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3

權位和學養



以職銜作為敬稱,我是上小學後學會的。那是香港一個主要基督教辦學團體屬下的小學,校長是校長,主任是主任,老師是老師,無須正式學習,但不知怎的,自自然然就知道不要叫錯。那是潛在課程的果效,抑或差序格局的文化基因,實在說不清。

中學唸的是天主教學校,教師只有三種稱謂:Brother、阿Sir或Miss。校長是修士,我們都直叫Brother,阿Sir或Miss當然不會叫錯。記憶中,從沒分誰是副校或甚麼主任的,分階分層的文化基因忽然沒有了,還是左膠的平等意識作祟,又再說不清。

大學本科唸港大,制度是英式的,迎新時大仙說要熟知敬稱。那年頭Professor極罕有,並非每系都有,系主任也未必是教授,Doctor 要叫Doctor,其餘就叫Mr或Mrs或Miss。大仙說,不要弄錯,但over好像還好,under則不妙,可能被罵一面屁。

我唸的是中文系,卻似乎是另一回事。很少教授前博士後的,多數都敬稱「先生」「老師」,女士就叫「老師」(似乎只在書面敬稱女老師為「先生」),彷彿這已是最尊敬的稱謂。寫論文更要略去敬稱,學問面前,人人平等,直呼直名可矣,老師說的。論文中引述前輩著作時,又Professor又Doctor的,只會貽笑大方,自曝外行。

對廿歲出頭的我來說,那簡直是平等世界的烏托邦,事實也近矣:我讀過早歲的師兄在本科生時期發表的開拓學術新知的名著,亦見識過大教授那無甚新見甚至連語理也不通的論文,加上本科文學研習的訓練,深明substance還substance,form還form,內容和形式的差別,如同ghost和shell,不容含混。那是新批評傳入的年代,學理後來如何被顛覆,份屬另話。

敬稱從略的習慣,實在是待人接物的良好種子:實質果效重於職銜名位,處事做人,重實而輕名。我曾在中學、工會和媒體做事,現在則主要遊走於大學和學校,輕職銜的習慣,似乎沒有給過我甚麼麻煩。或者有,或者踫過釘的,或者背後被譏沒大沒小,我不知道就是。

在求學的領域,學養至上,決不應以職級輩分定高下的。武俠小說中,年齡輩份和武功成正比,彷彿像說比利今天落場踢,仍會勝過尼馬,我以為是有歪常理的。或者說,老而彌堅,越老越強,只能反映農民社會的忠孝倫理,而非管甚麼組織、制度都適用,更不是廿一世紀以傳承知識為務的學校的金科玉律。

可惜權位高、職稱勁但「無思」(thoughtless)的仍大有人在。最近,有剛升中二的朋友的孩子轉述學校高層公然的話:「來年必須加強培養學生愛國情操,回歸廿年,出國都用中國護照了,愛國是很自然的,所以愛國教育務須加強的。」說者說得堂皇,箇中矛盾卻連中二學生也能指出:「既然這麼自然,幹嗎還要加強?」

這孩子越說越氣憤,我則平靜得很。我暗自反思,是因為我早已慣見荒誕無稽呢,還是因為我經歷過「學問面前、人人平等」的洗禮,對「高層」沒有相應的期望?我忽然又想到,言必稱愛國教育者,可能根本不懂對國家的愛該怎樣培育,甚至竟以灌輸為務,結果適得其反而不自知。他們本沒好與壞,而只有懂與不懂之分。這話是昂山素姬說的,段數之高,值得教師細味,而我也趁這機會,叫孩子上網看看維基百科是怎樣解釋「先賦地位」和「自致地位」(Ascribed Status & Achieved Status)的,看看循這角度可否弄清那位高層人員不懂甚麼。