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晚後,這場爭取平等普選的人民運動發展得很快,面對這樣急速的變化,任何人或組織,只要稍欠準備或經驗,都不易反應過來。對個人,我無意苛求;對組織,問責和檢討也可稍緩,當前急務,是集中運動的能量。我是抱著這樣的心情去參加10月2日教協的諮詢會的。
教協於9月28日宣佈罷課,9月30日發電郵通知將於10月2日辦一場預計2小時的會員代表的諮詢會,電郵寫著,這諮詢會將「匯報教協會的工作,誠邀您出席討論,交流校內情況,共同商討未來的行動。」以我對教協部份理事工作作風的了解,我怕這珍貴的兩小時又變得不著邊際甚至大話西遊,所以和其他五位監事事前聯名要求會議區分主次:「首要是讓理事了解學校及社會實況,並商討教協的對策,其次才是匯報理事會過去的工作。」
我的擔心其實並非無的放矢。9月29日晚八時,幾位朋友便趁教協召開每周的定期會議前,到教協去問明罷課的詳情以及接續的對策等,便遇到某理事大遊花園,竟搬出各國工會的情況,甚至說出教協是trade union而非industrial union這樣的空話來。他的話是平靜的,但內容是空廢的。我常提醒自己,不以語氣來判斷話語是否暴力,像梁振英就最擅長說語氣平靜但內容空廢,甚至扭曲是非的暴力話語。順帶一提,當晚幾位朋友要求見理事時也遇著擋駕,並不順利,未知是否有些人自以為當了理事,便可高高在上,不把會員放在眼裡,不過,本文於此且不打岔了。
或許和六位監事事先的公開要求有關,10月2日下午的會議上,有關理事雖然仍有提到外國工會,仍有空廢話語,但也未算過份。同場有朋友又提到七三年的教師罷課,我懷著不想讓人有機會又數說歷史一番來消耗大家耐性,浪費大家時間,便曾要求多談當前形勢。
現場所見,會員代表並不多,連同出席的理事、監事,大抵不夠廿人。這究竟反映甚麼問題呢?有人或會又歸因至教師冷淡之類,我則恐怕,在其他因素之外,也與教協在這場運動失語隱形有關。事實上,整場運動中,已少見教協的角色,有的,只是一二理事像張銳輝出席了學民思潮的罷課集會,甚至在喊出了「學生出來了,大人在哪裡?」後,教協仍然失蹤,但彷彿已沒多少人在意。對此,好幾位朋友都不約而同地說:Who cares? 以一個號稱九萬會員的工會來說,這短短Who cares? 二字,代表了甚麼意思,就由理事會中人去斟酌好了。
不過,無論如何,28日晚教協號召了罷課,也許賺得一點掌聲,紓緩了失語隱形的政治壓力。可是,如果發表後要修正要澄清是近年教協發聲明的特色,則這一次罷課的號召,也不能倖免。詳情不一一細表了,如上所言,我將會留待問責的時刻再說。至於諮詢會上的會員代表,反對和支持罷課的都有,大家都把觀點說得明白,但容許本文把重點集中在一些積極的建議上。
如今,諮詢會開過了,理事會又說會再議云云,其實,以教協的人力物力,可以做的、應該做的,其實不只是印製貼紙派發給市民的,愚見是,起碼可以包括以下十項,部份即在會員代表諮詢會借鑑得來:
(1) 就罷課、罷教、罷工的號召,再清晰向教師交代權責,特別包括訴求目標、後續部署、是否設時限、理事會的責任承擔等;
(2) 積極研究以法律資源和支援來維護教師的權益,這點過去已屢有朋友提議,而今次罷課無疑就是一個契機;
(3) 主動聯絡各學校,確保響應罷課的學生和老師免受紀律處分,特別是年輕的、以合約受聘的教師或教學助理等;
(4) 作出及時的預備和部署,例如制訂長期應對的策略,包括教育界的不合作運動等;
(5) 在集會現場,組織教師或教育界人士擔任糾察,以備學生不時之需,也可凝聚教師的力量和意志;
(6) 為佔領現場提供及組織所需物資,特別是救傷、音響以等,簡便的糧水,人民已可自給自足,但較大型的設備,仍有待教協這類的組織;
