京公然與港人就香港政制發展對話,就超越《基本法》界線的問題而言,與唯北京是從的取態,不過是五十步與百步的分別。
北京插手港務,或者是董建華政府積弱之過,但更重要的是,一旦插手了,便自然要處身在本地政治議題之中。要本土政治健康發展,決沒有既要插手,又不被視為本土政治目標的。插手港務,與成為本土政治目標,可謂同義反覆。程文所指北京退出現處舞台的唯一因素,就是真正遵守《基本法》的界線,而不是諸如程潔文章這樣的力求辯解的論述。
也許,程文一語中的的,其實在關於香港政治環境的一句。文中說,北京眼中的香港,在英殖民治下是政治緘默、馴服的,(但在七一後,)新的政治環境出乎北京所料。
政治緘默、馴服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有著根本的矛盾。期望政治緘默或馴服的人民自治,可謂緣木求魚。殖民主義者對殖民地的期望,以宗主國和殖民地的關係為基礎,根本不適用於九七回歸以後,除非所謂祖國在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不是解除殖民統治,而是再一次的殖民(Not de-colonized, but re-colonized)。宗主國自然期望殖民地在政治上緘默和馴服,這是大逆不道的老話題,只不過在程潔的文章中再次得以彰顯吧了。
原刊於2009.08.22明報.
回歸以來,中央政府一再提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落實的論述,與此同時,卻一再超越讓港人自治的界線。《基本法》第二條清楚說明,全國人大授權香港特區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第十三、十四條則規定外交和防務由中央政府負責。
換言之,程潔文章中所指的,回歸以前中央政府的放任政策(laissez faire policy),只是依法行事,而非甚麼恩賜,更不是文中所指的信任,不是給香港「自由行」、「CEPA」的交換條件。
二○○三年七一五十萬人示威,容許真的是中央政府對港政策的轉捩點,但這不表示干預港務合理合法。程文指出,七一後的政治環境,並不如北京所期望。單是七一示威所顯示的集體力量、政治組織的動員以及外國勢力介入等等觀察,無論是否合理,都不足以成為中央干預港務的理據。關鍵仍然要回到《基本法》的規定,如果涉及外交或防務,中央大可插手,否則仍屬自治範圍,北京任何干預便是違反「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
對此說法,本港政界似乎已視為平常,公民黨議員湯家驊甚至邀請中央與民主派對話,處理政制的問題。其實,自前途談判「三腳凳」遭否定以來,香港本土的政治力量從來都不是中央政府的談判對手。更使人失望的是,湯家驊之議,形同邀請北京公然與港人就香港政制發展對話,就超越《基本法》界線的問題而言,與唯北京是從的取態,不過是五十步與百步的分別。
北京插手港務,或者是董建華政府積弱之過,但更重要的是,一旦插手了,便自然要處身在本地政治議題之中。要本土政治健康發展,決沒有既要插手,又不被視為本土政治目標的。插手港務,與成為本土政治目標,可謂同義反覆。程文所指北京退出現處舞台的唯一因素,就是真正遵守《基本法》的界線,而不是諸如程潔文章這樣的力求辯解的論述。
也許,程文一語中的的,其實在關於香港政治環境的一句。文中說,北京眼中的香港,在英殖民治下是政治緘默、馴服的,(但在七一後,)新的政治環境出乎北京所料。
政治緘默、馴服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有著根本的矛盾。期望政治緘默或馴服的人民自治,可謂緣木求魚。殖民主義者對殖民地的期望,以宗主國和殖民地的關係為基礎,根本不適用於九七回歸以後,除非所謂祖國在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不是解除殖民統治,而是再一次的殖民(Not de-colonized, but re-colonized)。宗主國自然期望殖民地在政治上緘默和馴服,這是大逆不道的老話題,只不過在程潔的文章中再次得以彰顯吧了。
原刊於2009.08.22明報.
驗毒計劃錯誤 毒販喜見樂聞
校本驗毒計劃竟然發展到有「驗出吸毒也毋須通知有關學校的警方聯絡主任」之議,可謂已遍體鱗傷,若不正本清源,強行下去也毫無意義。
一子錯,滿盤皆落索。整個計劃錯在於棄用「合理懷疑」而採用「隨機抽樣」的第一步。
因為要對全體學生抽樣驗毒,不分青紅皂白,學生的人身自由和私隱便可能受損,政府因而又提出自願的原則迴避干犯私隱的問題,可是,若曾經吸毒的學生想投案,根本不用驗毒才自首;不想自首的,又豈會自願驗毒?換言之,以自願為原則的計劃根本不能找出吸毒的學生,因此也不能產生任何阻嚇。竟然連這點簡單的道理也看不到,而要強推抽樣加自願的計劃,則要非勞民傷財,虛應故事,便是淪為反叛學生逞英雄的途徑。
再多錯一步的是,加入自願原則後,又產生是否真正自願、知情自願等疑問。於是又有所謂跟進拒絕的後著,看在學生眼裡,對拒絕者跟進的選擇根本就不是選擇。更荒謬的是,有關官員於八月十五日在電台節目中遭到家長來電嚴詞駁斥後,竟回應說要家長拒絕也須跟進,為的是確保家長知道細節,保證學生沒有在中間隱瞞等等。
為了維護一個錯誤,於是招致更多的錯誤。按官員的說法,可以預計,下一步的演變是如何確保家長知情和自願,這究竟會發展為一個很有哲學意義的關於「自由意志」(free will)的討論呢,還是會開始異化為「極權政府」(totalitarian government)干預「人民選擇」(people’s choice)?
這決不是危言聳聽,而是以政府一貫思路為據的合理懷疑。對文明社會的發展來說,信任極其重要。經濟發展如果沒有了信任的基礎,則決沒有今天的成就,政治也如是。可是,信任不是無條件的,且不談黃仁龍的報告書已發表大半年,就以七月初曾蔭權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向毒禍宣戰起計,經過近六星期的計劃,官員對諸種質疑的回答仍然如此蒼白無力,則人民對政府的管治是難言信任的。
更重要的是,信任是雙向的。如果政府連家長簽署一紙學校回條也要質疑其是否知情、是否了解,則政府要求市民信任其驗毒計劃,又會否妙想天開?
官員說,棄用合理懷疑,是因為避免「教師對學生看不順眼而要求學生驗毒」或「學生之間因不和而舉報」等等,這樣的話簡直匪夷所思。「看學生不順眼」,或「因不和而舉報」,根本就不是合理懷疑,其實,且不論這說法反映的信任問題,即使真的發生誣告,就應針對誣告有所跟進,而不是斬腳趾避沙蟲地揚棄合理懷疑。如果這觀點成立,則抽樣向市民搜身可謂指日可待,因為現行的警察按合理懷疑搜查的做法,一樣是避不了誣告的。
改轅易轍,改隨機抽樣為合理懷疑,則不但不算干犯私隱或人權,也不會出現明知學生吸毒也不告訴警方等愚蠢現象,連警方也不能通知,大抵是毒販最喜見樂聞的吧,淪落至此,其實全因錯誤的第一步引起。
(2009.08.16)
一子錯,滿盤皆落索。整個計劃錯在於棄用「合理懷疑」而採用「隨機抽樣」的第一步。
因為要對全體學生抽樣驗毒,不分青紅皂白,學生的人身自由和私隱便可能受損,政府因而又提出自願的原則迴避干犯私隱的問題,可是,若曾經吸毒的學生想投案,根本不用驗毒才自首;不想自首的,又豈會自願驗毒?換言之,以自願為原則的計劃根本不能找出吸毒的學生,因此也不能產生任何阻嚇。竟然連這點簡單的道理也看不到,而要強推抽樣加自願的計劃,則要非勞民傷財,虛應故事,便是淪為反叛學生逞英雄的途徑。
再多錯一步的是,加入自願原則後,又產生是否真正自願、知情自願等疑問。於是又有所謂跟進拒絕的後著,看在學生眼裡,對拒絕者跟進的選擇根本就不是選擇。更荒謬的是,有關官員於八月十五日在電台節目中遭到家長來電嚴詞駁斥後,竟回應說要家長拒絕也須跟進,為的是確保家長知道細節,保證學生沒有在中間隱瞞等等。
為了維護一個錯誤,於是招致更多的錯誤。按官員的說法,可以預計,下一步的演變是如何確保家長知情和自願,這究竟會發展為一個很有哲學意義的關於「自由意志」(free will)的討論呢,還是會開始異化為「極權政府」(totalitarian government)干預「人民選擇」(people’s choice)?
這決不是危言聳聽,而是以政府一貫思路為據的合理懷疑。對文明社會的發展來說,信任極其重要。經濟發展如果沒有了信任的基礎,則決沒有今天的成就,政治也如是。可是,信任不是無條件的,且不談黃仁龍的報告書已發表大半年,就以七月初曾蔭權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向毒禍宣戰起計,經過近六星期的計劃,官員對諸種質疑的回答仍然如此蒼白無力,則人民對政府的管治是難言信任的。
更重要的是,信任是雙向的。如果政府連家長簽署一紙學校回條也要質疑其是否知情、是否了解,則政府要求市民信任其驗毒計劃,又會否妙想天開?
官員說,棄用合理懷疑,是因為避免「教師對學生看不順眼而要求學生驗毒」或「學生之間因不和而舉報」等等,這樣的話簡直匪夷所思。「看學生不順眼」,或「因不和而舉報」,根本就不是合理懷疑,其實,且不論這說法反映的信任問題,即使真的發生誣告,就應針對誣告有所跟進,而不是斬腳趾避沙蟲地揚棄合理懷疑。如果這觀點成立,則抽樣向市民搜身可謂指日可待,因為現行的警察按合理懷疑搜查的做法,一樣是避不了誣告的。
改轅易轍,改隨機抽樣為合理懷疑,則不但不算干犯私隱或人權,也不會出現明知學生吸毒也不告訴警方等愚蠢現象,連警方也不能通知,大抵是毒販最喜見樂聞的吧,淪落至此,其實全因錯誤的第一步引起。
(2009.08.16)
2009-08-18
小巴自律不果 唯有他律限速
計劃於本年底逐步引入於公共小巴安裝限速器,可謂自律不成求諸他律的典型個案。
公共小巴的安全問題一直沒有好好解決,多年以來,每遇嚴重交通事故,輿論總會起哄一陣,熱話過後問題依然,似乎要循環不息的等待下一次的事故。事故的底因當然和部份司機駕駛態度、「多走一轉」可賺更多有關,但要從根本解決似乎並不容易,事故頻仍顯示司機駕駛態度不是個別例子,司機分紅的制度更涉及小巴公司的內部營運,政府無從也不應肆意插手。
防止超速,一般針對的是道路和司機。道路限速、設置路拱都是常見的手段,但限速不能太低,否則影響交通流量;路拱更只適用於低速或私人道路。針對司機的,主要通過各種執法手段,包括交通警察巡邏及暗中監視、於路邊設置車速偵察器,以致加強對超速司機的教育和刑罰等等。問題是,多年來的事故已清楚說明,這些手段未能有效遏止公共小巴超速的風氣。
假如以道路和司機為對象的政策都沒法改善,便須著眼於汽車本身。這是「速度管理」的問題。所謂速度管理,可分「通報」(informative,例如顯示車速)、「回饋」(feedback,例如超速後一次或持續響號)和「限制」(limit)三方面設計。
安裝車速顯示器及超速響號,是通報、回饋並用的設計,曾經是減少公共小巴事故的希望,但顯示器沒有法律效力,司機或車主無須為準確顯示負責,實踐證明速度顯示、超速響號,甚至乘客的提醒,都鮮能令超速的司機慢下來。至於安裝紀錄「黑盒」,只會方便事後調查,自信可以駕馭超速,不會發生事故的司機,根本不會放在眼裡。
於是便要求諸內置車上的限速設計。限速器也分「反作用力」或「無反應」的設計,總之是超逾預設車速後,如果司機無論怎樣再踏油門,汽車都不會加速下去。低於預設限制時,器械不會運作,司機可以如常駕駛。這個設計也可加設一個開關,讓司機選擇是否開啟,不加開關,則是全時間強制了。如果配合已普及的「全球定位系統」(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使用,車速上限甚至可以更為靈活,例如市區道路和幹線的車速限制理應不同。
這種限速器其實是對司機的一種控制。司機駕駛時未能全權掌控汽車,於千變萬化的道路情況而言,的確有欠理想。航運交通界議員劉健儀便指出,在超車或避車時,若自動減速或會發生事故。不過,限速器只在超速後才會發生作用,如果汽車以安全速度行駛,限速器便形同透明,更不會減低車速。
餘下的問題便是確保限速器正常安裝和運作。在英、美以及北歐,關於汽車超速的政策研究已有不少,大抵都得出限速器有效但較難獲司機接受的結論。在香港,已有公共小巴安裝而不會局限司機駕駛的經驗,而安裝費用相對於營運成本以及人命損失,其實較為次要,即使由政府津助也值得考慮,但更重要的是,他律之後仍然對司機駕駛態度有所要求,限速器只能限制超速,不能代替司機駕駛或警察執法。一些駕駛態度惡劣的例子,例如最近有公共小巴被攝得並上載互聯網的駛上行人道的事件,就不是限速器能夠阻止的。
原文刊於 2009.08.14 香港經濟日報.
公共小巴的安全問題一直沒有好好解決,多年以來,每遇嚴重交通事故,輿論總會起哄一陣,熱話過後問題依然,似乎要循環不息的等待下一次的事故。事故的底因當然和部份司機駕駛態度、「多走一轉」可賺更多有關,但要從根本解決似乎並不容易,事故頻仍顯示司機駕駛態度不是個別例子,司機分紅的制度更涉及小巴公司的內部營運,政府無從也不應肆意插手。
防止超速,一般針對的是道路和司機。道路限速、設置路拱都是常見的手段,但限速不能太低,否則影響交通流量;路拱更只適用於低速或私人道路。針對司機的,主要通過各種執法手段,包括交通警察巡邏及暗中監視、於路邊設置車速偵察器,以致加強對超速司機的教育和刑罰等等。問題是,多年來的事故已清楚說明,這些手段未能有效遏止公共小巴超速的風氣。
假如以道路和司機為對象的政策都沒法改善,便須著眼於汽車本身。這是「速度管理」的問題。所謂速度管理,可分「通報」(informative,例如顯示車速)、「回饋」(feedback,例如超速後一次或持續響號)和「限制」(limit)三方面設計。
安裝車速顯示器及超速響號,是通報、回饋並用的設計,曾經是減少公共小巴事故的希望,但顯示器沒有法律效力,司機或車主無須為準確顯示負責,實踐證明速度顯示、超速響號,甚至乘客的提醒,都鮮能令超速的司機慢下來。至於安裝紀錄「黑盒」,只會方便事後調查,自信可以駕馭超速,不會發生事故的司機,根本不會放在眼裡。
於是便要求諸內置車上的限速設計。限速器也分「反作用力」或「無反應」的設計,總之是超逾預設車速後,如果司機無論怎樣再踏油門,汽車都不會加速下去。低於預設限制時,器械不會運作,司機可以如常駕駛。這個設計也可加設一個開關,讓司機選擇是否開啟,不加開關,則是全時間強制了。如果配合已普及的「全球定位系統」(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使用,車速上限甚至可以更為靈活,例如市區道路和幹線的車速限制理應不同。
這種限速器其實是對司機的一種控制。司機駕駛時未能全權掌控汽車,於千變萬化的道路情況而言,的確有欠理想。航運交通界議員劉健儀便指出,在超車或避車時,若自動減速或會發生事故。不過,限速器只在超速後才會發生作用,如果汽車以安全速度行駛,限速器便形同透明,更不會減低車速。
餘下的問題便是確保限速器正常安裝和運作。在英、美以及北歐,關於汽車超速的政策研究已有不少,大抵都得出限速器有效但較難獲司機接受的結論。在香港,已有公共小巴安裝而不會局限司機駕駛的經驗,而安裝費用相對於營運成本以及人命損失,其實較為次要,即使由政府津助也值得考慮,但更重要的是,他律之後仍然對司機駕駛態度有所要求,限速器只能限制超速,不能代替司機駕駛或警察執法。一些駕駛態度惡劣的例子,例如最近有公共小巴被攝得並上載互聯網的駛上行人道的事件,就不是限速器能夠阻止的。
原文刊於 2009.08.14 香港經濟日報.
