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1

教協人為何以個人身份見京官談政改?

教協中人究竟有多少到深圳與京官談政改,教協理事會是否開誠佈公告知會員及公眾,是值得關注的,因為這反映了教協在政改一事上接受會員問責,和向公眾交代是否足夠的問題。

教協8月19日發電郵告知會員,會長馮偉華和副會長葉建源(也是立法會議員)獲邀到深圳與京官談政改,連同已見諸新聞的張文光,那便是有三位教協中人獲邀了。可是,《信報》8月20日披露,原來潘天賜(教協創會理事,長期任副會長,近年為監事會主席)也有獲邀。至於也應邀到深圳去的黃碧雲算不算教協中人,則可議處甚多,有機會再談。

除上述張、葉、馮、潘、黃五人外,教協還有沒有其他成員獲邀呢?位列獲邀者,又有多少成行呢?葉、張成行,早已見諸新聞報道,教協19日電郵的主題,是馮也應邀到深圳去,那為甚麼不提潘呢?若仍有其他人,為甚麼不也一併向會員說明呢?

當然,教協理事會大可向梁振英學習:電郵沒說沒其他人呀。是否企圖誤導。會員及公眾自會判斷,不過,「為甚麼沒說」和「有否責任說」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追問前者是饒有意義的,因為,教協在政改一事上怎樣自我定位,已充份反映出來。

韓連山(教協監事)透露,原來他曾要求張文光向京官反映港人爭取公民提名的訴求,但張回覆指他是以個人身份獲邀,無須向韓交代。其實,韓並非要求張向韓個人交代,張到深圳談政改,甚至有報道說可能會單獨面見京官,那他說了甚麼,聽到甚麼,交代對象理應是香港市民。

再說,京官以張文光的個人身份邀請他,自然有其策略作用。當權者最想對手是零散的個人,因為,若對手是零散的個人,則任憑其主張如何合理,都可以被矮化為「個別人士的意見」。當權者最忌憚的民間的集體力量,這種集體的力量,有時以民意呈現,有時以遊行、請願、聯署呈現,有時見諸團體、組織(例如教協作為一個教師工會),這些,可概稱之為公民或民間社會。

不能輕易矮化,是當權者策略上最不想見到的,而對北京政府來說,其管治的認受性,則更在於一種「壟斷民意」的邏輯:政體雖號稱「人民共和國」,管治卻是「一黨專政」的,則人民便被收納在黨的管治之下,人民作主,民意分離開來甚至成為對手,那還算「專」政嗎?任何試圖組織起來的民間力量,無論是法輪功,或者是零八憲章,都會不容於專政者。

身處國內,難享自由的人,尚且努力掙扎,壯大公民社會;身在香港,而參與政治,要自命為港人爭取民主的,則應否認同當權者的分化策略,自甘為個人,還是以公民社會、民間力量為後盾,力爭民主的訴求呢?

一枝竹會易折彎,團結才是力量。若說張文光(及其他甘於以「個人身份」獲邀到深圳談政改的教協中人)不明白上述的道理,實在難以教人置信。那麼,為甚麼他們竟聲聲「個人身份」,連會員也不坦言直陳呢?也許,「個人身份」可以讓人靈活走位,向京官說了甚麼,聽到京官說甚麼,也無須向會員和公眾交代。問題是,這種好處,是對他們個人而言,還是整體市民而言?面對強權,策略上又是否明智?爭取民主,又應作這種「個人身份」的定位嗎?(2014.08.21)

2014-08-20

教協向會員隱瞞了甚麼?

19日晚,教協發電郵告知會員,過兩天到深圳去談政改的,除了已知的張文光和葉建源外,還有馮偉華。可是,值得追問的是,這貌似公開的電郵,是否隱瞞了甚麼。

這次中央負責香港政改事宜的官員在深圳與本港各界人士會面,說是聽取意見也好,實在是粉飾中央早有的決定也好,接到邀請的朋友,特別是少有與京官直面表達意見的,鮮有拒絕邀請的。教協是本地的主要教師組織,19日晚就發出電郵,向會員交代,原來馮偉華也接到邀請,而且預備應約。

加上已和張曉明見過兩次的葉建源,以及張文光,已有三名教協中人到深圳去談政改,這是公眾已經知道的。當然,張文光可以說他是以個人身份獲邀的,面對強權,談的又是關乎公眾利益的政改,按理強調組織身份比個人身份更為有力,若張文光反其道而行說他是個人身份,則方便是甚麼犧牲了甚麼,固然值得深入分析,更要關心的是,教協是否還有其他人獲邀?