(7) 如停課持續,可組織教師、退休教師,協助中西區停課數天的學生在停課期學習,以響應「罷課不罷學」,包括開放銅鑼灣會所等,我知道這方面的工作已有朋友組織起來,但做應該做的事,是不怕落後的,教協應予積極考慮;
(8) 保存這次運動的種種資料和記錄,我們面對的是一個說盡謊話,肆意歪曲事實的政權,教師工會,就尤其有責任存留歷史的真相;
(9) 就這次運動各種的觀點和事實作出整理,製作教材用以施教,例如如何判別佔領和反佔領的是非黑白等等;
(10) 組織長期落區宣傳的工作,特別就香港政制發展的爭議,港人追求平等的制度等等,這是人民運動的長期工作,教協有資源有人手,可謂責無旁貸。
總的來說,在這次人民運動中,教協失語良久,究竟這是運動是人民自發的,組織角色和崗位沒有突顯呢,還是理事掉以輕心,沒有提早部署呢?不過,仗著四十年經驗的這個工會,理應可以看到人民運動裡的一些空位,而自動補位去的。畢竟,如諮詢會上一位教協理事所言,自省自覺,自我賦權,是這場運動的特點,那麼,教協呢?(2014.10.03)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工運.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工運. Show all posts
2007-11-16
社總11.28罷工的抗爭意義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天(2007.11.16)接受記者訪問談及社總11.28大罷工的說話,是典型的官話,大罷工迫在眉睫,張先生仍然官話連篇,看來他已是視而不見,已決意無視「整筆撥款」對社會服務的惡劣影響,無視社工不得不以大罷工來促使政府檢討的怒氣。
張先生說:「這數月來我們和社工界同工有很密切的聯繫,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擔任主席的一筆過撥款督導委員會已開了數次會,進展不錯,氣氛亦不錯。」我不知道張先生怎樣理解會議的進展和氣氛,但以常理而論,如果進展或氣氛都不錯,但社工要求檢討「整筆撥款」的合理訴求仍然沒有得到正面和誠懇的回應,則這不錯的進展和氣氛,意義已幾近於無。
社總的訴求只不過是檢討而已,甚至不是要求撤銷「整筆撥款」,我們作為第三者,只覺這樣的訴求非常克制和合理。可是,克制和合理的訴求,只換來政府的漠視和拖延,以不錯的進展和氣氛,稀釋社工的不滿,企圖吹散「整筆撥款」干擾社工專業服務所帶來的怒氣。
怒氣和不滿已經積累快七年了,張建宗卻還在說,要透過督導委員會「去探討問題」,對建議「要研究是否可以做到」。這種話,除了只餘一個「拖」字之外,還有其他意思嗎?七年前,這一記拖字訣,或者還會有用,但到了今天,如果說這個「拖」字還有甚麼作用的話,那必然是讓社工明白再把檢討寄望於社署或福利局,是多麼的自欺欺人,正因如此,社總才提出檢討要由政務司司長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進行。
這訴求有三個意義。其一,如前所說,直接訴諸政務司司長,其實就是已對目前福利資源決策過程及官員的投下不信任的一票。其二,現任政務司司長是出身商界的唐英年先生,按常理推測,在意識形態和價值觀上,他個人會傾向認同「整筆撥款」的政策,但社工仍然向他提出訴求,此舉既表明社總仍然尊重現有問責制度,罷工帶來衝擊,是無可奈何的事,但這同時也儼然在考驗唐先生能否不囿於個人既有價值觀,來做好政務司司長這份工。其三,社總要求成立獨立委員會,顯然也不信任已遲滯經年的督導委員會,無論張建宗怎樣包裝督導委員會,其工作顯然已難獲社工的認同,沒有認受性的督導,還會為專業人員所信服嗎?其所憑藉的,除了官府的權力外,還有甚麼其他的嗎?
