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7

綑綁推銷通識課程政策失當

04教育改革的特點是「綑綁銷售」,「三三四」學制和高中課程改革綑綁在一起,課程改革、學科調動又綑綁在新的通識教育課程之中,把政府調撥資源改善教育的責任綑綁在家長擔子之上,議題繁多,卻要竟全功於一役。

以明年敲定計,大學改為4年制,尚且有6年時間預備,但高中一年級引入全部學生必修的通識科,則只有3年時間,3年之內,課程、師資以至師生比例,能否達到必須的水平,其實並不樂觀。

議題繁多 竟全功於一役

開設一個學科,不是一通行政指令就可完事的。學科內在的學理邏輯、內容教材以至教學法的選擇和安排,都必須以教育工作者的充分認識為先決條件。教統局發表的課程改革文件《通識教育》第8段提到的「寶貴經驗」,可謂不值一哂,誤導公眾。該科在高級補充程度推出多年後,考生仍維持在全港考生5%以下,已足可說明有關經驗是否足夠。

準備是否足夠,不止是師資培訓問題,通識教育科的本質,實更為重要。從教統局的文件中,可以看到這一科有異於其他重科目內容的學科:第一,這科培育學生獨立思考、終身學習等能力,實為其他學科的基礎。第二,這一科要處理不同情境的當代議題,需要應用其他學科所學。這種雙重定位,將會使這一科的施教極為尷尬:在中四教授本科,學生是否有足夠基礎知識去思考議題,誠屬疑問;學習的關鍵能力都需要通過本科教授,課程又是否承擔得來?

其實,放棄「開科立項」的心態,擺脫「以科為本」的限制,加強在已有學科中施教有關的共通能力,優化在很多中學已經開展的跨科專題研習,讓各種開列在「通識教育」科之下的良好目標,滲透在各科目中體現,不硬性規定某一年期,只求在教與學的文化中取得實質的發展,才進一步過渡到以該科為必修科,才是比較踏實的計劃。

通識教育的師資問題不能輕視。教統局文件中第27段所提到的「學習的主要責任落在學生身上」、「教師並不需要對課程中所有議題具備深厚學識」、「教師的角色可以是學習促進者、資料提供者和顧問」等說法,輕描淡寫得令人懷疑教統局是否明白教師所肩負的重擔。誠然,要求所有通識科教師博學至對「所有議題都有深厚學識」是不切實際的,但要促進學習、提供資料,已不是簡單的事,而在學生研習過程中,因應學生的「學」和「問」來加以指導,引動學生進一步探究的興趣,對有關議題無深刻認識者是難以勝任的。

李國章先生如果以為通識教育就是告訴學生法國首都是巴黎,可收學懂看星追求異性之效,則顯然把高中施教的通識科誤為小學常識科了。這種誤解,反映出一種課程發展觀的貧乏。以為不屬傳統學科即為普通常識,而忘記高中課程須在小學及初中的基礎上,為學生升讀大學或就業作出準備,在思辯水平、研習能力上的要求,決非常識科的水平。修畢通識教育若只及常識水平,而大學又接納為入學要求之內,這不免使人反問:如此教育改革,是要提升還是降低我們的教育質素?

不硬性規定某一年期落實

本文並非否定通識教育在條件許可時列為必修科,但在師生比例不利議題研習和專題探究時,在3年的師資準備期顯然過短時,把通識教育定為佔學生總學習比重達十分一的必修科,實屬不智。更重要的是,如此建議流露出來的課程政策,顯然並未深思熟慮,或者壓根兒缺乏專業視野,04年的教育改革以這種政策水平推出,實在使人失望。

(本文曾刊於《明報》2005.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