按教協致會員的電郵,似乎只有張、葉、馮三人往深圳談政改,可是,慣了語言偽術的磨練,可不能只一廂情願的以為「只有」這三位獲邀。如上所述,教協是香港的主要教師工會,其意見對教師取態的影響近年雖每況愈下,畢竟仍有一定影響;更重要的是,2010年政改爭議中,教協放棄既有立場同意政府的修訂方案前,教協中人就有馮偉華和張文光進入中聯辦參與密室談判。

與其說感恩圖報,不如說食髓知味,北京官員應該接見更多教協中人的,好使葉建源的一票,成為通過政改關鍵四票之一,起碼,葉建源已經說了,真普選威脅國家安全的說法,「不是完全無道理」,這是真正明白民主真諦的人會說得出口的嗎?由此可見,梁振英政府「袋住先」的已極可能包括教協這一票,起碼是袋了一半吧。

為了讓這一票十拿九穩,邀請更多教協中人到深圳去是最理性計算的一著,特別是資深的,在歷來教育界的選舉中較高票當選的,以便日後教協轉軚,支持有損平等權利的方案時,壓力便不會集中在張、葉、馮三人身上,按此估計,曾榮膺「票王」的潘天賜、陳漢森等朋友,應該榜上有名,如果北京政權放膽一點,教協中的新生代如張銳輝等,也應在獲邀之列。

可是,如果真的不只張、葉、馮三人獲邀,為甚麼教協致會員的電郵只談及三人而隱去其他?其實,是否真的只有三人,向教協理事會問問,看他們斷然否認,還是用盡語言偽術來迴避便知道。若真的不只三人,則更讓人擔心,這個向來追求民主、開誠佈公的教師工會,是否已掉進秘密政治的陷阱而不自知?或許他們已忘卻,教協之有今天的影響力,是多年來歷屆理事、義工的努力成果,更是過去爭取民主的事工得到教師認同所致,那決不是現屆理監事因「個人身份」的甚麼功績。

如果獲邀面見京官卻秘而不宣,在政治上是毫不道德的。政改關乎公眾利益,港人既不能有代表正式參與,起碼也應有權知道誰曾經參與,有權知道他們向京官說過甚麼,如果說的都不過是已知的立場,實在沒有甚麼見不得光的,反而,若有教協中人獲邀而向會員和公眾隱瞞,則中間的過程,當更惹人懷疑。況且,愚不可及的是,當教協自己向會員隱瞞,可是最後卻為公眾得知,例如由京官或建制那邊放出風聲,則教協便更為被動,除非他們眼見開誠佈公的清譽自2010的密室談判已大為破落,四年之後自甘淪為厚牆暗室的一部份。

如果上文不幸言中,則教協理事會的政治道德和判斷是如何水平,當自有公論。究竟,教協給會員的電郵,有沒有隱瞞其他教協中人獲邀呢?公眾是有權得到答案的。(2014.08.20)

2014-08-19

國家安全,還是利益集團?

公民應有平等政治權利的主張,當然源於對民主作為一種價值的堅持,與此同時,即使對所謂「國家安全」來說,三百萬選民可以提名候選人,不是比一二千人有提名特權更保險嗎?若說國外勢力要收買或策反,對三百萬人容易,還是對一小撮人容易?在公開的情境容易,還是在密室容易?

這是至為明顯的道理,誰會相信中央掌權者不能理解?然而,祭出「國家安全」來的人,卻反其道而行,把控制誰可成為候選人的提名權,牢牢的操控在千多二千人手中,這又怎能教人相信,是真的為了「國家安全」?