由此觀之,社總這次罷工,已不啻是針對社會福利政策現行制度的抗爭,甚至衝著政府一項主要政策的認受性而來。這已無疑是專業對權力的一次抗爭運動。(2007.11.16)
張先生說:「這數月來我們和社工界同工有很密切的聯繫,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擔任主席的一筆過撥款督導委員會已開了數次會,進展不錯,氣氛亦不錯。」我不知道張先生怎樣理解會議的進展和氣氛,但以常理而論,如果進展或氣氛都不錯,但社工要求檢討「整筆撥款」的合理訴求仍然沒有得到正面和誠懇的回應,則這不錯的進展和氣氛,意義已幾近於無。
社總的訴求只不過是檢討而已,甚至不是要求撤銷「整筆撥款」,我們作為第三者,只覺這樣的訴求非常克制和合理。可是,克制和合理的訴求,只換來政府的漠視和拖延,以不錯的進展和氣氛,稀釋社工的不滿,企圖吹散「整筆撥款」干擾社工專業服務所帶來的怒氣。
怒氣和不滿已經積累快七年了,張建宗卻還在說,要透過督導委員會「去探討問題」,對建議「要研究是否可以做到」。這種話,除了只餘一個「拖」字之外,還有其他意思嗎?七年前,這一記拖字訣,或者還會有用,但到了今天,如果說這個「拖」字還有甚麼作用的話,那必然是讓社工明白再把檢討寄望於社署或福利局,是多麼的自欺欺人,正因如此,社總才提出檢討要由政務司司長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進行。
這訴求有三個意義。其一,如前所說,直接訴諸政務司司長,其實就是已對目前福利資源決策過程及官員的投下不信任的一票。其二,現任政務司司長是出身商界的唐英年先生,按常理推測,在意識形態和價值觀上,他個人會傾向認同「整筆撥款」的政策,但社工仍然向他提出訴求,此舉既表明社總仍然尊重現有問責制度,罷工帶來衝擊,是無可奈何的事,但這同時也儼然在考驗唐先生能否不囿於個人既有價值觀,來做好政務司司長這份工。其三,社總要求成立獨立委員會,顯然也不信任已遲滯經年的督導委員會,無論張建宗怎樣包裝督導委員會,其工作顯然已難獲社工的認同,沒有認受性的督導,還會為專業人員所信服嗎?其所憑藉的,除了官府的權力外,還有甚麼其他的嗎?
由此觀之,社總這次罷工,已不啻是針對社會福利政策現行制度的抗爭,甚至衝著政府一項主要政策的認受性而來。這已無疑是專業對權力的一次抗爭運動。(2007.11.16)
社總罷工 有理有節
11月28日,社工總工會就要發動大罷工了。
在今天的香港,發動罷工不是容易的事,非到迫不得已,一個工會是不會發動罷工的。社工總工會這次發動罷工,目的是要求檢討「整筆撥款」政策,只不過是要求檢討罷了。該政策是2001年1月開始的,要求實施了快七年的政策作出檢討,是至為正常和合理的,社總這個正常合理的要求,卻一直受盡阻撓,沒有得到積極的回應。經過一連串的聯署聲明、靜坐、聲討後,社署才稍稍以重開督導委員會回應,但仍然缺乏通盤的檢討方案,以致社總已忍無可忍,非要發動罷工不可。
社署「整筆撥款」的錯誤,早已罊竹難書。政策實施以來,社會服務質素受到衝擊,專業出現斷層,社工士氣大受打擊,工作缺乏保障。社總要求,社工薪酬與公務員薪級掛鉤,訂立人手編制,社工薪酬剔除於整筆撥款之外,社福機構管理增加透明度。這些訴求,也是合理不過的。簡言而之,因為社會服務的骨幹在於社工,「整筆撥款」通過摧毀薪酬及人手編制,把社工置於一個劣質的有若市場的競爭之中;而社總的訴求,不過是撥亂反正,把社會服務的主要力量,於劣質市場的泥沼之中。
