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6

你的話告訴人家你是甚麼人

甚麼年代了?作一段「訃聞」,咒詛了人家?這其實說出了甚麼?自己一方更有道理嗎?希望讀者都來認同嗎?以為真可大快人心,起碼是聊博一粲?我看,那不過在告訴人家,道理上說不過去,只能搞些小動作。

文革時的批鬥大會上,有往被批鬥者頭上戴一頂高帽、胸前掛一塊牌,都寫上罪名和名字,例如「三反分子某甲」或者乾脆就寫「流氓某乙」之類,名字上打一個叉,有些高帽弄得稀奇古怪,據說還會給你畫一個大花臉。更惡劣的武鬥例如「飛機式」、拳打腳踢等等,是肉身上的傷害,而這些在名字上打叉、辱罵之類,則主要在言語上羞辱。

給人家的姓名打叉,肯定在表達一種態度無疑,在否定,在蔑視,造就了氣熖,顯示了強勢,或可出出氣,甚至招來掌聲,累積支持者,群眾運動往往如此,情緒先行固然可以優於鼓動,但說理付之闕如,團結到的又是甚麼群眾呢?

學生辯論的誤區之一,是以為大聲等同有理,有時,在學校的環境裡,可以公然聲勢凌厲地指責人家,同學叫好、起哄、鼓掌,其實那準是因為犯了禁忌的快感,而不一定是理智上的認同。氣勢與道理是兩碼子事,有理其實無需甚麼氣勢,即使借助氣勢,像嘴上即時搶白了之類,也不能取代道理。

有道理的人會以氣勢取代道理嗎?我不知道,但我反而更相信,因為沒道理,才動用這些下流的招式。「有理說不清」是否真的常見呢,還是因為說理能力所限?二者或許都還情有可原,最可鄙的其實是根本沒理可言。所以說,批判思維先要聽得出人家說甚麼,更要聽出人家沒說甚麼。

有用「遊花園」,有顧左右而言他,有在定義上糾纏一番弄得糊糊塗塗的,有些則故作高深,有些甚或裝出一副難言之隱相,眾多招式,跟給對方的名字打一個叉,都有一共通點,就是沒有說出道理來。像立法會所見,一些政務官,冠冕堂皇的說了許多,理據卻似有實無,當然,跟動輒破口大罵卻沒理由支持的議員一樣,不過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分別。

謾罵人家易,有理論述難。出於詛咒而給人家起一個「諢號」也可作如是觀。咒語可謂歷史悠久,在不那麼發達和文明的年代,人們的確相信咒語的。不過,今天鵝頸橋打小人之類其實是給個人發洩的心理補償多於真正作用,而公共論述中要乞靈於詛咒的,大抵只在告訴人家,自己沒甚麼道理好說,讓人家知道,自己不過是那些相信咒語的不文明年代的人吧。(201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