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09

教師有抗議國家施政的權利嗎?

◎戚本盛

署名金海的在十一月廿五日發表的文章《他們還是中國人嗎?》批評張文光反對基本法廿三條現時立法的立場,對於看慣對張氏政治攻擊的人,大抵不會感到陌生。不過,這一篇文章比其他攻訐水平要高一點,在於其中提到了一個十分嚴肅的言論自由的問題,或許,作者觸及了這一個問題而也不自知吧。

作者說,「教師肯定要有『樊籬』,難道作為教師不教學生愛國?如果不教學生愛國,就不配作教師了!不愛國,也就不會有名著《最後的一課》了。」這裡牽涉了兩個言論自由的問題,一是教師的,二是學生的。

說明教師的言論自由,電影《午夜風暴》的一個情節是一個上佳例子。五十年代初,美國是白色恐怖、麥卡錫主義(McCarthyism)橫行的年代,極右的一派,要像獵巫般在各行各業抽出共產黨及其同行者,當時國會的「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House 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1938-1975,1969年後改名為「國家安全委員會」(House Internal SecurityCommittee),傳召受嫌疑的公民,進行公開的聆訊。《午夜風暴》就是寫實地反映這段歷史,電影中聆訊一節的部份對白,甚至自真實的聆訊摘錄改編。

電影裡有一節,說到主角的妻子露芙(Ruth Merrill,一位教師,虛構角色)因曾參加反對美國製造核彈的示威,而遭質疑其教師資格。主持聆訊的議員,拿出露芙當年參加示威的一張照片,再引用聯邦情報局局長胡佛(J. Edgar Hoover)的說法,指反對美國製造核彈,其實是讓蘇聯在這賽核武器競賽中可以趕上頭來。主持聆訊的議員說,示威讓敵對國得逞,便不是愛國的表現,不愛國的教師不配做教師。

行使公民權利,反對自己國家製造核彈,卻被指為幫助敵國,這樣的粗糙推論,和「愛國=支持現時為廿三條立法」如出一轍。相隔五十年,美國的極右歷史竟然越過太平洋,在香港重複。

至於「不配做教師」的指控,在金海的文章中也可以找到,當然,金文所說的,是「如果不教學生愛國,就不配作教師」。這便牽涉到教學的問題,明天續談。

後記:嫌電影虛構的朋友,可以找該段麥卡錫年代的歷史一讀,在互聯網上,甚至可以看到一段麥卡錫(Joseph Raymond McCarthy)當年的聆訊發言的短片呢。

本文原載於2002.12.09《教協教育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