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11-01

從語言學的角度看語文教育

公開進修學院的陳雲根先生於一月十日發表《香港學生語文程度低落的社會政治原因》,從社會語言學的角度出發,指出混雜的語言有一定的認受性,並批評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六號報告書》是用「語言純粹主義」作盾牌。這一項對教統會的批評,即使合理,也只可說是擊倒了一個根本不存在的稻草人,而其所論更反映出其不了解語文教育的實況。

批評持語文純粹主義的觀點是駝鳥政策,因為這種觀點以為將通俗的混雜語用情況摒諸門外,便可以視而不見。這種從社會語言學角度來分析方言與共同語的角力關係,是有一定理據的。在一九九○年發表《第四號報告書》時對此問題也展開過一番爭論。《第六號報告書》比《第四號報告書》進步的地方之一,便是再沒持有語文純粹主義的觀點,而將問題開放出來。

《第六號報告書》這一觀點是自其轄下的語文能力工作小組的,一九九四年七月發表的《語文能力工作小組報告書》(頁五至十二)便填補了語文教學中有關方言地位的空白。《工作小組報告書》注意到(一)粵語與規範漢語、(二)高層與低層粵語、(三)文言文和語體文作為課程與粵語作為社交語言三者之間的分別。

這樣,粵方言甚至港式方言的對語文教學的影響已經名正言順地放到語文教學的議事日程上。更重要的是,注意到學生的複雜語境,以及運用語文的具體需要,語文教學才是有針對性的,而不是空談提高學生的語文能力。

換言之,語文教學的議題已經不再停留在「非方言即共同語」的問題上,而是要在方言與共同語之間的連續體上,找出能讓學生充分習得語文的落腳點。語文教育工作者,單是理解語言的認受性有著怎樣社會政治構成是不足夠的,面對每天的語文課堂,教師關心的,是怎樣才是有效的語言學習。

社會的語用現象是千變萬化的,即使給評為語文極差的語用實例,也有著一定的溝通功用。年前一位港大學生將校長王賡武三字錯寫了兩個,人們還是可以知道他所說的是王賡武,即可見仍有一定溝通能力,如果單從可以溝通即可認受的角度來說,這種錯誤也有一定的認受性。

既然溝通了,但又為甚麼給看成錯誤呢?這種矛盾可以借用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Sassure)的語言學理論來解釋。索緒爾的理論雖然歷經修訂,但他提出語言系統(langue)與言語parole)的分別,對探討語文教育的目的來說,還是饒有意義的。言語是日常聽講的話語,存在於個體之間;語言系統是社會群體所共享的,其作用是使說聽之間的信息為人所了解。言語與語言系統之間,也不是牢不可越的,二者也會互為影響;但言語既屬個體之間的溝通,便常因各種不同情境而有所變化,語言系統則屬於原則性的,有著相對穩定與規範的性質。

舉例來說,一個小孩在牙牙學語期間,若向大人斷斷續續說出「我」、「狗」、「怕」三字,大人便大多會理解為小孩他怕狗,而不會說狗怕小孩。在言語層次來說,小孩的話是溝通成功了的,但這總不能說是語法恰當,語文能力及格的用例吧。大人了解小孩的原因,其實還在於二人之間存在一個語言系統,大人根據語言系統來重整小孩的言語,並取得理解。

成功的學校教育不是單單要學生學到眼下的知識,而是讓學生根據其所習得的知識或技能,去應付畢業後的各種需要。成功的語文教育不是要專注於言語層次,而是要傳授語言系統的知識,只有這樣,學生所學到的便不單是溝通的用例,而是溝通的能力。語文教師所關心的便是學生不會因眼前的語文運用可以具有溝通的效果,便認為那可以接受,而是學生是否掌握用例背後的原則,來應付日後不同的語用需要。

因此,教學或許會多涉及較為穩定與規範內容,那卻不是因為語言純粹主義作怪。至於本地白話是否適宜作為教學語言,則要視乎教師的語感。十年前語文教師還會將學生作文中的「的士」、「巴士」圈出,筆者估計今天一般語文教師若這樣做,是會被視為固執的。這固然印證了言語與語言系統以至教學標準的互動關係,而更重要的是,今天我們所說的語文能力弱,其實主要還不是方言或次方言受困於宰制以外的認受性問題,而是詞不達意、理路混亂與思想狹窄等涉及思想層次的問題,這又不是本文的篇幅所能處理的了。

(本文曾發表於1996.11《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