說穿了,「國家安全」只是一個幌子,調動盲從者民族主義的情緒,好讓操控特權可以經由提名制度的框框,緊握在當權者手中。這也是同樣明顯的道理:若說操縱,三百萬人當然不比一小撮人容易,公開當然不比密室容易。難堪的是那些被挑動民族感情者,以為讓公民有提名權便危害了「國家安全」,他們付出的或許是真摰的愛國情操,成就的卻是掌權者的利益而已。

說穿了,「國家安全」的借口背後其實就是「利益集團」,甚至不是黨,更莫說是國。操控了特首選舉,就是操控了政府;操控了政府,就是操控了利益分配的權力。請看新界東北,請看龍尾,請看西九,請看高鐵,請看大嶼山,當然,有朝一日,這裡被剝削殆盡後,紅色甚至黑色的資本只會不顧而去,才不會跟你談甚麼「愛國愛港」呢,簡直就是活脫脫的感情騙案。

工人無祖國?對的,因為資本無祖國,當一眾蟻民附和「沒有國,哪有家」時,因特權而來的資本只會不斷往國外跑,不屑一顧,因為資本要累積,就不可能在專權的地方,任意權力的禍害,中央掌權的利益集團知道得最清楚,感受也最深,遠的不說,近年的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更不必再細數由此牽連開去的。

龍應台說,「請用文明來說服我」;當年還是中學生的鄭詠欣也懂得說,「請用法理來說服我」,只是,公民有平等提名權怎樣會危害「國家安全」呢,根本不能通過理性的一關,因為,難言之隱是:平等政治要搖動的,決不是「國家安全」,而是「專政特權」和「利益集團」。(2014.08.18)

2014-08-18

校務會議該播這歌

我在教育社會學的課上常給學生半打趣的說,電影Pink Floyd The Wall (1982,港譯《迷牆》)應該是每位教師每學年開課前都看一次的,最相關的當然是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 Part 2的一節,也許可在校務會議上播放出來一起聽聽的。

以校園、教育、學生或教師為題的電影,足以成為一種類型,可籠統叫作「校園電影」吧,其實在電影研究的領域早有如此劃分,只是我不知道而已,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拍得可觀的校園電影為數不少。

年前的確選過一些電影,讓師訓課的學生觀看分析作為自學課業,例如半自傳的The Class (2008),真實故事改編的荷里活劇情片 Dangerous Minds (1995,港譯《非常教師》)。香港的師訓課程應該有一門「校園電影」,不能必修起碼也可供選修,三個學分的內容是不怕少的。其實香港教育學院曾每年一度的教育電影節,第一屆還選了《二十四隻眼睛》(1954),我以為很有眼光,可惜當年在學院放映時,沒太多同學在座。

《二十四隻眼睛》道出教師面對的困難和無奈,或者,更根本的說,那是個人面對國家和戰爭的無奈,當中卻又有教師或熱愛生命的人的執著。關於熱愛生命,我總會想起侯孝賢的話,「陽光底下再悲傷,再恐怖的事情,都能以人的胸襟和對生命的熱愛而把它包容。」這是他讀了《從文自傳》後想到的,是很達觀的人生觀吧,值得在學校裡多談,甚至讓迷惘的學生(和教師)記取的。

依稀記得這話其實還有下句的:「世間並沒有那麼多的陰暗和頽廢」,我上網查了一下,似乎還有更多,只是手邊沒有資料,難以核實。就這「沒有那麼多的陰暗和頽廢」的一句而言,在我開始做教師時,也的確是相信的,那是中英簽署聯合聲明的年頭,還沒到1989年。

那年頭,雖已發生了「清除精神污染事件」,但王若水、周揚等反省力很強的文章,仍可在國內發表,馬克思論異化的《1844手稿》在國內的書店還買得到。那年頭,政府扭曲民意當然也不少,像八八直選與否的民意諮詢,已嘆為觀止,不過,較諸梁振英政府以及目下周融的種種,則只能說是小巫見大巫,若有學生問起,世間有沒有那麼多的陰暗和頽廢呢,今天的教師實在難以分說。

不要小覷學生或年輕人,他們對世界的洞悉,起碼是觀察和學習,足以讓還以為他們是白紙一張的課程一再修訂的。記綠片就起碼有近期的《未夠秤》(2014)和十二年前的《中學》(2002),提供了這些讓教師反思的素材。我還記得當年《中學》曾引起過一些爭議,箇中是非難以細說,可以肯定的則是「作者已死」的說法即使在劇情片中也太嫌簡化,更是號稱實錄作品的觀眾要小心的,其實,作品和實錄的兩個概念之間有甚麼關係,應該是研究電影、藝術或文學的長青課題吧。

比《未夠秤》和《中學》裡的學生年紀還小的學生又如何呢?例如《請投我一票》(Please Vote for Me, 2007),那是本周日(8月24日)由教育工作關注組等熱心的朋友主辦「第一屆教育電影節試映會」放映和討論的,這記錄片裡又呈現了怎樣的校園呢(或者說是成人世界)?有多少陰暗或多少陽光?當中的內容,足夠讓教師以及關心教育的朋友在開學在即的時候細想,至於校務會議,還是播一播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吧。(2014.08.18)

2014-08-17

誰會不要平等權利?