2009-08-13
究竟曾德成說過甚麼?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涉嫌干預女青年會社工謝世傑的專業,就已知的資料來看,已足以令人相信,這是一樁政府官員過份運用其權力的事件,所涉及的範圍或者未如2000年的港大鍾庭耀或2007年的教院學者遭干預等,但本質卻是一致的。
按已披露的事實,最關鍵的是本年一月曾德成先生與女青年會總幹事的會晤。民政事務局於八月五日的聲明承認,會晤中「局長提及接獲大澳鄉事委員會致女青年會一封信函的副本。」
本報八月六日的報道指,有關信函由大澳鄉事委員會於去年十二月發給女青年會,就「去年 6月、 9月的雨災、風災處理救災工作上破壞社區和諧」作出投訴,副本送交曾德成、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社署署長余志穩、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等四位官員。按已知資料,四人之中,只有曾德成有所跟進,民政事務局已承認他與女青總幹事會晤時提及此信。
該局的聲明還指出,「局長向與會人士表示,希望女青年會和鄉事會能攜手合作,共同為大澳居民福祉努力,配合特區政府推動和諧社會的政策。」這和新聞報道中引用的女青一份內部文件有所呼應。該文件載有這樣的一句:「1月23日,與民政事務局局長會面時提到本會員工於大澳未能維持和諧之社區關係」。翌日,女青會再接到大澳鄉事委員會於1月20日發出的第二封投訴信,1月30日,女青會決定警告有關社工,並建議調離大澳。
比較民政事務局和女青的內部文件,可以看到曾先生提及有關信函時,很可能涉及具體的人和事,而不是像聲明那樣概括而論。如果真的涉及具體人事,曾先生的談話很明顯已超越應守的界線。作為問責局長,他有的是制訂政策和調動資源的權力,這些權力對女青的會務是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的,因而他提到的意見,會否不恰當地對女青會產生壓力,是曾先生應所戒懼,時刻提醒自己的問題。
政府官員怎樣運用其直接權力和間接影響力的界線,在於公或私領域的劃分,在政權和公民社會的劃分。消極一點說,政權應該時刻保持克制,以免干預公民空間的運作。積極而言,有遠見的政府更會樂見公民社會的茁莊,甚至予以扶助。公民社會活躍,是文明進步、社會和諧的重大條件。曾德成先生收到投訴副本後向女青會總幹事「提到女青會員工於大澳未能維持和諧之社區關係」,明顯已僭越政權和公民社會的界線。何況專業是公民社會的重要部份,社工成為法定專業已逾十年。
必須要問的是:曾先生於1月23日的談話,是否如外界估計一樣,是他主動提及有關的投訴信?談話內容是否如女青會的內部文件所指,有具體批評員工的表現?雙方談話中還有沒有涉及有關社工的意見?除了1月23日的談話外,曾先生對有關信件還有甚麼其他的回應或跟進?除非答案都是否定的,否則難息公眾對一位問責官員對社工專業已作不當干預的疑慮。為了確保官員恪守本份,立法會應該履行向政府問責的責任,作出徹底的調查。
(2009.08.06)
按已披露的事實,最關鍵的是本年一月曾德成先生與女青年會總幹事的會晤。民政事務局於八月五日的聲明承認,會晤中「局長提及接獲大澳鄉事委員會致女青年會一封信函的副本。」
本報八月六日的報道指,有關信函由大澳鄉事委員會於去年十二月發給女青年會,就「去年 6月、 9月的雨災、風災處理救災工作上破壞社區和諧」作出投訴,副本送交曾德成、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社署署長余志穩、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等四位官員。按已知資料,四人之中,只有曾德成有所跟進,民政事務局已承認他與女青總幹事會晤時提及此信。
該局的聲明還指出,「局長向與會人士表示,希望女青年會和鄉事會能攜手合作,共同為大澳居民福祉努力,配合特區政府推動和諧社會的政策。」這和新聞報道中引用的女青一份內部文件有所呼應。該文件載有這樣的一句:「1月23日,與民政事務局局長會面時提到本會員工於大澳未能維持和諧之社區關係」。翌日,女青會再接到大澳鄉事委員會於1月20日發出的第二封投訴信,1月30日,女青會決定警告有關社工,並建議調離大澳。
比較民政事務局和女青的內部文件,可以看到曾先生提及有關信函時,很可能涉及具體的人和事,而不是像聲明那樣概括而論。如果真的涉及具體人事,曾先生的談話很明顯已超越應守的界線。作為問責局長,他有的是制訂政策和調動資源的權力,這些權力對女青的會務是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的,因而他提到的意見,會否不恰當地對女青會產生壓力,是曾先生應所戒懼,時刻提醒自己的問題。
政府官員怎樣運用其直接權力和間接影響力的界線,在於公或私領域的劃分,在政權和公民社會的劃分。消極一點說,政權應該時刻保持克制,以免干預公民空間的運作。積極而言,有遠見的政府更會樂見公民社會的茁莊,甚至予以扶助。公民社會活躍,是文明進步、社會和諧的重大條件。曾德成先生收到投訴副本後向女青會總幹事「提到女青會員工於大澳未能維持和諧之社區關係」,明顯已僭越政權和公民社會的界線。何況專業是公民社會的重要部份,社工成為法定專業已逾十年。
必須要問的是:曾先生於1月23日的談話,是否如外界估計一樣,是他主動提及有關的投訴信?談話內容是否如女青會的內部文件所指,有具體批評員工的表現?雙方談話中還有沒有涉及有關社工的意見?除了1月23日的談話外,曾先生對有關信件還有甚麼其他的回應或跟進?除非答案都是否定的,否則難息公眾對一位問責官員對社工專業已作不當干預的疑慮。為了確保官員恪守本份,立法會應該履行向政府問責的責任,作出徹底的調查。
(2009.08.06)
改為合理懷疑 發揮驗毒效能
八月八日行政長官曾蔭權已經把「校本驗毒計劃」最荒謬的幾點說得清楚:第一,要讓未曾吸毒的學生加強抵拒力量,更有理由抗拒朋輩的壓力和引誘。第二,學生拒絕驗毒,能提供訊號讓學校等及早輔導。第三,清楚顯示校園對吸毒是「零容忍」的。他的談話只有「識別曾吸毒學生並提供協助」一點較為合理,這卻不是計劃的重點。究其原因,驗毒計劃不採「合理懷疑」的策略而代之以「隨機抽樣」,是選錯了入手點,勢將適得其反。
校園對毒品「零容忍」,不以驗毒計劃始,如果再加上「合理懷疑」的驗毒,效果可望更明顯。因為不濫用,真正的合理懷疑具有針對性,阻嚇力更大。可是,隨機抽樣將使驗毒淪為放空鎗。更弔詭的是,每月驗毒兩次,等同製造「免驗期」,每次驗毒人員到訪後,即表示短期內不會再驗,形同吸毒蜜月期,較之有合理懷疑便立即驗毒,阻嚇力可謂差天共地。
曾蔭權說,學生拒絕驗毒,可提供訊號讓學校、社工和家長介入輔導,這正正是一種錯誤標籤,徒惹無吸毒學生反感。大埔區已經有學生自發組織起來,公開指出無合理懷疑地驗毒,是對他們人身自由的侵害。無視這些觀點,仍然一律懷疑拒絕驗毒的學生,其實為驗毒計劃自製反對和怨懟。學生更為理解,那不是真正選擇,被抽中驗毒最好乖乖就範,否則介入輔導只會更多麻煩。這種「強權壓倒道理」的取態,只會增強學生的無能感,而自我效能(self-efficacy)才是自信、自尊的基礎,是抗拒朋輩壓力和引誘的力量來源。
以驗毒計劃製造青少年抗拒壓力和引誘的理由,首見於去年十一月發表的《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報告》,其說至為牽強。不參與吸毒的真正理由光明正大,犯不著迂迴曲折、勞師動眾搞一個驗毒計劃出來,為青少年製造「不吸毒,因為怕驗出」的藉口。難道連「吸毒對我有害」也說不出來抗拒朋輩壓力的學生,會夠勇氣以「怕驗出」的理由抵禦?其實,道德教育失效的主因之一,正是成人世界那虛偽蓋過真誠的言行,政府這樣的說法,只不過又一次向青少年作出示範而已。
很難理解為甚麼政府不採「合理懷疑」作為策略,重點出擊,不在擂台上亂發空拳,便較少暴露無能和弱點,何樂而不為?除非像禁毒專員黃碧兒八月七日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那是為免引起「標籤效應」,可惜這是對「標籤效應」最典型的錯誤理解。「標籤效應」本意是指一種加之以建構(而非實質)的污名(stigmatized),根本不適用於具有合理懷疑的情況,反之,如果沒有合理懷疑,像曾蔭權所說的,只因拒絕驗毒便視之為可疑,要加以輔導,方是典型的錯誤標籤。
以合理懷疑作基礎,以一九八五年美國New Jersey v T.L.O. 一案最值得參考。案中學校教師因懷疑一學生吸煙而對其搜身,最後揭發該生吸食大麻及作毒品交易。幾經訴訟後,聯邦最高法院判定,只要開始時具正當理由(justified as its inception),搜查範圍適切,並不算侵犯學生私隱。如果驗毒計劃可以及時修正為以合理懷疑作原則,一樣可以找出吸毒學生予以協助,有的放矢,而非囫圇吞棗,雖非治本,也算治標。
本文原刊2009.08.11 明報
校園對毒品「零容忍」,不以驗毒計劃始,如果再加上「合理懷疑」的驗毒,效果可望更明顯。因為不濫用,真正的合理懷疑具有針對性,阻嚇力更大。可是,隨機抽樣將使驗毒淪為放空鎗。更弔詭的是,每月驗毒兩次,等同製造「免驗期」,每次驗毒人員到訪後,即表示短期內不會再驗,形同吸毒蜜月期,較之有合理懷疑便立即驗毒,阻嚇力可謂差天共地。
曾蔭權說,學生拒絕驗毒,可提供訊號讓學校、社工和家長介入輔導,這正正是一種錯誤標籤,徒惹無吸毒學生反感。大埔區已經有學生自發組織起來,公開指出無合理懷疑地驗毒,是對他們人身自由的侵害。無視這些觀點,仍然一律懷疑拒絕驗毒的學生,其實為驗毒計劃自製反對和怨懟。學生更為理解,那不是真正選擇,被抽中驗毒最好乖乖就範,否則介入輔導只會更多麻煩。這種「強權壓倒道理」的取態,只會增強學生的無能感,而自我效能(self-efficacy)才是自信、自尊的基礎,是抗拒朋輩壓力和引誘的力量來源。
以驗毒計劃製造青少年抗拒壓力和引誘的理由,首見於去年十一月發表的《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報告》,其說至為牽強。不參與吸毒的真正理由光明正大,犯不著迂迴曲折、勞師動眾搞一個驗毒計劃出來,為青少年製造「不吸毒,因為怕驗出」的藉口。難道連「吸毒對我有害」也說不出來抗拒朋輩壓力的學生,會夠勇氣以「怕驗出」的理由抵禦?其實,道德教育失效的主因之一,正是成人世界那虛偽蓋過真誠的言行,政府這樣的說法,只不過又一次向青少年作出示範而已。
很難理解為甚麼政府不採「合理懷疑」作為策略,重點出擊,不在擂台上亂發空拳,便較少暴露無能和弱點,何樂而不為?除非像禁毒專員黃碧兒八月七日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那是為免引起「標籤效應」,可惜這是對「標籤效應」最典型的錯誤理解。「標籤效應」本意是指一種加之以建構(而非實質)的污名(stigmatized),根本不適用於具有合理懷疑的情況,反之,如果沒有合理懷疑,像曾蔭權所說的,只因拒絕驗毒便視之為可疑,要加以輔導,方是典型的錯誤標籤。
以合理懷疑作基礎,以一九八五年美國New Jersey v T.L.O. 一案最值得參考。案中學校教師因懷疑一學生吸煙而對其搜身,最後揭發該生吸食大麻及作毒品交易。幾經訴訟後,聯邦最高法院判定,只要開始時具正當理由(justified as its inception),搜查範圍適切,並不算侵犯學生私隱。如果驗毒計劃可以及時修正為以合理懷疑作原則,一樣可以找出吸毒學生予以協助,有的放矢,而非囫圇吞棗,雖非治本,也算治標。
本文原刊2009.08.11 明報
2009-08-06
「合理原因」 平衡驗毒利弊
「自願校本驗毒計劃」如果處理不好「自願」的關鍵,甚至使學生因壓力才「自願」,是違反「抗毒教育」的原意的。
該計劃自提出以來,對此持異議的觀點雖然不是社會主流,但也不算少。最新的質疑來自天主教香港教區湯漢主教,還有大埔區的學生自發組織。雖然主教已經澄清只是「不提倡」而非「不贊成」,但和未見細節即熱衷支持的觀點顯著不同。
去年十一月發表的《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報告》中就「毒品測試」的爭議有較詳細和持平的交代,其7.43段指出「在制定有效的方案前,必須更深入調查和分析相關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影響。」顯然和今天如箭在弦但細節欠奉的計劃差異不小。
報告發表後,政府本擬經諮詢後始作可行建議,並於二○一○年推行先導計劃(2009年4月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資料文件)。可是,明顯因為過去半年接連公諸新聞報道的學生吸毒事件,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遂親自督師,指揮這場「全民運動」,而自願校本驗毒計劃也便急促上馬,成為較具體的一項措施。施政追求認受性是理所當然的,關鍵在於是否符合社會的期望和價值。
社會的主要爭議,是計劃有否過份侵犯學生的個人權利,有關考慮不能脫離計劃的目的。《專責小組報告》早已說明,測試的目的有「監察和遏阻」、「及早介入」、「預防吸毒」和「調查和防止罪行」四項,目下的校本驗毒計劃不具執法功能,第四項目的並不適用。至於第二項針對的是吸毒者,驗毒計劃可以基於「合理原因」要求個別學生接受驗毒,也不是目前的爭議焦點。當然,「合理原因」必須具體實質而且真誠的,而不是任意的、不能通過客觀的合理檢定的。也只有真正的「合理原因」,才可平衡「標籤效應」之弊。
第一及第三點的功能以所有學生為對象。《專責小組報告》認為驗毒可以為學生提供理由拒絕朋輩的引誘,也有助於在校園建立反吸毒文化。這樣的說法明顯較為牽強,不足以支持對全部學生進行測試或隨機測試。更重要的是,驗毒計劃涉及的是從學生身體提取測試的樣本,這是對個人權利的一項嚴重干犯。人身自由是當代人權追求的重大價值之一,沒有恰當的重大理由,一個人的身體不應受到任何形式的強制。「真金不怕紅爐火」、「如果沒吸毒,怕甚麼測試」的反詰,要非不明白人身自由的討論起點,就是企圖通過輿論圍堵迫使學生就範。
校本驗毒計劃的必須取得受測試學生真誠的同意,這決非在計劃名稱上加上「自願」二字就可達至,更不應通過輿論或師友朋輩壓力得到,青少年抗毒的一個關鍵是獨立人格養成,從而不怕朋輩壓力或引誘。反其道而行,甚至是自相矛盾、自毀長城的,是學校代決,甚至因怕朋輩異樣目光而非真誠的同意驗毒。
其實,驗毒計劃既要倉猝上馬,更應小心行事,先以「合理原因」要求個別學生接受測試,而不是「一竹篙打一船人」式的實施,方是應予採用的策略。
原刊 2009.08.05 香港經濟日報.
該計劃自提出以來,對此持異議的觀點雖然不是社會主流,但也不算少。最新的質疑來自天主教香港教區湯漢主教,還有大埔區的學生自發組織。雖然主教已經澄清只是「不提倡」而非「不贊成」,但和未見細節即熱衷支持的觀點顯著不同。
去年十一月發表的《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報告》中就「毒品測試」的爭議有較詳細和持平的交代,其7.43段指出「在制定有效的方案前,必須更深入調查和分析相關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影響。」顯然和今天如箭在弦但細節欠奉的計劃差異不小。
報告發表後,政府本擬經諮詢後始作可行建議,並於二○一○年推行先導計劃(2009年4月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資料文件)。可是,明顯因為過去半年接連公諸新聞報道的學生吸毒事件,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遂親自督師,指揮這場「全民運動」,而自願校本驗毒計劃也便急促上馬,成為較具體的一項措施。施政追求認受性是理所當然的,關鍵在於是否符合社會的期望和價值。
社會的主要爭議,是計劃有否過份侵犯學生的個人權利,有關考慮不能脫離計劃的目的。《專責小組報告》早已說明,測試的目的有「監察和遏阻」、「及早介入」、「預防吸毒」和「調查和防止罪行」四項,目下的校本驗毒計劃不具執法功能,第四項目的並不適用。至於第二項針對的是吸毒者,驗毒計劃可以基於「合理原因」要求個別學生接受驗毒,也不是目前的爭議焦點。當然,「合理原因」必須具體實質而且真誠的,而不是任意的、不能通過客觀的合理檢定的。也只有真正的「合理原因」,才可平衡「標籤效應」之弊。
第一及第三點的功能以所有學生為對象。《專責小組報告》認為驗毒可以為學生提供理由拒絕朋輩的引誘,也有助於在校園建立反吸毒文化。這樣的說法明顯較為牽強,不足以支持對全部學生進行測試或隨機測試。更重要的是,驗毒計劃涉及的是從學生身體提取測試的樣本,這是對個人權利的一項嚴重干犯。人身自由是當代人權追求的重大價值之一,沒有恰當的重大理由,一個人的身體不應受到任何形式的強制。「真金不怕紅爐火」、「如果沒吸毒,怕甚麼測試」的反詰,要非不明白人身自由的討論起點,就是企圖通過輿論圍堵迫使學生就範。
校本驗毒計劃的必須取得受測試學生真誠的同意,這決非在計劃名稱上加上「自願」二字就可達至,更不應通過輿論或師友朋輩壓力得到,青少年抗毒的一個關鍵是獨立人格養成,從而不怕朋輩壓力或引誘。反其道而行,甚至是自相矛盾、自毀長城的,是學校代決,甚至因怕朋輩異樣目光而非真誠的同意驗毒。
其實,驗毒計劃既要倉猝上馬,更應小心行事,先以「合理原因」要求個別學生接受測試,而不是「一竹篙打一船人」式的實施,方是應予採用的策略。
原刊 2009.08.05 香港經濟日報.
2009-08-05
部隊薪酬角力 管治死穴使然
當上月警務處長鄧竟成承諾為警隊爭取落實職系架構檢討建議後,任何人都會料到其他紀律部隊的行動將會接踵而來,該等部隊的管理層也必須向鄧竟成看齊,否則難以服眾。這不是紀律部隊之間的攀比,而是工業行動的必然走勢,港府及紀律部隊的管理階層,是沒可能預料不到的。
鄧竟成六月底的決定,也不可能是其個人決定,當時的形勢,包括為「七一」降溫的問題,自有政府整體管治的考量,鄧先生站到員方的一面,應該已得到港府高層的首肯。換言之,紀律部隊必將成功爭取,在整體上落實職系架構檢討建議,否則只會激起員方更大的怨懟,為港府的管治帶來更大的危機。
在勞動市場中,因為市場那不可能完全競爭的本質,個別僱員的薪酬,本來就難言純粹由供求決定。整個職系的薪酬編制,集體角力的因素才是決定性因素,政治考量或角力結果才是首要的,薪酬本質上任意(arbitrary)性質遠超於實質理性或市場供求的成份。
舉例說,像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所說的,人民入境事務處員方的工作性質已有改變,只是一種次要的理由。或者說,那不過真實政治(realpolitik)的外衣。當然,這件外衣越中看,工會力量的集結也就比較容易。相較之下,救護員工會聲言集體放棄專業資格,甚至不向病人打針或插喉等,可謂自毀長城,一開始就自設一場逆境之戰。
商品價格與商品的成本或功能無關,員工薪酬也一樣,學歷或訓練如同成本,只是使最後議定的薪酬變得合理化而已。同樣是大學畢業生,入職公務員體系和私人機構的待遇竟有顯著差別,即可見一斑。至於崗位的重要性、所發揮的功能等等,也可如是觀。否則,曾蔭權的薪酬比胡錦濤、奧巴馬還要高的現象是難以理解的。任志崗的年薪超過千萬,接任的陳德霖卻要減薪三成,並非金管局總裁一職功能有變,而是政治形勢使然,政治決定的任意性是明顯不過的。如是觀之,不同紀律部隊之間入職學歷、訓練甚至是職務的比較,可謂搔不著癢處,也不可能是紀律部隊工會組織者真正關心的。
上周日的「集思會」,呈現了工會的集體,「思」的成份只屬次要,說理是動員的外衣,動員顯示的是力量。這種政策過程,早在政策研究中由「權力模式」取得理解,也是缺乏民意授權,為政左閃右避的政府必會遇到的挑戰。呼籲泛民大遊行,或者立法會議員辭職以求變相公投之議,都是顯示力量的產物。若本港的政治制度不從根本上消除民意認受這個死穴,政府管治必然繼續處於被動,力量比試,也只會越來越赤裸裸,越來越遠離體制和常規,卻決非社會之福。
(2009.08.03)
鄧竟成六月底的決定,也不可能是其個人決定,當時的形勢,包括為「七一」降溫的問題,自有政府整體管治的考量,鄧先生站到員方的一面,應該已得到港府高層的首肯。換言之,紀律部隊必將成功爭取,在整體上落實職系架構檢討建議,否則只會激起員方更大的怨懟,為港府的管治帶來更大的危機。
在勞動市場中,因為市場那不可能完全競爭的本質,個別僱員的薪酬,本來就難言純粹由供求決定。整個職系的薪酬編制,集體角力的因素才是決定性因素,政治考量或角力結果才是首要的,薪酬本質上任意(arbitrary)性質遠超於實質理性或市場供求的成份。
舉例說,像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所說的,人民入境事務處員方的工作性質已有改變,只是一種次要的理由。或者說,那不過真實政治(realpolitik)的外衣。當然,這件外衣越中看,工會力量的集結也就比較容易。相較之下,救護員工會聲言集體放棄專業資格,甚至不向病人打針或插喉等,可謂自毀長城,一開始就自設一場逆境之戰。
商品價格與商品的成本或功能無關,員工薪酬也一樣,學歷或訓練如同成本,只是使最後議定的薪酬變得合理化而已。同樣是大學畢業生,入職公務員體系和私人機構的待遇竟有顯著差別,即可見一斑。至於崗位的重要性、所發揮的功能等等,也可如是觀。否則,曾蔭權的薪酬比胡錦濤、奧巴馬還要高的現象是難以理解的。任志崗的年薪超過千萬,接任的陳德霖卻要減薪三成,並非金管局總裁一職功能有變,而是政治形勢使然,政治決定的任意性是明顯不過的。如是觀之,不同紀律部隊之間入職學歷、訓練甚至是職務的比較,可謂搔不著癢處,也不可能是紀律部隊工會組織者真正關心的。
上周日的「集思會」,呈現了工會的集體,「思」的成份只屬次要,說理是動員的外衣,動員顯示的是力量。這種政策過程,早在政策研究中由「權力模式」取得理解,也是缺乏民意授權,為政左閃右避的政府必會遇到的挑戰。呼籲泛民大遊行,或者立法會議員辭職以求變相公投之議,都是顯示力量的產物。若本港的政治制度不從根本上消除民意認受這個死穴,政府管治必然繼續處於被動,力量比試,也只會越來越赤裸裸,越來越遠離體制和常規,卻決非社會之福。
(2009.08.03)
2009-08-02
政協自我膨脹 港府施政困難
有政協常委在與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杜青林座談時,指「立法會自我膨脹勢力愈來愈大」,令港府施政困難,這樣的談話,是極不適切的。這樣的言論,加上這樣的場合,實質上已在公然挑戰國家對香港所作的「高度自治」的承諾。
「言論自由」不是迴避批評的遁詞。的確,有關的政協常委是有這樣的言論自由的,可是,他們要為這樣的言論負責,也就是,要接受其他人也有就其言論作出反駁和批評的自由。
責無旁貸要站出來反駁的,首先應該是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先生。作為立法會的主席,他的首要責任,必然包括確保立法會依法運作。立法會的權力,已通過《基本法》賦予,沒有賦予而自行執行的權力,才算「自我膨脹」。現在有政協常委作出這樣的批評,是否就是指曾鈺成任主席的立法會,已經有越權,有不依法運作的事例?指立法機關沒有依法辦事,是十分嚴重的指控,於此,曾先生一是承認確有其事,是自己失職,沒有及時防止;一是予以澄清,作出反駁。
曾先生更該回應的是,在這次座談中提出有關指控,是否適切。這次座談,與會者是政協常委,會見的是政協副主席和中央統戰部部長,話題卻竟然提到香港立法會的運作。從言論自由的角度來看,或許無可厚非。可是,座談的主持,或者杜青林先生本人,有沒有及時在會上要求發言者澄清,所指是否香港的內政,還是已超出《基本法》賦予的香港高度自治的範圍。除非所謂「立法會自我膨脹勢力愈來愈大」所指的,是國防和外交的事務,否則,在這次座談中提出這樣的言論,是離題的,越權的,甚至是「自我膨脹」的。
本年三月才傳出港府和中聯辦達成十點協議,增加政協參與本港社會和政治事務的作用。因為儼然成為第二個權力中心,受到輿論責難。後來雖經港府和中聯辦副主任黎桂康澄清並不存十點協議,但事隔數月,香港的政協常委就在與副主席的座談中,批評香港的立法會事務,常委之一陳永棋向媒體引述這些批評時,竟然毫無顧忌,如同正常不過,這就不免使人懷疑,第二個權力中心是否已經公然實際運作。
其實,中聯辦怎樣在本港左派政界背後操盤,怎樣運用其影響力,早已不必遮瞞,也不可能完全防止。問題在於,如果我們仍然相信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則對政協常委這般言論,立法會以致港府,都是應該嚴詞駁斥的,否則,《基本法》所賦予的「高度自治」,將會受到嚴重損害,港府施政將會更為困難,而不可能變得容易。
原刊 2009.07.31 蘋果日報
「言論自由」不是迴避批評的遁詞。的確,有關的政協常委是有這樣的言論自由的,可是,他們要為這樣的言論負責,也就是,要接受其他人也有就其言論作出反駁和批評的自由。
責無旁貸要站出來反駁的,首先應該是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先生。作為立法會的主席,他的首要責任,必然包括確保立法會依法運作。立法會的權力,已通過《基本法》賦予,沒有賦予而自行執行的權力,才算「自我膨脹」。現在有政協常委作出這樣的批評,是否就是指曾鈺成任主席的立法會,已經有越權,有不依法運作的事例?指立法機關沒有依法辦事,是十分嚴重的指控,於此,曾先生一是承認確有其事,是自己失職,沒有及時防止;一是予以澄清,作出反駁。
曾先生更該回應的是,在這次座談中提出有關指控,是否適切。這次座談,與會者是政協常委,會見的是政協副主席和中央統戰部部長,話題卻竟然提到香港立法會的運作。從言論自由的角度來看,或許無可厚非。可是,座談的主持,或者杜青林先生本人,有沒有及時在會上要求發言者澄清,所指是否香港的內政,還是已超出《基本法》賦予的香港高度自治的範圍。除非所謂「立法會自我膨脹勢力愈來愈大」所指的,是國防和外交的事務,否則,在這次座談中提出這樣的言論,是離題的,越權的,甚至是「自我膨脹」的。
本年三月才傳出港府和中聯辦達成十點協議,增加政協參與本港社會和政治事務的作用。因為儼然成為第二個權力中心,受到輿論責難。後來雖經港府和中聯辦副主任黎桂康澄清並不存十點協議,但事隔數月,香港的政協常委就在與副主席的座談中,批評香港的立法會事務,常委之一陳永棋向媒體引述這些批評時,竟然毫無顧忌,如同正常不過,這就不免使人懷疑,第二個權力中心是否已經公然實際運作。
其實,中聯辦怎樣在本港左派政界背後操盤,怎樣運用其影響力,早已不必遮瞞,也不可能完全防止。問題在於,如果我們仍然相信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則對政協常委這般言論,立法會以致港府,都是應該嚴詞駁斥的,否則,《基本法》所賦予的「高度自治」,將會受到嚴重損害,港府施政將會更為困難,而不可能變得容易。
原刊 2009.07.31 蘋果日報
2009-08-01
只看到吸毒 反吸毒必敗
必須承認,行政長官曾蔭權所說的,針對青少年吸毒問題的「持久戰」,我們是注定失敗的了。
七月八日,曾先生才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向毒禍宣戰,這場要升級為「全民運動」的戰爭剛開始不久就說失敗,未免令人洩氣。其實,失敗的原因,正是這個時間的問題。我的意思是,現在才意識到問題,才開始宣戰,是後知後覺,是不了解現階段的真正問題,因而是註定失敗的。
對抗豬流感的「定位」策略(positioning strategy),可以作一類比。對外來疫症,先是「抗疫」,繼而「緩疫」,到疫症演變成風土病後,我們都得面對現實,不再奢求不感染,政策的重點由預防改為治療,確保染病後也可以治癒。這種豬流感之戰的定位策略,雖不無可以詬病或質疑之處,但社會還是比較支持的。
相較之下,以目前所見的諸種措施而論,即可知反吸毒之戰的定位錯誤。其實,再多再好的驗毒計劃、禁毒宣傳,都只看到青少年吸毒的表象,而忘記了箇中的底因,在於青少年成長出現問題,而這問題,又必須歸因於家庭和學校的失效。家庭之失效,在於快速資本主義下,父母已無暇給予子女足夠的關懷和照顧,學校一度尚且可以充當家庭失效後,教育青少年正確價值觀的最後堡壘,但經歷十年教改,教師輔導學生的空間已被壓搾淨盡,這個堡壘早已在內部爆破。
這當然不是說全港所有的家庭和學校都失效,成功的例子當然不能一刀切掉。但據協助學生戒毒的機構的調查及估計,差不多四分一的學校曾有學生吸毒。這是不能忽視的小數目。何況,禁毒處自己的統計數字也顯示,連續四年來,廿一歲以下的吸毒者人數都在上升。
用疫症的階段定位作類比,青少年吸毒的問題已經在社區爆發,但政府還以為自己在「抗疫」,主要的對策還停在宣傳與教育。定位錯誤,將使藥石繼續亂投,資源繼續錯配,可以預見,明年今日,領軍打這場仗的曾特首,可因「見一個,救一個」的感性修辭贏得一陣掌聲,但豪言背後的政策成效,則必付之厥如。
理由很簡單,青少年吸毒,因為我們沒有培養出擁有獨立人格、充實生活的青少年,簡言之,反吸毒之戰,真正的戰場不在毒品,而在於社會整體的價值觀,在於成人以身作則的模範,在於對青少年真誠而非偽善的引領和教育。要上這個戰場,曾蔭權領導的政府,能有足夠的勇氣和正氣嗎?沒上真正的戰場,卻只在自圈的安全區叫陣,能不注定失敗嗎?
