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12

羅太的原教旨主義

◎戚本盛

教育改革的發明之一,是「樂善勇敢」的口號。發明一個口號作為教改的頭等大事,既為標明旨趣,也可方便號召,但更深層的是,口號,其實頗有移風易俗的效果,而也同時標識了「教改」的產權誰屬,這兩點,其實也是政治運動的重點。

故此,為運動而設的口號,是不能隨意刪改的,濃縮的口號擴展開來後,也必須有標準答案。

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昨天參觀一所學校,問及學生「樂善勇敢」時的反應,充份說明了這個作為口號的特質。

羅太問四位小五的學生何謂「樂善勇敢」,結果學生把「樂」解成快樂﹑樂趣,「善」解為善於做人,「勇」解作勇於負責,「敢」解成敢作敢為。羅太於是校長來問明原因,然後逐字逐句向女生們講解「樂善勇敢」的原義,帶頭朗讀四次,要求學生緊記,翌日在早會上給全體同學講解清楚。《大公報》說「這是繼在臻美黃乾亨小學當教學助理後﹐她再嘗教學滋味」。

這是一次教學的體驗嗎?其實,一個把握教學機會的教師,如果要真正履行教改的精神,當會立刻因應學生的答案,和學生討論起「怎樣才算快樂」、「怎樣才是善於做人、勇於負責」、「對甚麼事才敢作敢為」等等問題,然後才順勢回到口號的原意。重點是,思考這些問題,就比單純牢記「教改」的口號,更能切合教改的精神。羅太宣稱的教改精神,不正是「樂於學習、善於溝通、勇於承擔和敢於創新」嗎?

究竟,因應學生自己的話順瓜摸藤地和學生討論起來,還是心中有一定答案要求在學生的口中說出來,更能讓學生體驗學習的樂趣,更能體現溝通的平等特質、了解雙方的意思,更能讓學生為自己的說話承擔責任而非只會做成人的鸚鵡,更能讓學生在既定框框以外創新思考?

如果說這是一次教學,則這或許說明了「教師」對「教」與「學」孰輕孰重的自覺了,不過,羅太沒有受過師訓,對此固然不能苛責,更重要的是,「教改」的本質,既有其教育的意義,也同時是一次政治運動,羅太對「樂善勇敢」的「原教旨主義」,已充份說明了她的取向,以及這場運動借口號造勢論述的重要性,可惜,小學生頭頭是道的答問,也像《國王的新衣》中的小孩,「踢爆」了口號與其所指意義之間的任意關係。

本文原載於2002.12.12《教協教育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