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7

神奇數字充斥教育決策

香港的教育決策經常被質疑欠缺專業,而只是政治上的平衡。也許,決策本質是政治性的,作政治考慮可謂無可厚非,可是,考慮的基礎理應基於專業,基於對學生教育利益的分析,而不是非教育的,甚至是隨意武斷的。影響香港教育至大的一些「神奇數字」,便從來沒有解釋過其之所以是該個數字的基礎,這便不免令人質疑,有關數字理據何在?

舉例說,小學縮班殺校政策的「23人開班」,究竟是怎樣得出來的?政府似乎一直沒有清楚解釋過,更不必說有沒有諮詢過學校、教師甚至家長了。

另一例是每班學生人數的上限。《教育規例》第88條所列明的,幼兒教育的學校,一名教員在同一時間教導學生不得超過20名;幼稚園為30名;全日制幼稚園則又變為20名。且假設幼兒園和幼稚園仍有分別,但為甚麼就讀半日制的幼稚園學生和全日制的不同,箇中有何理據?至於小學、中學則不得超過45名,又是基於甚麼理據的呢?這些數字,是否要因事制宜,因應學生的變化,例如對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增加認識,融合教育大力推行,而有所調整呢?

又例如,把中一派位訂在每班38人,出現超額教師的學校則為每班35人,表面上即好像皇恩浩蕩,十分體恤了,可是,最初的基數38,又是憑甚麼訂出來的呢?

再說,資助中小學的班級與教師的比例,其理據為何,政府一直欠缺解釋。小學的,是每班1.4位教師。至於中學的,中一至中五是每班有1.3位教師,中六及中七則又是每班2位,自1984年以來一直執行,到了2004年10月新高中學制諮詢,才提出修訂。到了2005年5月推出正式的政策文件,提出修訂初中每班1.7名教師,高中則為每班2名,為何得出如此結果,是基於教學成效的評估,還是只據財政支出呢?文件沒有答案,不知道是否又是理據欠奉的。

此外,從以上的數字,或可看出一個特點,那就是,年級越高,每班獲編配的教師就越多。這是基於甚麼原因呢?學生年紀越小,就不那麼需要教師的照顧?基於學生選科的考慮?與教師的工作空間有關?無論是甚麼原因,無論這些原因是否得到認受,甚至是否可以通過專業認同,好歹都應該向公眾,向教育界解釋的。

現代施政,是否還能這樣不具理據,卻年年運作如儀,並影響一代又一代的學生?

(本文原刊於《教協第二網站‧自由部落‧沒大沒小》,http://portal2.hkptu.org 及《教協報》523期,2007.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