原刊 2009.07.31 明報。
七月八日,曾先生才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向毒禍宣戰,這場要升級為「全民運動」的戰爭剛開始不久就說失敗,未免令人洩氣。其實,失敗的原因,正是這個時間的問題。我的意思是,現在才意識到問題,才開始宣戰,是後知後覺,是不了解現階段的真正問題,因而是註定失敗的。
對抗豬流感的「定位」策略(positioning strategy),可以作一類比。對外來疫症,先是「抗疫」,繼而「緩疫」,到疫症演變成風土病後,我們都得面對現實,不再奢求不感染,政策的重點由預防改為治療,確保染病後也可以治癒。這種豬流感之戰的定位策略,雖不無可以詬病或質疑之處,但社會還是比較支持的。
相較之下,以目前所見的諸種措施而論,即可知反吸毒之戰的定位錯誤。其實,再多再好的驗毒計劃、禁毒宣傳,都只看到青少年吸毒的表象,而忘記了箇中的底因,在於青少年成長出現問題,而這問題,又必須歸因於家庭和學校的失效。家庭之失效,在於快速資本主義下,父母已無暇給予子女足夠的關懷和照顧,學校一度尚且可以充當家庭失效後,教育青少年正確價值觀的最後堡壘,但經歷十年教改,教師輔導學生的空間已被壓搾淨盡,這個堡壘早已在內部爆破。
這當然不是說全港所有的家庭和學校都失效,成功的例子當然不能一刀切掉。但據協助學生戒毒的機構的調查及估計,差不多四分一的學校曾有學生吸毒。這是不能忽視的小數目。何況,禁毒處自己的統計數字也顯示,連續四年來,廿一歲以下的吸毒者人數都在上升。
用疫症的階段定位作類比,青少年吸毒的問題已經在社區爆發,但政府還以為自己在「抗疫」,主要的對策還停在宣傳與教育。定位錯誤,將使藥石繼續亂投,資源繼續錯配,可以預見,明年今日,領軍打這場仗的曾特首,可因「見一個,救一個」的感性修辭贏得一陣掌聲,但豪言背後的政策成效,則必付之厥如。
理由很簡單,青少年吸毒,因為我們沒有培養出擁有獨立人格、充實生活的青少年,簡言之,反吸毒之戰,真正的戰場不在毒品,而在於社會整體的價值觀,在於成人以身作則的模範,在於對青少年真誠而非偽善的引領和教育。要上這個戰場,曾蔭權領導的政府,能有足夠的勇氣和正氣嗎?沒上真正的戰場,卻只在自圈的安全區叫陣,能不注定失敗嗎?
原刊 2009.07.31 明報。
2009-06-14
消失即消失
整理書架,竟然找到德希達(J. Derrida)的《他者的單語主義:起源的異肢》(Monolingualism of the Other, or, The Prosethesis of Origin, 張正平譯,2000,台北:桂冠,英文版1998,法文版1996)。我還記得,這本書還沒有丟掉,是因為要肩負某種使命的。嚴格來說,我沒有看過這書,看過的,只是一頁半的《譯者序》。是譯序的第4段,使我的閱讀戛然而止。或者,這樣說太不William Glasser了,我該說,讀到了第4段,我選擇立即停止讀下去。
第4段的魔力,是夠格在這裡抄錄下來的(也見附圖):
「如果語言有任何功能,這個功能就是把『無』變成『有』,也可以說是把『消失』轉化成『存在』。在此,消失至少有兩個涵義。第一,語言消失在語言進行敘述之中,就如同形式在內容出現時失去蹤影,也好像內容在形式的制約中脫落了內容的自主與獨立。第二,語言消失在語句發生之中,就如同生死消失在生死替換之際,就如同時間被月的流逝所吞食。換言之,語言消失的現象,不外乎語言消失現象的消失。在消失之中,消失也成為一個消失現象。但消失現象的現象,不外乎消失的原本。消失現象即消失,消失現象在消失之際消失自己,消失即消失。」(頁XII)我不懂法文,也看不明白英譯本,才買來譯的,可是,當年讀譯至此,我大抵明白,我不是不會明白這類文字的,明白發生在不明白發生之際,在不明白轉換成為明白之際。
然後,我開始與諸如此類看不明白的論述絕緣,讀到、聽到或看到許多類近的論述,我倒在內心報以欣喜的尊敬,不容易呀,這門子的學問!所以,書雖然沒有看完,我還是保留了下來,放在常用書的書架上,提醒自己,對此,我竟曾經想過入門。(2009.06.14)
2008-07-08
加強教師觀察分析力
──質素評核報告分析(1)
本學年起,港府為幼稚園提供學券資助,條件之一是學校須在五年內通過質素評核,2012年度開始,不能通過的,便沒有學券資助。可決定能否得到資助,質素評核的重要性毋容置疑,可是,這決不是質素評核的唯一功能。
且看今年開始的質素評核,初期的確引起校長或教師不少疑慮。不能通過便沒有資助,的確使質素評核變得高風險(high stake),因為,除少數幼稚園外,在維持營運、師資以及教學水平等方面,得到或沒有資助,相差不可說不大。
做好平日的工作
不少在本年內已進行質素評核的學校,紛紛接到友校或團體邀請,交流或分享質素評核過程的實況,好讓還沒有評核的同工汲取經驗。從已經公開的訊息看來,要通過質素評核,風險似乎並不如最初想像的高,不少已通過評核的同工都指出,具備平常心,做好平日的工作已經足夠。
的確,質素評核的風險,除了要看不能通過便沒有資助之外,還要看評核標準是鬆是緊。如果不太嚴苛,不及格的機會便較小。問題是,所謂「做好平日的工作」,具體的標準仍待摸索;質素評核進行至今,普遍還不致認為是聽到苛刻挑剔的,但單靠已公佈的指標和程序,教師仍然難免無所適從。
評核報告=選校指南
只著眼於通過與否,顯然忽略了質素評核影響家長選校的作用。通過評核後,報告會上載教育局網站,公眾可以閱讀。可以預計,家長選校前必會參考的資訊,因為評核由教育局進行,在家長心中,報告必然有其權威及可信性,作用比學校自己的宣傳影響更大。
報告的評價,無論直接或間接,都成為很重要的選校訊息。質素評核報告怎樣評價一間學校,將引導家長怎樣看這間學校,直至新的報告發表為止。即使其間學校已回應或改善,也較難改變先入為主的訊息。這些訊息,也勢將影響家長選校的決定。因此,除非不愁這種選校訊息的影響,否則,學校不能只求通過評核,還要盡量爭取正面評價,負面評論務求減至最少。
家長:如何加強教師觀察力?
更重要的是,還沒接受評核,還沒有報告公開的學校,一樣會受到影響。因為報告採取的標準,也勢將左右家長選校時的考量。家長或會不明白箇中的教育原理,但提出報告評核學校的相同問題,卻大有可能。舉例說,已公佈的報告中,不少都認為學校需加強教師的觀察和分析的能力。如果家長選校時也依樣胡蘆問及這一點,學校能否適切答覆,甚至較進取地在家長沒有問及時先提供有關資訊,便可能影響家長的決定。
由此可見,質素評核在評審學校外,對家長選校也有重大影響,不應忽視,而除了《學校表現指標》外,已發表的評核報告,也極具參考價值,本系列文章,將逐一作出分析。
2008-06-15
玩玩遊戲 學做公民
沒遊戲沒規則。
看見人家在玩新遊戲,三歲幼兒會問:「怎樣玩的?」,這就是問「遊戲規則」。踢足球,除了守門不得用手;打籃球,則管誰都不可以用腳;排球場上,對賽兩隊要用網分隔;棒球比賽,則兩隊要輪流上場。總之規矩多多,想玩就得先學規矩。
學規矩只是遊戲的初階,是要玩的最基本要求。麻將新手最常拋出一句:「我只識怎樣贏。」驟聽是囂張,其實是謙卑,那只不過在告訴你,他或她學懂了遊戲規則。
對的,絕大部份的遊戲規則都訂明目標,目標常是贏。遊戲大都有競賽性質,勝出是有快感的,若有大額獎金固然吸引,但小孩輸了請喝汽水,成人請吃一頓飯,都不過為勝出的快感增值。
勝出的快感倒不是來自勝出本身,而是來自某種在規限中求取至高至極的滿足,連旁觀者也不禁歡呼喝采。反之,對於只求贏出不惜犯規的行徑,人們會鄙夷不恥。我們會為射了一記難度高的入球而自誇,卻不會為推倒對手才能破網而自豪。也因此,遊戲或許是最好的公民教育。
對的,「遊戲人生」說的其實不是玩世不恭,而是遊戲和人生的極似。由此看去,工餘搓搓麻將,打一場球,甚至在工會理事,都在參與廣義的遊戲,有種種規則,但都基本的日常通用的待人處事的規則。
於是,我會相信,在這類活動中竟也有為求勝出而歪曲事實,揑造故事,謊言滿口的,鋪陳大話,如洪水滔滔,大抵是早年少玩遊戲,沒學好公民教育之故。
本文原刊教協報, 2008.06.16.
看見人家在玩新遊戲,三歲幼兒會問:「怎樣玩的?」,這就是問「遊戲規則」。踢足球,除了守門不得用手;打籃球,則管誰都不可以用腳;排球場上,對賽兩隊要用網分隔;棒球比賽,則兩隊要輪流上場。總之規矩多多,想玩就得先學規矩。
學規矩只是遊戲的初階,是要玩的最基本要求。麻將新手最常拋出一句:「我只識怎樣贏。」驟聽是囂張,其實是謙卑,那只不過在告訴你,他或她學懂了遊戲規則。
對的,絕大部份的遊戲規則都訂明目標,目標常是贏。遊戲大都有競賽性質,勝出是有快感的,若有大額獎金固然吸引,但小孩輸了請喝汽水,成人請吃一頓飯,都不過為勝出的快感增值。
勝出的快感倒不是來自勝出本身,而是來自某種在規限中求取至高至極的滿足,連旁觀者也不禁歡呼喝采。反之,對於只求贏出不惜犯規的行徑,人們會鄙夷不恥。我們會為射了一記難度高的入球而自誇,卻不會為推倒對手才能破網而自豪。也因此,遊戲或許是最好的公民教育。
對的,「遊戲人生」說的其實不是玩世不恭,而是遊戲和人生的極似。由此看去,工餘搓搓麻將,打一場球,甚至在工會理事,都在參與廣義的遊戲,有種種規則,但都基本的日常通用的待人處事的規則。
於是,我會相信,在這類活動中竟也有為求勝出而歪曲事實,揑造故事,謊言滿口的,鋪陳大話,如洪水滔滔,大抵是早年少玩遊戲,沒學好公民教育之故。
本文原刊教協報, 2008.06.16.
2008-05-12
漩渦中的光榮
本文發表時,我已經離開教協的理事會,自然不是副會長了,不是副會長而仍然在本欄發表文章,大抵因為編排使然,是穩定的形式,勝過多變的現實了。
現實的確多變,九七前我辭退學校的工作,一心潛修教育政策。因緣際會,修畢碩士後來教協工作,博士課程剛開始唸了一年也以退學告終。一個政策研究的人,能參與政策過程,置身論爭漩渦之內,作「現在式」的細味,是至為幸運的。
選校指南(學校概覽)是我參與的第一場政策論爭,很快後便是語文基準,其他還有縮班殺校、小班教學、教院粗暴解僱事件、校本條例、自評外評、反抗教師工作壓力過大、課程改革論爭、資助學校轉直資問題等等,我更有幸參與聯繫校工書記總工會、實驗室技術員、關注版權聯會等友好團體。非教育政策的、內部的和社會政治的,更難細數。
但我記得,○三年七一的上午,我在銅鑼灣教協和約十位教師開會商討其求助的個案。會後我還捧著一箱超額教師集會的傳單,跑到維園去。那是下午一時多,到達後根本進不了場,傳單也沒有派成,但那天能在街頭,如同這九年能在教協,無疑是光榮的吧。
(本文曾刊於《教協報》540期,2008.05)
現實的確多變,九七前我辭退學校的工作,一心潛修教育政策。因緣際會,修畢碩士後來教協工作,博士課程剛開始唸了一年也以退學告終。一個政策研究的人,能參與政策過程,置身論爭漩渦之內,作「現在式」的細味,是至為幸運的。
選校指南(學校概覽)是我參與的第一場政策論爭,很快後便是語文基準,其他還有縮班殺校、小班教學、教院粗暴解僱事件、校本條例、自評外評、反抗教師工作壓力過大、課程改革論爭、資助學校轉直資問題等等,我更有幸參與聯繫校工書記總工會、實驗室技術員、關注版權聯會等友好團體。非教育政策的、內部的和社會政治的,更難細數。
但我記得,○三年七一的上午,我在銅鑼灣教協和約十位教師開會商討其求助的個案。會後我還捧著一箱超額教師集會的傳單,跑到維園去。那是下午一時多,到達後根本進不了場,傳單也沒有派成,但那天能在街頭,如同這九年能在教協,無疑是光榮的吧。
(本文曾刊於《教協報》540期,2008.05)
2008-04-21
SIMS和虛擬虛偽
很多遊戲都是模擬真實的,小時候的「煮飯仔」、「扮老師」、「兵捉賊」,到少年開始懂得而成人後才深明其真諦的「大富翁」,要非複製現實,便是將之昇華。
至於擺明車馬模擬人生的各種SIMS系列,更一向極受玩家歡迎,也許生活中做受盡命運和現實播弄的蟻民,到遊戲的世界中都想一嚐發號施令的滋味,正好體味遊戲的一大功能。
現實既然已如此糟糕,遊戲所模擬的,該否去蕪存菁,讓玩家嘆一下最純粹的理想世界。簡單點說,模擬遊戲中,該否連各種欺詐、謊瞞、虛偽也一併模擬過來呢?如此這般的糟柏在現實中已比比皆是,幹嗎還要複製到虛擬的遊戲中?
但是,沒有糟粕的世界,還算是模擬的真實世界嗎?負負可得正,但虛擬中的虛偽,又如何得以矯正呢?
SIMS系列的遊戲,也預留了各種歪離理想的挫折,或許這樣才夠真實,才算充份的反映,因為,挫折和歪離,也只能是玩家的選擇,早存在於現實生活,在學校、教會、志願會社等。一旦發現其中竟也不少謊瞞,實在無須大驚小怪,因為,連遊戲也虛偽一番,何況現實的人生呢?
(本文原發表於《教協報》539期,2008.04.21)
至於擺明車馬模擬人生的各種SIMS系列,更一向極受玩家歡迎,也許生活中做受盡命運和現實播弄的蟻民,到遊戲的世界中都想一嚐發號施令的滋味,正好體味遊戲的一大功能。
現實既然已如此糟糕,遊戲所模擬的,該否去蕪存菁,讓玩家嘆一下最純粹的理想世界。簡單點說,模擬遊戲中,該否連各種欺詐、謊瞞、虛偽也一併模擬過來呢?如此這般的糟柏在現實中已比比皆是,幹嗎還要複製到虛擬的遊戲中?
但是,沒有糟粕的世界,還算是模擬的真實世界嗎?負負可得正,但虛擬中的虛偽,又如何得以矯正呢?
SIMS系列的遊戲,也預留了各種歪離理想的挫折,或許這樣才夠真實,才算充份的反映,因為,挫折和歪離,也只能是玩家的選擇,早存在於現實生活,在學校、教會、志願會社等。一旦發現其中竟也不少謊瞞,實在無須大驚小怪,因為,連遊戲也虛偽一番,何況現實的人生呢?