六二二和平佔中民間公投即將舉行前受到駭客攻擊,我和一些朋友眼見形勢緊急,便抱著人人多走一步的心理,聯絡佔中運動的統籌人員,請纓上街擺站宣傳了數天。期間的見聞其實頗有意思,其中之一是,一位男士前來「挑機」來回辯論了幾句的一次。

這位男士路過時,早已向我們側目而視,經過我們的街站約十步後,忽然又折返走到眼前指著我罵:「最衰你們這班人,搞亂香港。」我當時手拿著「大聲公」的咪高峰,反問:「這位先生有甚麼意見要發表嗎?」他重複:「最衰你們這班人,搞亂香港。」我追問:「為甚麼你這樣說呢?」我把咪在他和我之間遞來遞去,我們的對話通過大聲公「直播」出去,當然,我是把咪握得緊緊的,這點我懂得。

他答:「全港有八成人不會支持你們的!」我回說:「但我們爭取的是平等的政治權利呀,為甚麼只有一小撮人有提名權呢?我就無提名權了,先生,請問你有提名權嗎?」遇我這麼一問,他先呆了半晌,然後反駁:「我有無關你乜事?」我追問:「為甚麼三百幾萬選民,只得千幾人有提名權呢?為甚麼其他人有,而你沒有呢?」他的反駁一再重複:「我有無,關你乜事?」後來擾攘了一會後,這位仁兄便悻悻然離開了。

這段對話有趣的地方有二。其一可以做為批判思考的教材。不能回答我問有沒有提名權後,他便轉換話題為他有否提名權與我無關。這是很典型的迴避核心議題的方式,政治爭議中屢見不鮮。不讓港人有平等的政治權利,「中央一定有其原因的。」「以前殖民地時期,又不見你們爭取?」之類之類,總之,就是用盡種種理由,包括所謂「國家安全」問題,這些理由的共通點是,避開了最核心的話題:為甚麼港人的政治權利不是平等的,而是小部份人可以有權提名,而其他大部份人卻沒有?

其二是這位先生被問及他有否提名權時呆了半晌的一刻。我猜他只是普通市民,並沒有提名特權,我希望我這一問,可以讓他設身處地想一想,而不總是完全信服威權口中像上述的「國家安全」之類的所謂理由。如果今天再遇這位先生,我仍然會問他,為甚麼讓他有平等的權利,會危及國家安全呢?如果再要深入一點,可以再問,平等的政治權利掌握在全民手中,和不平等的政治特權掌握在小撮人手中,二者比較,何者更有利於國家安全?

其實,更有意思的問題是,誰會不要平等權利?想維持不平等的,又是甚麼人?是特權階級,還是普通市民?犧牲了平等,究竟又維護了誰的利益?(2014.08.17)

2014-08-16

你的話告訴人家你是甚麼人

甚麼年代了?作一段「訃聞」,咒詛了人家?這其實說出了甚麼?自己一方更有道理嗎?希望讀者都來認同嗎?以為真可大快人心,起碼是聊博一粲?我看,那不過在告訴人家,道理上說不過去,只能搞些小動作。

文革時的批鬥大會上,有往被批鬥者頭上戴一頂高帽、胸前掛一塊牌,都寫上罪名和名字,例如「三反分子某甲」或者乾脆就寫「流氓某乙」之類,名字上打一個叉,有些高帽弄得稀奇古怪,據說還會給你畫一個大花臉。更惡劣的武鬥例如「飛機式」、拳打腳踢等等,是肉身上的傷害,而這些在名字上打叉、辱罵之類,則主要在言語上羞辱。

給人家的姓名打叉,肯定在表達一種態度無疑,在否定,在蔑視,造就了氣熖,顯示了強勢,或可出出氣,甚至招來掌聲,累積支持者,群眾運動往往如此,情緒先行固然可以優於鼓動,但說理付之闕如,團結到的又是甚麼群眾呢?