教師是不會對社工陌生的,學校社工和教師同樣以學生為專業服務的對象,不少學生的活動也仗賴社工的支援。劣質競爭對專業服務的遺禍,已證之於過去數年眾多沒有規劃的各種撥款,證之於以「教學助理」、「副教師」等等名目對新進同儕的剝削,已證之於對書記和校工的打擊,公營學校的校長和教師目前仍能倖免於「一筆過撥款」之中,是因為薪級和編制的制度仍然得保穩定。其實,近年來,我們的穩定也是受盡挑戰的,只是到了三月曾蔭權競選時,才公開說過政府沒有計劃在公營學校推行包括校長教師薪酬在內的「一筆過撥款」。教師在暫保穩定之時,我們也誠心希望社工能擺脫「整筆撥款」的惡夢。
在今天的香港,發動罷工不是容易的事,非到迫不得已,一個工會是不會發動罷工的。社工總工會這次發動罷工,目的是要求檢討「整筆撥款」政策,只不過是要求檢討罷了。該政策是2001年1月開始的,要求實施了快七年的政策作出檢討,是至為正常和合理的,社總這個正常合理的要求,卻一直受盡阻撓,沒有得到積極的回應。經過一連串的聯署聲明、靜坐、聲討後,社署才稍稍以重開督導委員會回應,但仍然缺乏通盤的檢討方案,以致社總已忍無可忍,非要發動罷工不可。
社署「整筆撥款」的錯誤,早已罊竹難書。政策實施以來,社會服務質素受到衝擊,專業出現斷層,社工士氣大受打擊,工作缺乏保障。社總要求,社工薪酬與公務員薪級掛鉤,訂立人手編制,社工薪酬剔除於整筆撥款之外,社福機構管理增加透明度。這些訴求,也是合理不過的。簡言而之,因為社會服務的骨幹在於社工,「整筆撥款」通過摧毀薪酬及人手編制,把社工置於一個劣質的有若市場的競爭之中;而社總的訴求,不過是撥亂反正,把社會服務的主要力量,於劣質市場的泥沼之中。
教師是不會對社工陌生的,學校社工和教師同樣以學生為專業服務的對象,不少學生的活動也仗賴社工的支援。劣質競爭對專業服務的遺禍,已證之於過去數年眾多沒有規劃的各種撥款,證之於以「教學助理」、「副教師」等等名目對新進同儕的剝削,已證之於對書記和校工的打擊,公營學校的校長和教師目前仍能倖免於「一筆過撥款」之中,是因為薪級和編制的制度仍然得保穩定。其實,近年來,我們的穩定也是受盡挑戰的,只是到了三月曾蔭權競選時,才公開說過政府沒有計劃在公營學校推行包括校長教師薪酬在內的「一筆過撥款」。教師在暫保穩定之時,我們也誠心希望社工能擺脫「整筆撥款」的惡夢。
2006-02-22
轉制解僱即脅迫
浸會大學因員工不同意轉以新制受聘而解約的事件,仍有餘波,值得所有關心教職員聘任問題的朋友注意。
其實,上月廿六日,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通過了一項議案,要求正視有關問題,議案全文為:
「本委員會促請政府盡快就大學管治問題作獨立檢討,並制定政策以改善大學管治的透明度和保障學術自由。本委員會亦呼籲香港浸會大學讓兩位因不同意加入新制而被解僱的職員立刻復職。並讓所有浸大教職員在不受威嚇的情況下重新選擇是否加入新制。」
代表浸大校方出席立法會該次會議的人員,曾承諾接觸兩位已離職的員工,但據悉,截至本周初,即已近一個月,校方仍未踐諾。當中甚麼合理原因嗎?抑或,該位代表在立法會的說話,根本不能代表校方,還是,有關承諾,不過在敷衍立法會,敷衍公眾?今年,是浸會大學五十周年校慶,今年校慶的主題是「卓越,創新,全人教育」,這樣對待員工,這樣對待自己的公開承諾,是否切合校慶的主題呢?