(本文原發表於《教協報》539期,2008.04.21)
2008-03-14
真人示範
各式遊戲和真實人生,是既矛盾又統一的。電子遊戲和網絡結合後,通向偌大無邊的虛擬世界,一時間像進入無政府狀態中,或者像打開潘朵拉的盒子一樣,因此也最惹爭議。
有人認為這類遊戲充斥暴力色情,荼毒心靈;但也有人認為這可擔當洩洪的出口,甚至因而可有淨化作用,讓不當的情緒、過剩的精力或欲望在遊戲中釋放,「本我」在遊戲中累透了,真實生活的舞台便可由「超我」做主角。
兩種理論各有支持,拉鋸搏擊在所難免。我完全體諒清教徒對電子 網絡影視遊戲趕盡殺絕的苦心,眼不見為乾淨,君子遠庖廚,皆同一道理。防波堤只要夠高,的確看不到堤外的波濤的,只是,看不見並非沒有,否則世界首富當是地氈商人,何況防波堤是否能夠永遠夠高,也是疑問。
我更傾向於洩洪的理論。讓遊戲繼續存在,像若有還無的所謂民主程序選舉,像象徵式的權力下放,都不過是大禹治水的古史新用;也像在工餘參與大談遙遠理想的會社時玩弄政治、謊騙瞞隱、欺凌弱小、苛待員工,這正好投入本我,以便人性陰暗的一面也可以過過癮頭,也無須負責。
言行不一或口是心非的人其實不算精神分裂,他們只不過是遊戲人生而已,遊戲公司應該禮聘去真人示範的。
(原刊《教協報》537期,2008.03.14)
有人認為這類遊戲充斥暴力色情,荼毒心靈;但也有人認為這可擔當洩洪的出口,甚至因而可有淨化作用,讓不當的情緒、過剩的精力或欲望在遊戲中釋放,「本我」在遊戲中累透了,真實生活的舞台便可由「超我」做主角。
兩種理論各有支持,拉鋸搏擊在所難免。我完全體諒清教徒對電子 網絡影視遊戲趕盡殺絕的苦心,眼不見為乾淨,君子遠庖廚,皆同一道理。防波堤只要夠高,的確看不到堤外的波濤的,只是,看不見並非沒有,否則世界首富當是地氈商人,何況防波堤是否能夠永遠夠高,也是疑問。
我更傾向於洩洪的理論。讓遊戲繼續存在,像若有還無的所謂民主程序選舉,像象徵式的權力下放,都不過是大禹治水的古史新用;也像在工餘參與大談遙遠理想的會社時玩弄政治、謊騙瞞隱、欺凌弱小、苛待員工,這正好投入本我,以便人性陰暗的一面也可以過過癮頭,也無須負責。
言行不一或口是心非的人其實不算精神分裂,他們只不過是遊戲人生而已,遊戲公司應該禮聘去真人示範的。
(原刊《教協報》537期,2008.03.14)
通識備課參考和教材
──推介許寶強《告別懶人常識》
教協會專業發展中心出版了許寶強的新作《告別懶人常識:尋找多元的文化生活》,值得向教師推薦,對通識和綜合人文科的教與學都尤其有價值。
該書作者許寶強,現任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是香港通識教育的重鎮。
【切膚之痛 多重介入】
作為文化研究的學者,許寶強既有研究,也有實踐。為一般讀者所熟知的,是他對種種社會現象所盡知識分子的言責,不但發表評論,加以剖析,還組織研討、會議,搭建發聲平台,參與論述,若干社區經濟計劃,他也有很深的參與。對教育,他有同樣直接的介入。
約五六年前吧,他和教協教研部共同組織了一系列的教育沙龍。針對學校縮班教師超額的現象,他具體而且熱切地提議過「工作共享」(job sharing)的對策。他的「工作共享」理念,源於他對本地的社會步伐的異議,其實這也就是對價值追求的異議,當然,現況中「半職教師」、「零點幾教席」等措施,目的和流弊似乎又非他所提出的那一種,這樣說吧,某種「休假進修」(sabbatical leave)制度,似乎更近於許寶強提出的理念。
許寶強不只一次在閒談中引述呂大樂作為家長的名句:「我交出了人質,參加了試驗」,大抵和呂大樂一樣,對教育,他也有切膚之痛。此外,他參與了綜合人文科評估的諮詢工作,到校和老師協作,推動校本的行動研究,近年還擔任了通識教育學士後文憑課程主任,和文化研究碩士課程副主任,據說,修讀這些課程的,便有不少通識科和綜合人文科的教師。
【為通識而寫 供學生學習】
但我說他是通識教育的重鎮,主要不是因為他對社會文化現象的批判和參與,也不在於他在諮詢組織中的位置,甚至不因他其實已儼然成為師訓行家。他在通識教育中的重要位置,首先見於他對「通識教育論述」的批判,其次是他的評論文字,其實已為通識科教師提供不少參考資料,甚至是可用於課堂上供學生討論和學習的教材。
比方說,他在《告別懶人常識》一書中,把「通識教育」的意義,理解為「與解放教育(Liberating Education)或邁向自由的教育(Education for Liberation)密切相關。」他說:「通識教育主要是一種讓教師和學生從舊有的學習模式解放出來,邁向自由學習的教育。」(頁74-75)這當然不似是課程發展當局的主張,但許寶強提出這個觀點,卻不無道理,針對學校教育的現況,歷經漂亮的改革,但學生和教師都可能被困縛得越來越緊時,解放的呼召正好及時。
香港教育以至社會上的一項長期的論爭,是語文和教學語言的問題。教師當然看到這些論爭裡的「教學效能」、「收生競爭」等問題,而社會上則有不少觀點將推行母語教學和回歸政治拉上關係,甚至視母語教學政策為回歸祖國後宣示主權的證據,於此,許寶強的論述值得我們深思,他竟然提出母語教學可能是殖民文化共謀的觀點,他說:
倘若有關語文教育的論述仍然是英語vs中文;又或是強調所謂「兩文三語」,而不觸及英語或「母語」教育本身可能帶上的殖民性質;或不將英語或「母語」教育置放回歷史和文化政治的語境脈絡,那麼所謂語文教學的爭論或改革,恐怕只是建構殖民文化的共謀:一方面強調學生的臣服的必要;另一方面則排拒有關語文想像的空間,只剩下「正規」的中文或「正規」的英文兩種使學生順服的選擇。(頁 85)
這裡提到「臣服」,正呼應著「解放」的主題,而何謂「回歸」和「殖民」,正是當代香港的核心話題,以此為焦點,單是尋求理解,已是上佳的通識教育,如果可以批判地思索下去,學生準可更上一層樓了。
《告別懶人常識》彷彿就是為通識教育科而寫的,甚至應該成為通識科老師案頭必備書籍,值得每一間學校的圖書館收藏,如此,許寶強對通識教育的影響,將會無遠弗屆。
原刊《教協報》537期,2008.03.14。
教協會專業發展中心出版了許寶強的新作《告別懶人常識:尋找多元的文化生活》,值得向教師推薦,對通識和綜合人文科的教與學都尤其有價值。
該書作者許寶強,現任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是香港通識教育的重鎮。
【切膚之痛 多重介入】
作為文化研究的學者,許寶強既有研究,也有實踐。為一般讀者所熟知的,是他對種種社會現象所盡知識分子的言責,不但發表評論,加以剖析,還組織研討、會議,搭建發聲平台,參與論述,若干社區經濟計劃,他也有很深的參與。對教育,他有同樣直接的介入。
約五六年前吧,他和教協教研部共同組織了一系列的教育沙龍。針對學校縮班教師超額的現象,他具體而且熱切地提議過「工作共享」(job sharing)的對策。他的「工作共享」理念,源於他對本地的社會步伐的異議,其實這也就是對價值追求的異議,當然,現況中「半職教師」、「零點幾教席」等措施,目的和流弊似乎又非他所提出的那一種,這樣說吧,某種「休假進修」(sabbatical leave)制度,似乎更近於許寶強提出的理念。
許寶強不只一次在閒談中引述呂大樂作為家長的名句:「我交出了人質,參加了試驗」,大抵和呂大樂一樣,對教育,他也有切膚之痛。此外,他參與了綜合人文科評估的諮詢工作,到校和老師協作,推動校本的行動研究,近年還擔任了通識教育學士後文憑課程主任,和文化研究碩士課程副主任,據說,修讀這些課程的,便有不少通識科和綜合人文科的教師。
【為通識而寫 供學生學習】
但我說他是通識教育的重鎮,主要不是因為他對社會文化現象的批判和參與,也不在於他在諮詢組織中的位置,甚至不因他其實已儼然成為師訓行家。他在通識教育中的重要位置,首先見於他對「通識教育論述」的批判,其次是他的評論文字,其實已為通識科教師提供不少參考資料,甚至是可用於課堂上供學生討論和學習的教材。
比方說,他在《告別懶人常識》一書中,把「通識教育」的意義,理解為「與解放教育(Liberating Education)或邁向自由的教育(Education for Liberation)密切相關。」他說:「通識教育主要是一種讓教師和學生從舊有的學習模式解放出來,邁向自由學習的教育。」(頁74-75)這當然不似是課程發展當局的主張,但許寶強提出這個觀點,卻不無道理,針對學校教育的現況,歷經漂亮的改革,但學生和教師都可能被困縛得越來越緊時,解放的呼召正好及時。
香港教育以至社會上的一項長期的論爭,是語文和教學語言的問題。教師當然看到這些論爭裡的「教學效能」、「收生競爭」等問題,而社會上則有不少觀點將推行母語教學和回歸政治拉上關係,甚至視母語教學政策為回歸祖國後宣示主權的證據,於此,許寶強的論述值得我們深思,他竟然提出母語教學可能是殖民文化共謀的觀點,他說:
倘若有關語文教育的論述仍然是英語vs中文;又或是強調所謂「兩文三語」,而不觸及英語或「母語」教育本身可能帶上的殖民性質;或不將英語或「母語」教育置放回歷史和文化政治的語境脈絡,那麼所謂語文教學的爭論或改革,恐怕只是建構殖民文化的共謀:一方面強調學生的臣服的必要;另一方面則排拒有關語文想像的空間,只剩下「正規」的中文或「正規」的英文兩種使學生順服的選擇。(頁 85)
這裡提到「臣服」,正呼應著「解放」的主題,而何謂「回歸」和「殖民」,正是當代香港的核心話題,以此為焦點,單是尋求理解,已是上佳的通識教育,如果可以批判地思索下去,學生準可更上一層樓了。
《告別懶人常識》彷彿就是為通識教育科而寫的,甚至應該成為通識科老師案頭必備書籍,值得每一間學校的圖書館收藏,如此,許寶強對通識教育的影響,將會無遠弗屆。
原刊《教協報》537期,2008.03.14。
2008-03-03
樓底越來越矮
朋友來訴,說其任教學校的樓底竟愈來愈矮,侷促難當。的確莫名奇妙,怎可能有如此怪事?我要朋友引我看個究竟。
在外看去,校舍如常,並無異樣。可是踏進校門,的確有一種似虛非幻之感,天花板仍有逾十呎高吧,可是卻又彷彿伸手可及。
「這樣多久了?」我問。「也不清楚,總之不是突如其來。早年有三兩教師指出過樓底變矮,還以為是他們的錯覺。他們其後相繼離開,近年卻又有另外的同事說同樣的話,連我也慢慢覺得,怎麼自己愈來愈高似的,後來才發現,是樓底矮了,不是自己長高。課室、大堂、走廊又不及教員室般矮,校務處、校長室則更矮。」
我到校務處去,開門一望,的確矮得過份,朋友如常進內,我呢,卻忽然給絆倒在地上。仔細一看,方才發現原來全校鋪滿地氈,而校務處的地氈更厚得離奇,整個地板,如同升高了的地台,踏足其上,十分穩固,可知地氈下非常充實。
我說:「原來不是樓底變矮,是地氈底塞進太多東西了。」此語一出,朋友驚惶失措,話未說完,他整個人就霎時灰飛煙滅。
──原來只是幻夢一場,只怪夢境逼真,害我冷汗滿身。
(原刊《教協報》536期,2008.03.03)
在外看去,校舍如常,並無異樣。可是踏進校門,的確有一種似虛非幻之感,天花板仍有逾十呎高吧,可是卻又彷彿伸手可及。
「這樣多久了?」我問。「也不清楚,總之不是突如其來。早年有三兩教師指出過樓底變矮,還以為是他們的錯覺。他們其後相繼離開,近年卻又有另外的同事說同樣的話,連我也慢慢覺得,怎麼自己愈來愈高似的,後來才發現,是樓底矮了,不是自己長高。課室、大堂、走廊又不及教員室般矮,校務處、校長室則更矮。」
我到校務處去,開門一望,的確矮得過份,朋友如常進內,我呢,卻忽然給絆倒在地上。仔細一看,方才發現原來全校鋪滿地氈,而校務處的地氈更厚得離奇,整個地板,如同升高了的地台,踏足其上,十分穩固,可知地氈下非常充實。
我說:「原來不是樓底變矮,是地氈底塞進太多東西了。」此語一出,朋友驚惶失措,話未說完,他整個人就霎時灰飛煙滅。
──原來只是幻夢一場,只怪夢境逼真,害我冷汗滿身。
(原刊《教協報》536期,2008.03.03)
2008-01-07
有足夠空堂 讓幼師反思教學
幼稚園和幼兒中心老師的工作壓力,比起中小學及特殊學校同行的,可謂「不遑多讓」,甚至或有過之。本學年學券制推行後,資源的確有所增加,可是,隨之而來的文牘工作、自評和外評的壓力、對校長和教師進修的要求,也增加不少。
幼師工作壓力過大的一個關鍵,是空間不足。這裡所指的「空間」,不只是教員室、座位、書桌、休憩室這些物質上的空間,物質上的空間固然已極度不足,但更重要的,是教師從繁忙緊湊的工作靜下來,整理思緒、反思教學以求改進的空間,以當下的幼稚園現實來說,留白給幼師反思的空間,可謂幾近於零。
教師有多少空堂,是反思空間大小的指標。空堂不是可以休息,不用上課也不表示可以閒下來,編訂或剪裁課程、設計教學流程、批改學生作業、擬訂評估題目,以致各種行政事務、處理各式學生問題等等,已佔用了大部分空堂,但空堂比起在教室上課,仍然可以提供一定的讓教師反思的空間。對中小學的教師來說,空堂是足夠與否的問題,是多少的問題;但對幼師來說,則是有或無的問題。
目下幼稚園能給教師調配一定空堂的,可謂鳳毛麟角。幼師每早到校上班後,就要開展緊湊的工作,由於主要仍是實行「包班制」,即每班學生全天的學習活動,除部份專門課節另有安排外,所有教學和照顧,基本上都由一二位教師全程負責,因此,直至學生放學離校,教師都難有一刻空間。
午膳時間因此也彌足珍貴,可讓幼師稍事休息。不過,勞工處給一般僱員每八小時工作應有一小時用膳的建議,對幼師來說,只是遙不可及。因為,老師要照顧全日制的學生進膳之餘,也要照應上下午班學生放學和上學的種種事宜,幼兒教育尤其重視與家長的溝通,教師更要把握這個接送幼兒的時間,和家長面談。因此,對不少幼師來說,能有十五分鐘匆匆把飯吃完,竟是多年持續的常態。
很明顯,沒有空堂,則一切課前準備工作,包括教室佈置、課程編排、教材編寫、教具熟習以致設計等等,都只能佔用每天課後和假期的時間,增加工作壓力之餘,也大大干擾了幼師的私人和家庭生活,迫使不少幼師面臨工作和家庭二選其一的抉擇,導致幼師人才流失,影響學校運作,教學專業非常著重的寶貴經驗和知識,便難以積累。
沒有空堂,沒有反思的空間,是直接妨礙幼師提升專業水平的主因之一。幼兒教育講求互動,以便激發求知和學習的動機,啟發潛能,幼師不能只知單向傳授,而要思索和評估每一幼兒的表現,加以因應。不提供反思空間而要求幼師講求互動,可謂無理奢求。
沒有空堂的現象,在整個幼師界別普遍存在,不是個別學校節省人力成本之故。固然,資源稀少,不設空堂而盡用每一人手,或者有實質的營運需要。到了政府資助後,資助計劃所計算的教師人手,也是以實質學生人數的特定比例計算,根本沒有預留空堂的計算。比較之下,中小學以每班1.3至2名教師不等的比例計算人手,雖然仍然有所不足,但理論上已預計了空堂的時間,由此可見幼師人力計算從沒有空堂之設。
學券制推行後情況也沒有改善。以本學年而論,每一學生一萬元的資助,連同學費,也大抵僅夠學校的基本營運,包括上課教師的人手及其他日常開支。其實,幼師工作對人力的的需求,比起中小學更密集,但學券給予每名學生的資助只及中小學生的人均資助的四成到四分一,可謂不成比例。要增加人手騰出空堂時間讓幼師反思及改進教學,誠屬強人所難。學券制的確使幼兒教育踏上新里程,接著下來的改善,讓幼稚園設有空堂,必須是焦點之一。
(原刊《教協報》534期,2008.01.07)
幼師工作壓力過大的一個關鍵,是空間不足。這裡所指的「空間」,不只是教員室、座位、書桌、休憩室這些物質上的空間,物質上的空間固然已極度不足,但更重要的,是教師從繁忙緊湊的工作靜下來,整理思緒、反思教學以求改進的空間,以當下的幼稚園現實來說,留白給幼師反思的空間,可謂幾近於零。
教師有多少空堂,是反思空間大小的指標。空堂不是可以休息,不用上課也不表示可以閒下來,編訂或剪裁課程、設計教學流程、批改學生作業、擬訂評估題目,以致各種行政事務、處理各式學生問題等等,已佔用了大部分空堂,但空堂比起在教室上課,仍然可以提供一定的讓教師反思的空間。對中小學的教師來說,空堂是足夠與否的問題,是多少的問題;但對幼師來說,則是有或無的問題。
目下幼稚園能給教師調配一定空堂的,可謂鳳毛麟角。幼師每早到校上班後,就要開展緊湊的工作,由於主要仍是實行「包班制」,即每班學生全天的學習活動,除部份專門課節另有安排外,所有教學和照顧,基本上都由一二位教師全程負責,因此,直至學生放學離校,教師都難有一刻空間。
午膳時間因此也彌足珍貴,可讓幼師稍事休息。不過,勞工處給一般僱員每八小時工作應有一小時用膳的建議,對幼師來說,只是遙不可及。因為,老師要照顧全日制的學生進膳之餘,也要照應上下午班學生放學和上學的種種事宜,幼兒教育尤其重視與家長的溝通,教師更要把握這個接送幼兒的時間,和家長面談。因此,對不少幼師來說,能有十五分鐘匆匆把飯吃完,竟是多年持續的常態。
很明顯,沒有空堂,則一切課前準備工作,包括教室佈置、課程編排、教材編寫、教具熟習以致設計等等,都只能佔用每天課後和假期的時間,增加工作壓力之餘,也大大干擾了幼師的私人和家庭生活,迫使不少幼師面臨工作和家庭二選其一的抉擇,導致幼師人才流失,影響學校運作,教學專業非常著重的寶貴經驗和知識,便難以積累。
沒有空堂,沒有反思的空間,是直接妨礙幼師提升專業水平的主因之一。幼兒教育講求互動,以便激發求知和學習的動機,啟發潛能,幼師不能只知單向傳授,而要思索和評估每一幼兒的表現,加以因應。不提供反思空間而要求幼師講求互動,可謂無理奢求。
沒有空堂的現象,在整個幼師界別普遍存在,不是個別學校節省人力成本之故。固然,資源稀少,不設空堂而盡用每一人手,或者有實質的營運需要。到了政府資助後,資助計劃所計算的教師人手,也是以實質學生人數的特定比例計算,根本沒有預留空堂的計算。比較之下,中小學以每班1.3至2名教師不等的比例計算人手,雖然仍然有所不足,但理論上已預計了空堂的時間,由此可見幼師人力計算從沒有空堂之設。
學券制推行後情況也沒有改善。以本學年而論,每一學生一萬元的資助,連同學費,也大抵僅夠學校的基本營運,包括上課教師的人手及其他日常開支。其實,幼師工作對人力的的需求,比起中小學更密集,但學券給予每名學生的資助只及中小學生的人均資助的四成到四分一,可謂不成比例。要增加人手騰出空堂時間讓幼師反思及改進教學,誠屬強人所難。學券制的確使幼兒教育踏上新里程,接著下來的改善,讓幼稚園設有空堂,必須是焦點之一。
(原刊《教協報》534期,2008.01.07)
2007-12-19
新高中會考應設法文科
新高中學制改革中,遺漏了本地一些不諳中文的學生在港升讀大學的問題。
本地學生,絕大部份屬於華裔,在中學會考和高級補充程度會考修讀中文,但也有少數學生,或屬非華裔,或因移民回流,因為不諳中文而選修其他語文。
本港大學,一直接受不諳中文的學生申請入學。以香港大學為例,基本入學條件即包括,在中學會考中,英語以外的一科語言取得E級或以上的成績。如果這科語言不是中文的話,則可獲豁免高級補充程度的中國語文及文化科的E 級或以上的成績要求。
換言之,如果一位學生符合大學的其他要求,同時在中學會考中應考中英文以外的語言並取得及格,是不會因為不諳中文而喪失入讀港大的資格的。港大以外,其他大學的要求也類似。在目前的學制中,這些學生多會選修法文,考評局在中學會考中一直設有法文一科,2005年的統計顯示,就有219位學生應考。
本年七月,大學公佈了在新高中學制下的入學要求。就中英文以外的其他語言,將沿用現行接受其他語言代替中文的要求。事實上,2005年5月發表的《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報告書中,也清楚指出:由於香港是一個國際都巿,因此,仍會維持傳統,提供包括法語在內的學習其他語言的途徑。...考評局會與有關人士研究可否為這些需要舉行國際考試和作出相應配合。(第3.35段)