學生辯論的誤區之一,是以為大聲等同有理,有時,在學校的環境裡,可以公然聲勢凌厲地指責人家,同學叫好、起哄、鼓掌,其實那準是因為犯了禁忌的快感,而不一定是理智上的認同。氣勢與道理是兩碼子事,有理其實無需甚麼氣勢,即使借助氣勢,像嘴上即時搶白了之類,也不能取代道理。

有道理的人會以氣勢取代道理嗎?我不知道,但我反而更相信,因為沒道理,才動用這些下流的招式。「有理說不清」是否真的常見呢,還是因為說理能力所限?二者或許都還情有可原,最可鄙的其實是根本沒理可言。所以說,批判思維先要聽得出人家說甚麼,更要聽出人家沒說甚麼。

有用「遊花園」,有顧左右而言他,有在定義上糾纏一番弄得糊糊塗塗的,有些則故作高深,有些甚或裝出一副難言之隱相,眾多招式,跟給對方的名字打一個叉,都有一共通點,就是沒有說出道理來。像立法會所見,一些政務官,冠冕堂皇的說了許多,理據卻似有實無,當然,跟動輒破口大罵卻沒理由支持的議員一樣,不過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分別。

謾罵人家易,有理論述難。出於詛咒而給人家起一個「諢號」也可作如是觀。咒語可謂歷史悠久,在不那麼發達和文明的年代,人們的確相信咒語的。不過,今天鵝頸橋打小人之類其實是給個人發洩的心理補償多於真正作用,而公共論述中要乞靈於詛咒的,大抵只在告訴人家,自己沒甚麼道理好說,讓人家知道,自己不過是那些相信咒語的不文明年代的人吧。(2014.08.16)

2014-08-13

由「公學」說起



Robin Williams逝世,讓人懷緬起他在Dead Poets Society的演出,我對電影中Keating的教學方法頗有異議,或以為那種劇情是不了解教育實況的編劇所致。不敢說真正良好的、學校裡的批判教學不能成為吸引人的文化產品的情節,或者,行業故事就是有這種困難:行家看起來總能挑出骨頭。

電影中的學校Welton屬名牌中學,我的父母輩喜歡叫這種名牌老校為「貴族學校」,但其實卻是沿襲自英國的公學體制。令人不解的是,所謂「公學」(Public School)明明是擇優而教,甚至異化為擇富而教的私立學校,為甚麼卻叫做「公學」?這問題,是我在教育社會學中必借之來引發學生討論的,並借此思索學校教育屬於公或私領域的。

理解「公學」,不能望文生義,特別在公營教育(Public Education)大行其道的今天,若以為那是和「私」(private)相對的「公」,自然即政府營運的學校。其實,溯源歷史,公學的「公」是相對於「貴族」和「教會」(Nobility & Church)而言的,在英國,教育(甚至知識)早年被貴族和教會壟斷,開放給非屬二者的,便相對地屬於「公共」。

我沒有仔細的研究,但憑粗疏的閱讀估計,中間似乎是財富、權力此消(貴族和教會一方)彼長(公眾或資產階級一方)的因素,多於「有教無類」的教育理想,而資產階級追求他們下一代的良好教育,當然有權力的消長問題,箇中原因,也是後來法國社會學家布爾迪厄(Pierre Bourdieu)所提出的「資本的諸種形式」(Forms of Capital)的解釋較佳。

教育由壟斷到開放,在中國歷史裡則有先秦時期諸子出自「王官」的過程,當然,諸子之學開放並無教會的因素,而當時資產階級也決不能算做成形,但中國的教育其實長年只是有限的開放,歷經不同朝代仍然以精英教育為主,起碼並不惠及廣大農民,和二十世紀後公營教育發展可觀(雖然仍有很大的不足),實在很難同日而語。順帶一提,今天不少學生望而生畏的文言文,其實屬於精英教育的產物,將之存留於今天的普及教育裡,從文化傳承的角度來說,或許異議不大,比重如何恰如其份,方是課程政策必須好好釐清的,但那是另一話題,本文難以開展討論。

回頭說「公學」,相對於以前的知識壟斷來說,的確算是開放了的,但開放了給誰呢,說到底還是有限人數的富家子弟,其作用堪稱「私立」十足的。Dead Poets Society中Keating有一學生Neil,其父即說好不辛苦才能供他入讀Welton,目的是考上名牌大學自此出人頭地,可是Neil卻不集中在學業上而跑了去演戲,父親自然覺得枉了苦心。

