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0

司法覆核教院報告的政治考量

政府要求司法覆核教院風波的調查報告,究竟所為何事?真的是為了日後制訂政策時的諮詢和推行政策時的溝通嗎?觀乎曾蔭權上場後著力倚賴「公務員隊伍」,有理由相信這是特首要進一步團結高級官員的「先攘外以安內」的部署。

有跡象顯示,教育局高級官員正要反撲。最近,副秘書長王啟思投稿《教協報》,反擊兩位學者在該報發表的文章。該兩位學者分別為教院的黎明海教授和前藝術發展局藝術教育組主席余樹德先生。本年二月,前教院副校長陸鴻基教授撰文揭開教院事件的序幕後,黎教授是比較早站出來說明自己曾受干預的學者之一。余樹德先生也曾向調查委員會提交文件,力證教統局運用資源干預異見的手段。不過,黎余二人所指出的部份,因為在調查的範圍以外,調查委員會決定不作處理。其後二人投稿《教協報》,質疑課程發展處「曾否藉資源分配之權,封殺持不同意見者?」

《教協報》發行量約八萬,主要讀者為本港教師。王啟思投稿該報反駁指控,份屬平常,但文中聲稱黎余二人的文章「失實陳述」,「毫無根據」,以二人的職位「應提出準確而專業的言論」。不禁令人懷疑,會否暗含伏筆告以誹謗。與此同時,政府提出司法覆核,可見政府內部,起碼是教育局內部,要為近半年所受的批評翻案。

教育官員如果認為批評錯誤,理應有權反駁,言論自由,是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之一,我們沒理由認為,教育官員所享的言論自由比一般人為少,而現實上,恰恰相反,官員享有的,卻比民間佔優,例如教育局官員在局方的網頁上撰文,即使是官樣文章、陳腔濫調,也經常為報章引述。更有趣的是,提請司法覆核,僅僅是為了反駁指控嗎?僅僅是為了官方聲明所說的諮詢和溝通嗎?

其實,教院風波的核心,並非政策諮詢和溝通。民間只會嫌政策諮詢不足而不會嫌過多,只會嫌缺乏雙向溝通而不會不想溝通,再多的諮詢和溝通都不會損害學術自由或言論自由等核心價值。教院風波以來,根本就沒有爭議過諮詢和溝通,受質疑的是,為甚麼前任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竟然不向學者本人而向其上司表達不滿,為甚麼羅太的不滿甚至會演變為要求解僱?我們不會相信政府是要公然利用司法覆核肯定這些行為,果真如是,簡直是要挑戰文明社會的重大價值了。

那麼,這次司法覆法目的何在呢?提出司法覆核,當然得到行政長官的首肯。曾先生或者正盤算著,如何繼加薪後,重振較高級公務員對他的信任。對他而言,司法覆核的成本可謂極為輕微。反之,如果他反對覆核,官員的不滿反而會指向他本人。如果覆核成功,其政府當可一振聲威;即使失敗,在官員眼裡,他亦已經盡力維護。

可是,曾先生管治上的利益,不等如香港社會整體的利益。無論結果怎樣,這次覆核,又將耗用不菲公帑,更重要的是,如果調查委員會的報告書受到挑戰,則會否遭進一步利用為其他覆核範圍外的內容翻案呢?長遠計,獨立調查的制度和認受性又會否削弱呢?

(本文曾刊於《蘋果日報》2007.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