不過,至今為止,考評局並未說明在新高中學制之下將繼續設立法文科,反之,在已公佈的2012年應考的學科中,法文科已經出缺。至於是否設立國際考試,考評局也沒有交代。
2012年中六結業的學生,即本年度的中一學生。考評局若不再設立該科考試,將使本地中學裡不諳中文的學生沒有其他語言的選擇,除非他們應考中文及格,否則便不再符合大學入學的基本要求。
這些學生開始他們的六年中學之旅已經半年了,是否符合本地大學的入學條件仍未明朗,對他們以及他們現在就讀的學校,都已構成一定的困難。雖然人數不多,教統局和考評局也是不應遺漏照顧這些學生,兩局應及早澄清,是否仍然提供法文科考試,或設立國際考試,讓這些學生可以應考,以滿足大學對英語以外的其他語言的入學要求。(2006.12.19)
========
後記:2007.02.07,考評局官員來電本人澄清,該局2006.09已發表新聞稿,交代該局將於2012年中六結業試提供若干外語的學科讓學生報考,其中包括法文科。(2007.2.7補記)
本地學生,絕大部份屬於華裔,在中學會考和高級補充程度會考修讀中文,但也有少數學生,或屬非華裔,或因移民回流,因為不諳中文而選修其他語文。
本港大學,一直接受不諳中文的學生申請入學。以香港大學為例,基本入學條件即包括,在中學會考中,英語以外的一科語言取得E級或以上的成績。如果這科語言不是中文的話,則可獲豁免高級補充程度的中國語文及文化科的E 級或以上的成績要求。
換言之,如果一位學生符合大學的其他要求,同時在中學會考中應考中英文以外的語言並取得及格,是不會因為不諳中文而喪失入讀港大的資格的。港大以外,其他大學的要求也類似。在目前的學制中,這些學生多會選修法文,考評局在中學會考中一直設有法文一科,2005年的統計顯示,就有219位學生應考。
本年七月,大學公佈了在新高中學制下的入學要求。就中英文以外的其他語言,將沿用現行接受其他語言代替中文的要求。事實上,2005年5月發表的《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報告書中,也清楚指出:由於香港是一個國際都巿,因此,仍會維持傳統,提供包括法語在內的學習其他語言的途徑。...考評局會與有關人士研究可否為這些需要舉行國際考試和作出相應配合。(第3.35段)
不過,至今為止,考評局並未說明在新高中學制之下將繼續設立法文科,反之,在已公佈的2012年應考的學科中,法文科已經出缺。至於是否設立國際考試,考評局也沒有交代。
2012年中六結業的學生,即本年度的中一學生。考評局若不再設立該科考試,將使本地中學裡不諳中文的學生沒有其他語言的選擇,除非他們應考中文及格,否則便不再符合大學入學的基本要求。
這些學生開始他們的六年中學之旅已經半年了,是否符合本地大學的入學條件仍未明朗,對他們以及他們現在就讀的學校,都已構成一定的困難。雖然人數不多,教統局和考評局也是不應遺漏照顧這些學生,兩局應及早澄清,是否仍然提供法文科考試,或設立國際考試,讓這些學生可以應考,以滿足大學對英語以外的其他語言的入學要求。(2006.12.19)
========
後記:2007.02.07,考評局官員來電本人澄清,該局2006.09已發表新聞稿,交代該局將於2012年中六結業試提供若干外語的學科讓學生報考,其中包括法文科。(2007.2.7補記)
2007-12-12
仗義精神
我原來不明白學生為甚麼愛到機舖玩網絡遊戲,直到我跟年少的朋友往機舖裡鑽,才知道那種呼朋引伴、合作夾擊的氣氛,不是個人在家裡單打獨鬥所能及的。我不知道可否以此作為人需要社群的證據,但少年在成長的路途上需要這種同儕歸屬,大抵確鑿無疑。
也許這中間已存在某種仗義精神。就以射擊動作遊戲為例吧,面對敵人了,即使咱家火力和鎗法都足以應付,但如果可以有同伴相助,互相呼應,不致孤立無援,感覺自然良好。
成人其實也有相同渴望吧,哪怕是學校裡的校務或科組會議,或是課餘參與的義務會社,偶爾遇上各式理屈氣壯的歪論,荒謬得可達侮辱智慧或違反邏輯的水平的,個人固然可獨力舌戰,有時則也希望有人可以說一句公道話,否則令人質疑,在這些組織裡會否黑白不分至此境地。
可是,事與願違誠人之常情,免傷和氣才是主流價值,即使在講求教育理想、追求公義公正的地方,同儕聲援竟仍然絕無僅有,只能自嘲,「大音」的確「稀聲」。於此,或者「從遊戲中學習」值得提倡,起碼,某種仗義行為,早就從正義凜然的地方,流失到機舖網絡遊戲的虛擬真實之中。
(原刊《教協報》533期,2007.12.12)
也許這中間已存在某種仗義精神。就以射擊動作遊戲為例吧,面對敵人了,即使咱家火力和鎗法都足以應付,但如果可以有同伴相助,互相呼應,不致孤立無援,感覺自然良好。
成人其實也有相同渴望吧,哪怕是學校裡的校務或科組會議,或是課餘參與的義務會社,偶爾遇上各式理屈氣壯的歪論,荒謬得可達侮辱智慧或違反邏輯的水平的,個人固然可獨力舌戰,有時則也希望有人可以說一句公道話,否則令人質疑,在這些組織裡會否黑白不分至此境地。
可是,事與願違誠人之常情,免傷和氣才是主流價值,即使在講求教育理想、追求公義公正的地方,同儕聲援竟仍然絕無僅有,只能自嘲,「大音」的確「稀聲」。於此,或者「從遊戲中學習」值得提倡,起碼,某種仗義行為,早就從正義凜然的地方,流失到機舖網絡遊戲的虛擬真實之中。
(原刊《教協報》533期,2007.12.12)
2007-11-19
切戒浪費心力
朋友聚舊,其中一位年前新任副校長的,雖不致壯志消沉,卻竟然怨氣極盛。她慨嘆被辦學團體調任至現職後,不但經常踫壁,還屢遭同事誤會。
大家按常理分析,問是否太多鴻圖大計,侵入了原校老師的安全區。她說,計劃總有一點,但的確開誠佈公,將所有方案羅列,不以其構思為尊,任何計劃均經眾議通過,從無左右同事。
結果全體通過並付諸實踐後,才發覺部份同事頗有抵抗情緒。計劃最後未算成功,檢討時部份資深同事竟然炮轟起來,甚至直言學校文化講求細水長流,不尚大事改革,她的計劃已背離學校傳統云云。
她也深知自己經營不足,但她最感委屈的,是有人選擇遺忘,刻意說是她力推新政,卻不提那是全校老師在眾多計劃中權衡取捨後認為可一試的。
有朋友問,是否利益相左,老臣子升級無望便事事抬槓。我則認為,利益雖攸關,但不可解釋一切。事實上,在一些沒有錢銀轇轕的民間會社、義務組織,一樣有光怪陸離的人事意氣之爭,是非多多。我規勸舊友,但求無愧於心,因公務遭誤會也不必介懷,切戒浪費心力在低水平的人事糾纏中。
(原刊《教協報》532期,2007.11.19)
大家按常理分析,問是否太多鴻圖大計,侵入了原校老師的安全區。她說,計劃總有一點,但的確開誠佈公,將所有方案羅列,不以其構思為尊,任何計劃均經眾議通過,從無左右同事。
結果全體通過並付諸實踐後,才發覺部份同事頗有抵抗情緒。計劃最後未算成功,檢討時部份資深同事竟然炮轟起來,甚至直言學校文化講求細水長流,不尚大事改革,她的計劃已背離學校傳統云云。
她也深知自己經營不足,但她最感委屈的,是有人選擇遺忘,刻意說是她力推新政,卻不提那是全校老師在眾多計劃中權衡取捨後認為可一試的。
有朋友問,是否利益相左,老臣子升級無望便事事抬槓。我則認為,利益雖攸關,但不可解釋一切。事實上,在一些沒有錢銀轇轕的民間會社、義務組織,一樣有光怪陸離的人事意氣之爭,是非多多。我規勸舊友,但求無愧於心,因公務遭誤會也不必介懷,切戒浪費心力在低水平的人事糾纏中。
(原刊《教協報》532期,2007.11.19)
2007-11-16
社總11.28罷工的抗爭意義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天(2007.11.16)接受記者訪問談及社總11.28大罷工的說話,是典型的官話,大罷工迫在眉睫,張先生仍然官話連篇,看來他已是視而不見,已決意無視「整筆撥款」對社會服務的惡劣影響,無視社工不得不以大罷工來促使政府檢討的怒氣。
張先生說:「這數月來我們和社工界同工有很密切的聯繫,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擔任主席的一筆過撥款督導委員會已開了數次會,進展不錯,氣氛亦不錯。」我不知道張先生怎樣理解會議的進展和氣氛,但以常理而論,如果進展或氣氛都不錯,但社工要求檢討「整筆撥款」的合理訴求仍然沒有得到正面和誠懇的回應,則這不錯的進展和氣氛,意義已幾近於無。
社總的訴求只不過是檢討而已,甚至不是要求撤銷「整筆撥款」,我們作為第三者,只覺這樣的訴求非常克制和合理。可是,克制和合理的訴求,只換來政府的漠視和拖延,以不錯的進展和氣氛,稀釋社工的不滿,企圖吹散「整筆撥款」干擾社工專業服務所帶來的怒氣。
怒氣和不滿已經積累快七年了,張建宗卻還在說,要透過督導委員會「去探討問題」,對建議「要研究是否可以做到」。這種話,除了只餘一個「拖」字之外,還有其他意思嗎?七年前,這一記拖字訣,或者還會有用,但到了今天,如果說這個「拖」字還有甚麼作用的話,那必然是讓社工明白再把檢討寄望於社署或福利局,是多麼的自欺欺人,正因如此,社總才提出檢討要由政務司司長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進行。
這訴求有三個意義。其一,如前所說,直接訴諸政務司司長,其實就是已對目前福利資源決策過程及官員的投下不信任的一票。其二,現任政務司司長是出身商界的唐英年先生,按常理推測,在意識形態和價值觀上,他個人會傾向認同「整筆撥款」的政策,但社工仍然向他提出訴求,此舉既表明社總仍然尊重現有問責制度,罷工帶來衝擊,是無可奈何的事,但這同時也儼然在考驗唐先生能否不囿於個人既有價值觀,來做好政務司司長這份工。其三,社總要求成立獨立委員會,顯然也不信任已遲滯經年的督導委員會,無論張建宗怎樣包裝督導委員會,其工作顯然已難獲社工的認同,沒有認受性的督導,還會為專業人員所信服嗎?其所憑藉的,除了官府的權力外,還有甚麼其他的嗎?
由此觀之,社總這次罷工,已不啻是針對社會福利政策現行制度的抗爭,甚至衝著政府一項主要政策的認受性而來。這已無疑是專業對權力的一次抗爭運動。(2007.11.16)
張先生說:「這數月來我們和社工界同工有很密切的聯繫,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擔任主席的一筆過撥款督導委員會已開了數次會,進展不錯,氣氛亦不錯。」我不知道張先生怎樣理解會議的進展和氣氛,但以常理而論,如果進展或氣氛都不錯,但社工要求檢討「整筆撥款」的合理訴求仍然沒有得到正面和誠懇的回應,則這不錯的進展和氣氛,意義已幾近於無。
社總的訴求只不過是檢討而已,甚至不是要求撤銷「整筆撥款」,我們作為第三者,只覺這樣的訴求非常克制和合理。可是,克制和合理的訴求,只換來政府的漠視和拖延,以不錯的進展和氣氛,稀釋社工的不滿,企圖吹散「整筆撥款」干擾社工專業服務所帶來的怒氣。
怒氣和不滿已經積累快七年了,張建宗卻還在說,要透過督導委員會「去探討問題」,對建議「要研究是否可以做到」。這種話,除了只餘一個「拖」字之外,還有其他意思嗎?七年前,這一記拖字訣,或者還會有用,但到了今天,如果說這個「拖」字還有甚麼作用的話,那必然是讓社工明白再把檢討寄望於社署或福利局,是多麼的自欺欺人,正因如此,社總才提出檢討要由政務司司長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進行。
這訴求有三個意義。其一,如前所說,直接訴諸政務司司長,其實就是已對目前福利資源決策過程及官員的投下不信任的一票。其二,現任政務司司長是出身商界的唐英年先生,按常理推測,在意識形態和價值觀上,他個人會傾向認同「整筆撥款」的政策,但社工仍然向他提出訴求,此舉既表明社總仍然尊重現有問責制度,罷工帶來衝擊,是無可奈何的事,但這同時也儼然在考驗唐先生能否不囿於個人既有價值觀,來做好政務司司長這份工。其三,社總要求成立獨立委員會,顯然也不信任已遲滯經年的督導委員會,無論張建宗怎樣包裝督導委員會,其工作顯然已難獲社工的認同,沒有認受性的督導,還會為專業人員所信服嗎?其所憑藉的,除了官府的權力外,還有甚麼其他的嗎?
由此觀之,社總這次罷工,已不啻是針對社會福利政策現行制度的抗爭,甚至衝著政府一項主要政策的認受性而來。這已無疑是專業對權力的一次抗爭運動。(2007.11.16)
社總罷工 有理有節
11月28日,社工總工會就要發動大罷工了。
在今天的香港,發動罷工不是容易的事,非到迫不得已,一個工會是不會發動罷工的。社工總工會這次發動罷工,目的是要求檢討「整筆撥款」政策,只不過是要求檢討罷了。該政策是2001年1月開始的,要求實施了快七年的政策作出檢討,是至為正常和合理的,社總這個正常合理的要求,卻一直受盡阻撓,沒有得到積極的回應。經過一連串的聯署聲明、靜坐、聲討後,社署才稍稍以重開督導委員會回應,但仍然缺乏通盤的檢討方案,以致社總已忍無可忍,非要發動罷工不可。
社署「整筆撥款」的錯誤,早已罊竹難書。政策實施以來,社會服務質素受到衝擊,專業出現斷層,社工士氣大受打擊,工作缺乏保障。社總要求,社工薪酬與公務員薪級掛鉤,訂立人手編制,社工薪酬剔除於整筆撥款之外,社福機構管理增加透明度。這些訴求,也是合理不過的。簡言而之,因為社會服務的骨幹在於社工,「整筆撥款」通過摧毀薪酬及人手編制,把社工置於一個劣質的有若市場的競爭之中;而社總的訴求,不過是撥亂反正,把社會服務的主要力量,於劣質市場的泥沼之中。
教師是不會對社工陌生的,學校社工和教師同樣以學生為專業服務的對象,不少學生的活動也仗賴社工的支援。劣質競爭對專業服務的遺禍,已證之於過去數年眾多沒有規劃的各種撥款,證之於以「教學助理」、「副教師」等等名目對新進同儕的剝削,已證之於對書記和校工的打擊,公營學校的校長和教師目前仍能倖免於「一筆過撥款」之中,是因為薪級和編制的制度仍然得保穩定。其實,近年來,我們的穩定也是受盡挑戰的,只是到了三月曾蔭權競選時,才公開說過政府沒有計劃在公營學校推行包括校長教師薪酬在內的「一筆過撥款」。教師在暫保穩定之時,我們也誠心希望社工能擺脫「整筆撥款」的惡夢。
在今天的香港,發動罷工不是容易的事,非到迫不得已,一個工會是不會發動罷工的。社工總工會這次發動罷工,目的是要求檢討「整筆撥款」政策,只不過是要求檢討罷了。該政策是2001年1月開始的,要求實施了快七年的政策作出檢討,是至為正常和合理的,社總這個正常合理的要求,卻一直受盡阻撓,沒有得到積極的回應。經過一連串的聯署聲明、靜坐、聲討後,社署才稍稍以重開督導委員會回應,但仍然缺乏通盤的檢討方案,以致社總已忍無可忍,非要發動罷工不可。
社署「整筆撥款」的錯誤,早已罊竹難書。政策實施以來,社會服務質素受到衝擊,專業出現斷層,社工士氣大受打擊,工作缺乏保障。社總要求,社工薪酬與公務員薪級掛鉤,訂立人手編制,社工薪酬剔除於整筆撥款之外,社福機構管理增加透明度。這些訴求,也是合理不過的。簡言而之,因為社會服務的骨幹在於社工,「整筆撥款」通過摧毀薪酬及人手編制,把社工置於一個劣質的有若市場的競爭之中;而社總的訴求,不過是撥亂反正,把社會服務的主要力量,於劣質市場的泥沼之中。
教師是不會對社工陌生的,學校社工和教師同樣以學生為專業服務的對象,不少學生的活動也仗賴社工的支援。劣質競爭對專業服務的遺禍,已證之於過去數年眾多沒有規劃的各種撥款,證之於以「教學助理」、「副教師」等等名目對新進同儕的剝削,已證之於對書記和校工的打擊,公營學校的校長和教師目前仍能倖免於「一筆過撥款」之中,是因為薪級和編制的制度仍然得保穩定。其實,近年來,我們的穩定也是受盡挑戰的,只是到了三月曾蔭權競選時,才公開說過政府沒有計劃在公營學校推行包括校長教師薪酬在內的「一筆過撥款」。教師在暫保穩定之時,我們也誠心希望社工能擺脫「整筆撥款」的惡夢。
2007-10-12
當服從不再是美德
──推介香港社會運動電影節(http://smff.wordpress.com)
革命不是請客吃飯,社運呢?
社運可以是看書,是研討,是開班,也可以是看電影,起碼,在社運的準備期,是可以的。
且由對古巴的認識說起。我們對古巴有甚麼認識?大鬍子卡斯特羅?買少見少的共產專制政權?曾險些釀成第三次世界大戰?其實,教育使然,連曾蔭權對法國大革命的認識也要比文化大革命深,對古巴認識貧乏又有甚麼關係呢?
詳古略今,捨近圖遠,向來是讓教育不要那麼貼身的方法,不那麼貼身,也就是不那麼批判,「書雖然係咁講,但現實係另一回事」,把學習與現實割離,控制便容易得多。教育批判學要處理的,就是重新縫合,或者,更根本的,是不讓割離得逞,反抗控制。
且由古巴說起,先讓我抄錄兩段人家的文字:
「試想像一下,有一日沒有了石油,我們的城市、生活,會變成怎麼樣呢?
古巴,在九十年代頭經歷蘇聯解體、美國禁運制裁,石油的供應絕無僅有。所有機器缺乏燃料,車都少了;種田沒有了農藥、化肥,也沒有燃油發動機器;家裡一日可能有幾小時要停電……一連串的牽帶作用……就是在這環境之下,古巴人向全世界展現了在『石油供應』緊張下人類可持續發展的方向。包括城市規劃,有機農業,公共交通,再生能源開發……最重要的,是人與人之間,合作與希望的故事……」
的確,可以想像,這樣的生活並不容易,不容易,但有希望。其實,受制於石油和消費的生活又容易嗎?極其量,那不過是習慣,習慣不等如容易,更不等如希望。如果古巴的人民,在彼方的社區,不容易地展現了合作和希望的故事,也就值得我們認識一下。那麼,我們該看看《社區就是能源》( The Power of Community - How Cuba Survived Peak Oil),這是一齣2006年的英語紀錄片,配有中文字幕。
這是第五屆香港社會運動電影節的其中一齣電影,電影節於2007年10月21日至12月8日在嶺南大學、藝術中心、城市大學、理工大學等場地放映,由「自治八樓」(學聯社會運動資源中心)主辦,已經是第五屆了(http://smff.wordpress.com)。看他們推介的文字、籌劃的組織力、選片的眼界,我想,教師大抵可以感喟一番「得學生如此,夫復何求」。
與其感喟,不如反思,反問甚至身體力行反抗去。電影節設有不同主題,既有「自治民主」,也有「全球化與私營化」、「媒體系列」,更有「教育系列」,其中一齣報道意大利偏遠山區一位神父如何身體力行、篳路藍縷的為孩子辦學,不過,電影的名字可不是所有教師都歡迎的:《當服從不再是美德》。
服從其實從來不該是美德,只是,不知何時開始,我們彷彿以種種功利包裝著權力和控制,讓人服從,讓人將從教育習得的大是大非留在遙遠的國度,讓人生活在對錯含混之中,莫辨黑白。
當我們在社會、在學校、甚至在工會,都看到種種莫辨黑白的荒誕時,也許可以看一齣社運電影去,或者可以尋得希望,或者不,其實也不必承載太多,只不過是一齣電影罷了。電影,充其量是社運的準備,代替不了面對面的、對質的、詰問的、不容迴避的社會運動。
(原刊於《教協報》530期,2007.10.12)
革命不是請客吃飯,社運呢?
社運可以是看書,是研討,是開班,也可以是看電影,起碼,在社運的準備期,是可以的。
且由對古巴的認識說起。我們對古巴有甚麼認識?大鬍子卡斯特羅?買少見少的共產專制政權?曾險些釀成第三次世界大戰?其實,教育使然,連曾蔭權對法國大革命的認識也要比文化大革命深,對古巴認識貧乏又有甚麼關係呢?
詳古略今,捨近圖遠,向來是讓教育不要那麼貼身的方法,不那麼貼身,也就是不那麼批判,「書雖然係咁講,但現實係另一回事」,把學習與現實割離,控制便容易得多。教育批判學要處理的,就是重新縫合,或者,更根本的,是不讓割離得逞,反抗控制。
且由古巴說起,先讓我抄錄兩段人家的文字:
「試想像一下,有一日沒有了石油,我們的城市、生活,會變成怎麼樣呢?
