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2

五年過渡期面臨異化

還看特區十年來的教育政策,「異化」可說是其最大的特色,且舉一些例子:母語教學,變成語言分隔學校,矮化母語教學;推行校本管理,變成分化辦學團體;取消一個學能測驗,學校和學生卻要面對更多的系統評估、基本能力測試;優質教育基金原意在提供靈活資源,卻變成教師沉重的工作壓力來源;語文基準本來目的在提升語文教師專業,後來竟演變為對教師的語文要求,甚至抹黑工具;自評外評原意為建立學校自我檢視的文化,卻演變為外控的加諸學校頭上的擾民措施。為了讓學校平穩推行新高中學制的「五年過渡期」,會是最新加入「異化」行列的措施嗎?

2000年5月《教育改革方案諮詢》提出新高中學制,要非沒有評估學生人口下降的影響,就是以為學生人數固定不變,所以才有推行新高中學制要多建學校之說。到了2004年10月,《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第一階段諮詢文件》才納入了人口下降的因素,可惜,這時候,學生人口下降的問題已經透過縮班殺校暴露無遺,教育界人盡皆知,無須決策者相告了。

推行新高中學制的「五年過渡期」,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提出的,原意是讓出現超額教師的學校,以自然流失的方式,有時間理順超額的問題。該份文件的原文是這樣說的:

「在推行新訂的教師與班級比例,以及為各項目標而提供的額外資源時,或需為部分學校制訂過渡安排,以助他們順利推行新的「3+3+4」學制。對教師人手編制高於限額的學校,建議給予五年的過渡期,讓他們以自然流失的方式,逐步減除超額教師。至於教師人手編制低於限額的學校,額外的教師會在五年內分階段提供。必須注意的是,只有少數學校的教師人手編制與新訂限額有較大的差距。」(5.13段)

自然流失,是中學及特殊學校過去長時間處理超額教師的方式,行之有效,為教育界接受。上述文件提出以自然流失方的措施,並沒有加上甚麼條件。可是,時隔兩年,到了2006年底,開始有報道指,這一次的自然流失,是有條件的,即所謂「三不批」,包括學校如因人口下降導致收生不足、因新高中課程調整出現科目與教師不配、學校主動調整班級數目三種情況出現教師超額,均不批准自然流失。比對2004年的政策文件,在自然流失的措施上橫加了三大條件,已經大大縮窄了自然流失的適用範圍,這是極不合理的,有違當年措施諮詢教育界的原意的。

諮詢時是一種說法,執行時是另一種說法,正是政策異化的原因之一。新高中學制的「五年過渡期」會否又如此異化呢?(新高中評論系列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