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5

玩玩遊戲 學做公民

沒遊戲沒規則。

看見人家在玩新遊戲,三歲幼兒會問:「怎樣玩的?」,這就是問「遊戲規則」。踢足球,除了守門不得用手;打籃球,則管誰都不可以用腳;排球場上,對賽兩隊要用網分隔;棒球比賽,則兩隊要輪流上場。總之規矩多多,想玩就得先學規矩。

學規矩只是遊戲的初階,是要玩的最基本要求。麻將新手最常拋出一句:「我只識怎樣贏。」驟聽是囂張,其實是謙卑,那只不過在告訴你,他或她學懂了遊戲規則。

對的,絕大部份的遊戲規則都訂明目標,目標常是贏。遊戲大都有競賽性質,勝出是有快感的,若有大額獎金固然吸引,但小孩輸了請喝汽水,成人請吃一頓飯,都不過為勝出的快感增值。

勝出的快感倒不是來自勝出本身,而是來自某種在規限中求取至高至極的滿足,連旁觀者也不禁歡呼喝采。反之,對於只求贏出不惜犯規的行徑,人們會鄙夷不恥。我們會為射了一記難度高的入球而自誇,卻不會為推倒對手才能破網而自豪。也因此,遊戲或許是最好的公民教育。

對的,「遊戲人生」說的其實不是玩世不恭,而是遊戲和人生的極似。由此看去,工餘搓搓麻將,打一場球,甚至在工會理事,都在參與廣義的遊戲,有種種規則,但都基本的日常通用的待人處事的規則。

於是,我會相信,在這類活動中竟也有為求勝出而歪曲事實,揑造故事,謊言滿口的,鋪陳大話,如洪水滔滔,大抵是早年少玩遊戲,沒學好公民教育之故。

本文原刊教協報, 2008.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