古巴,在九十年代頭經歷蘇聯解體、美國禁運制裁,石油的供應絕無僅有。所有機器缺乏燃料,車都少了;種田沒有了農藥、化肥,也沒有燃油發動機器;家裡一日可能有幾小時要停電……一連串的牽帶作用……就是在這環境之下,古巴人向全世界展現了在『石油供應』緊張下人類可持續發展的方向。包括城市規劃,有機農業,公共交通,再生能源開發……最重要的,是人與人之間,合作與希望的故事……」
的確,可以想像,這樣的生活並不容易,不容易,但有希望。其實,受制於石油和消費的生活又容易嗎?極其量,那不過是習慣,習慣不等如容易,更不等如希望。如果古巴的人民,在彼方的社區,不容易地展現了合作和希望的故事,也就值得我們認識一下。那麼,我們該看看《社區就是能源》( The Power of Community - How Cuba Survived Peak Oil),這是一齣2006年的英語紀錄片,配有中文字幕。
這是第五屆香港社會運動電影節的其中一齣電影,電影節於2007年10月21日至12月8日在嶺南大學、藝術中心、城市大學、理工大學等場地放映,由「自治八樓」(學聯社會運動資源中心)主辦,已經是第五屆了(http://smff.wordpress.com)。看他們推介的文字、籌劃的組織力、選片的眼界,我想,教師大抵可以感喟一番「得學生如此,夫復何求」。
與其感喟,不如反思,反問甚至身體力行反抗去。電影節設有不同主題,既有「自治民主」,也有「全球化與私營化」、「媒體系列」,更有「教育系列」,其中一齣報道意大利偏遠山區一位神父如何身體力行、篳路藍縷的為孩子辦學,不過,電影的名字可不是所有教師都歡迎的:《當服從不再是美德》。
服從其實從來不該是美德,只是,不知何時開始,我們彷彿以種種功利包裝著權力和控制,讓人服從,讓人將從教育習得的大是大非留在遙遠的國度,讓人生活在對錯含混之中,莫辨黑白。
當我們在社會、在學校、甚至在工會,都看到種種莫辨黑白的荒誕時,也許可以看一齣社運電影去,或者可以尋得希望,或者不,其實也不必承載太多,只不過是一齣電影罷了。電影,充其量是社運的準備,代替不了面對面的、對質的、詰問的、不容迴避的社會運動。
(原刊於《教協報》530期,2007.10.12)
2007-09-22
如何培育當代師資
張炳良教授獲香港教育學院校長遴選委員會推薦為下任校長人選,輿論以及教院師生反應大致良好。有人認為他出任多項公職,做校長也應可勝任餘裕;有人希望可以憑藉他較溫和的作風,改善教院與政府的緊張關係;甚至,有學生代表認為他作為行政會議成員,其人脈可以協助教院正名為大學。
學生代表似乎熱切於教院正名,以致忘記了正名理繫於在於教院本身的成就和水平,而不是校長的政治人脈。如果教院早應正名,校長人選只不過是打壓借口,則換上新校長便把希望放到個人身上,無疑是認同打壓時所挪用的莫須有罪名。如果教院根本水平不足,則即使通過新校長的政治人脈可以疏通關係,換來的也不過是大學虛名。反求諸本,教院的正名運動,應把焦點放在其成就和水平,即使張炳良上場,也不應有所偏離。
師資培訓,是教院的根本。除幼兒教育和部份持續專業教育學院的副學位課程外,教院的師資課程,已經都是學士課程,或供學士學位持有人修讀的教育文憑課程,其他高等學位,包括修課式的教育碩士和教育博士,已日漸擴充或開展。可以說,名義上教院課程已達大學程度。
不過,課程的實質要求,則似乎還有改進空間。教院教育學士的課程,近年屢遭改革,改革方向仍然與證書課程一樣,過份偏重實務技巧,宏觀視野、個人素養和反思的培育幾近於零。師訓課程,向來以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和教育哲學為三個基礎。學生修讀的重點或會因人而異,但不可偏廢,至於國外的發展,一是強調班級以及學校組織的組織或管理如何結合教學改進,二是強調反思社會以至實踐的批判教育學。資訊時代的師資要求,總體上是發展外向型的專業(extended professionality),而不是像數十年前師範學院時代一樣,務求把學生訓練成教書匠。但教院教育學士課程於社會學和哲學的訓練,既是不成比例地少,更遑論較宏觀的組織參與以至批判教育。這是張炳良上任後應予關注的首要事項,因為,長此下去,教院即使正名大學,教院的學士課程卻勢將結構性地把學生培訓成「教學工匠」。提供技術員課程,到底不是大學本業。
內向型的發展,或者關乎培訓教師的哲學,張炳良沒有師訓背景,或者於此要惡補一下。偏廢的結構,也和莫禮時任校長時引入學者的專長有關,本文無意由此引伸至派系問題或非本地學者數量等問題。非本地的教育學者之中,一樣有人擅長教育社會學、哲學或批判教育學的。派系問題,關乎利益轇轕。然而,若非影響課程質素,這些現象根本不成問題,無須新任校長處理;若成問題,則肯定損及課程水平,這一點,方是張炳良所應關注的。
教院的諸般問題,不自今日始。由原隸屬於政府的,具有數十年歷史的師範學院過渡至須講求學術的大學,過程一定荊棘滿途,即使過渡已近完成,殘留的問題也不能輕視,但解決卻不是一時之間可竟全功。張炳良教授缺少他的數任前任的大學管治經驗或對教育的認識,似乎更應抓住策略性的關鍵,只有如此,才能不但帶領教院正名大學,更可發展為一所能夠培育當代師資的教育大學。
(本文曾刊於《香港信報財經》,2007.09.22)
學生代表似乎熱切於教院正名,以致忘記了正名理繫於在於教院本身的成就和水平,而不是校長的政治人脈。如果教院早應正名,校長人選只不過是打壓借口,則換上新校長便把希望放到個人身上,無疑是認同打壓時所挪用的莫須有罪名。如果教院根本水平不足,則即使通過新校長的政治人脈可以疏通關係,換來的也不過是大學虛名。反求諸本,教院的正名運動,應把焦點放在其成就和水平,即使張炳良上場,也不應有所偏離。
師資培訓,是教院的根本。除幼兒教育和部份持續專業教育學院的副學位課程外,教院的師資課程,已經都是學士課程,或供學士學位持有人修讀的教育文憑課程,其他高等學位,包括修課式的教育碩士和教育博士,已日漸擴充或開展。可以說,名義上教院課程已達大學程度。
不過,課程的實質要求,則似乎還有改進空間。教院教育學士的課程,近年屢遭改革,改革方向仍然與證書課程一樣,過份偏重實務技巧,宏觀視野、個人素養和反思的培育幾近於零。師訓課程,向來以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和教育哲學為三個基礎。學生修讀的重點或會因人而異,但不可偏廢,至於國外的發展,一是強調班級以及學校組織的組織或管理如何結合教學改進,二是強調反思社會以至實踐的批判教育學。資訊時代的師資要求,總體上是發展外向型的專業(extended professionality),而不是像數十年前師範學院時代一樣,務求把學生訓練成教書匠。但教院教育學士課程於社會學和哲學的訓練,既是不成比例地少,更遑論較宏觀的組織參與以至批判教育。這是張炳良上任後應予關注的首要事項,因為,長此下去,教院即使正名大學,教院的學士課程卻勢將結構性地把學生培訓成「教學工匠」。提供技術員課程,到底不是大學本業。
內向型的發展,或者關乎培訓教師的哲學,張炳良沒有師訓背景,或者於此要惡補一下。偏廢的結構,也和莫禮時任校長時引入學者的專長有關,本文無意由此引伸至派系問題或非本地學者數量等問題。非本地的教育學者之中,一樣有人擅長教育社會學、哲學或批判教育學的。派系問題,關乎利益轇轕。然而,若非影響課程質素,這些現象根本不成問題,無須新任校長處理;若成問題,則肯定損及課程水平,這一點,方是張炳良所應關注的。
教院的諸般問題,不自今日始。由原隸屬於政府的,具有數十年歷史的師範學院過渡至須講求學術的大學,過程一定荊棘滿途,即使過渡已近完成,殘留的問題也不能輕視,但解決卻不是一時之間可竟全功。張炳良教授缺少他的數任前任的大學管治經驗或對教育的認識,似乎更應抓住策略性的關鍵,只有如此,才能不但帶領教院正名大學,更可發展為一所能夠培育當代師資的教育大學。
(本文曾刊於《香港信報財經》,2007.09.22)
2007-09-20
司法覆核教院報告的政治考量
政府要求司法覆核教院風波的調查報告,究竟所為何事?真的是為了日後制訂政策時的諮詢和推行政策時的溝通嗎?觀乎曾蔭權上場後著力倚賴「公務員隊伍」,有理由相信這是特首要進一步團結高級官員的「先攘外以安內」的部署。
有跡象顯示,教育局高級官員正要反撲。最近,副秘書長王啟思投稿《教協報》,反擊兩位學者在該報發表的文章。該兩位學者分別為教院的黎明海教授和前藝術發展局藝術教育組主席余樹德先生。本年二月,前教院副校長陸鴻基教授撰文揭開教院事件的序幕後,黎教授是比較早站出來說明自己曾受干預的學者之一。余樹德先生也曾向調查委員會提交文件,力證教統局運用資源干預異見的手段。不過,黎余二人所指出的部份,因為在調查的範圍以外,調查委員會決定不作處理。其後二人投稿《教協報》,質疑課程發展處「曾否藉資源分配之權,封殺持不同意見者?」
《教協報》發行量約八萬,主要讀者為本港教師。王啟思投稿該報反駁指控,份屬平常,但文中聲稱黎余二人的文章「失實陳述」,「毫無根據」,以二人的職位「應提出準確而專業的言論」。不禁令人懷疑,會否暗含伏筆告以誹謗。與此同時,政府提出司法覆核,可見政府內部,起碼是教育局內部,要為近半年所受的批評翻案。
教育官員如果認為批評錯誤,理應有權反駁,言論自由,是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之一,我們沒理由認為,教育官員所享的言論自由比一般人為少,而現實上,恰恰相反,官員享有的,卻比民間佔優,例如教育局官員在局方的網頁上撰文,即使是官樣文章、陳腔濫調,也經常為報章引述。更有趣的是,提請司法覆核,僅僅是為了反駁指控嗎?僅僅是為了官方聲明所說的諮詢和溝通嗎?
其實,教院風波的核心,並非政策諮詢和溝通。民間只會嫌政策諮詢不足而不會嫌過多,只會嫌缺乏雙向溝通而不會不想溝通,再多的諮詢和溝通都不會損害學術自由或言論自由等核心價值。教院風波以來,根本就沒有爭議過諮詢和溝通,受質疑的是,為甚麼前任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竟然不向學者本人而向其上司表達不滿,為甚麼羅太的不滿甚至會演變為要求解僱?我們不會相信政府是要公然利用司法覆核肯定這些行為,果真如是,簡直是要挑戰文明社會的重大價值了。
那麼,這次司法覆法目的何在呢?提出司法覆核,當然得到行政長官的首肯。曾先生或者正盤算著,如何繼加薪後,重振較高級公務員對他的信任。對他而言,司法覆核的成本可謂極為輕微。反之,如果他反對覆核,官員的不滿反而會指向他本人。如果覆核成功,其政府當可一振聲威;即使失敗,在官員眼裡,他亦已經盡力維護。
可是,曾先生管治上的利益,不等如香港社會整體的利益。無論結果怎樣,這次覆核,又將耗用不菲公帑,更重要的是,如果調查委員會的報告書受到挑戰,則會否遭進一步利用為其他覆核範圍外的內容翻案呢?長遠計,獨立調查的制度和認受性又會否削弱呢?
(本文曾刊於《蘋果日報》2007.09.20)
有跡象顯示,教育局高級官員正要反撲。最近,副秘書長王啟思投稿《教協報》,反擊兩位學者在該報發表的文章。該兩位學者分別為教院的黎明海教授和前藝術發展局藝術教育組主席余樹德先生。本年二月,前教院副校長陸鴻基教授撰文揭開教院事件的序幕後,黎教授是比較早站出來說明自己曾受干預的學者之一。余樹德先生也曾向調查委員會提交文件,力證教統局運用資源干預異見的手段。不過,黎余二人所指出的部份,因為在調查的範圍以外,調查委員會決定不作處理。其後二人投稿《教協報》,質疑課程發展處「曾否藉資源分配之權,封殺持不同意見者?」
《教協報》發行量約八萬,主要讀者為本港教師。王啟思投稿該報反駁指控,份屬平常,但文中聲稱黎余二人的文章「失實陳述」,「毫無根據」,以二人的職位「應提出準確而專業的言論」。不禁令人懷疑,會否暗含伏筆告以誹謗。與此同時,政府提出司法覆核,可見政府內部,起碼是教育局內部,要為近半年所受的批評翻案。
教育官員如果認為批評錯誤,理應有權反駁,言論自由,是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之一,我們沒理由認為,教育官員所享的言論自由比一般人為少,而現實上,恰恰相反,官員享有的,卻比民間佔優,例如教育局官員在局方的網頁上撰文,即使是官樣文章、陳腔濫調,也經常為報章引述。更有趣的是,提請司法覆核,僅僅是為了反駁指控嗎?僅僅是為了官方聲明所說的諮詢和溝通嗎?
其實,教院風波的核心,並非政策諮詢和溝通。民間只會嫌政策諮詢不足而不會嫌過多,只會嫌缺乏雙向溝通而不會不想溝通,再多的諮詢和溝通都不會損害學術自由或言論自由等核心價值。教院風波以來,根本就沒有爭議過諮詢和溝通,受質疑的是,為甚麼前任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竟然不向學者本人而向其上司表達不滿,為甚麼羅太的不滿甚至會演變為要求解僱?我們不會相信政府是要公然利用司法覆核肯定這些行為,果真如是,簡直是要挑戰文明社會的重大價值了。
那麼,這次司法覆法目的何在呢?提出司法覆核,當然得到行政長官的首肯。曾先生或者正盤算著,如何繼加薪後,重振較高級公務員對他的信任。對他而言,司法覆核的成本可謂極為輕微。反之,如果他反對覆核,官員的不滿反而會指向他本人。如果覆核成功,其政府當可一振聲威;即使失敗,在官員眼裡,他亦已經盡力維護。
可是,曾先生管治上的利益,不等如香港社會整體的利益。無論結果怎樣,這次覆核,又將耗用不菲公帑,更重要的是,如果調查委員會的報告書受到挑戰,則會否遭進一步利用為其他覆核範圍外的內容翻案呢?長遠計,獨立調查的制度和認受性又會否削弱呢?
(本文曾刊於《蘋果日報》2007.09.20)
2007-09-19
確保質素 擴充副學士升學才有意義
據報章報道,行政長官曾蔭權計劃在十月宣佈的《施政報告》大開綠燈,向副學士畢業生提供資助,讓其修讀自負盈虧的銜接學士課程。此舉目的,明顯是要紓緩副學士畢業生的升學途徑狹窄的壓力。然而,副學士課程的問題,不但在升學學額不足,也在於水平成疑。只知擴大升學機會而罔顧水平,只不過把問題拖延而不是根治。
公共政策的制訂過程是十分複雜的,最初的理想往往在進入現實政治後,受到不同力量干預和利益摻雜,而變得面目全非,遭到騎劫甚至和原意矛盾的現象也非罕見。副學士的政策便是這樣的一個例子。
香港教育制度裡,中六以上,學士程度以下的課程,向有各種文憑和高級文憑,因應程度不同,以及較重實用的取向,跟學士課程各有分工,而且本質上也是自我完足的。意思是,一般或高級文憑課程不是升讀大學的踏腳石,畢業生在職場有其本身定位。自然,香港社會重視學歷,不少文憑持有人會繼續升學,但這是個人的選擇,並非結構上或制度上的必然途徑。
特區政府成立後,推行教育改革,以邁向知識社會為號召,提出終身學習,並引入「社區學院」的概念,作為高中以後、大學以前的銜接途徑。知識社會需求的是講求應變的人才,而不是聽從指令的員工,以學業程度論,大學畢業是起碼的水平。因此,社區學院既為邁向知識社會而設,和自我完足的文憑課程不同,已假設了一定的升學途徑。因此,正式推行之前,務須為畢業生作好銜接升學的配套,這就是前任行政長官豪言擴充高等教育的背景。
可是,升學配套完成以前,香港進入經濟低迷,失業率高企的時期,解決失業問題成為政府首要關注。延宕各級畢業生進入求職市場的政策便相繼推出,為的是避免增加失業率,各種名字漂亮的產物相繼推出,包括毅進、展翅等等,副學士課程也給如此挪用,明明不是學士,但加一個「副」字在前,便可以包裝得吸引眾多學生,大抵以為「副」完之後可以升「正」,甚至不惜因此高築債台,卻不知道那不過是「掘頭進士」,升學機會渺茫。擴充高等教育邁向知識社會的理想,也便篡改為大增副學士課程,甚至最後提早超額達標,卻不見得培訓了多少「知識人才」,遺下的只是正承受巨大壓力的升學樽頸。
如今曾特首計劃提供資助,以增加副學士畢業生的升學機會,無疑是順應民情之舉,而目前透露的消息指,資助課程只限於須修讀二年或以上的課程,或者已考慮到水平的問題。不過,修讀年期並非影響課程水平的單一因素,甚至可說並非關鍵因素。學術評審局總幹事張寶德先生已經公開表達其憂慮,港府不能忽視問題的嚴重性。課程質素,不應限於自負盈虧課程的質素,必須提上議事日程,接受學術界的專業審視。入學資格固然是一個指標,即使強調予學生第二次機會的課程,也要真正履行「寬進嚴出」,守住畢業的各個關口,確保大學畢業的水平。否則,空有學士之名而無學士之實的問題,估計在曾特首的任期內未必浮現,但也必然如同董特首的擴充高等教育政策一樣,把重重困難重重積累,成為下任政府的難治之症。
公共政策的制訂過程是十分複雜的,最初的理想往往在進入現實政治後,受到不同力量干預和利益摻雜,而變得面目全非,遭到騎劫甚至和原意矛盾的現象也非罕見。副學士的政策便是這樣的一個例子。
香港教育制度裡,中六以上,學士程度以下的課程,向有各種文憑和高級文憑,因應程度不同,以及較重實用的取向,跟學士課程各有分工,而且本質上也是自我完足的。意思是,一般或高級文憑課程不是升讀大學的踏腳石,畢業生在職場有其本身定位。自然,香港社會重視學歷,不少文憑持有人會繼續升學,但這是個人的選擇,並非結構上或制度上的必然途徑。
特區政府成立後,推行教育改革,以邁向知識社會為號召,提出終身學習,並引入「社區學院」的概念,作為高中以後、大學以前的銜接途徑。知識社會需求的是講求應變的人才,而不是聽從指令的員工,以學業程度論,大學畢業是起碼的水平。因此,社區學院既為邁向知識社會而設,和自我完足的文憑課程不同,已假設了一定的升學途徑。因此,正式推行之前,務須為畢業生作好銜接升學的配套,這就是前任行政長官豪言擴充高等教育的背景。
可是,升學配套完成以前,香港進入經濟低迷,失業率高企的時期,解決失業問題成為政府首要關注。延宕各級畢業生進入求職市場的政策便相繼推出,為的是避免增加失業率,各種名字漂亮的產物相繼推出,包括毅進、展翅等等,副學士課程也給如此挪用,明明不是學士,但加一個「副」字在前,便可以包裝得吸引眾多學生,大抵以為「副」完之後可以升「正」,甚至不惜因此高築債台,卻不知道那不過是「掘頭進士」,升學機會渺茫。擴充高等教育邁向知識社會的理想,也便篡改為大增副學士課程,甚至最後提早超額達標,卻不見得培訓了多少「知識人才」,遺下的只是正承受巨大壓力的升學樽頸。
如今曾特首計劃提供資助,以增加副學士畢業生的升學機會,無疑是順應民情之舉,而目前透露的消息指,資助課程只限於須修讀二年或以上的課程,或者已考慮到水平的問題。不過,修讀年期並非影響課程水平的單一因素,甚至可說並非關鍵因素。學術評審局總幹事張寶德先生已經公開表達其憂慮,港府不能忽視問題的嚴重性。課程質素,不應限於自負盈虧課程的質素,必須提上議事日程,接受學術界的專業審視。入學資格固然是一個指標,即使強調予學生第二次機會的課程,也要真正履行「寬進嚴出」,守住畢業的各個關口,確保大學畢業的水平。否則,空有學士之名而無學士之實的問題,估計在曾特首的任期內未必浮現,但也必然如同董特首的擴充高等教育政策一樣,把重重困難重重積累,成為下任政府的難治之症。
2007-09-17
曾蔭權會食言拒小班嗎?
兩個星期後,行政長官曾蔭權就會宣讀他新一屆政府的首份施政報告。這是他通過競選當選的首份施政報告,其矚目之處在於兩點:一,他會否履行其競選承諾;二,他將怎樣實踐其競選承諾。這兩點都關乎其政府的認受性,因為,小圈子選舉的代表性已經有先天缺陷,假如通過小圈子選舉勝出的承諾也可以過橋抽板,拋諸腦後,則無疑是對曾政府未來五年的施政認受性掘下墳墓。
教育界以至學生家長密切監察著的,是曾先生關於小班教學的承諾。本年二月三日的一個競選諮詢會上,曾先生在回答教育評議會的蔡國光先生的問題時,親口向出席的選委承諾,他如果當選,將會加速推行小班教學的計劃,以每班廿五人的標準,期望五年內在全港大部份中小學完成。筆者當時就坐第四、五行的位置,距離曾先生約廿呎,上述承諾是聽得清清楚楚的。現場還有教育界和其他界別的選委數十位。
選舉結束後,五年內大致完成中小學的小班教學計劃的承諾,似乎絕跡於任何政策文件。有的,是上任教統局局長李國章教授轄下的官員,繼續把以研究來拖延的報告交予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到了七月新班子上場,新任局長孫明揚至今仍未就此發表過任何具政策含意的講話或文件。九月九日敬師節前夕,他在敬師典禮上致辭,只不過是減少每班學生人數二人,並按此重新釐訂開班下限,但這其實只是糾正九八年董建華政府增加每班學生人數的錯誤政策,不能以此蒙混冒充小班政策。
數天之後,曾蔭權到北區與中學生會面,被學生問到小班教學時,竟然以諸多理由,包括「缺乏成效實證」、「教師須再受訓」、「增加教師壓力」、「名校及家長反感」等等耍弄現場的中學生。二月至今,才七個多月,曾先生已由言之鑿鑿變得諸多推搪,這便不免使人懷疑,他是否即將食言,拒絕實踐其小班承諾。
當然,曾先生擅長「管理期望」,早見於他任港英政府的財政司的時候。當年每到接近發表財政預算案時,他總會利用不同機會調低公眾對預算案的期望,到了實際內容較好但不一定上佳的預算案發表後,公眾便「喜出望外」,曾先生的權術,便可以換來肯定的聲音。這一次,特別在政制問題上先有「玩鋪勁」的豪言壯語,但其後發表的綠皮書卻劣評如潮的教訓,曾先生大有可能重施其「管理期望」的故技。
管理期望是政治家或政客的慣技,事實上,先唱淡小班政策,對曾政府而言是利多於弊的。唱淡了小班,而以孫明揚的「減二人」措施先行,如果民間反應就此受落,則曾先生便可輕舟駛過萬重山;如果民間反彈大,則曾先生又可推出較為迎合的小班政策,以示聽從民意。
問題是,五年內大部份中小學推行廿五人一班的小班承諾言猶在耳,無論曾政府如何耍出政治伎倆,都逃不過教育界及公眾雪亮的眼睛的。作為教育界的選委,我更相信,如果十月的施政報告不能看到任何推行小班的誠意,因新班子上場而來的蜜月期,將會立即結束,甚至,說曾蔭權勢將等同向教育界和家長為敵,也不為過。
教育界以至學生家長密切監察著的,是曾先生關於小班教學的承諾。本年二月三日的一個競選諮詢會上,曾先生在回答教育評議會的蔡國光先生的問題時,親口向出席的選委承諾,他如果當選,將會加速推行小班教學的計劃,以每班廿五人的標準,期望五年內在全港大部份中小學完成。筆者當時就坐第四、五行的位置,距離曾先生約廿呎,上述承諾是聽得清清楚楚的。現場還有教育界和其他界別的選委數十位。
選舉結束後,五年內大致完成中小學的小班教學計劃的承諾,似乎絕跡於任何政策文件。有的,是上任教統局局長李國章教授轄下的官員,繼續把以研究來拖延的報告交予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到了七月新班子上場,新任局長孫明揚至今仍未就此發表過任何具政策含意的講話或文件。九月九日敬師節前夕,他在敬師典禮上致辭,只不過是減少每班學生人數二人,並按此重新釐訂開班下限,但這其實只是糾正九八年董建華政府增加每班學生人數的錯誤政策,不能以此蒙混冒充小班政策。
數天之後,曾蔭權到北區與中學生會面,被學生問到小班教學時,竟然以諸多理由,包括「缺乏成效實證」、「教師須再受訓」、「增加教師壓力」、「名校及家長反感」等等耍弄現場的中學生。二月至今,才七個多月,曾先生已由言之鑿鑿變得諸多推搪,這便不免使人懷疑,他是否即將食言,拒絕實踐其小班承諾。
當然,曾先生擅長「管理期望」,早見於他任港英政府的財政司的時候。當年每到接近發表財政預算案時,他總會利用不同機會調低公眾對預算案的期望,到了實際內容較好但不一定上佳的預算案發表後,公眾便「喜出望外」,曾先生的權術,便可以換來肯定的聲音。這一次,特別在政制問題上先有「玩鋪勁」的豪言壯語,但其後發表的綠皮書卻劣評如潮的教訓,曾先生大有可能重施其「管理期望」的故技。
管理期望是政治家或政客的慣技,事實上,先唱淡小班政策,對曾政府而言是利多於弊的。唱淡了小班,而以孫明揚的「減二人」措施先行,如果民間反應就此受落,則曾先生便可輕舟駛過萬重山;如果民間反彈大,則曾先生又可推出較為迎合的小班政策,以示聽從民意。
問題是,五年內大部份中小學推行廿五人一班的小班承諾言猶在耳,無論曾政府如何耍出政治伎倆,都逃不過教育界及公眾雪亮的眼睛的。作為教育界的選委,我更相信,如果十月的施政報告不能看到任何推行小班的誠意,因新班子上場而來的蜜月期,將會立即結束,甚至,說曾蔭權勢將等同向教育界和家長為敵,也不為過。
2007-08-25
推行小班 停止殺校
──請曾蔭權拿出解決問題的誠意
還有約一個月,行政長官曾蔭權就要宣讀他的第二份《施政報告》了,去年他就任時,雖然沒有像他的前任董建華一樣,明確表示以教育為施政重點,但可以肯定的是,教育作為佔公共開支比例最大的項目,仍會是政府重視的範疇。
力要用在刀鋒上,掌握不到關鍵,則再多的資源也只會徒勞無功。
【問題在壓力過大、士氣不振】
當前香港教育的問題,是減輕教師過大的工作壓力,如何恢復教師的士氣的問題。可是,曾蔭權領導下的政府,仍然沒有勇氣和魄力承擔這個嚴峻的問題。一如所料,教師工作委員會的中期報告,仍是隔靴騷癢,沒有觸及問題的關鍵,甚至把教師工作壓力過大的責任推向學校管理層,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當然認同這樣的報告:「行政工作量及學校領導的素質與教師的工作量及認知的處理能力有著直接的關係。」這樣的回應,只能說是自欺欺人。
教師工作壓力過大不能得到紓緩,教師士氣不振的問題未解決,教育質素將會受到正面的衝擊。教育改革如今到了執行期,許多當初高唱入雲的理想,推行時都有著大大小小、這樣那樣的困難。一方面,固然是由升學壓力、高風險的考試所造成,但另一方面,「拔尖補底」並未成功,學生的學能差異仍然巨大,因此也使學校之間的差異難以拉近。
拔尖補底尚未成功,學生學能差異巨大,但學制改革卻已率先把不同學能的學生安插在同一個教室之中。這不是空談一兩句「接納差異」就可教得好的,更不是批評校長或教師只知教「好學生」而不是「教好」學生,問題便可解決的。學制改革容易,只要一紙公文便可實行,但實實在在的課室中,面對卅多四十名學生,既有施教課程改革的新項目,又要面對日益擴闊的學生差異,是使大部份教師疲於奔命的一個主要原因。
如果工作有成效,辛勞一點教師也不會計較的,問題是,既看不到沒有成效,教改外加的要求又日益增多,工作沒有滿足感,士氣便受到打擊。且看申請提早退休的數字之大,便知道問題的嚴重。一個專業,如果有大量骨幹提早退休,這個專業的危機,則無論在工作能量或經驗傳承而言,都是不容輕視的。
【歸咎學校領導 迴避政府責任】
教學的工作成效不彰,對教師士氣已是很大的打擊,更可怕的是,與此同時,非教學的工作,卻大幅度增加。教師工作委員會指出,「教師每年的總工作時數在過去六年只輕微上升,亦與本港其他專業人士相若。然而,行政工作佔教師總工時的比例卻顯著上升。」這已經指出了問題的方向,可惜,委員會沒有深究下去,而只停在問題的表面,而歸咎於學校領導。當然,教師工作不能說和學校領導無關,但不得不追問的是,近年增加的非教學工作,是些甚麼工作?是甚麼原因,要學校,要教師增加這些工作的呢?
