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9

不計結果還是不只計結果?


「教育講求的是過程,而不是結果」可說關於教育的金句,之所以如此,我猜和不少學習不能即時見效有關。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的確,不要說百年,如果工作的本質需十年才見效,但一年就要交出成績來,顯然是不合理的。如果硬要這樣向種樹的人問責,種樹者可能堅拒,或向問責的人曉以樹木生長之原理,要求把問責日期改到第十年後;但也有種樹者可能屈從,但求滿足問責的要求,甚至揠苗助長、造假交差,也不是沒有聽聞過。

處理公務,似乎不能迴避問責,無論這公務是派信、維持治安,抑或醫療、教育或社會工作。況且,堅拒問責其實也可能成為敷衍塞責的順風車,樹大有枯枝,一些人明明不稱職,卻因期以十年或百年才見效的這種觀點,可以在這中間的時間蒙混過去。風水佬之能「呃你十年八年」,利用就是這種原理。搭順風車蒙混過關,對公務的遺害,不可謂不小。

屈從、造假固然不對,堅拒過早問責又會成為不稱職者的庇蔭,難道過程和成效之間就必然矛盾,不可調和嗎?以種樹為例,比較合理(而不是折衷或平均)的做法是,向問責者說明樹木生長的歷程,由種子到幼苗再到小莖,何時開花結果,何時開枝散葉,十年樹木的最後成果或者因時間久遠不利問責,那麼,以中間不同生長歷程的階段性成果來接受問責,還是合理的。將十年的歷程分成為若干「階段」,其實也就是「發展」(Developmental)的思維。

這種發展思維,在日常生活其實並不罕見。以烹飪為例,由煮一個方便麵,到炒一碟小菜,均可以觀察過程是否逐步邁向最終結果,但這僅指觀察而言,「治大國若烹小鮮」,過程中的不當干預固然可能好心做壞事,如果問責干擾過程,影響結果,二者權衡,問責便只能看最終成果。

教育(或者說是孩子的成長)有更多這樣的例外了。「小時了了,大未必佳」固然是酸少年孔融葡萄的話,不過還是有其道理的;「浪子回頭」,年少時犯事累累,後來卻長大成材、回饋社會,也時有所聞。

教師就有更多類似的故事。舊生畢業多年後回校探望,或會感激老師當年的教晦對現在的事業大有啟發;更激動人心的是,在人生轉折點使他們懸崖勒馬的,可能是記起老師的一句話,甚或是想起師長的關懷、舊友的情誼。如此這般,不免讓人明白,教育不能只論朝夕,只論朝夕的話,可能迫得教師只以朝夕見效為務,難做細水長流的事工,更可能因此錯失不少人材,甚或是人。

再推演開去,不能只論朝夕又可能變成不能量度,不能量度又會進化成不能評估,例如,「德育不能評估」,幾成為不少教師的共識。德育是否不能評估(或是否不能教),或者德育應該怎樣評估(或怎樣教),容我另文再談,現在可以確定的是,「不能只論朝夕」、「不能量度」和「不能評估」三者,其實大有不同。

返求諸本,「不能只論朝夕」其實只說明了量度成效的時間必須恰當,不等如不論朝夕;同理,沒有發展思維,容不下足夠過程地「只計結果」,當然不利教育,但這不等如不計結果。「不只計結果」和「不計結果」之間,雖只一字之差,卻也不能含混,因為,含混的一個結果便為「教育只講過程不講結果」提供了哪怕是有誤的理據,如上所述,也為不稱職者提供了乘便車的機會,這種便車,實在浪費了不少教育的、份屬下一代的機會。(理解「成效」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