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2

反思何謂「國」


——就《今天應該很高興?》想起
戚本盛

「全民教育局」發表《今天應該很高興?》一文,提出了在國慶日可作反思的一些重點。文中所提都是誠懇之論,筆者謹提出兩點聯想,以期在作者提倡的反思之路上出一分力。

第一點是該文首先處理的是「國」的問題,文中指:

所謂國是指中國,但自古以來「中國人」根本沒有「國」這個概念,有的是「主子」和「朝代」的概念。

在作者來說,世襲君主制、以朝代更換政權的政體不算是「國」,廢除君主制後成立的共和國才算「國」。由此可見,作者把「國」界定為「共和國」,這樣理解則可令文章免於「國」早見於先秦的矛盾。換言之,作者說中國人自古以來沒有「國」的概念,其實是指中國人自古以來沒有「共和國」或「現代的國」的概念。把以上所引稍作改寫,意思便更明確:

所謂國是指中國,但自古以來「中國人」根本沒有今天的「共和國」這個概念,有的是「君主制」的概念。

這一界定,連同作者所提到的中國歷史上的人民只有「主子」和「朝代」的概念,其實已觸及議論政體的一個重要向度,即人民和政府的權力關係。

所謂政體,當然可以包括以元首作為重點的分析。由秦至清歷朝,再到中華民國成立後「沒有了皇帝」,所著眼的都在於君主。君主在政體中的角色之所以這樣重要,既在於作為元首的象徵地位,更在於其權力。贏秦以來的體制,基本上君主的權力都是絕對的,或有限制,多是由於統治集團內鬨而不是制度上的,更不是來自人民的。

到康有為、梁啟超提倡「君主立憲」,則是既保留君主作為元首的象徵地位,又以憲法限制君主的權力(甚至是轉移實質的權力)。1912年的《宣統帝退位詔書》便明言「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所謂公諸全國,就是開放給全國人民。君主制和共和制的分別,在於統治權屬於誰。甚至可以說,國作為政體的性質,主要還看這個統治權誰屬的問題。

共和國是讓人民有權統治,但人民這樣眾多,具體的工作(包括決策和管理)不可能事事都由人民來做,這便需要授權政府代理有關工作,憲法所界定的便是政府與人民的權責等基本關係,可視為一份基本的、常設的契約。至於更具體的由授權誰來擔當政府工作,多數是通過某種選舉。不同選舉制度的設計,往往決定了人民之間和人民與政府之間的權力授予或制衡。在憲法中規定了必須授權誰來擔當政府,是對人民權力的一種重大限制,是否合乎共和國的原則,實在可議。

上文提到具體工作不可能事事由人民來做,因而需要政府,但不少歷史和現實的例子,卻演變成為事事由政府來規管,這是公私界線、政府和人民權責不清所致,輕則讓政府過度膨脹或權力過大,由利益勾結以致便車尋租,損害的其實還是公眾利益,重則變成可被政府上下其手的極權國度,極權或出於錯誤決策,或由於權力鬥爭,釀成巨禍的罪孽早已磬竹難書。

由十一國慶的反思,到如中國歷史、公民教育教甚麼,國體的根本(即統治權是否屬於人民)、政府和人民的權責(即公私的界線),都是必要的內容,愚見認為,是比拆解中華民族或民族內涵更為急切、更有現實意義的。這是筆者的第二點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