近年推行的殺校政策,是增加這些非教學工作的主因,是扼殺教師士氣的元凶。學生人口下降,教統局乘勢引入惡性競爭的市場,殺校政策摧毀了專業的穩定,使學校之間競逐收生,於是,各式招徠手法,便層出不窮。首先是在學校懸掛巨型橫額,然後是到學校附近人流匯集的地方「路演」,甚至,中學派出教師到小學,小學派出教師到幼稚園,實行宣傳拉客,又或者以未來學習體驗為名,在假期招攬學生「試讀」。這些手法,早已司空見慣,正是教師工作壓力過大,工作乏滿足感的主因。
教學工作是需要空間的,教師需要空間思索如何因應學生的差異,需要空間計劃不同的教學策略,當課室裡仍然擠滿學生,當工作仍然被與教學無關的事務充塞著時,教師的工作滿足感便會受到蠶食,缺乏滿足感,感到工作壓力巨大,也是自然不過的。
【停止殺校 推行小班 解決之道】
歸根究柢,停止殺校,推行小班,是解決問題的不二法門。學生人口下降,無須大幅增加資源,就可按部就班,分區分階段推行小班教學。小班教學可以讓教師有足夠的空間照顧學生的差異,有足夠的空間反思教學的種種,同時又可消除殺校帶來的惡性競爭,更符合學生和家長的利益,合乎教育原則,是政府、教師和家長學生的三贏方案。方法已經有了,曾蔭權是否有誠意解決教師的困難呢?
還有約一個月,行政長官曾蔭權就要宣讀他的第二份《施政報告》了,去年他就任時,雖然沒有像他的前任董建華一樣,明確表示以教育為施政重點,但可以肯定的是,教育作為佔公共開支比例最大的項目,仍會是政府重視的範疇。
力要用在刀鋒上,掌握不到關鍵,則再多的資源也只會徒勞無功。
【問題在壓力過大、士氣不振】
當前香港教育的問題,是減輕教師過大的工作壓力,如何恢復教師的士氣的問題。可是,曾蔭權領導下的政府,仍然沒有勇氣和魄力承擔這個嚴峻的問題。一如所料,教師工作委員會的中期報告,仍是隔靴騷癢,沒有觸及問題的關鍵,甚至把教師工作壓力過大的責任推向學校管理層,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當然認同這樣的報告:「行政工作量及學校領導的素質與教師的工作量及認知的處理能力有著直接的關係。」這樣的回應,只能說是自欺欺人。
教師工作壓力過大不能得到紓緩,教師士氣不振的問題未解決,教育質素將會受到正面的衝擊。教育改革如今到了執行期,許多當初高唱入雲的理想,推行時都有著大大小小、這樣那樣的困難。一方面,固然是由升學壓力、高風險的考試所造成,但另一方面,「拔尖補底」並未成功,學生的學能差異仍然巨大,因此也使學校之間的差異難以拉近。
拔尖補底尚未成功,學生學能差異巨大,但學制改革卻已率先把不同學能的學生安插在同一個教室之中。這不是空談一兩句「接納差異」就可教得好的,更不是批評校長或教師只知教「好學生」而不是「教好」學生,問題便可解決的。學制改革容易,只要一紙公文便可實行,但實實在在的課室中,面對卅多四十名學生,既有施教課程改革的新項目,又要面對日益擴闊的學生差異,是使大部份教師疲於奔命的一個主要原因。
如果工作有成效,辛勞一點教師也不會計較的,問題是,既看不到沒有成效,教改外加的要求又日益增多,工作沒有滿足感,士氣便受到打擊。且看申請提早退休的數字之大,便知道問題的嚴重。一個專業,如果有大量骨幹提早退休,這個專業的危機,則無論在工作能量或經驗傳承而言,都是不容輕視的。
【歸咎學校領導 迴避政府責任】
教學的工作成效不彰,對教師士氣已是很大的打擊,更可怕的是,與此同時,非教學的工作,卻大幅度增加。教師工作委員會指出,「教師每年的總工作時數在過去六年只輕微上升,亦與本港其他專業人士相若。然而,行政工作佔教師總工時的比例卻顯著上升。」這已經指出了問題的方向,可惜,委員會沒有深究下去,而只停在問題的表面,而歸咎於學校領導。當然,教師工作不能說和學校領導無關,但不得不追問的是,近年增加的非教學工作,是些甚麼工作?是甚麼原因,要學校,要教師增加這些工作的呢?
近年推行的殺校政策,是增加這些非教學工作的主因,是扼殺教師士氣的元凶。學生人口下降,教統局乘勢引入惡性競爭的市場,殺校政策摧毀了專業的穩定,使學校之間競逐收生,於是,各式招徠手法,便層出不窮。首先是在學校懸掛巨型橫額,然後是到學校附近人流匯集的地方「路演」,甚至,中學派出教師到小學,小學派出教師到幼稚園,實行宣傳拉客,又或者以未來學習體驗為名,在假期招攬學生「試讀」。這些手法,早已司空見慣,正是教師工作壓力過大,工作乏滿足感的主因。
教學工作是需要空間的,教師需要空間思索如何因應學生的差異,需要空間計劃不同的教學策略,當課室裡仍然擠滿學生,當工作仍然被與教學無關的事務充塞著時,教師的工作滿足感便會受到蠶食,缺乏滿足感,感到工作壓力巨大,也是自然不過的。
【停止殺校 推行小班 解決之道】
歸根究柢,停止殺校,推行小班,是解決問題的不二法門。學生人口下降,無須大幅增加資源,就可按部就班,分區分階段推行小班教學。小班教學可以讓教師有足夠的空間照顧學生的差異,有足夠的空間反思教學的種種,同時又可消除殺校帶來的惡性競爭,更符合學生和家長的利益,合乎教育原則,是政府、教師和家長學生的三贏方案。方法已經有了,曾蔭權是否有誠意解決教師的困難呢?
2007-06-26
更行更遠
──讀《學校教師的生活世界:
批判教育學的在地實踐》
沒有「語境」(context),就沒有是非價值。
或者說,沒有語境的是非價值,不過是空頭格言,小學生已背得爛熟的金句。掛在唇邊,極其量只說明了「知」,在更重要的「行」的問題上,卻只能交出白卷。
所謂「語境」,也不陌生。設身處地、「泥水佬造門」,身體力行,不尚空言,不假矯飾,早有明訓。這就是所謂「在地」的意思。舉例說:我們若不希望新教師因議價能力較低而薪酬遭壓低,則我們在可以決定新同事入職薪酬時,便不應加以壓抑;我們若不希望學校蔑視常額編制而以合約聘請教師,則到了我們有權聘請同事時,便不應動輒以合約欺壓他人;我們如果要求學生上課專心,則在自己進修時理應也不該只顧閒談;如果我們要求學校處理人事要合乎公義,則我們有權決定同事的升遷或去留時,也必須摒棄個人的好惡;假如我們要在課堂教導學生明辨是非,則自己面對工作間的人事問題時,也決不應視而不見或諸多迴避,只知把問題掃進地氈底。
如此說來,也可看到,所謂「語境」,就是要貫徹如一,不分表裡,無論遠近,均要真誠的秉持原則。甚麼是「原則」呢,原則是遇到困難時仍然堅持如故的行事標準。若有關標準只是為了給自己戴上閃耀的道德光環,或用作高喊動聽的口號,卻不適用於自己行事之上,那決非堅持原則,那不過是機會主義。
計較「語境」是重要的,因為,抽空研判事物,往往距離真相太遠。舉例說,某一位教師,擬題犯錯了,及時糾正是必須的,不過事後問責,是否必然責在教師呢?不細看犯錯的「語境」,不追問教師工作量是否已不勝負荷,不理會學校的相關政策是否朝令夕改,不區分錯誤是大是小,是偶爾手民之誤抑或基本學理出錯,即單憑擬題的是教師因此斷定責在教師,便是離棄「語境」作出是非研判,這就做不到「在地」,達不到對教師工作的恰當理解,更遑論維護教師的合理權益。
陳伯璋和張盈坤[方方土]的《學校教師的生活世界:批判教育學的在地實踐》(台北:師大書苑,2007),強調的是對學校教師生活的真誠理解,取向是反思的、在地的、結合「語境」的,是批判教育學(Critical Pedagogy)在台灣學校裡的生動踐行。沒錯,真誠的教學講求踐行,該書的編者序即以「行行重行行」為題,而我呢,讀到此書時,是在此岸的香港,在香港的一個維護教師專業和權益的工會裡,這時,縈繞在我腦海裡的,是另一種行旅:「離恨恰如春草,更行更遠還生」,是一種對「疏離」(Alienation)的莫名恐懼。
(原刊於《教協報》526期,2006.06.26)
批判教育學的在地實踐》
沒有「語境」(context),就沒有是非價值。
或者說,沒有語境的是非價值,不過是空頭格言,小學生已背得爛熟的金句。掛在唇邊,極其量只說明了「知」,在更重要的「行」的問題上,卻只能交出白卷。
所謂「語境」,也不陌生。設身處地、「泥水佬造門」,身體力行,不尚空言,不假矯飾,早有明訓。這就是所謂「在地」的意思。舉例說:我們若不希望新教師因議價能力較低而薪酬遭壓低,則我們在可以決定新同事入職薪酬時,便不應加以壓抑;我們若不希望學校蔑視常額編制而以合約聘請教師,則到了我們有權聘請同事時,便不應動輒以合約欺壓他人;我們如果要求學生上課專心,則在自己進修時理應也不該只顧閒談;如果我們要求學校處理人事要合乎公義,則我們有權決定同事的升遷或去留時,也必須摒棄個人的好惡;假如我們要在課堂教導學生明辨是非,則自己面對工作間的人事問題時,也決不應視而不見或諸多迴避,只知把問題掃進地氈底。
如此說來,也可看到,所謂「語境」,就是要貫徹如一,不分表裡,無論遠近,均要真誠的秉持原則。甚麼是「原則」呢,原則是遇到困難時仍然堅持如故的行事標準。若有關標準只是為了給自己戴上閃耀的道德光環,或用作高喊動聽的口號,卻不適用於自己行事之上,那決非堅持原則,那不過是機會主義。
計較「語境」是重要的,因為,抽空研判事物,往往距離真相太遠。舉例說,某一位教師,擬題犯錯了,及時糾正是必須的,不過事後問責,是否必然責在教師呢?不細看犯錯的「語境」,不追問教師工作量是否已不勝負荷,不理會學校的相關政策是否朝令夕改,不區分錯誤是大是小,是偶爾手民之誤抑或基本學理出錯,即單憑擬題的是教師因此斷定責在教師,便是離棄「語境」作出是非研判,這就做不到「在地」,達不到對教師工作的恰當理解,更遑論維護教師的合理權益。
陳伯璋和張盈坤[方方土]的《學校教師的生活世界:批判教育學的在地實踐》(台北:師大書苑,2007),強調的是對學校教師生活的真誠理解,取向是反思的、在地的、結合「語境」的,是批判教育學(Critical Pedagogy)在台灣學校裡的生動踐行。沒錯,真誠的教學講求踐行,該書的編者序即以「行行重行行」為題,而我呢,讀到此書時,是在此岸的香港,在香港的一個維護教師專業和權益的工會裡,這時,縈繞在我腦海裡的,是另一種行旅:「離恨恰如春草,更行更遠還生」,是一種對「疏離」(Alienation)的莫名恐懼。
(原刊於《教協報》526期,2006.06.26)
2007-06-11
比較的教學
「比較」在眾多認知能力中屬於較為基本的一項。在常用的布盧姆的「教育目標分類學」中,「比較」屬於「理解」的層次,是擬訂理解的教學目標時常用的動詞。「比較」同時也出現在「分析」的層次。通過「比較」,突出事物或概念的特點,從而表現學生是否掌握這些特點;同時,「比較」必循某些角度、標準,選取特定角度或標準,必先對事物或概念進行分解,這正是分析的要義。
學生經常被詬病思想膚淺,既不能作較完整的論證,也鮮能就議題進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斷,原因之一,是學生並不認識何謂「完整思考」,也沒有養成「完整思考」的習慣。不懂得比較,正是其中最常見的問題之一。
甚麼是「比較」?我們似乎一向都把「比較」的思考當做自然而然的,較少從思維的角度來設計教學活動,讓學生習得箇中的技巧。的確,大部分老師都在學校制度中過關斬將了,早就習得了「比較」而運用無礙,這學習的過程,或屬頓悟,或屬自然,總的一句,「學會了就是」。問題是,教育不能隨機,不能求諸自然,因此,有必要讓學生把握一些「思維的形式」,讓其有跡可循,讓其模仿,讓其習慣。
我曾借用統計學中「量度的層次」(level of measurement)來向學生展示比較的思維形式,不敢說那是十分恰當的借用,甚至有朋友提過會否「殺雞用牛刀」的疑問,我例認為,但求實用,但求讓學生有某種清晰的學習對象而已。
目下學生須習得的比較,大抵可分三種原型,可以作如下的表述:
A. 甲是這樣的,乙則是那樣的,甲和乙不同。
B. 甲是這樣的,乙是那樣的,甲比乙怎樣。
C. 甲是這樣的,乙是那樣的,甲是乙的多少倍。
A 型其實是「名義尺度」(nominal scale),這一型的比較,只能比較相同或不相同,不能比較大小,更不能看其中的比例。一個人的性別,就屬於此類。只能比較兩人的性別是否相同,不能比較「哪個性別大」,更不能說「男性是女性的多少份之一」等。教授學生時,可以展示例句:
1. 月球環繞地球運行,地球則環繞太陽運行,月球和地球運行的軌跡不同。
2. 甲唱的歌風格變化很大,乙的歌則風格較為統一。
B 型是「序列尺度」(ordinal scale),這一型所比較的,是按一定標準排定的順序,包括大小、先後、高低等。例如,奧運金牌的名次高於銀牌,銀牌又高於銅牌,但比較只此而已,不能說兩個銀牌低於/等於/高於一個金牌。其他例句如下:
3. 甲牌子牛奶的味道很甜,但乙牌子的味道更甜。
4. 菜牌上,麻婆豆腐這道菜旁邊有兩隻辣椒,宮保雞丁有三隻,水煮牛肉也有三隻,看來,宮保雞丁和水煮牛肉都會 比麻婆豆腐辣。
C 型則是「比率尺度」(ratio scale),不但可以比較相同與否,還可排序,還可運算,計出倍數或份數。大多數可計量的,包括重量、長度、容積等等,進行比較時,都應視作比率,作出運算。例如比較第一次大戰中各國的傷亡人數,只說出美國的傷亡數字和德國的不同是不足夠的,指出德國的比美國的大,當然較好,若能說明某種比例,就更清楚。下面的例句,或適用於教學:
5. 甲牌子的汽水,全年賣出五百萬瓶,是乙牌子的三倍。
6. 這個組合的新唱片銷量,是那位歌手的新唱片銷量的五分一。
如果用內容相近的例句向學生突顯三型的差別,學生或更易掌握箇中分別:
A型: 記筆記時,有同學喜歡用黑色的筆,也有同學喜歡用藍色的。
B型: 用黑色和藍色筆記筆記的同學,數目比用其他顏色的多,但一時間不能肯定多出多少。
C型:經過調查後,知道用黑色和藍色筆記筆記的同學共有百分之九十,用其他顏色筆的同學只佔百分之十,所以,可以說,前者比後者多出九倍。
對不經不覺間習得比較的技巧的學生而言,當然不必如上述般大費周章,不過,對不少後進生而言,所謂培養思維技巧,其中一個入手點,可能是這些形式的展示,讓其模仿而已。
(原刊《教協報》525期,2007.06.11)
學生經常被詬病思想膚淺,既不能作較完整的論證,也鮮能就議題進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斷,原因之一,是學生並不認識何謂「完整思考」,也沒有養成「完整思考」的習慣。不懂得比較,正是其中最常見的問題之一。
甚麼是「比較」?我們似乎一向都把「比較」的思考當做自然而然的,較少從思維的角度來設計教學活動,讓學生習得箇中的技巧。的確,大部分老師都在學校制度中過關斬將了,早就習得了「比較」而運用無礙,這學習的過程,或屬頓悟,或屬自然,總的一句,「學會了就是」。問題是,教育不能隨機,不能求諸自然,因此,有必要讓學生把握一些「思維的形式」,讓其有跡可循,讓其模仿,讓其習慣。
我曾借用統計學中「量度的層次」(level of measurement)來向學生展示比較的思維形式,不敢說那是十分恰當的借用,甚至有朋友提過會否「殺雞用牛刀」的疑問,我例認為,但求實用,但求讓學生有某種清晰的學習對象而已。
目下學生須習得的比較,大抵可分三種原型,可以作如下的表述:
A. 甲是這樣的,乙則是那樣的,甲和乙不同。
B. 甲是這樣的,乙是那樣的,甲比乙怎樣。
C. 甲是這樣的,乙是那樣的,甲是乙的多少倍。
A 型其實是「名義尺度」(nominal scale),這一型的比較,只能比較相同或不相同,不能比較大小,更不能看其中的比例。一個人的性別,就屬於此類。只能比較兩人的性別是否相同,不能比較「哪個性別大」,更不能說「男性是女性的多少份之一」等。教授學生時,可以展示例句:
1. 月球環繞地球運行,地球則環繞太陽運行,月球和地球運行的軌跡不同。
2. 甲唱的歌風格變化很大,乙的歌則風格較為統一。
B 型是「序列尺度」(ordinal scale),這一型所比較的,是按一定標準排定的順序,包括大小、先後、高低等。例如,奧運金牌的名次高於銀牌,銀牌又高於銅牌,但比較只此而已,不能說兩個銀牌低於/等於/高於一個金牌。其他例句如下:
3. 甲牌子牛奶的味道很甜,但乙牌子的味道更甜。
4. 菜牌上,麻婆豆腐這道菜旁邊有兩隻辣椒,宮保雞丁有三隻,水煮牛肉也有三隻,看來,宮保雞丁和水煮牛肉都會 比麻婆豆腐辣。
C 型則是「比率尺度」(ratio scale),不但可以比較相同與否,還可排序,還可運算,計出倍數或份數。大多數可計量的,包括重量、長度、容積等等,進行比較時,都應視作比率,作出運算。例如比較第一次大戰中各國的傷亡人數,只說出美國的傷亡數字和德國的不同是不足夠的,指出德國的比美國的大,當然較好,若能說明某種比例,就更清楚。下面的例句,或適用於教學:
5. 甲牌子的汽水,全年賣出五百萬瓶,是乙牌子的三倍。
6. 這個組合的新唱片銷量,是那位歌手的新唱片銷量的五分一。
如果用內容相近的例句向學生突顯三型的差別,學生或更易掌握箇中分別:
A型: 記筆記時,有同學喜歡用黑色的筆,也有同學喜歡用藍色的。
B型: 用黑色和藍色筆記筆記的同學,數目比用其他顏色的多,但一時間不能肯定多出多少。
C型:經過調查後,知道用黑色和藍色筆記筆記的同學共有百分之九十,用其他顏色筆的同學只佔百分之十,所以,可以說,前者比後者多出九倍。
對不經不覺間習得比較的技巧的學生而言,當然不必如上述般大費周章,不過,對不少後進生而言,所謂培養思維技巧,其中一個入手點,可能是這些形式的展示,讓其模仿而已。
(原刊《教協報》525期,2007.06.11)
2007-05-21
反基準試的鎗聲
反對基準試的第一鎗,是韓連山 打出的。
九八年,開始設語文基準的「先導測試」了,這是要抵制的,但教協只強調教師有權不參加,沒有發動全面抵制,當時也有一種觀點,認為那只是教師自願參加的,不好大力反對。事後回想,溫水煮蛙,杜漸防微,太多經驗說明,無論時機未到或錯失良機,後發而要制人,往往都要花更大的氣力。
二千年四月,先導測試過後,教育署要正式考試了,教協正籌劃對策。當時我們收到一紙傳真,要發起簽名運動反對基準試,並同時要求教協出手。發起人正是韓連山。和他通過電話,知道他在葵涌一間中學任英文科主任,取得他同意後,教協便接辦了聯署運動,最終更破紀錄的收集了三萬七千個教師簽名。
四月廿六日在何東中學舉行第一場語文基準試簡介會,我在《教協報》曾作報道,其中一節是這樣寫的:「......答問時間。一位中學英語教師率先發言,他表示對語文基準測試感到遺憾,聲言『我們有權選擇不考試!』,此語一出,立刻得到全場教師以掌聲和應。」這位教師,就是韓連山。
他發言完畢便返回座位,原來他就坐在我後排不遠處。當時我們只通過電話,並沒見過面。我轉身和他打招呼,握握手,並遞上名片。其後每一場簡介會,他全都搶先發言反對。到了五月廿七日的教協的反對基準試團結大會,教協更邀請他上台發言。從此,教師集會不會少了韓連山的份兒,不少教師也漸漸熟悉他那有點沙啞的聲音,那是韓連山的聲音,是反對基準試的鎗聲。
(原刊《教協報》524期,2007.05.21)
九八年,開始設語文基準的「先導測試」了,這是要抵制的,但教協只強調教師有權不參加,沒有發動全面抵制,當時也有一種觀點,認為那只是教師自願參加的,不好大力反對。事後回想,溫水煮蛙,杜漸防微,太多經驗說明,無論時機未到或錯失良機,後發而要制人,往往都要花更大的氣力。
二千年四月,先導測試過後,教育署要正式考試了,教協正籌劃對策。當時我們收到一紙傳真,要發起簽名運動反對基準試,並同時要求教協出手。發起人正是韓連山。和他通過電話,知道他在葵涌一間中學任英文科主任,取得他同意後,教協便接辦了聯署運動,最終更破紀錄的收集了三萬七千個教師簽名。
四月廿六日在何東中學舉行第一場語文基準試簡介會,我在《教協報》曾作報道,其中一節是這樣寫的:「......答問時間。一位中學英語教師率先發言,他表示對語文基準測試感到遺憾,聲言『我們有權選擇不考試!』,此語一出,立刻得到全場教師以掌聲和應。」這位教師,就是韓連山。
他發言完畢便返回座位,原來他就坐在我後排不遠處。當時我們只通過電話,並沒見過面。我轉身和他打招呼,握握手,並遞上名片。其後每一場簡介會,他全都搶先發言反對。到了五月廿七日的教協的反對基準試團結大會,教協更邀請他上台發言。從此,教師集會不會少了韓連山的份兒,不少教師也漸漸熟悉他那有點沙啞的聲音,那是韓連山的聲音,是反對基準試的鎗聲。
(原刊《教協報》524期,2007.05.21)
教授政治議題的權責
教師如何教授六四事件又惹起爭議了,本文無意參與政治爭論,只想就教授政治議題的權責提出一些觀點,這些權責,適用於通識教育、人文學科以及周會、班主任課以至偶然在課堂上觸及的政治議題。
教師教授政治議題的權責,在美國一個七十年代的案例Wilson v. Chancellor(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District of Oregon, 1976)中有很清楚的述明。其主旨是,教學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只受教學專業的原則限制。
該案的原訴人,是Wilson與 Logue ,分別是美國俄勒崗州一家高中的政治科教師和學生。Wilson先後邀請了四位嘉賓演講,分別來自民主黨、共和黨、一個叫 John Birch Society的政治組織和共產黨,前三人已到校演講無礙,Wilson按正常程序把第四個邀請向校長匯報,學校的校董會本來也同意了,後來卻面對該區居民巨大的壓力而改變態度,並提出要禁止所有政治講者到校演講。Wilson遂提出訴訟,指學校的禁令侵犯了其言論自由的權利,學生Logue也同時提出訴訟,也指她的聽取別人言論的權利被侵犯。
法官裁決指出,教學是一種言論,受言論自由保護,但那不是絕對的,而要從學校的環境來衡量。法官認為,媒介本身就是訊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教學既是表達言論的形式,教學法便是媒介。禁止邀請政治講者(實質上只是禁止邀請共產黨人,違反了平等的權利,不贅),等同壓制言論自由,重點是要看禁止是否合理,包括:校方能否證明邀請政治講者損害該校的教育?能否證明該校不應設政治課?能否證明有關講者沒有演講的能力?能否證明禁制邀請不是為了抵消居民的壓力,而是因為學生的利益?能否證明禁令合乎公眾利益,例如課室秩序、即時危險、侵害了其他人的權利等等?