浸會大學這次事件意義重大,不宜輕視。早前因為轉新制而甚至鬧出的,擬與已得實任職的教員解約的風波,校方雖然已撤回解約的做法,但已給本港大學教員實任制敲起喪鐘。其實,大學實任制早已日漸凋零。自從一片管理主義的風氣吹進大學後,新聘教員已鮮有以實任制聘用,取而代之的是合約制,甚至是短期合約,一些輔助研究人員,其合約有短至三個月的。這樣的合約,對需要較長期規劃的學術或教學事業極為不利,也難以吸引人才從事研究或教學工作,直接影響大學的水平。
更甚的是,如果連已取得實任的教職員,因不同意轉以新制聘任,而遭解約,這便等同以行政理由解僱教職員,已威脅學術和教學工作的獨立。九七年,香港大學推出計劃,以「表現」評定教員去留,雖已挑戰實任制,但仍限制「表現」上,即仍以在學術作為原則,但這一次,浸會校方的理由純粹是轉制,則無疑是再進一步,赤裸裸的廢棄實任制。此例一開,無論哪一間學府,無論人員表現如何,即使學術水平超卓,只要校方不滿,就可以用轉制的藉口,解僱其員工。
去年2005年8月22日高等法院的一宗判例已指出,決定勞資糾紛是否解僱,關鍵是看「誰實質地決定真正將雙方之僱傭合約終結」,即使形式上是員方選擇離職,但如果這不過是迫不得已的,而不是真正的選擇,則實質就是「解僱」。僱傭雙方商量新的聘用條件,如果員方不接受新條件就要離職,這就不是真正的、平等的商議,而是脅迫。在脅迫下締約或解約,均有違法律精神,這種事竟然出現在高等學府之中,可謂諷刺至極,這種生態是怎樣形成的,對教育又有甚麼影響,值得我們深思。
(本文曾刊於《教協教育通訊》2006.02.22)
其實,上月廿六日,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通過了一項議案,要求正視有關問題,議案全文為:
「本委員會促請政府盡快就大學管治問題作獨立檢討,並制定政策以改善大學管治的透明度和保障學術自由。本委員會亦呼籲香港浸會大學讓兩位因不同意加入新制而被解僱的職員立刻復職。並讓所有浸大教職員在不受威嚇的情況下重新選擇是否加入新制。」
代表浸大校方出席立法會該次會議的人員,曾承諾接觸兩位已離職的員工,但據悉,截至本周初,即已近一個月,校方仍未踐諾。當中甚麼合理原因嗎?抑或,該位代表在立法會的說話,根本不能代表校方,還是,有關承諾,不過在敷衍立法會,敷衍公眾?今年,是浸會大學五十周年校慶,今年校慶的主題是「卓越,創新,全人教育」,這樣對待員工,這樣對待自己的公開承諾,是否切合校慶的主題呢?
浸會大學這次事件意義重大,不宜輕視。早前因為轉新制而甚至鬧出的,擬與已得實任職的教員解約的風波,校方雖然已撤回解約的做法,但已給本港大學教員實任制敲起喪鐘。其實,大學實任制早已日漸凋零。自從一片管理主義的風氣吹進大學後,新聘教員已鮮有以實任制聘用,取而代之的是合約制,甚至是短期合約,一些輔助研究人員,其合約有短至三個月的。這樣的合約,對需要較長期規劃的學術或教學事業極為不利,也難以吸引人才從事研究或教學工作,直接影響大學的水平。
更甚的是,如果連已取得實任的教職員,因不同意轉以新制聘任,而遭解約,這便等同以行政理由解僱教職員,已威脅學術和教學工作的獨立。九七年,香港大學推出計劃,以「表現」評定教員去留,雖已挑戰實任制,但仍限制「表現」上,即仍以在學術作為原則,但這一次,浸會校方的理由純粹是轉制,則無疑是再進一步,赤裸裸的廢棄實任制。此例一開,無論哪一間學府,無論人員表現如何,即使學術水平超卓,只要校方不滿,就可以用轉制的藉口,解僱其員工。
去年2005年8月22日高等法院的一宗判例已指出,決定勞資糾紛是否解僱,關鍵是看「誰實質地決定真正將雙方之僱傭合約終結」,即使形式上是員方選擇離職,但如果這不過是迫不得已的,而不是真正的選擇,則實質就是「解僱」。僱傭雙方商量新的聘用條件,如果員方不接受新條件就要離職,這就不是真正的、平等的商議,而是脅迫。在脅迫下締約或解約,均有違法律精神,這種事竟然出現在高等學府之中,可謂諷刺至極,這種生態是怎樣形成的,對教育又有甚麼影響,值得我們深思。
(本文曾刊於《教協教育通訊》2006.02.22)
Subscribe to:
Posts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