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30

青少年吸毒 須針對性預防

政府打擊青少年吸毒定位為「全民運動」,兩個月下來,已演變為一個集結支持力量,顯示管治意志的運動,因此在講座上要與會教師舉手表態,各種「民意」也開始浮現,這與1999年同樣號稱全民動員的教改不無相似。另一方面,先導的校本驗毒,則異化為公權與私隱的角力。發展至此,在於政策分析尚欠細密,鮮有分殊的、針對性的策略(differentiated strategy ),例如驗毒計劃,就錯在把辨識、預防混談。

預防策略,必須針對青少年嘗試吸毒的原因,於此,社教化的因素至為重要,有效的社教化人員(socializing agent)主要是青少年的「重要他者」(significant other),例如父母、兄姊、老師、友儕;香港的流行文化深入滲透家庭,流行歌手等偶像的影響也不能忽視。直接社教化就是提供模範、身教,間接社教化傳授予青少年的社會價值、信念、常規和期望。家庭維繫緊密和青少年與「重要他者」的感情深厚等,是針對嘗試階段的預防因素。

換言之,以預防為目的而在中學驗毒以顯示對吸毒「零容忍」,只屬隔靴搔癢。從少年開始,著眼於家庭,方是及早預防之策。從少年開始,指的既是小學階段即十一、二歲以前,通過多元的興趣、充實的生活以及學業成功感,培育獨立人格、自尊、身份認同和自我效能感,並為拒絕引誘或朋輩壓力等生命技能打好基礎。綜合而言,就是針對真實情境的在家或在校的生命教育,而不是抽象的道德教訓。

著眼於家庭,決不是多搞幾場講座,或以所謂「家長教育」指導家長如何教養子女。其實,有心無力是大部份家長的困難,無力首先是時間短缺,其次才是技巧問題。香港的家庭失效,與雙職家長、工時過長有莫大關係,底因更在資本主義社會的巨大生活壓力。可是,黃仁龍的專責小組把青少年毒品問題定位於司法,家庭支援份屬其次。唐英年任主席的家庭議會成立經年卻毫無建樹,家庭友善的政策和環境仍付之闕如。的確,鞏固家庭的工作只能細水長流,不及大鑼大鼓的政策吸引目光,有時甚至或多或少衝擊經濟利益,從政者若缺乏承擔,難免會敬而遠之。如果曾蔭權在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可提出針對性的預防策略,則可比任何短期派糖的措施更有功於整體社會。

對已經開始吸毒甚至成癮的青少年,當然要「見一個,救一個」,但既然是「見一個,救一個」,則明顯需要針對性的個人計劃,而非橫掃千鈞的造勢運動。要青少年遠離毒害,重點不在以後果或刑罰恫嚇,而在於通過正面價值的社教化,家庭和學校若已積弱,應採的策略更應恢復二者在這方面的功能。不去鞏固這有預防功能的中介緩衝區,只知手執公權力披甲上陣,便容易使得「公」、「私」之間劍拔弩張。挺身捍衛私人領域的,既非政府的敵人,更不是政策對象,由此已可見政策錯位之弊。其實,本末倒置、不分輕重的全民運動式的策略,早見諸回歸以來的教育改革,觀乎今天青少年的諸種問題,其成效如何,不辯自明。

(2009.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