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18

教師需要全面重新接受小班教學的培訓嗎?(001)

◎戚本盛

本文原載於2002.11.18《教協教育通訊》。

最近,小班教學又成為教育界的一個熱門話題。上周六,初等教育研究學會就著小班教學的問題,發表了教學界首份調查報告,並作研討交流,都十分有意義。

香港教育學院的葉建源,在研討時間挑戰了「教師要重新全面接受培訓,作為推行小班教學的條件」的說法。他指出,長期以來的教師培訓,都以學生為本,要照顧學生差異,強調課堂上應多作交流,多作互動,這些正正都是小班教學的原則。可惜的是,準教師接受了這樣的訓練,到實際執教時,遇著的卻都是卅多四十人的大班,可謂學非所用。

葉建源可謂一矢中的。約廿年前我剛入職時,即需要接受視學。我清楚記得,督學視導的一課,我用串講的方式,給學生教授《醉翁亭記》。課後,督學對我的建議,是要多讓學生發言,多讓學生討論等等。她甚至建議,不妨讓學生先行預習,再在課堂上講解課文,我則負責補充訂正,這樣,學生學習,自然會比呆著聽講深刻。

要求學生「多參與、多演示」,不正是小班教學的原則嗎?面對四十人一班,督學已提出這樣的要求,不是早假設了教師具備這樣的能力和認識?

其實,就教學策略而言,小班與大班的確應該有所不同。長期面對大班,是會較著重單向講授和課室秩序的,到小班教學時,在教學策略上,在心態上,都需要有所調適,但這和全面的再培訓卻有天淵之別。千萬別混淆,以為教學策略不同,於是就得出教師需全面重新接受培訓的結論。
香港教育的決策者,不少都缺乏教學專業的背景,不了解師資培訓的真象。他們或者一廂情願地以為,大班教學時代的師訓,與小班教學的需要不同,他們大抵不知道,就教學策略、教室管理、引發動機、學生評估等課題,教師早已接受過專業的訓練,過去無用武之地,主要是班中學生人數過多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