這就是說,要回歸教學專業來考慮,這正是教師教授政治議題時的責任。法官還指出,不是規定須邀請政治講者來演講,而是反對不合理的禁止。法院不宜介入決定學校的課程內容,規定邀請演講就是一種介入,法院只是裁決禁止演講違反言論自由,言論自由就是教師教授政治議題時享有的權利。
該案的法官作出兩點總結:第一,一個課程,假如不能教導學生「任何政權的權力都不應大到使任何異議人士沉默」,則這個課程無論怎樣教導學生「自由民主社會比自由受到限制的社會較為優越」,也註定要全面失敗。第二,享受自由社會庇蔭的人,偶然也必須聆聽不但不同意,甚至會令人憤怒的異見。
聽取各種意見,是教授政治議題的核心之一。馬力引起的這次爭論,正是適切的教材,教授聆聽令人憤怒的異見,教授如何使爭論留在言論自由的範圍,而不是利用政治或法律權力定調,以圖壓制異見。
(原刊《教協報》524期,2007.05.21)
教師教授政治議題的權責,在美國一個七十年代的案例Wilson v. Chancellor(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District of Oregon, 1976)中有很清楚的述明。其主旨是,教學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只受教學專業的原則限制。
該案的原訴人,是Wilson與 Logue ,分別是美國俄勒崗州一家高中的政治科教師和學生。Wilson先後邀請了四位嘉賓演講,分別來自民主黨、共和黨、一個叫 John Birch Society的政治組織和共產黨,前三人已到校演講無礙,Wilson按正常程序把第四個邀請向校長匯報,學校的校董會本來也同意了,後來卻面對該區居民巨大的壓力而改變態度,並提出要禁止所有政治講者到校演講。Wilson遂提出訴訟,指學校的禁令侵犯了其言論自由的權利,學生Logue也同時提出訴訟,也指她的聽取別人言論的權利被侵犯。
法官裁決指出,教學是一種言論,受言論自由保護,但那不是絕對的,而要從學校的環境來衡量。法官認為,媒介本身就是訊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教學既是表達言論的形式,教學法便是媒介。禁止邀請政治講者(實質上只是禁止邀請共產黨人,違反了平等的權利,不贅),等同壓制言論自由,重點是要看禁止是否合理,包括:校方能否證明邀請政治講者損害該校的教育?能否證明該校不應設政治課?能否證明有關講者沒有演講的能力?能否證明禁制邀請不是為了抵消居民的壓力,而是因為學生的利益?能否證明禁令合乎公眾利益,例如課室秩序、即時危險、侵害了其他人的權利等等?
這就是說,要回歸教學專業來考慮,這正是教師教授政治議題時的責任。法官還指出,不是規定須邀請政治講者來演講,而是反對不合理的禁止。法院不宜介入決定學校的課程內容,規定邀請演講就是一種介入,法院只是裁決禁止演講違反言論自由,言論自由就是教師教授政治議題時享有的權利。
該案的法官作出兩點總結:第一,一個課程,假如不能教導學生「任何政權的權力都不應大到使任何異議人士沉默」,則這個課程無論怎樣教導學生「自由民主社會比自由受到限制的社會較為優越」,也註定要全面失敗。第二,享受自由社會庇蔭的人,偶然也必須聆聽不但不同意,甚至會令人憤怒的異見。
聽取各種意見,是教授政治議題的核心之一。馬力引起的這次爭論,正是適切的教材,教授聆聽令人憤怒的異見,教授如何使爭論留在言論自由的範圍,而不是利用政治或法律權力定調,以圖壓制異見。
(原刊《教協報》524期,2007.05.21)
2007-05-07
神奇數字充斥教育決策
香港的教育決策經常被質疑欠缺專業,而只是政治上的平衡。也許,決策本質是政治性的,作政治考慮可謂無可厚非,可是,考慮的基礎理應基於專業,基於對學生教育利益的分析,而不是非教育的,甚至是隨意武斷的。影響香港教育至大的一些「神奇數字」,便從來沒有解釋過其之所以是該個數字的基礎,這便不免令人質疑,有關數字理據何在?
舉例說,小學縮班殺校政策的「23人開班」,究竟是怎樣得出來的?政府似乎一直沒有清楚解釋過,更不必說有沒有諮詢過學校、教師甚至家長了。
另一例是每班學生人數的上限。《教育規例》第88條所列明的,幼兒教育的學校,一名教員在同一時間教導學生不得超過20名;幼稚園為30名;全日制幼稚園則又變為20名。且假設幼兒園和幼稚園仍有分別,但為甚麼就讀半日制的幼稚園學生和全日制的不同,箇中有何理據?至於小學、中學則不得超過45名,又是基於甚麼理據的呢?這些數字,是否要因事制宜,因應學生的變化,例如對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增加認識,融合教育大力推行,而有所調整呢?
又例如,把中一派位訂在每班38人,出現超額教師的學校則為每班35人,表面上即好像皇恩浩蕩,十分體恤了,可是,最初的基數38,又是憑甚麼訂出來的呢?
再說,資助中小學的班級與教師的比例,其理據為何,政府一直欠缺解釋。小學的,是每班1.4位教師。至於中學的,中一至中五是每班有1.3位教師,中六及中七則又是每班2位,自1984年以來一直執行,到了2004年10月新高中學制諮詢,才提出修訂。到了2005年5月推出正式的政策文件,提出修訂初中每班1.7名教師,高中則為每班2名,為何得出如此結果,是基於教學成效的評估,還是只據財政支出呢?文件沒有答案,不知道是否又是理據欠奉的。
此外,從以上的數字,或可看出一個特點,那就是,年級越高,每班獲編配的教師就越多。這是基於甚麼原因呢?學生年紀越小,就不那麼需要教師的照顧?基於學生選科的考慮?與教師的工作空間有關?無論是甚麼原因,無論這些原因是否得到認受,甚至是否可以通過專業認同,好歹都應該向公眾,向教育界解釋的。
現代施政,是否還能這樣不具理據,卻年年運作如儀,並影響一代又一代的學生?
(本文原刊於《教協第二網站‧自由部落‧沒大沒小》,http://portal2.hkptu.org 及《教協報》523期,2007.05.07)
舉例說,小學縮班殺校政策的「23人開班」,究竟是怎樣得出來的?政府似乎一直沒有清楚解釋過,更不必說有沒有諮詢過學校、教師甚至家長了。
另一例是每班學生人數的上限。《教育規例》第88條所列明的,幼兒教育的學校,一名教員在同一時間教導學生不得超過20名;幼稚園為30名;全日制幼稚園則又變為20名。且假設幼兒園和幼稚園仍有分別,但為甚麼就讀半日制的幼稚園學生和全日制的不同,箇中有何理據?至於小學、中學則不得超過45名,又是基於甚麼理據的呢?這些數字,是否要因事制宜,因應學生的變化,例如對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增加認識,融合教育大力推行,而有所調整呢?
又例如,把中一派位訂在每班38人,出現超額教師的學校則為每班35人,表面上即好像皇恩浩蕩,十分體恤了,可是,最初的基數38,又是憑甚麼訂出來的呢?
再說,資助中小學的班級與教師的比例,其理據為何,政府一直欠缺解釋。小學的,是每班1.4位教師。至於中學的,中一至中五是每班有1.3位教師,中六及中七則又是每班2位,自1984年以來一直執行,到了2004年10月新高中學制諮詢,才提出修訂。到了2005年5月推出正式的政策文件,提出修訂初中每班1.7名教師,高中則為每班2名,為何得出如此結果,是基於教學成效的評估,還是只據財政支出呢?文件沒有答案,不知道是否又是理據欠奉的。
此外,從以上的數字,或可看出一個特點,那就是,年級越高,每班獲編配的教師就越多。這是基於甚麼原因呢?學生年紀越小,就不那麼需要教師的照顧?基於學生選科的考慮?與教師的工作空間有關?無論是甚麼原因,無論這些原因是否得到認受,甚至是否可以通過專業認同,好歹都應該向公眾,向教育界解釋的。
現代施政,是否還能這樣不具理據,卻年年運作如儀,並影響一代又一代的學生?
(本文原刊於《教協第二網站‧自由部落‧沒大沒小》,http://portal2.hkptu.org 及《教協報》523期,2007.05.07)
2007-05-02
五年過渡期面臨異化
還看特區十年來的教育政策,「異化」可說是其最大的特色,且舉一些例子:母語教學,變成語言分隔學校,矮化母語教學;推行校本管理,變成分化辦學團體;取消一個學能測驗,學校和學生卻要面對更多的系統評估、基本能力測試;優質教育基金原意在提供靈活資源,卻變成教師沉重的工作壓力來源;語文基準本來目的在提升語文教師專業,後來竟演變為對教師的語文要求,甚至抹黑工具;自評外評原意為建立學校自我檢視的文化,卻演變為外控的加諸學校頭上的擾民措施。為了讓學校平穩推行新高中學制的「五年過渡期」,會是最新加入「異化」行列的措施嗎?
2000年5月《教育改革方案諮詢》提出新高中學制,要非沒有評估學生人口下降的影響,就是以為學生人數固定不變,所以才有推行新高中學制要多建學校之說。到了2004年10月,《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第一階段諮詢文件》才納入了人口下降的因素,可惜,這時候,學生人口下降的問題已經透過縮班殺校暴露無遺,教育界人盡皆知,無須決策者相告了。
推行新高中學制的「五年過渡期」,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提出的,原意是讓出現超額教師的學校,以自然流失的方式,有時間理順超額的問題。該份文件的原文是這樣說的:
「在推行新訂的教師與班級比例,以及為各項目標而提供的額外資源時,或需為部分學校制訂過渡安排,以助他們順利推行新的「3+3+4」學制。對教師人手編制高於限額的學校,建議給予五年的過渡期,讓他們以自然流失的方式,逐步減除超額教師。至於教師人手編制低於限額的學校,額外的教師會在五年內分階段提供。必須注意的是,只有少數學校的教師人手編制與新訂限額有較大的差距。」(5.13段)
自然流失,是中學及特殊學校過去長時間處理超額教師的方式,行之有效,為教育界接受。上述文件提出以自然流失方的措施,並沒有加上甚麼條件。可是,時隔兩年,到了2006年底,開始有報道指,這一次的自然流失,是有條件的,即所謂「三不批」,包括學校如因人口下降導致收生不足、因新高中課程調整出現科目與教師不配、學校主動調整班級數目三種情況出現教師超額,均不批准自然流失。比對2004年的政策文件,在自然流失的措施上橫加了三大條件,已經大大縮窄了自然流失的適用範圍,這是極不合理的,有違當年措施諮詢教育界的原意的。
諮詢時是一種說法,執行時是另一種說法,正是政策異化的原因之一。新高中學制的「五年過渡期」會否又如此異化呢?(新高中評論系列之四)
2000年5月《教育改革方案諮詢》提出新高中學制,要非沒有評估學生人口下降的影響,就是以為學生人數固定不變,所以才有推行新高中學制要多建學校之說。到了2004年10月,《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第一階段諮詢文件》才納入了人口下降的因素,可惜,這時候,學生人口下降的問題已經透過縮班殺校暴露無遺,教育界人盡皆知,無須決策者相告了。
推行新高中學制的「五年過渡期」,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提出的,原意是讓出現超額教師的學校,以自然流失的方式,有時間理順超額的問題。該份文件的原文是這樣說的:
「在推行新訂的教師與班級比例,以及為各項目標而提供的額外資源時,或需為部分學校制訂過渡安排,以助他們順利推行新的「3+3+4」學制。對教師人手編制高於限額的學校,建議給予五年的過渡期,讓他們以自然流失的方式,逐步減除超額教師。至於教師人手編制低於限額的學校,額外的教師會在五年內分階段提供。必須注意的是,只有少數學校的教師人手編制與新訂限額有較大的差距。」(5.13段)
自然流失,是中學及特殊學校過去長時間處理超額教師的方式,行之有效,為教育界接受。上述文件提出以自然流失方的措施,並沒有加上甚麼條件。可是,時隔兩年,到了2006年底,開始有報道指,這一次的自然流失,是有條件的,即所謂「三不批」,包括學校如因人口下降導致收生不足、因新高中課程調整出現科目與教師不配、學校主動調整班級數目三種情況出現教師超額,均不批准自然流失。比對2004年的政策文件,在自然流失的措施上橫加了三大條件,已經大大縮窄了自然流失的適用範圍,這是極不合理的,有違當年措施諮詢教育界的原意的。
諮詢時是一種說法,執行時是另一種說法,正是政策異化的原因之一。新高中學制的「五年過渡期」會否又如此異化呢?(新高中評論系列之四)
篡改中學五年過渡期措施 教統局須交代
2004年10月《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第一階段諮詢文件》發表,提出「五年過渡期」並以自然流失的方式,解決超額教師的問題。
2004年12月20日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諮詢教育界關於新高中學制的意見,許多教育團體的關注就是超額教師問題。
三天後,即2004年12月23日,教統局發表新聞公報說,「雖然新高中學制不會引致超額教師問題,但部分學校亦有可能基於不同原因,包括班級結構改變及學生人數下降等,在未來出現教師過剩的情況。有見及此,我們已提出五年過渡期的建議,讓學校以自然流失的方式,逐步解決有關問題,並讓有志的教師繼續教學工作。若有學校仍未能解決超額教師問題,教統局將會作出個別考慮。」這一建議,普遍受到教育界歡迎,認為是可以爭取到空間盡量解決超額教師的問題。其後,新高中學制的諮詢繼續。
2005年5月,《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投資香港未來的行動方案》發表。就有關上述辦法,該文件指「意見普遍支持給予受影響學校五年過渡期,以解決過剩教師的問題。」(11.29段)教育界支持的五年過渡期,沒有「只因修訂教師與班級比例」的先設條件。該文件附錄二是諮詢期間的問卷調查摘要,其中第9題問及配套措施,摘要列出回應重點之一「應採用自然流失的方法解決過剩教師的問題」,也沒有任何先設條件。教育界支持的「五年過渡期自然流失」,是2004年10月發表的諮詢文件提出的措施,是沒有任何先設條件的。
可是,在同一份文件的11.26段,卻篡改了之前拿來諮詢教育界的建議:「我們亦建議給予學校五年過渡期,讓他們以自然流失的方式,吸納因修訂教師與班級比例而出現的過剩教師。」「過剩教師」之前,加添了「因修訂教師與班級比例而出現」的條件。
2004年10月拿出來諮詢的措施,是沒有預設條件的,12月新聞公報所說的,更點明是為了解決「不同原因,包括班級結構改變及學生人數下降等」的超額教師問題。諮詢期教育界回應的,也是這一種解釋的「五年過渡期自然流失」的措施。為甚麼2005年5月發表的文件,卻橫加了「因修訂教師與班級比例而出現」的條件,如今還以此為據,制訂「三不批」的苛刻條件?
其實,這樣的篡改,已足以損害有關措施的認受性,教統局的官員,是欠教育界和公眾一個合理交代的。(新高中評論系列之五)
2004年12月20日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諮詢教育界關於新高中學制的意見,許多教育團體的關注就是超額教師問題。
三天後,即2004年12月23日,教統局發表新聞公報說,「雖然新高中學制不會引致超額教師問題,但部分學校亦有可能基於不同原因,包括班級結構改變及學生人數下降等,在未來出現教師過剩的情況。有見及此,我們已提出五年過渡期的建議,讓學校以自然流失的方式,逐步解決有關問題,並讓有志的教師繼續教學工作。若有學校仍未能解決超額教師問題,教統局將會作出個別考慮。」這一建議,普遍受到教育界歡迎,認為是可以爭取到空間盡量解決超額教師的問題。其後,新高中學制的諮詢繼續。
2005年5月,《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投資香港未來的行動方案》發表。就有關上述辦法,該文件指「意見普遍支持給予受影響學校五年過渡期,以解決過剩教師的問題。」(11.29段)教育界支持的五年過渡期,沒有「只因修訂教師與班級比例」的先設條件。該文件附錄二是諮詢期間的問卷調查摘要,其中第9題問及配套措施,摘要列出回應重點之一「應採用自然流失的方法解決過剩教師的問題」,也沒有任何先設條件。教育界支持的「五年過渡期自然流失」,是2004年10月發表的諮詢文件提出的措施,是沒有任何先設條件的。
可是,在同一份文件的11.26段,卻篡改了之前拿來諮詢教育界的建議:「我們亦建議給予學校五年過渡期,讓他們以自然流失的方式,吸納因修訂教師與班級比例而出現的過剩教師。」「過剩教師」之前,加添了「因修訂教師與班級比例而出現」的條件。
2004年10月拿出來諮詢的措施,是沒有預設條件的,12月新聞公報所說的,更點明是為了解決「不同原因,包括班級結構改變及學生人數下降等」的超額教師問題。諮詢期教育界回應的,也是這一種解釋的「五年過渡期自然流失」的措施。為甚麼2005年5月發表的文件,卻橫加了「因修訂教師與班級比例而出現」的條件,如今還以此為據,制訂「三不批」的苛刻條件?
其實,這樣的篡改,已足以損害有關措施的認受性,教統局的官員,是欠教育界和公眾一個合理交代的。(新高中評論系列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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