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5

教育局常秘有盡責防止政治灌輸嗎?



明天(16日),教育局將向學校「提供方便」(局長楊潤雄語)直播基本法研討會上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的講話,此舉引起向學生政治灌輸的質疑。

根據法例,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現任為楊何蓓茵)是有法定責任確保任何向學校發放的政治訊息並無偏頗(香港附屬法例第279A章《敎育規例》第98(2)條)。當然,證諸北京和香港政府的行事和言論,常秘會盡責使「直播李飛講話」不作政治灌輸嗎?作為教師,我們仍然有義務提醒教育局官員,教育專業不容向學生灌輸偏頗的政治訊息,英國 Dimmock 訴教育大臣案(2007)所申明的原則,是不能忘卻的。

該案發生在2006-2007年間。英國政府把該年度訂為「可持續學校的行動年」,志在提倡可持續發展和環境意識,為此地方政府的環境大臣先提出向蘇格蘭的學校播放紀錄片《絕望真相》(An Inconvenient Truth),英格蘭的教育大臣接著也向英格蘭的學校分發該片的光碟,威爾斯政府其後也安排向學校分發。三地分發光碟時,也連同相關的教材套,包括指導註釋、教學資源清單等。

可是,三地政府此舉,遭Dover 的Stewart Dimmock入禀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Dimmock 入禀的理由是,教材套的內容具有偏頗的政治觀點,又沒有相反的平衡意見,違反英國的教育法例。英國的《教育法 1996》(Education Act 1996)訂明地方教育局及學校管理層有責任防止提倡偏頗的政治觀點,及採取合理步驟提供平衡的觀點。

審理此案的法官指出,政府宣傳分發光碟時熱衷於支持該紀錄片,最初發放的教材套也存在失誤,又沒有列出相反的觀點,內容甚至有可能導致支持紀錄片主持人前美國副總統 A. Gore 的政治主張,因此屬違反法例的,不過因為政府其後修訂了教材套的內容,補充了平衡的觀點,法官才認為已無必要發出禁制令。

此案的判決原則很清楚:法例不容的是向學生提倡或鼓吹偏頗的觀點,而不是禁止學生接觸該等觀點,為此,提供均衡而充份的其他觀點便尤其重要。這原則也是符合教育專業的:要讓學生通過學習、思考分辨對錯或好壞,而不是只向學生提供政府或學校自以為正確的單一意見。

這次教育局安排直播李飛講話一事,教育局和學校理應秉持這「全面而均衡觀點」的原則,至今所見,教育局是失職的,局長楊潤雄甚至說,讓同學親耳聽到、親身看到李飛作為專家的講話,對認識《基本法》有幫助(10月28日答記者問)。李飛是否法律或基本法專家,本文暫且不議,但一個人的意見是否有助於學習,不在於使學生親耳聽或親身看,而在於意見的合理與否,安排學生觀看直播,完全是不必要的。

楊潤雄只是政務官,或許不應要求他明白教育原理,但教育局裡眾多專業人員有提過防止政治灌輸的意見嗎?有向學校分發像Dimmock一案中的包括平衡觀點的教學資源嗎?有提醒學校應採取步驟,促使學生在參考不同觀點後對李飛講話作討論和判斷嗎?直播就在明天,如果至今還沒有相關的措施的話,指這次轉播屬政治灌輸的質疑是合理的,常秘楊何蓓茵明顯沒有履行《敎育規例》第98(2)條所規定的職責。(完)


2017-11-06

教國歌要教甚麼


人大已經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政府的立法工作也已展開,《國歌法》第十一條規定於中小學施教國歌,要組織學生學唱,教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而且要遵教奏和唱國歌的禮儀。除非本地立法時政府刪去第十一條,否則,納入中小學課程已屬勢所必然。

國歌是要教的,原因有二。一,勿論身份認同與否,現實裡學生的確是中國的公民,國歌納入中小學課程是合理的,當然,有非中國公民的,可以例外處理,無礙整體上施教共同課程。二,極權政府以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堆砌政權的正當性,以權力製造恐懼使人民屈從,種種措施,只是「保權」,以便既得利益集團繼續攫取利益,對此,最好的回應是活出光明磊落的、秉持真誠的價值,因此國歌便是這樣的一個教學機會,不應放棄。

社民連的吳文遠在《城市論壇》說得好,追求理想、爭取自主正是活出國歌歌詞一開始的意思。何謂奴隸?不做奴隸是甚麼意思?怎樣才算不做奴隸?思考這些問題,對學生個人修身,對公民進入社會生活,都十分重要。今天理應沒有歷史中的「奴隸制時代」的奴隸了,但中國人仍然受到甚麼束縛而生活得有如奴隸嗎?如果奴隸相對的是自由人,那麼,何謂自由?中國人今天是否真正享有自由?可享多少自由?都是極有價值教授內容。

「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一句也有豐富的學習內容。理解歌詞的基本意思,也就是理解《義勇軍進行曲》的歷史背景是不可少的,不可或缺的是這句話在今天的意義。強國既然崛起,「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一再宣述,甚至進佔世界領導行列也聲稱指日可待,那麼,為甚麼仍然要一唱再唱這歌詞?劣質的民族主義經常把近代列強入侵的屈辱、日本侵華的苦難掛在口邊,是真的記取民族危機的教訓呢,還是維持外敵的想像,以便把人民團結到當權者的腳下,成為當權者的籌碼?

面對敵我之戰,危急存亡在即,抵禦外敵當然最好「萬眾一心」,然後呢,抗戰勝利了,四九建國了,中國人民如毛澤東在天安門城樓所說的站起來了嗎?或者說,有哪些中國人仍然站不起來,而活在物質上或精神上的痛苦之中呢?又有哪些人,不但在中國國土站起來,還掏空了國產,挾著人民的財富站到外國去了?這些問題,正可以讓學生思考,目下中國是否、能否「萬眾一心」?怎樣才可「萬眾一心」?

其實,有了真正的人民共和,萬眾一心就自然來,甚至,「共和」所求不在「一心」,萬眾多心、不用「維穩」而仍能活在一起,才是共和,才能自由,這樣,中國人才是「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爭議在街頭、在食肆、在爭吵,甚至在如廁時一聽到國歌就要肅立,固然是借諧謔來嘲弄部份言論可笑,本地立法想化解也並不困難;爭議成千上萬球迷噓國歌如何執法,當然很有意義,但又沒有觸及立法製造恐懼的管治手段是如何可鄙;唱得走音、讀音不準等等,發洩了情緒,點出了荒謬,卻阻不了中小學生學唱國歌納入課程。

要不被洗腦,就是要像哈佛校長所說,要分清誰在胡說八道,簡言之,國歌是要教的,學生不但要能唱,更要能想,想想歌詞內容,想想箇中真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