當然,考上名牌大學可以出人頭地,即所謂「向上流動」(upward mobility),但要是明白布爾迪厄的理論,其父或許不必灰心,因為入讀公學比學業更要累積的其實文化資本以及社會資本(Cultural & Social Capital),Neil因飽受父親的壓力而最終自毀,其實是因為他和父親皆不明白這一力爭入讀公學的原理。在今天的香港和中國來說,也許我們的社會長年浸淫於「差序格局」、「親疏有別」、「關係至上」的文化裡,入讀公學以建立人脈的要義,當不致於如此輕易忘懷。

說到這裡,卻又不免胡塗起來。打破壟斷的開放既是為「公」,但學校過程積累的卻仍然是「私」得緊。學校教育也許正因這種公私共生的特點,而長期成為社會爭議的熱點之一。(2014.08.13)

過半提委如何操縱普選

是否設立過半提委提名才可成為特首候選人的制度,其實就是是否支持選舉被少數人操縱的問題,也就是是否讓香港出現制度性腐敗的問題。


【1201人可決定誰入閘】

2017特首普選目前還沒有具體方案公佈,但一些報道引用「權威消息」說,將要求獲得過半數提名委員支持,才可成為普選候選人,讓市民投票。至於提名委員總人數應有多少,目前也沒有定案,假設以早前發表的「13學者方案」所建議的2400人來說,則要成為特首候選人,則起碼要取得1201提委的支持。

據報道,過半提委支持的設計,體現由一個提名委員會提名後普選,即《基本法》第45條中所謂「機構提名」或提委會「集體意志」的詮釋。第45條作這樣的詮釋,是香港政界以至學術界長期沒有留意到,起碼是沒有向香港社會說明的;應否作這樣的詮釋,也是值得質疑的。不過,中央政權將此詮釋握得很緊,在其強勢壓力下,許多泛民中人似已失去抗爭意志,對此已沒有多少爭論,開始自甘於在迎合這個框框。

【使普選成為等額選舉】

稍知簡單算術者,即會發現,若要取得「過半提名」才可候選,豈非只有一個候選人?如此,提名委員會提名豈不是變成預選?使普選成為等額選舉?市民普選的一票,豈非只能選擇信任不信任,或投不投白票,或投不投票?當然,若想操縱普選卻不要那麼難看,是可以有不同的方案的。

【1201人可決定誰不能入閘】

一名提委可以有多於一票,便可以推出多於一名的候選人。例如某甲和某乙候選人,同樣有1201名提委支持,1201是超過2400的一半的(以「13學者方案」為例),甲的1201票來看1201名提委,乙的1201票,既可以來自另外的1199人及提名甲的提委中的2人。如此的話,則每名提委可以有兩票即可。

這樣得到過半提委支持,以體現提委集體意志之名,便可以堂而皇之的成為普選的提名制度。關鍵是,想成為特首候選人的關卡,便操縱在1201人手中,所謂數百萬選民的選擇,其實須先過1201這一關;而更厲害的是,1201人操縱著的,其實是否決權,因為,這1201人只要不以其第二票提名,便可讓自己心中的人選在沒有競爭對手下讓市民普選。換言之,操縱了1201人,便操縱了數百萬市民的選擇。

【政治酬庸多幾人便沒那麼難看】

假如不想這麼難看,則可以採用全票制,目前港區人大的選舉,便是採這樣的制度。假設選舉最後設計為最多可以容讓兩個候選人,則提委的票,便必須作兩個選擇,否則作廢。仍以上述某甲已得1201提委支持為例,那麼,要讓乙成不了候選人,則仍要讓這1201的第二選擇全不投給乙,要投全票而全不投給乙,那便要丙的掩護。在國家機器編配下,在政治酬答、延後利益的引誘下,丙甚至丁的出現以擔當不讓1201票投給乙的功能,並不困難,而成本只是增加了給丙或丁的酬庸,並不太高。若制度可以容讓更多的候選人,其理也相同,只是國家機器的調動更頻繁,並增加數名參與掩護的人的酬庸。

【少數人太大權成為腐敗根源】

總的來說,候選人須取得過半提委支持的設計,與其說是甚麼「機構提名」或「集體意志」,不如說是操縱選舉的手段,得到過半提委提名的不合理處,在於把數百萬選民的選擇,置於千多人的權力之下。可以斷言,這樣的制度,必然成為腐敗的根源。(201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